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研究论著 >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2012
西周金文中的“秦夷”问题
史党社
内容提要 “秦夷”一词出现于传世师酉簋以及1959年发现于陕西蓝田的询簋和新公布的师酉盘铭文中。对于“秦夷”的身份和族属,已经讨论了大半个世纪。本文对此问题的研究历程做了回顾和述评,并倾向于否定“秦夷”和秦人的关系,对于相关的“戍秦人”等问题,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 师酉簋 师酉盘 师酉鼎 询簋 师询簋 “秦夷” “戍秦人” 秦人
一、“秦夷”诸器的年代及相关问题
在西周金文中,有“秦夷”一项,许多学者曾加注意,探讨其与秦人的关系,至今未有定论。这个问题对于探索秦人的来源十分重要,所以在研究秦人早期历史的时候,是不能回避的。
笔者也曾经撰文讨论“秦夷”、“戍秦人”等金文名词[1],现在看来都有重新审视的必要。
内容有“秦夷”的青铜器铭,有询簋、师酉簋、师酉盘三种。询簋1959年发现于陕西蓝田寺坡村[2]。师酉簋为传世器,出土于清代,著录有四器六铭,铭文相同[3]。师酉盘铭为张长寿先生所公布私人拓本[4]。三器铭中都有“秦夷”一项,被作为赏赐的对象。与此相关的器铭,还有北宋年间出土的师询簋[5]、保利博物馆藏师酉鼎[6]等。前三器铭文如下。
询簋:
王若曰:“询,不(丕)显文武受命,则乃且(祖)奠周邦,今余令(命)女(汝)啻官*(司)邑人先虎臣后庸:西门夷、秦夷、京夷、*夷、师笭侧新(薪)、□华夷、*身[7]夷、*人、成周走亚、戍秦人、降人服夷。易(锡)女(汝)玄衣黹屯、裁市(韍)、冋黄(衡)、戈琱胾(戚)、缟必(柲)彤沙、*旂、攸勒,用事。”询*(左旨右页)(稽)首对扬天子休令(命),用乍(作)文且(祖)乙白(伯)同姬*(左阝右奠)(尊)*(簋)。询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唯王十又七祀,王才(在)射日宫,旦,王各(格),益公入右询。
师酉簋:
隹(唯)王元年正月,王才(在)吴,各(格)吴(虞)大(太)庙,公族*(左工右鸟)釐入右师酉,立中廷。王乎(呼)史□册命师酉:“*(嗣)乃且(祖)啻官邑人虎臣:西门夷、*夷、秦夷、京夷、*身夷、新(薪)。易(锡)女(汝)赤市(*)、朱黄(衡)、中*、攸勒,敬*(夙)夜勿灋(废)朕令(命)。”师酉捹(拜)*(左旨右页)(稽)首,*(对)扬天子不(丕)显休令(命),用乍朕文考乙白(伯)*姬*(左阝右奠)(尊)*(簋),酉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
师酉盘:
隹(唯)四年三月既生霸甲戌,王在吴,各(格)吴(虞)大室,公族*(左工右鸟)釐入右师酉。王乎(呼)□册令(命):“师酉,*(嗣)乃且(祖)啻官邑人虎臣:西门夷、*夷、秦夷、京夷、*、新。易(锡)女(汝)赤市(韍)、攸勒,敬*(夙)夜勿灋(废)朕命。”师酉捹(拜)*(左旨右页)(稽)首,*(对)扬天子不(丕)显休令(命),乍(作)朕文考宗姬宝*(簋),酉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
我们知道,“秦人”之称“秦”,是在西周中期孝王之时,是以地而得名。此前虽然有人说“秦”地或与“秦人”有关,但并无坚实的依据。按照《秦本纪》所记载,孝王时秦祖非子为周室养马有功,被封为附庸,封地在秦,大概就在今甘肃清水至陕西宝鸡一带。此前与秦祖发生关系的地名有赵城(今山系洪洞县)、犬丘(今甘肃礼县)等等,封秦后秦人才与“秦”发生关系,并由此得名。故要探讨金文“秦夷”与秦人的关系,诸器与非子封秦的年代关系,就成了讨论的首要节点。
可是,青铜器与古文字学者、考古学者给我们的研究结论,却是那么的游移,使我们必须作出自己的选择。
对“秦夷”诸器的研究,若从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对师酉簋以相关的师询簋的研究算起,一直到张长寿先生对师酉盘的公布和研究,以及新近的韩巍的研究[8],经历了80年以上。对于“秦夷”诸器的年代,诸家的断代有如下表。
询与师询是一人,曾经做过军队的长官,学者一般没有异议。对于酉与询的关系,容庚以为询乃酉后[26],郭沫若[27]、陈梦家[28]、朱凤瀚[29]等人明确认为酉乃询父。张长寿[30]、李学勤[31]等人从器物形态来分析,认为师酉簋不会早于西周中期的后段,是不能排到询簋的前面的。后来李学勤又从铭文改立新说,认为询受命司邑人虎臣等是初次获任,酉乃是接替其祖旧职,故酉当为询的后裔 有的学者认为询与酉非一族之人。例如彭裕商认为,询所管辖范围比酉为大。从师酉簋看,师酉乃司其祖世职,而询簋则为新命,非继承其父祖之职,故酉当非询父,而且二人也可能不存在亲属关系[32]。张长寿虽然认为询簋从形态来说要早于师酉簋,也不同意询、酉有亲属关系。在他与别人合著的《西周青铜器分期断代研究》一书中,询簋属于Ⅰ型4式,此式簋均有盖,器、盖均饰层层叠压的瓦棱纹,双兽头桥形耳衔环,属于西周中期的晚段。师酉簋则属于Ⅳ型2式,是西周晚期最常见的器型,宣王时的秦器不其簋也属此种器型。这种簋较矮的三足上有兽头,下有象鼻状的外卷足,大多有盖,器口及盖沿饰一周纹饰,器腹及盖顶饰瓦纹[33]。在后来的论著中,张先生结合保利博物馆新入藏的师酉鼎以及闻宥先生所藏师酉盘铭文拓本,认为“师询和师酉两人年世有先后,各有各的家世,他们本不是一家人”[34]。
笔者按,在铭文之外,张长寿等人又对器物形态作了分析,但仍然不能给出绝对的答案。例如张长寿等人认为,从形态、花纹来看,与询簋相似的中期晚段恭懿时期器物,也就是张长寿等人分期所说的Ⅰ型4式簋,还有豆闭簋、即簋、乖伯簋、无*(上已下其)簋等;师酉簋所属的Ⅳ型2式,还有散车父簋、梁其簋、此簋等一批。这两批簋,器型从圈足到圈足加三足,腹、盖花纹原先只有瓦纹,过渡到既有瓦纹,又增加了西周晚期以来流行的横麟纹;圈足上也出现了横麟纹。从形态和纹饰看,两种器型连续性明显,不可能是同一时代的器物。以此,似乎询簋早于师酉簋。但也有学者不同意此点,如韩巍认为,张长寿先生新公布的师酉鼎与师酉簋是同一人之器,从师酉鼎的形制到“师俗”这个人来看,其年代不可能晚到西周晚期,同一人所做的师酉簋可以早到西周中期偏晚阶段,“在器物演变过程中,出现较早的类型可能会延续很长时间,而出现较晚的类型也会有其较早的源头,二者之间必有交错共存的阶段。因此询簋一类圈足全瓦纹簋虽然流行于恭、懿时期,但延续到夷厉时期也是完全可能的。”他又从铭文格式和内容分析,最后跟随李学勤、彭裕商的观点,认为师酉鼎为孝王四年器、师酉簋为夷王元年器、询簋为厉王十七年器,而师询簋为宣王元年器[35]。
学者们对于诸器年代的争论告诉我们,从类型学的角度并不能给诸器的年代一个绝对的答案,相反,从铭文本身来分析,则显得更为重要。我们可以把询、酉两类器物按器主分为两组:师询组、师酉组。师询组包括两种器物:询簋、师询簋;师酉组包括三种器物:师酉簋、师酉鼎、师酉盘。
先说师询组。
从师询组器物铭文来看,以下史实大概是不可否认的:
