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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陵工程督建考

郭淑珍


  近年来,秦始皇帝陵以它宏伟的气势,神秘的内涵,赢来了亿万中外游客的倾慕,仅秦始皇帝陵陪葬工程之一的兵马俑坑,其宏大规模和壮观的阵容,就令世人惊叹不已。但是,这个令后人震惊的秦陵工程,在当时是由谁负责督建的呢?这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将作少府,秦官,掌治宫室。”汉承秦制,由将作少府(汉景帝六年改为将作大匠)负责宫室陵墓工程。西汉和东汉诸帝都是这样。关于帝陵,一般从墓地的选定到陵园的规模,具体的工程都是将作少府负责。《通典·凶礼》记:汉代“每天子即位,明年将作大匠营陵地”。《后汉书·光武帝纪》也记到:“初作寿陵,将作大匠窦融上言园陵广袤,无虑所用。”而且在汉代,选择墓地不当,修建不力是要按律论罪的。那么,秦代的情况如何呢?是否如《汉书》所记由将作少府负责宫室陵墓工程?从目前的文献资料和考古资料看,还不完全如此。从文献资料来看,明确记载秦陵督造问题的是《汉旧仪》这本书。《古今图书集成·坤舆典》等书引《汉旧仪》记载到:骊山其南多美玉,其北多黄金,秦始皇帝贪其美名,“使丞相斯将天下刑人徒隶七十二万人作陵,凿以章程……”。马非百先生的《秦集史》、《秦始皇帝传》和许多同志的文章(1)都引用了这条资料,说明秦陵工程的主持人是李斯。但问题到此并没有完结,因为,从历史记载看,这条资料只给我们说明了两个问题:1、秦陵修建的负责人是左丞相李斯;2、秦陵修建是依据一定“章程”进行的。同时,也提出了几个引起我们注意的问题:1、李斯是于始皇帝三十四年(即公元前212年)任左丞相的,那么秦陵园的选定是出自谁的主意,初期工程由谁负责督建?因为,始皇帝即位时,就开始穿治骊山,当时,他才十三岁,所以,墓地的选定不可能是他的主意;2、丞相李斯据以建陵的“章程”是谁定的,李斯以前由谁督建秦陵的?问题具体到这里,我想把文献资料和考古资料结合起来分析,可能会有助于这些问题的解答。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初即位,穿治骊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藏满之”,这条资料说明,秦始皇帝陵的修建,前后经历了二个大的阶段,一是从秦始皇帝“初即位”到统一天下,二是从统一天下的到始皇帝去世。如果把始皇帝死后陵园的扫尾工程计算在内的话,那么陵园修建就共经历了三个阶段。许多专家也持以此说(2)。第一阶段以时间来说,是从公元前247年到公元前221年。这期间的前247年到前238年是始皇初即位到来自执政前的一段时期,也是相国吕不韦当政的一段时期。始皇帝陵园的选定和陵园的初期规模当是在这个时期完成或进行的。陵园的初期工程也当由吕不韦任总管。因为在战国时期,就有由相国负责君王陵墓工程的先例,如战国中期中山国王墓就是由当时的祖邦司马賙监修的。司马賙是当时中山国的重臣,他在中山国王*年幼即位时就任相邦,一直到其嗣子*(上次下虫),可谓两朝重臣。中山王墓出土的铜版兆域图中的诏书这样记到:“王命賙为逃(兆))乏(法),阔*(狭)少(小)大之*(制),又(有)事者官恩(图)之……”说明由相邦賙主管王陵的督造。同样,《史记》也记到,秦始皇年幼时“委国事大臣”。而此吕不韦为相国,号称始皇帝的仲父,国内外大事皆决于吕不韦(吕不韦以后,凡国中大事,也是由重臣主管)。那么,为始皇帝选择墓地,主管其工程之事也当然属相国吕不韦的差事了。据此,我以为,秦始皇陵园定在骊山是出自吕不韦之意。另外,从秦国当时的历史情况看,墓地选择在骊山一带也是颇合情理的。因为秦国王公的墓,一般是选在都城附近,如在陕西凤翔县发掘的秦公陵园,即在雍城的南郊。秦自孝迁都咸阳以后,除秦孝公、秦惠文王、秦悼武王陵在咸阳附近以外,秦昭襄王之母“宣太后葬芷阳骊山”(5),昭襄王合葬芷阳,“孝文王母唐太后与昭襄王合葬芷阳”(6),“悼太子死魏,归葬芷阳(7)”,庄襄王葬芷阳(8),始皇帝之母与庄襄王合葬芷阳(9)。所以,芷阳是秦都咸阳以后王侯的陵墓区。昭襄王时曾置芷阳邑,其地望约在今灞桥东油王村一带。芷阳范围为灞河至骊山。秦始皇帝陵选择在芷阳范围为灞河以东至骊山。秦始皇帝陵选择在芷阳以东的骊山,一方面,它沿袭了秦国的历史传统,又取骊山北麓景色优美之环境;另一方面,因秦对山东六国的战争处在节节胜利之中,秦国统治者的视野自然东向。故其选择就成了情理之中的事。
  《汉旧仪》明确记载,当年李斯督建秦陵工程时是根据一定的“章程”进行的。我想这个“章程”可能不是一次制成的,但最初的“章程”当是相国吕不韦所定。因当时秦并吞六国已成定局,加之秦在战国时期秦有厚葬之风,“秦惠文、武、昭、庄襄五王,皆大作丘垅,多其瘗藏”(10),故其陵墓工程不会太小。但秦相吕不韦素尚薄葬,在《吕氏春秋·节葬》篇中,他就极力推崇薄葬,讽讥厚葬之风。他认为“世之为丘垅也,其高大若山,其树之若林,其设阙庭、为宫室、造宾阼也若都邑,以此观世示富则可矣,以此为死则不可也”(11)。汉人刘向也说他“集知略之士而造春秋,亦言薄葬之仪,皆明于事者也”(12)。所以吕不韦的“章程”和后来的陵园规模比起来,肯定要小一些。秦统一以后始皇帝好大喜功,自视甚高,自以为功绩超过三皇五帝,世之莫比。他这种思想反映到陵园建设上,便是更大规模的修建。
  上面谈了吕不韦当政时,是按照他主张薄葬的思想设计监造秦陵园的。另外,按正常情况分析,秦陵工程还应该有朝中其它主管土木建筑的官吏负责具体施工。如果按《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记,那就是将作少府。但是从今天发现的考古材料看,秦在统一以前有无将作少府一职,还值得怀疑。《秦律通论》的作者栗劲认为:“秦始皇和二世时期,秦有阿房宫和骊山墓两大工程,集中了全国七十几万刑徒营造了几十年,因此就不能不设置将作少府这样的行政机构。但是,在新出土的秦简中未见有将作少府的记载,很可能是这个机构是统一以后设立的,或者是由司空改组的,而秦简是抄录于秦统一以前。”很多材料说明,左有司空在秦统一以前是朝廷的主管宫室、陵墓等工程的官署。睡虎地秦墓竹简表明,秦不但中央设有司空,就是在郡县和归顺秦的邦国也都设有司空,分别称郡司空、县司空、邦司空,管理各自辖区内的工程和刑徒(13)。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中还有《司空律》。关于司空,《汉书·百官公卿表》记云:“禹作司空,平水土”。师古注云:“空,穴也。古人穴居。主穿土为穴以居人也”。《通典·职官》曰:“司空,古官……周礼,司空为冬官,掌邦事,凡营城起邑,复沟洫,修坟防之事则义其利,建其功。四方水土功课发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汉书·百官公卿表》只记秦统一以后的九卿之一、少府属下有左右司空。关于其职责,如淳曾注云:“律,司空主水及罪人”,贾谊曰:“输之徒官”(14)《司空律》的内容既有关于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规定,又有管理刑徒方面的法律。以秦陵出土文物为佐证,可以说统一以前的秦陵工程,是由左右司空负责具体施工。