第一,询簋、师询簋为同一人之器,而前者早于后者。因为师询簋说“申就乃命”,当如黄盛璋说为重新赐命,而询簋中所赐诸项,则为初命,故师询簋不再重复,只有“夷讯三百人”[36]。故询簋所作的“十七年”与师询簋之“元年”,必属两王。揆诸文献所载,所谓“元年”以宣王说为最优[37],询簋则应作于此前的厉王十七年。
第二,师询之“师”是世职,即军队长官。询祖在文武时代已为周臣,辅佐周室,“奠周邦”,具体职责,师按询簋记载是“左右先王,作厥肱股”等等,有如师克盨所记师克之职为“司左右虎臣”,“干害王身,作爪牙”一样,是统领近卫部队的长官。毛公鼎铭记载“小子、师氏、虎臣”,也是用来“干吾王身”的。询簋中“邑人”诸项,作为周王之虎臣或庸,是厉王十七年初赐给师询的。据师询簋,宣王元年又重新赐命,使师询“率以乃友干御王身”,并又赐询“夷讯三百人”。由此知师询在被重命之前,就已经担任近卫军官,捍卫王身,所领当即询簋所言“秦夷”诸项,重新赐命后则继续此职。这样,从其祖上为文武之爪牙,到厉王十七年赐命管理邑人虎臣之类,再到宣王元年重新赐命“以乃友干御王身”,师询家族的职务是前后一致的,故为世职应无疑问。
张长寿先生认为,师询簋所记的重命,是相对于其祖上辅佐周室(“奠周邦”)所言,也不是对师询本人此前已接受的赐命,故师询一系并非世职。按张说是有误的,因为他没有注意到,师询簋所说师询祖上“左右先王为其爪牙”、时王命师询“率以乃友干御王身”,与询簋中统领邑人虎臣之类,其实是一回事[38]。相对其祖上,所赐邑人虎臣、“夷讯”之类,都只是新增了统领的人众而已,师氏的职责是一直没有改变的。
第三,“秦夷”等人群,是厉王十七年赐给师询的,宣王元年重命时也自然包含其中,故只说“率以乃友干御王身”,以及新增加的“夷讯三百人”等其他内容,师询祖上显然是不辖有这些人众的,新赐的“夷讯”,大概与“秦夷”之类相似,最后也成为师氏手下的虎臣或庸了。
再说师酉组。
师酉簋和师酉盘铭文几乎全同,差别只在于簋是元年器,而盘是四年器,所记当是同一事。张长寿先生解释说,两类器作于同一王世,只是铸簋后隔年铸盘而已。韩巍推测师酉盘所记载的,可能是四年时又进行了一次册命,而铸盘时则移录元年师酉簋铭文,故才发生了漏字、省略的现象。由于盘与簋铭文几乎全同,而且不见器形,故对于断代并无多大影响[39]。
读者都注意到,酉和询都为世官师氏,但册命所赐人众并不相同,如下所示:
师酉簋:
虎臣西门夷、*夷、秦夷、京夷、*身夷、新
师酉盘:
虎臣西门夷、*夷、秦夷、京夷、*、新
询簋:
先虎臣后庸,西门夷、秦夷、京夷、*夷、师笒侧新、□华夷、*身[40]夷、*人、成周走亚、戍秦人、降人服夷。
从上述器物铭文可知,师酉组的簋、盘所记受赐人众相同。与师酉所受赐人众相比,师询多了□华夷、*人、成周走亚、戍秦人、降人服夷五种。师酉组器没有提到“庸”,只说到西门夷以下为“虎臣”,但由于铭文最后的“新”,可能是打薪做饭的杂役之类,故还当是“庸”,故知师酉组所记人众种类,与师询簋其实是一样的,这还是由于酉、询作为世职的缘故。
下面根据两组器物谈谈酉、询的关系。我们认为,从铭文中的亲属称谓以及所赐人众的联系来看,酉与询有亲属关系是无疑的,酉与询应是父子辈。理由有二:其一,就是很多学者所注意的祖先称谓。师酉簋、鼎称其先作“文考乙伯、*姬,师酉盘作“文考、宗姬”;询簋则称其先为“文祖乙伯、同姬”,师询簋作“烈祖乙伯、同益姬”,知酉、询为父子关系;其二,已如上文排比的那样,询比酉赐命要多出“□华夷”等多项人众,所受物品也较酉为多。笔者认为,赐命内容更多更隆重而不是相反才符合常理,所以,对询的赐命应该晚于对酉的赐命。
二、“秦夷”,“戍秦人”的身份和族属
关于“秦夷”的身份和族属,诸说综合起来,“秦夷”之类为外族,从事保卫、战斗(虎臣)或贱役(庸),争议并不大。但其是否就是“嬴秦”一支的秦人,则有不同说法,下面我们对诸说作一简单的述评。
1927年,徐中舒先生在他发表的清华研究院毕业论文《从古书中推测之殷周民族》中最早指出,师酉簋中的“秦夷”,就是后来的秦人“嬴秦”,属于商周之际西迁的殷遗民。《书序》云:“成周既成,迁殷顽民。”《逸周书·作雒篇》:“俘殷献民,迁于九毕。”孔注:“九毕,周之地。”他因此说:“成周畿内,本周公迁殷顽民之所,嬴秦又殷之诸侯,知此诸夷皆出于殷,而周人称之曰夷也。”他把“秦夷”的生活地以秦祖蜚廉所在的霍太山一带当之,就是今天山西洪洞,而其中的“吴”即虞,指北虞,即今山西平陆的那个虞,京就是《竹书纪年》所载桓王五年“芮人乘京”的那个“京”,也在河东山西[41]。
郭沫若先生在1935年《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对师酉簋[42],以及1960年对询簋的考释中[43],都把“秦”释为“舂”,故不及论述“秦夷”问题。他在后文中认为,询与师酉所管辖者均是“夷仆”,即外族被奴役者,十分有见地。他认为,询簋铭中的“先虎臣后庸”,犹大盂鼎之“自驭至于庶人”,庸与佣通,就是奴仆,统括“西门夷”以下直至“服夷”。
陈梦家先生在1960年发表的《说虎臣与庸》一文中,认为询簋、师酉簋中的“秦夷”属于“虎臣”,即捍卫王身的武士,也可出征。其中的“秦夷”,可能就是嬴姓的秦人[44]。在《西周铜器断代》中,他又重新阐述了这个观点,并进一步指出,秦夷、京夷、*夷、*身夷,所在都在秦晋,应是文献上所说的“翟”或“西夷”,来源有若《周礼》中的“四夷之隶”即外族。他说:
《周礼》蛮隶、夷隶、貉隶等除守王宫外,亦掌役养牛马兽。大骆(非子父——引者)之族受王命主马,其另一部分秦夷则守王宫。蜚廉子孙以秦名族始于孝王……可知“犬丘大骆之族”于孝王时自犬丘迁居于秦,始称秦。金文秦夷始见于师酉簋,我们曾定为孝王器,正相合。[45]
与诸家观点不同的是,陈梦家先生并没有说明“秦夷”、“嬴秦”是从东方迁西而来的,而本就是山西、西北的夷或者狄。与此类似的还有酉、询家族,也可能为西北狄族,有如西周初赐于唐叔的怀姓九宗,而不是东方殷遗[46]。
黄盛璋先生不同意陈梦家先生的观点,他认为“邑人”包括虎臣及其以下那些夷和人,虎臣的身份不是奴隶,也不是由夷人构成,因为要对王尽忠效死;并且有一定身份地位,都和奴隶或夷人的身份不相符。虎臣既是一种武职的王官,也是武士[47]。
按“虎臣”在文献中称作“虎贲”,指的武士,例如《书序》记载武王伐殷,“虎贲三百人”。周王锡命晋文侯与晋文公都有虎贲三百人[48]。《诗》之《常武》、《泮水》作“虎臣”。又,《汉书》卷九《元帝传》注引应劭曰:“从官,谓宦者及虎贲、羽林、太医、太官是也。”此与毛公鼎铭、《尚书·顾命》中虎臣与公族、三有司、师氏、太保、百尹等并列相似,知虎臣又是官名,故黄先生对“虎臣”两种含义的解释是正确的:
虎臣是保卫王的卫官、卫士,略等于后代的宿卫。由于保卫王常在王的左右和王亲近,所以虎臣的官级虽不一定很高,但地位却不低,而在关键的战役中有必要时就得使上这批敢死的能为王尽忠效命的精锐力量。[49]
黄先生认为“虎臣”身份较高,并非奴隶之类,也不是由外族构成,这个观点却并不确切。
杨宽先生跟随郭沫若先生的观点,认为“庸”即奴仆。在询簋、师酉簋等器铭中,“邑人”、“虎臣”为官名,西门夷以下许多降服的夷族部落,已经集体降服为“庸”,亦归师氏所管。这种集体性质的奴隶,除了可以奴役外,还可以编制警卫队,警卫王宫以及随王出行,就是《周礼》中师氏所管的“四夷之隶”,即其属下司隶所属的“四翟之隶”[50]。可以看出,这个观点跟较早的陈梦家先生的观点具有延续性[51]。朱凤瀚也认为,“仆庸”就是“附庸”,就是附于贵族土地上被奴役之人[52]。
裘锡圭先生认为,文献与金文中的“附庸”,可解为“仆庸”,即“仆”和“庸”,“仆”是常以外族人充当的从事战斗、守卫的人,或称为“虎臣”、“戎臣”,有如叔弓钟的“莱仆”(文献作莱人[53]);“庸”是被征服的农夫,主要从事农业和工程,也会在战争中跟随正规军服劳役(即“后庸”),二者多是被奴役的外族人,生活于鄙野比较小的邑落之中。而询簋中被充作庸的夷族,有的可能是被征服后迁徙的[54]。董珊从之[55]。裘先生还怀疑,很可能作为被奴役对象的仆和庸的来源是有差别的,前者很可能是被征服族群的上层转化而来,后者则是下层平民。
陈汉平与裘锡圭先生一样,把文献与金文中的“附庸”分解,认为就“附庸”即“仆”和“庸”。仆是武职,从事驾车、射事、征战等工作,并多由夷人担任,如师询簋、询簋、师酉簋中的诸夷。庸则与虎臣同类,是周代武职中君主近身侍卫的一种职称[56]。
张亚初、刘雨先生认为,虎臣即武士,为师氏(如师询和师酉)所管,为王爪牙,必要时出征,来源由“夷族奴隶和华夏族的犯罪奴隶组成”,例如询簋、师酉簋铭中的两门夷、秦夷之类[57]。
斯维至先生认为,“附庸”是属于整个氏族或家族的被征服者,生活于鄙野之中,还保留着原来的共同体,所从事的大概是卫士或农业劳作,地位略低于庶人(平民),略高于奴隶(皂隶)。“附庸”与金文中所见的以家、人、夫为单位的被征服者不同,大概就是奴隶或隶属民,称家者应是一夫一妻,称夫的则是单身奴隶[58]。
笔者按,斯先生所强调的“附庸”与金文中所见以家或单身为单位的被征服者的区别,是十分重要的,这对于我们认识“秦夷”等被征服者的状况是很有帮助的。
李学勤先生最早认为询簋为厉王十七年器,故不认为“秦夷”是秦人,而“戍秦人”则是。他说:“铭文以‘戍秦人’与各种夷人、成周走亚、降人服夷等并列,足见当时秦在王朝看来不过是戎狄一类。”[59]后来他对诸器年代的判断有所改变,已见上表之中。在近年入藏的清华简中,有秦人商周之际从东方迁到西方之说,李学勤公布了清华简《系年》中关于秦人来源的一些简文:
飞(康)东逃于商盍(葢)氏。成王伐商盍(葢),杀飞(廉),西迁商盍(葢)之民于邾,以御奴之戎,是秦先人。
他认为《系年》记载的周成王平三监之乱把商奄之民西迁到“邾”,也就是秦人最早居住的地方。“邾”即是《尚书·禹贡》雍州的“朱圉”,《汉书·地理志》天水郡冀县的“朱圄”,在冀县南梧中聚,可确定在今甘肃甘谷县西南。李学勤还指出,在金文方面,询簋和师酉簋都提到“秦夷”,还有“戍秦人”,来自东方的商奄之民后裔自可称“夷”,其作为戍边之人又可称“戍秦人”[60]。
对于李先生等人把“戍秦人”连读,以及周人视秦为“夷”的看法,笔者是持有异议的,下文还有详述。
白川静认为,“秦夷”等本东方淮夷族,但在被征服后,已被编为外族人部队,或者从事生产。他推测询簋年代在夷王十七年,师酉簋的年代在厉王元年。从他的观点可以顺势推测,“秦夷”就是西迁的秦人[61]。许倬云跟从白川静的观点,认为有“秦夷”的询簋、师酉簋的年代都在厉、宣时代,“秦夷”之类来自东南诸夷,是周人为了应对西北边防形势征调而来的。他们世代按部族编为作战单位,编于周人的军队之中,颇似汉代的胡骑、越骑,明代的狼兵、土兵,清代的蒙旗、汉军,以及回子牛录。他认为师酉的父亲是乙伯,询的祖父也是乙伯,故二人不是父子即是叔侄,他们世代相承,为周朝统治这样的夷种部队。“秦夷”即秦祖秦嬴之类,其职责或是作战,或是后勤。京畿附近有这样的外族战士,是周人为了防备来自西北的威胁,大集东南降夷“熟蕃”而形成的。[62]
舒大刚认为,此处的“秦夷”,与铭文中其他的“西门夷”、“京夷”等一样,指的是东方之夷,大约都属于“淮夷”一系,其身份与《周礼》中的“夷隶”[63]相似,可能是周人向淮夷征发的力役或奴隶[64]。按此说法,此秦为东方山东范县一带之秦,如《春秋》所记载[65]。
尚志儒认为,询簋与师酉簋中的“秦夷”,指的就是铭文中的“虎臣”,但是此处的“秦夷”并非后来“嬴秦”即非子的那一支秦人,他列举了两点理由来论述“秦夷”非秦:
第一,二者的身份、地位完全不同。
“秦夷”的身份当是来自夷族的奴隶,在西周王朝内部属于种族奴隶,充任师氏属下的虎臣。但据《秦本纪》等文献集资,“秦”自商末中潏一族在今甘肃天水一带为周室保卫西垂之地以来,一直与周王朝保持良好关系。继中潏之后,秦祖又有“孟胜幸于成王”而“宅皋狼”;“造父幸于周穆王”而“受封赵城”。他们所受到的这些荣宠,足以说明他们在周王朝中具有较高的身份和地位,绝非种族奴隶可比。周孝王时,秦祖非子为周室管理畜牧业有功,“马大蕃息”,又受封“秦”地,建立了周王朝的附庸国家。所有这些,都证明“秦夷”与“秦”具有很大的不同,“秦夷”非“秦”。
第二,“秦夷”与后来的秦人得名的时间不同。
这个根据还是建立在对询簋、师酉簋年代判定的基础上。尚志儒遵从原来唐兰先生的意见,认为师酉簋为恭王元年器、询簋为恭王十七年器,所以认定:
“秦夷”一辞早就见于共王时期的铜器上、而“秦”直至周孝王时因被封“秦”地才第一次出现,前者早于后者几十年,这就是说,在嬴秦还没有在周土正式立国而称为“秦”之前,“秦夷”就已经存在了。这种得“名”时间的差别,说明金文中的“秦夷”绝不是建立秦国的那部分嬴秦族人,而可能是与他们同血族的另一部分人群。
尚先生认为,秦人与“秦夷”,都来自东方山东半岛一带。他认为二者是一族人,分三次到了西方,一次是夏末商初,一次是商末中潏归周,此时秦人已经到了周之西方边垂,第三次是西周初周公东征时。他认为嬴秦族人至少从商末就生活到了西方,而“秦夷”就是周公东征时作为战败的对象被迫迁往两方的“秦人”[66]。
笔者按,尚先生认识到“秦夷”与秦人的差别,确乎有一定道理,与本文观点相似。
说嬴姓在西周时代已经到了西方,似乎也有线索可寻。《陕西出土商周青铜器》164有荣有司爯鼎,出土于岐山贺家村三号西周墓,其铭曰:“荣又(有)*(司)爯乍*(上齊下鼎)鼎,用*(作舟右关)(媵)嬴*(左革右龍)母。”还有一件扶凤出土的镦状物,铭文作“叔赵父乍旅,爯其万年永宝用。”[67]前者是嬴姓的荣爯给其女所作媵器,爯在周朝做官;后一器又说其为监国的身份[68]。辛怡华跟随尚志儒关于秦人分三次西迁的观点,并由此两器铭文认为,荣爯既为京畿之有司,并为监国,可见嬴姓在西周是深得周王信任的[69]。上已引韩巍说,生活于关中的京氏、还有晋南的*国,也都是嬴姓。
关于秦人何时到了西方,《秦本纪》中的中潏事迹,可提供一定的线索。文中说商代晚期申侯与骊山氏通婚,生女嫁给了中潏。申侯自在今陕西以西,毫无问题[70],骊山在今陕西。中潏既可娶周之与国申氏之女,并因此“归周”,则其与申濡、骊山、周都当临近。此时周为“西伯”,即西方诸侯之长,周原甲骨文称“方伯”,虽然在其势力范围内有征伐的权利,但名义上还是商臣,故其“方伯”之身份还需要商王的册命。中潏“归周”,大致就是受周人节制管理的意思,可名义上也是商臣,故其子蜚廉、恶来与同时的文王一样,都可为商朝服务。推测中潏活动地必不出商代晚期周人所管理的地盘,也就是山、陕以西地区。
这么说来,秦祖在商代晚期已经活动于今山、陕地区。其于商周之际或别的什么时候“西迁”的说法,并站不住脚。有人(例如尚志儒先生)为了调和这样的矛盾,则以为东西方之秦人本来就是一族,而是分几次到了西方的。可是,“秦人”早年既已在秦地,何必又在西周中期孝王时代封秦祖非子于秦呢?