  袁仲一、程学华先生在《秦代中央官署制陶业的陶文》一文中说:“秦代主管烧造砖瓦的中央官署,由砖瓦上的戳记看来,有都司空、右左司空、大匠、寺水、宫水、大水、左右水、北司等。”(15)从作者所列的“秦中央官署制陶业的陶文分类统计表”中可以看出:都司空、大匠、寺水、左水、右水、北司等陶文,只在秦陵、秦始皇一号俑坑西端有发现,宫水在秦陵、秦始皇一号俑坑两端、秦阿房遗址有发现。而左司空、右司空类的陶文在秦陵、秦都咸阳一号宫殿遗址、秦都咸阳第三号宫殿遗址都有发现。从陶文发现的数量看,以左右司空,尤其是左司空类的陶文最多,说明它是自秦孝公以来,秦主管烧造砖瓦的主要机构,而其它诸如大匠、都司空、宫水、大水等,则是秦始皇统一以后为适应大规模修陵而设的机构,所以,应当说从吕不韦被免后,秦陵工程一直是由左右司空负责的。吕不韦被免相的时间是公元前237年,这时,秦始皇已经亲政,在朝廷中“李斯用事”(16)。可以设想,秦始皇开始亲政后,陵园的设计图即“章程”肯定有所变化。但此时,正值秦国加紧东吞六国的战争时期,还不可能抽调大量的人力物力去修建陵墓。所以,从公元前246年到公元221年这二十多年时间,当一直由左右司空在此负责工程的进展。
  很多资料说明,秦陵的大规模修建是在秦统一之后。我认为,李斯正是在秦统一以后,才开始担任秦陵修建的总负责人。司马迁在《史记》中记到,始皇初即位,就开始穿治骊山,等到统一天下后,更调集全国七十余万人来作陵。《汉书·贾山传》也说:“始皇葬骊山,吏徒数十万人,旷日十年,下彻山泉,合采金石,冶铜锢其内,漆涂其外,被以珠玉,饰以翡翠,中成观游,上成山林,为葬埋侈于此”。这里的“旷日十年”是指统一以后的公元前221年公到元前210年。另外,秦陵、秦俑一号坑、阿房宫遗址发现的大量陶文也说明,统一以后为大规模修建增设了许多烧制砖瓦的机构。李斯为督建秦陵的总负责人,也应是为大规模修建秦陵而由始皇帝亲自任命的,是始皇帝为加快陵园建设而采取的一个非常措施。
  如果说李斯是在升任左丞相后才开始负责陵园工程,那么,从秦始皇统治时期的情况分析这是不可能的。相反,李斯督建秦陵的时间应是在全国统一后身为廷尉时就开始了,还是让我们简单地回顾一下李斯的历史吧。
  李斯,原是战国时期楚国上蔡的一布衣之士,战国末年,正当秦对六国大举用兵之际来到秦国,先为吕不韦门下舍人,又因其才能被任为郎,后由于为秦始皇统一六国出谋画策,立下了汗马功劳,于是先后被秦始皇任为长史、客卿、廷尉。早在吕不韦被免相以后,李斯就开始在朝中“用事”并受到秦始皇的重用。统一后,李斯虽身为廷尉,不但参与决定秦王朝一系列重大政治问题,而且主持了看起来不属他职权内的一系列大型土木工程。公元前221年,议帝号,议分封制;公元前213年,上焚书之策,始皇帝皆以廷尉李斯之说为是;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李斯皆参预其中,始皇帝四出巡守,刻石颂功,所刻文字多出自李斯手笔。统一后所兴办的一系列大型土木工程,如秦始皇二十年:“治驰道”,“二十六年为阿房宫”(17),三十四年治离宫别馆“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余”(18),李斯都直接主持。无怪乎司马迁在《史记·李斯列传》中曰:“同文书,治离宫别馆,周偏天下。明年,又巡守外攘四夷,斯皆有力焉。”李斯自己也曾说:“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19)。由于李斯在秦王朝中所起的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秦始皇帝对他的倚重,加上李斯处事的精明强干,所以说,在统一以后,秦始皇把督建陵园这样一个重任交给李斯负责,一直到他升任左丞相后继续负责秦陵工程,是完全可能的事。