韩巍也认为,“秦夷”就是秦人,源于东方,此时已经生活于西方;“秦夷”是从秦族中征发充当虎臣的人,而“戍秦人”则是从秦族中分离出来,在成周担任戍守的人[71]。
上述学者都对“秦夷”的身份和族属加以辨别,有的直接认为“秦夷”就是生活于西方的秦人,例如徐中舒、陈梦家、许倬云、辛怡华、韩巍等。但陈梦家并不认为秦人就来自东方,而只是说“秦夷”为古代陕西、山西的夷、狄之类,此与诸家之说不同。尚志儒也不承认“秦夷”就是后来的秦人。另外,除了尚志儒、李学勤认为秦人是商周之际来到西方外,其他学者并没有明确指出“秦夷”是何时西迁的。
在以上述评的基础上,我们还须回来,从铭文本身去辨别“秦夷”的身份和族属。
早年对于询簋、师酉簋铭文释读曾发生分歧,师酉鼎、盘的出现,互相对比,可以使我们对铭文有更好的理解。
对酉、询诸器铭文的理解,关键在于断句,以及对相应的“邑人”的解释上。
邑人,邑即城邑。“邑人”所指可分三说:其一,认为“邑”为一种户口身份。如黄盛璋[72]、白川静[73]认为,“邑人”包括其后的虎臣与庸等人群。李零认为,西周金文中的“邑人”就是“国人”,也就是居住于比较大的都邑之人,如卫盉的“司空邑人服”、五祀卫鼎的“司土邑*(左走右甫)”,都表示居民里籍[74]。其二,陈梦家[75]、许倬云[76]、韩巍[77]的看法更加具体。陈、韩认为“邑”或即西周金文中京畿附近的“五邑”之邑。许倬云与陈梦家一样,都认为“邑人”、“虎臣”等是并列的关系,他认为“邑人”就是“国人”,是承周初分封而来居于“国”中的周人,是殖民者,虎臣则是虎贲那样的亲卫,秦夷、西门夷之属,大概与文献中的殷民六族、七族、怀姓九宗、商奄之民一样,属于“授民”的内容。许的说法比李零更进一步,不但认为“邑人”是周人,而且还是周的常备军。陈致认为,“邑人”指的是虎臣、庸等周两京(宗周、成周)之外的城市人口,属于非周非商的族裔群体,是从东南方迁入两周地区的移民[78]。其三,杨宽认为,邑人与虎臣一样,都当是官名,邑人为乡邑的长官,因为军队的编制与当时的乡遂制度紧密相连,乡邑的长官即是军队的武官,故“邑人”既是乡邑之长,又是军队之长,相当于《周礼》的乡大夫[79]。张亚初、刘雨先生同意杨先生的观点,但又有所游移,认为裘卫器上的“邑人”也可能指城邑之人而言,似不宜释为职官名[80],这又与第一种李零等的看法相似。细读铭文,把“邑人”、虎臣等看作官名,还是不如看作身份合理,况且西周有无《周礼》那样的乡遂制度,仍然是个聚讼的问题,故笔者并不跟随杨先生的观点。
笔者按,除了酉、询诸器,“邑人”还出现在永盂[81]、卫盉、五祀卫鼎、此鼎甲[82]、*(外疒内员)簋盖[83]、师臣鼎[84]等器铭文中。
对于“邑人”的解释,李零之说最为合理,此中的“邑人”指的就是身份。但从永盂、卫盉、五祀卫鼎、师臣鼎等器铭来看,似“邑人”之“邑”应该有具体指代,“邑人”也不是“国人”那样的泛称,而应指的具体的某“*”或某些“邑”之人。
永盂记载周王赐师永田之事,在铭文中,“邑人奎父”与“郑司土函父”、“周人司*”、“毕人师同”并列,其中郑、周、毕,都是具体的邑名,标明后文人物的里籍,而不是他们任职的地方。“邑人”之“邑”也当如此,指的就是“奎父”之邑,不然就无法落实“邑人奎父”的身份里籍。卫盉铭中“司徒微邑”、“司马单旟”与“司空邑人服”并列;五祀卫鼎铭中“司*(左殳右頁)人邦”、“司空陶矩”与“司土邑*(左走右甫)”并列,称为“三有司”,两器铭中的微、单*(左殳右頁)、附都当是邑名,是三有司的封地,两器铭中的“邑人”之“邑”,也是有所特指的。
永盂铭中的“邑人奎父”,文前有“师氏”,一般学者都二者分读,笔者认为或许可以连读为“师氏邑人奎父”,此与卫盉的“司空邑人服”、五祀卫鼎的“司*(左殳右頁)人邦”及“司土邑*(左走右甫)”辞例相似,“师氏”为其官名,“邑人”为里籍,“奎父”其字。“邑人”可充当师氏,与这个情况可以联系考虑的*(外疒内员)有簋以及酉、询诸器。*(外疒内員)簋记载周王在“周师司马宫”,“周”之“司马宫”为册命所在地,王在此重申先王之命,*(外疒内員)管理“邑人师氏”并赐“金勒”。*(外疒内員)管辖的“邑人师氏”,也有学者分读为“邑人”、“师氏”,其实还应连读为“邑人师氏”,“邑人”是“师氏”的里籍身份。在酉、询诸器中,师氏酉、询与其下属虎臣之类,都是属于“邑人”的。凡此“邑人”“师氏”都是军官,例如*(外疒内員)簋“师”下有司马,必是军官无疑[85],酉、询的身份自不必说,师永大概是《周礼》中“司弓矢”那样的军官[86],参与其事的“师氏邑人奎父”,有可能是师永的上级军官。另外,永盂铭文说“益公内(入)即命于天子”,由益公宣布王命,所“入”当是天子所在的周都镐京,奎父与司徒等具体去执行王命,司徒等人应是京师之官,跑到洛河旁边去付给师永田地,张亚初等先生曾说或是诸侯之官,应是不对的,因为遣益公那样的朝官去直接命令诸侯的官员执行王命,是说不过去的[87]。所以,“邑人”之“邑”,还是应该理解为特定的里籍或身份。
师臣鼎铭说,周王册命师臣协助师俗管理“邑人”小臣、膳夫,以及“郑人”膳夫等,鼎铭中“郑”作“奠”,陈梦家先生把其与免簠中之“奠”都解作“奠(甸、田)人”之奠,即与“国”相对的郊甸、鄙野的意思,杨宽从之,其说应是不对的。此“奠”都应是地名郑,即西郑,地在今陕西华县,曾为穆王所都[88],李家浩先生曾解免簠中“奠”为郑[89]。师臣兼管“邑人”与“郑人”两个系统的官员,可知“邑”不是郑那样的都邑,也不是泛称。此鼎铭中有“邑人膳夫”,有学者把“邑人”和“膳夫”分读,也有问题。其实此处的“邑人”,也当是标明里籍的,师臣鼎有“郑(奠)人膳夫”,正可与此对读。
从永盂等器铭来看,所谓“邑人”,就是特指之“邑”的那些人。文献《墨子·号令》中有“邑人”一词,为同邑之人的意思,与此处“邑人”有别[90]。按照诸器铭文,“邑人”可以充当军队的“师氏”(永盂、*(外疒内員)簋),或者执政大臣之下具体的执行之官“司空”(卫盉)、“司徒”、(五祀卫鼎),即“三有司”,或者管理膳食或出纳王命的膳夫(此鼎、师臣鼎),或是虎臣等王室卫队或作战部队(师酉鼎及盘、询簋)。“邑人”职司较多,既能从事政事,又能保卫王身,跨越军政两个系统;身份有高有低,从师氏到虎臣、庸都有;民族成分不一,其中就有“秦夷”那样的外族。“邑人”成分复杂,正是殷遗民以及东南诸夷那样的外族向关中迁移的结果,由此可证许倬云“邑人”为“周人”说的错误。再从地名来看,诸器铭中与“邑人”之“邑”相对应的地名有:郑、周、毕、微、单*(左殳右頁)、陶等,这些地名所在大致都在京畿关中一带,是上述官员的封邑。按理,这些地名与“邑人”之“邑”并列,自不会是“邑人”之“邑”。如果把“邑人”当作一种泛称,只是标明一种“国人”身份,则无法协调此“邑”与同铭的诸多之邑的关系。
笔者认为,“邑人”既为王官执行王命,又可充当王室卫队,故当在王的近旁,“邑人”之“邑”最有可能就周都镐京或西土“五邑”。不过,贸然把“邑人”之“邑”也想象为金文中的“五邑”,还是存在着问题。
周都镐京,作为西周的行政中心自不必说。“五邑”,元年师兑簋及虎簋盖有“五邑走马”,*簋有“五邑祝”,柞钟有“五邑甸人”,*(左求右殳)簋有“五邑守堰”,耀县丁家沟出土西周中期殷簋铭有“东鄙五邑”,但应不是此处特殊的“五邑”。关于“五邑”所指,学术界并无一致意见。许倬云认为,“五邑”大概就是关中一带的岐下、程、丰、镐、西郑、槐里,以及金文常见的*京”等都邑,指的或许就是京畿地区。五邑有独特的行政系统,却又似直属周王室管辖,可能是周王离宫别苑的所在。李零推断,西周关中的重要都邑,从西向东*(上广下干)(宝鸡)、郑(今凤翔)、周(今扶凤、岐山间)、方(今长安附近)、丰、镐等[91]。按许倬云所说的岐下,大概就是指的周;西郑、郑,李与许说所指其实为一,但地点不同,一说处关中西部,一说关中东部。李学勤也认为,“五邑”应是周王直辖的都邑[92]。近年有的学者认为“五邑”应是郑、岐、丰、镐*,可能还有郑等位于关中平原的五座都邑,而根据殷簋“东鄙五邑”,或许东土也有个“五邑”[93]。总之,西周“五邑”,可能不出许倬云、李零等人所说的类似都邑的范围。
上文已述,在永盂等器铭中,与“邑人”之“邑”同时出现的,已经有郑、周、毕的都邑名,所以,若上述许倬云等对“五邑”的推测成立,则“邑人”之“邑”已与郑、周、毕三邑重复,“邑人”之“邑”也就不会是“五邑”了。
综上,笔者认为,酉、询以及永盂诸器铭文中的“邑人”之“邑”,很可能指的就是周都镐京。西周时期,周都的“邑人”成分复杂,不同族群杂居于此,酉、询等器中的“邑人”“秦夷”之类,就是居于镐京的东方异族,属于师氏管辖。
还有一个现象需要注意,在赐给师询的人众中,有“成周走亚”,应是军官,金文中有成周“大亚”,也有走亚,《三代吉金文存》卷10第36-37记录有两走亚盨共四篇同铭[94]。或许有人按此推测,作为其上级的师氏,也可能是成周的军官,即属成周八师,一如白川静所怀疑的那样[95]。
笔者按,这个怀疑似有道理。成周是周人为了控制东方、居住殷遗所建,连城本身也本为“庶殷”所建[96]。其所在有成周八师,当是由殷遗构成,例如成王时代的师旂鼎铭中的师旂[97]。师询、师酉的身份与师旂颇相类似,白川静、张亚初等就怀疑师氏为殷遗所担任,从询、酉诸器对祖先的称谓来看,其称祖先为“文祖乙伯”、“文考乙伯”,也与西周殷遗的习惯相似[98]。早年徐中舒先生也推测“秦夷”等是从东方迁到成周畿内的。如此说来,询、酉世代为成周八师的军事将领,“邑人”之“邑”,或当指“新邑”洛即成周[99],而且,酉、询很可能也是东方的殷遗民[100]。许倬云指出:
成周建立后,不少殷遗贵族迁居。他们并未沦为奴隶,而仍保留自己的田宅领地并臣属。殷遗多士是殷八师的成员,在平时也保持的军队的编制和指挥体系,例如师旂是“右”军的主将,手下必有若干从征的众仆。这枝殷遗的军队在用人高级将领(如白懋父)的统帅下,经常参加周王在东方与南方的征讨,由周初到西周晚期,时见记载。[101]
如此,“秦夷”之类,可能就是许说的跟随酉、询师氏征伐的“众仆”了。
可是,师氏所率由“虎臣”等组成的周王近卫部队,不当以成周为生活地,而当是关中京畿地带。另外,其他人员管理成周八师人员,也属正常情况,例如小克鼎铭就记载善夫去东方“遹正”(巡省校阅)成周八师。所以,这里询等管理成周军队,也当属特殊情况处理之。再从成周的位置来说,距离镐京约四百公里,若“邑人”是成周师氏,但却在朝廷为官,并参与西土之事,是不合情理的,“邑人”诸器中其他朝官里籍都在关中附近,也是一证。故笔者认为,把“邑人”想象为镐京之人,仍然是最为有理的。
“虎臣”既指职官,又指武士,已如上文所述,本处器铭当指后者。
“庸”具体所指,旧解比较模糊,统称为仆佣之类,但虎臣与庸经常会由臣服的异族担任,诸家异议不大。陈世辉认为,虎臣是军队的先锋,“庸”则是追随于虎臣之后的庸徒[102]。裘锡圭先生在陈世辉和杨宽论述[103]的基础上,解释则更加具体,以为“庸”指的是农夫,是异族的被奴役者,经常被当作赏赐的对象,主要从事农业和工程,并要贡纳生产物,在战争中则追随军队服劳役[104]。
笔者按,由于“庸”与虎臣并列,并且都属师氏管辖,故当是在军队中担任后勤之人,而不是从事农业劳动的被奴役者。
郭沫若先生认为,“庸”包括两门夷以下直至“服夷”。陈梦家先生把询簋与师酉簋铭两相对照,认为询簋中的六种“夷”与“师笭侧新”是虎臣的组成分子(师酉簋无“□华夷”)*人、成周走亚、戍、秦人、降人、服夷则为“庸”。黄盛璋、白川静等先生认为虎臣、庸都包括于“邑人”之中。
按郭说把西门夷之下都归于“庸”,显然不对,例如成周走亚,当是职官;陈说把西门夷以下诸人群归诸虎臣与庸两种之中,故如黄盛璋所指出的那样稍显主观,特别是“新”,郭沫若已经指出,其即后世秦之鬼薪之类,即薪樵之类的贱役,陈先生也把其归于“虎臣”,是不适宜的。
《周礼·地官司徒·师氏》下说:“使其属帅四夷之隶,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门外且跸。”师氏的下“属”,陈梦家先生已经正确指出就是《秋官司寇》下的“司隶”。司隶的职责,是掌管“五隶”即“罪隶”(罪人)和“四翟之隶”。“四翟之隶”即蛮隶、闽隶、夷隶、貉隶,除了守卫王宫及随王出行,即“守王宫与野舍之厉禁”,“四翟之隶”还要服饲养牛马鸟兽的劳役。
《周礼》的内容太过整齐,虽有“设计”与理想化的一面,但其对于臣服的“四夷”的职责的记载,还是有根据的。“四夷之隶”所从事的还是为王武士,捍卫王身,或掌管饲养之类的劳役,与器铭所反映的西周时代虎臣、“仆”的身份正相对应。所以,倘如郭沫若先生那样,把“西门夷”以下的人群都认定为服劳役的“庸”,而没有武士虎臣,也存在着问题。陈先生把他们分为虎臣和庸两部分,这个基本的分法,还是有一定道理而超过郭说。