  由李斯总管整个陵园工程,是秦始皇为加快陵园建设而采取的一个有力步骤。同时,陵园原有的管理机构——左右司空还存在着,由于中央官制有所变动,左右司空成为少府的属官。另外,在秦始皇陵和秦俑一号坑西端都发现带有“大匠”、“大瓦”等陶文的板瓦、筒瓦、砖等。有专家认为,“大匠”、“大瓦”等陶文是将作大匠的省称(20)。虽然《汉书·百官表》言秦有将作少府一职,汉因而不改,直到景帝六年更名将作大匠。但《通志·职官》却曰:“秦有将作大匠,掌治宫室”,从文物资料看,只从秦陵、秦俑一号坑发现“大匠”类的陶文,在秦咸阳宫殿遗址尚未发现此类陶文,说明将作大匠可能是秦统一以后设立的官职。
  秦陵园规模宏伟,工程量巨大,从今天初步探知有:墓冢、寝殿、内外城墙、铜车马坑、马厩坑、珍禽异兽坑、陪葬墓、兵马俑坑,还有为保护秦陵而筑的挡洪堤,专家认为,该工程需要的工种有土工、木工、石工、砖瓦工、修理工、以及制造各类从葬物及随葬品的金银工、油漆工、绘画工、冠服工等(21)。其人员成分除刑徒、奴产子外,还有服徭役的农民、各式工匠。如此巨大的工程,几十万人在此劳作,多工种混合作业,故其管理机构也很庞大复杂。从汉及后代情况看,皇帝陵园工程由将作大匠负责,下有东园主章,主管木材以供东园匠;东园匠,主作陵内器物;还有专管烧制砖瓦、石灰的官吏,有复土都尉,有专管皇帝入葬后的埋葬填土等等。今天,秦陵只是经过了初步的勘探发掘,随着考古工作的进展,陵园建筑的秘密一旦被揭开,那么,那些负责修建陵园工程的各级官吏想必会逐步搞清楚。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说,就文献资料和目前的文物资料情况看,秦陵园的选定和初期工程是由秦统一以前的相国吕不韦主持的,后由左右司空负责。统一后,出于大规模的陵园建设的需要,工程的总督建人为李斯,其下还设将作大匠、左右司空等其它一些官吏。
  注解:
  (1)王学理、秦勇《秦始皇陵工程与兵马俑从葬坑浅探》,《人文杂志》1980年第2期。
  (2)袁仲一《秦俑坑的修建与焚毁》,《秦俑馆开馆三年文集》。
  (3)《河北省平山县战国时期中山国墓葬发掘简报》,《文物》1979年第1期。
  (4)《史记·秦始皇本纪》。
  (5)《史记·秦始皇本纪》。
  (6)《史记·秦始皇本纪》。
  (7)《史记·秦始皇本纪》。
  (8)《史记·秦始皇本纪》附《秦纪》。
  (9)《史记·吕不韦列传》。
  (10)《汉书·刘向传》。
  (11)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上册第536页。
  (12)《汉书·刘向传》。
  (13)《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34页。
  (14)《西汉会要·职官一》。
  (15)袁仲一、程学华《秦代中央官署制陶业的陶文》,《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3期。
  (16)《史记·李斯列传》。
  (17)《史记·秦始皇本纪》。
  (18)《史记·秦始皇本纪》。
  (19)《史记·秦始皇本纪》。
  (20)袁仲一、程学华《秦代中央官署制陶业的陶文》,《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3期。
  (21)王学理、秦勇《秦始皇陵工程与兵马俑从葬坑浅探》,《人文杂志》1980年第2期。
  (原载《文博》1987年第6期)
  

秦俑学研究/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编.—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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