上引裘锡圭先生总结到,西周时代之“仆”,大概多从被征服异族的上层转化而来,与下层平民被征服后多从事农业、工程等不同,“仆”所从事的主要有打仗、当卫队、赶车,可能还有服一些别的杂役。此时我们想到了秦祖造父、非子之类,也是驾车养马的角色,与“仆”、“四夷之隶”的角色相当
“秦夷”等虎臣与庸既都统称“邑人”,应都生活于此“邑”即镐京之中。由此也可说明,“秦夷”诸人众当是从各族群抽调而来,而不是他们所从来的整个族群都生活于成周。他们可能有家室,应不生活在镐京。他们虽有先锋“虎臣”与后勤“庸”的分工,但不象六师、八师的人众那样,也从事一般意义上的生产活动。询、酉作为师类职官,也是近卫部队的军官,与分工复杂的其他师类职官有别。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一时还无法把“秦夷”归于“虎臣”或“庸”,但可以肯定“秦夷”属于此两类人中的一种。还有一点也是肯定的,即“秦夷”是被周人所奴役的被征服的异族。
让我们对两周时期被征服异族的情况作一说明。
商代后期周人兴起,西周时代也有很多向东南、西北用兵的事例,有许多异族被周人征服。周初,被征服的殷遗分支、邦国众多,故被称作“庶殷”[105],这些族群虽然臣服于周,但上、下层人群在周的境遇是不一样的。上层贵族原来为商王室服务,被征服后转而为周朝臣子,称为“多士”[106],这些人也是最顽固的一群,因又被称作“顽民”[107],有的被迁往成周等地。又如商周之际周人所迁之殷民六族、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之类),属于有姓有氏的社会上层,他们是操有特长的。周人迁徙的,有时只是社会的上层,下层人士并不移动,周公灭了奄,迁其君蒲姑,奄君被迁走,奄民犹在原地,《书序》说“成王既践奄,将迁其君于薄姑”,所迁为奄君,而不是所有民众,故封伯禽时才可以“因商奄之民”而封鲁[108]。又如《诗·大雅·韩奕》所赐韩侯“百蛮”之貊、追,以及《嵩高》里赐申伯之谢人之类,也本是原住民。太伯所封之齐,也是“爽鸠氏始居此地,季荝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后大公因之”[109],所言爽鸠氏、有逢伯陵、蒲姑氏、大公之类,皆指其统治阶层,下层民众,则是原地本就有的。战国时赵灭中山,“迁其王于肤施”[110],也是如此,所迁为其王族,并不是把中山之民全部迁走了。当然,这些人是可以带着自己的臣仆(“类丑”一类)一起迁移的。
如白川静所指出的,这个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改变,西周中后期,越来越多的被征服的异族下层,也被当作奴役的对象迁往关中等地,而不仅仅局限于具有特殊才能的社会上层。
这些被征服的外族,往往要整个部落成为臣服成为*(上白下貝)(帛晦(贿)臣”[111],要对周缴纳生产的各种财物,还要贡献人力到各种服役地点,若不遵从,则要受到征伐[112]。可以想象,“秦夷”之类,就属于这些被征服的异族,他们在军队中服役,不但可以担任武士虎臣,犹如齐人所用的“莱夷”,即被孔子称作“裔夷之俘”的那群人,夹谷之会竞欲劫持鲁侯,想来也是齐君近卫那样的角色[113];也可以担任后勤之“庸”。
此外,还须谈谈与“秦夷”并列的“戍秦人”的问题。
“戍秦人”的读法,到底是应该连读,还是非开读“戍”、“秦人”,需要推敲。陈梦家把“戍”与上“成周”连读,作“成周走亚、戍”,即成周的“走亚”和“戍”;或者“走”、“亚”、“戍”并列,走即徒,都是殷遗迁往成周后的低级官吏[114]。张亚初、刘雨也指出,“戍”是商代常见的职官名,殷墟卜辞与商代金文中有“戍某”,“戍”当是守边的武职。询簋铭中的“戍”,当与“成周走亚”一样,也是受周控制的殷遗[115]。韩巍则认为,如果“戍”与“秦人”分开读,“秦人”与“秦夷”重复,铭文特地将其标出,是为了跟仍在西方的秦人本族相区别。大部分学者把“戍秦人”三字连读,不过上引李学勤“戍秦人”认为是戍守秦地之人,而韩巍认为是戍守成周的[116]。
按在殷墟卜辞以及商代铜器铭文中,多有“戍”的例证。例如四期武乙卜辞有“*受人”[117],陈梦家先生认为表示驻守*受”之人,“戍”就是戍守的意思,并非职官,这些人要接受殷王之令,从事征伐[118]。“戍秦人 辞例或与此相仿佛,也当是戍守秦地之人。
笔者鄙见,张亚初等的理解较有启发。询簋铭中的“降人服夷”大概是个统称,指前面的诸夷以及“*人”等人群,“戍”当单独读,就是身担戍守的职官之名,而与紧随的“秦人”无涉。“戍”的身份,当与“*人”、成周走亚、“秦人”一样,属于“降人”,地位显然比“降人服夷”之“夷”要高,也当是殷遗。成周本是周王朝建来控制东方的,同时也为聚居殷遗,故把“戍”理解为殷遗是合理的。这里的“戍”,很可能承前“成周走亚”而省,指的也是成周之“戍”,即戍守成周之官。
至于“秦人”,其既属“降人”之列,故当是殷遗而属东方,其地位比“秦夷”为高,并与后者为一族,只是一族的上下层而已。没有证据表明“秦人”即“秦夷”的上层也曾经历了一个迁徙的过程;反过来,商周以来东方范县之“秦”地一直存在,并且当为《左传》等文献记载的春秋秦氏的由来。由此可证,在更早的西周时期,此处一直有一个以“秦”为名号的族群存在,这个族群无疑就是“秦夷”、“秦人”之类。因为三代之氏,都是有一定身份的人所拥有,若没有“秦夷”的上层即“秦人”,就自然不会有“秦”氏之名。看来,“秦人”应是东方秦氏的上层,而与西方孝王时代得名的秦人无关。参考上文所考降伏周室“蛮夷”上下层境遇不一的情况,还不能肯定此处的“秦人”的生活地在什么地方,但“秦人”与成周走亚、戍等一样,也专职一官为周王朝服务,则大致可以肯定。东方秦氏在西周时期的境遇,也有上、下层的分别,与上“*夷”的情况颇相类似,也是世代受师氏节制,为周室服务的。
当然,对于“戍秦人”的看法,笔者也不敢自必,所说仅仅可当作一时之言,须来日进一步讨论。
三.商周时代东、西两“秦”地及其与“秦夷”、秦人的关系
“秦夷”之“秦”,无疑是地名,属于用地名作部族之名。问题是,这地名指的是原来诸夷所从来的东方之地;还是诸夷被征服后两迁之地?例如孙诒让说,此处的“秦夷”之类,“盖夷狄俘虏散处各地者”[119]。抑或如一些学者所说,这些东西方同名之地是相联系的,并且可从此说明诸夷的迁徙路线?
商周时代,在东西方都有秦地存在。
西方的秦,甲骨文中有踪迹可寻。殷墟卜辞有周人向商朝贡纳秦地之女的记载,其辞曰:“丁巳卜*(上中下口)贞:周弗致秦?丁巳卜*(上中下口)贞:周嫀?贞:周弗嫀”(《乙》7312,嫀即秦地的女子,学者们认为就是后来非子所封之秦。甲骨文有许多从女之字,都是女子之名,从女之字另一半往往是地名、氏族名,故凡名此者多是该地、该氏族的女子嫀就是秦地的女子。秦女是周人所供奉给商王室的,推测秦地当在西方[120]。两方之秦,历来有两说,一认为认为即清水秦亭之秦[121],陈梦家即主此说,他认为金文“秦夷”即指此地之夷[122];一说地在今宝鸡市东今千河和渭河的交会处,李零等主此说[123]。
还有一条材料是需要特别辨别的。《左传》庄公九年(前685,秦武公十三年)、《史记·齐太公世家》、《管子·大匡》记载,秦子、梁子率兵参与鲁与齐乾时之战。赵化成等先生认为,此处的秦与梁,都是嬴姓之国,一即西方秦,一为陕西韩城之梁,秦子、梁子,就是秦、梁公子,两国同为嬴姓,秦子很可能是武公弟德公[124]。有以下理由说明此猜测有一定道理:一,秦子、梁子并称,故“秦子”不可能是私名;而秦、梁同为比邻的嬴姓之国;二,在《春秋》中秦君穆公[125]、康公[126]、共公[127]、桓公[128]、景公[129]、哀公[130]、惠公[131]等君(包括《左传》的一些地方),都被称作“伯”,可知“秦子”不是指的秦君;三,在《左传》定公五年有秦子蒲、子虎,指的就是秦公子;四,秦、鲁关系密切[132],此时的鲁女曾嫁给宪公。按此,此处之秦就应是西方秦国之秦[133]。
这个秦或就是西周中期非子所封之秦,地在今陕西宝鸡与甘肃清水一带。
东方之秦,地在今山东范县,在传世文献与甲骨金文中都可找到踪迹。
在殷墟甲骨文中有“秦宗”一词,学者们已经多有称引[134],经常被解释为秦地的宗庙[135]。此秦或被认为即东方范县之秦,即《左传》庄公三十一年鲁筑台的那个地方[136]。1929年宝鸡戴家湾出土西周早期铜*鼎铭中,也有秦一地名。尚志儒[137]、何消谷等先生认为即东方之秦,辛怡华[138]认为即西方陕甘一带之秦。若按前说,也是较早时期东方有“秦”地的证明。在《左传》等文献中,记载鲁之秦氏,例如鲁臣秦堇父[139]、秦遄[140],等等,秦当是地、氏名,故可推测鲁有秦地。
1928年发现于洛阳北邙山的*(外厂内驫)羌编钟,记载了春秋中期周襄王时代(前651-619)晋、齐之间的战争,生活于晋“南鄙”的*(外厂内驫)羌跟随晋人参加了对齐的战争。铭文记载晋人伐齐,却有“征秦”一事,另外还有长城、平阴等地名。据学者考证,长城为齐鲁间的齐长城,平阴也是齐地,在今山东平阴东北,而秦就是东方范县之秦。吴其昌说:
然则东击齐,又何以欲同时西征秦耶?且征秦何以反东向如齐长城而会于平阴耶?曰:此秦非陕西之秦也。齐鲁之交,亦有一“秦”地,故《左传》记鲁大夫庄公九年有“秦子”,襄公十年有“秦堇父”,“秦丕兹”,昭公二十五年有“秦遄”,又孔子弟子有“秦商”,此皆齐鲁之交,秦地之人也。又《春秋经》庄公三十一年,“秋,筑台于秦。”杜注:“东平范县西北有秦亭。”是齐地也,故东迫齐而即征秦也。[141]
吴氏的考证是恰当的,此秦在范县固无可疑。
此秦在春秋时属鲁,是鲁之“西鄙”,齐[142]、宋[143],陈[144]、狄[145]、楚、郑[146]都曾争夺。*(外厂内驫)羌钟铭文所记,大概是史籍失载的晋对齐的一场战争,在更早的春秋早期的庄公时代,鲁既有大夫“秦子”,估计在春秋早期之前该秦已属于鲁了。
有一些学者认为,东西方二秦地有关,西方之秦是随着人群移动而产生的“地名迁移”的结果,与此相联系的还有东西两犬丘[147]。从这个观点出发,他们或以为东方之“秦”与更早时期的“秦人”有关;或把两处“秦”地的存在当作秦人来源东方的证据。
前说由来已久。桓宽《盐铁论·结和》记载:“伯翳之始封秦,地为七十里。”梁崔灵恩在《毛诗集注》中说:“秦在夏商为诸侯,至周为附庸,则秦本建国,疑伯翳即封于秦。”李江哲认为此秦就是范县之秦,他虽然认为东西两秦地的不同,但仍然相信桓、崔等人的说法,认为伯翳本封秦地,而西周中期非子封秦,只是袭用伯翳之号罢了[148]。
当代的一些学者引用甲骨文“秦宗”之“秦”,认为“秦”是东方之地,也可归于此说。
后一说例如何汉文的观点,他说:
从史实上来考察,不但鲁国的秦氏和非子封秦的秦氏是同出一源,并且非子的封秦是根据鲁国的秦氏而来的。
……
从殷墟甲文这些材料来看,还可以证明上面所说的秦氏不是始于封在秦谷的时候,而是起于很古的山东范县秦亭的时代。因为甲文记载秦宗的事实,远在非子之前一百年至二百年以上。并且在此甲文记载之时,秦已成宗,那么,在此之前,秦氏当然已有一段悠久的历史[149]。
尚志儒也有大致相似的观点,他说:
我们认为至少在殷商时期嬴秦(或其中的一部分)就发展为一个领有分土并被列为诸侯的部族,后来虽曾向外迁,但并未失去原来的分土。周孝王分非子时,所以会把甘肃省清水县一带叫做“秦”,盖源于东方原有的秦名。孝王说:“昔伯益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赐姓嬴,今其后世亦为朕息马,朕其分土为附庸。”说的就是历史上曾经发生的过的那个变化过程。[150]
持类似观点的还有何清谷等先生[151]。
除了秦,还有京*等地名,在东西方都皆有之。那么,是否可以据此说明这些相同的地名本来就有联系?进而可证明“秦夷”之类就来自东方?*夷之“*”,唐兰释薄,郭沫若、于省吾、容庚皆从之。陈汉平补充到,甲骨金文中*字,实为泽洦、泊、浦、溥之初文,读为薄氏之薄。薄即薄姑、蒲姑、亳姑,地在今山东淄博。他怀疑,商甲骨文“*侯”、西周金文中的“*侯”(善鼎铭)即是薄姑国君,“*夷”即薄姑之夷人[152],周公东征时灭之,封其地与太公吕尚。陈梦家怀*夷即《周礼》中貉隶和《诗·韩奕》中的“貊”[153],商奄薄姑都曾在周初被迫迁移[154]。尚志儒认为*夷即薄姑,周初西迁至西安西南的“九毕”,上层即善鼎铭中的*侯”,领军驻于豳以防备北方族群,其下曾即“*夷”,在周为虎臣[155]。辛怡华认为西周时关中西部有照地,或是“*夷”西迁之处[156]。传世器有耳尊,年代在西周早中期,其中也有“*侯”;保利博物馆藏有一*侯鼎,年代在西周早中期之际;近年山西绛县衡水西周墓地出土卣铭中有“*叔”,韩巍根据这些材料推测*在西周为一侯国,也应起源于东方,或亦为嬴姓,其地或在晋南,与京氏族人同为弭氏下属*夷就是*国征发来做虎臣的[157]。
京夷,上已引徐中舒先生说,认为在今山西。陈梦家认为即卜辞及晋姜鼎铭里的京,推测即《汉志》里的京陵,《一统志》认为在今平遥东[158]。韩巍根据传世京叔盘等,认为京亦嬴姓,其地或在关中,近于豳地,即今陕西彬县、长武附近。另晋南当有一京,京夷或与“秦夷”一样,是从东方迁移而来,而山西之京或是其中一站。京夷就是从京氏征发而来做虎臣的人,也可能是与京氏同源而较落后的人,而被周人当作虎[159]。*身夷,陈梦家认为*即箕,地在近山西[160]。赵平安认为“*”即“*”,即辨、弁、卞,卜辞“*”即秦汉下辨道地,而卜辞另有“*”即卞地,为后来的古县名,《汉书·地理志》属鲁国,故治在今山东泗水东部[161]。若按赵说,*身夷当为东方之夷。辛怡华推测即秦汉下辨道地,在近甘肃陇南地区成县。何景成则认为,“*身”即“弁狐”,读如“番吾”,战国时为赵地,地在近河北平山县东南。“*身夷”即以地名夷[162]。
其他地名现在还无法考证。
*、京、*身等与“秦夷”并列的诸夷来说,其本是东方族群,大概没有问题。对这些地名具体地望的认定,诸家说法各异,还无法给我们一个确切的证据。不过,“秦夷”作为与这些人群一同赏赐给酉、询父子的人众,我们还是应该把他们合并起来考虑。
我们先来看东方秦地与“秦夷”的关系。
商代甲骨文中的秦,所指就是范县之秦,应有很大可能。如果说“秦夷”或许经过了迁徙,一如裘锡圭先生所怀疑的那样[163],即从东方而来,那么可以推测东方之秦就应是“秦夷”的来源。春秋时代齐晋可在那里交战,鲁可在那里筑台,有那么多秦氏人士在鲁活动,可知春秋时代东方之秦已属于鲁,则“秦夷”之被征服,必在此前的西周时期。而“秦夷”诸器的年代恰在西周中、后期,故“秦夷”被征服而西迁服役的年代,不能晚于师酉簋、盘以及询簋的年代,即这些器物的年代,是其西迁的年代下限。
在师酉簋、盘以及询簋铭中都有“秦夷”,师酉簋、盘可知,“秦夷”是酉、询祖上已经领有的。“秦夷”被周王朝征服,当在酉、询受赐之前,即师酉簋、盘以及询簋的做年之前。诸器年代最早者为师酉簋,按诸家判定的年代,唐兰说最早,在恭王元年;郭沫若说最晚,在宣王元年,差距竟达近百年。当代学者多取厉王元年说。按照夏商周断代工程小组公布的西周年表,厉王元年上距孝王也就十多年,我们猜想酉、询诸器中的“秦夷”,应该在比孝王更早的时候来到西方,也就是要早过秦人得名为“秦”的年代。而东方的秦地,则一直是他们族群世居之地。就是说,他们之中,只是一部分人被迁移而服役。当然,断代工程小组所给出的年代也是相对的,只能给我们一个有限的参照。
西方之秦,甲骨文已明确记载商代已有之,并且《秦本纪》明确记载,西周中期周孝王封秦祖非子于秦眉,秦人才有了“秦”之名,可知此前西方的“秦”地与此后才得名的“秦人”无关,秦人因地而有“秦”名毫无疑问。这有点象周人之“周”名,也是在太王时代到了周原从豳迁于岐下、居于“周”地之后,才有了“周”之名的[164]。不知道诸多的研究者为什么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的事实:秦人与西方之秦发生联系,就是西周中期非子之时才开始的!
按照《秦本纪》及注释、《水经注》等记载,以及近年的考古发现,我们已知大体自商后期的中潏时代,秦人的祖先就已经归了周,生活于西汉水上游,这大概是自司马迁以来的看法。还有另一种说法,即近年发现的清华简记载的战国人之说,说秦人在周初被征服,然后迁到的西方渭水上游,大概在今甘肃甘谷、陇西一带。按照《秦本纪》等传统文献的记载,秦祖居地与分衍的线索还是比较清楚的,中潏归周就生活于西犬丘,就是今天西汉水上游的甘肃礼县一带,周穆王时代造父的一支又封赵城,地在今山西洪洞;孝王时代非子又被封于秦,即今陕西宝鸡至甘肃天水一带。其中非子在受封之前,曾经在槐里犬丘,即今陕西兴平为周室服役养马。
酉、询诸器中的“秦夷”,既然在比孝王更早的时候来到西方周都镐京为周服役,而早年来到西方的秦人祖先又居地、世系都比较清楚,并且是孝王时代才得名为“秦”,那么,我们至此还看不出金文中的“秦夷”与秦人及其祖先的关系。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下结论:东方范县之“秦”,是否与西方之“秦”有关,即从东方迁徙到了陕、甘之“秦”;东西两“秦”地是否经过了“地名迁移”,并且可以作为秦人西迁的证据,还需要辨别。至少,我们现在还没有坚实的资料去说明,东西两“秦”地的“秦夷”、“秦人”之间,就一定存在着联系。“秦夷”之“秦”,应指的是东方范县之秦,而与西方之秦地无关。
四、结论
西周金文中的“秦夷”,以及与之相关的“戍秦人”,对于其身份和族属,可以综述如下:
“秦夷”本是被周王朝征服的东方夷族,或在周都以部族为单位,为周室服役,充当“虎臣”或“庸”,即服兵役或劳役。西周中晚期时,他们服役的地点虽然可能已在西方。但由东西两“秦”地的关系,以及外族在西周的一般状况来考察,还得不出“秦夷”就是我们常说的秦人的结论。至少,gm e 的论据是缺乏的。由“秦夷”诸器推测其西迁的年代要早于秦人得名的孝王时代,也不利于“秦夷”即秦人的判断。笔者认为,纠结多年的“秦夷”与秦人的关系问题,或许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二者或许本来就没有关系,只是由于名字的联系,被误置一起而加讨论。尚志儒先生指出二者无关的论断,是值得重视的。把询簋铭出现的“戍秦人”也判断为秦人,也存在论据不足的情况。时下,学者多赞成秦人东来说,并且也找到一些考古证据,清华或可看做新证。但笔者认为,对这些材料还应辨别其性质,考古资料都是从文化角度去谈一个族群的渊源,方法上不一定靠得住;清华简反映的可能只是战国人的看法,并且能只是其中的一种。在现有的资料条件以及研究水平下,对于“秦夷”的研究,还是审慎为好,不容过度发挥。
注释
*本文是笔者新著《日出西山——秦人历史新探》的一章,相关内容以即出的后者为准。
[1]史党社:《秦人早期历史的相关问题》,《秦文化论丛》第6辑,西北大学出版社,1998年。
[2]a.段绍嘉:《陕西蓝田县出土弭叔等彝器简介》,《文物》1960年第1期。b.郭沫若:《弭叔簋及询簋考释》,《文物》1960年第2期。
[3]a.罗振玉:《三代吉金文存》(1937年)9.22.1-2、9.23.1-2、9.24.1-2,其中两器器身与盖同铭。b.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图93、322、录70、考释89,《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七卷,第99、150、309-310页;第八卷(版次同上)第194-196页,科学出版社,2002年。
[4]张长寿:《师酉鼎与师酉盘》,《新世纪的中国考古学——王仲殊先生八十华诞纪念论文集》第395-401页,科学出版社,2005年。
[5][宋]薛尚功:《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14.137。同[3]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录108、考释139,《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七卷,第379页;第八卷第295-296页。
师询簋铭文:
王若曰:师询,丕显文武膺受天命,亦则于汝乃圣祖考,克左右先王,作厥肱股,用夹召厥辟,奠大命,盩龢于政。肆皇帝无斁,临保我又(有)周,雩四方民亡不康静。王曰:师询,哀哉!今旻天疾畏降丧,若德不克,古(故)亡承于先王。向汝彶屯卹周邦,妥(绥)立余小子。载乃事,唯王身厚稽。今余唯申就乃命,命汝叀雝我邦小大猷,邦佑潢辥。敬明乃心,率以乃友干御王身,谷(欲)汝弗以乃辟圅(陷)于艰。赐汝矩鬯一卣,圭瓒,夷讯三百人。询稽首,敢对扬天子休,用作朕烈祖乙伯同益姬宝簋,询其万囟(斯)年子子孙孙永宝用,作州宫宝。唯元年二月既望庚寅,王各于大室,荣内右询。
[6]保利博物馆藏;朱凤瀚:《师酉鼎与师酉簋》,《中国历史文物》2004年第1期。
朱凤瀚此文厘定的师酉鼎铭文:
往(惟)王四祀九月初吉丁亥,王各(格)于大室,吏(使)师俗召师酉。王寴袤*(*)师酉,易(赐)豹裘,曰:貈夙夜,辟事我一人。酉敢拜*(左旨右頁)(稽)首,对*(扬)皇天子不显休,用乍肤文考乙白(伯)、*(上宫下九)姬宝*鼎。酉其用追孝,用**寿、*(左犮右首)彔(禄)、屯(纯)鲁。酉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亯(享)孝于宗。
[7]此处之夷名,连同师酉簋、师酉盘还有不同解释。参涂白奎:《说西周金文中的“狐”字》,《考古与文物》2005年增刊《古文字论集》,第110-112页;何景成:《论师酉盘铭文中的“弁狐”族》,《中国历史文物》2010年第5期。
[8]韩巍:《西周金文世族研究》,北京大学博士论文,2007年。
[9]容庚:《商周彝器通考》第55页,新燕京学报专号之十七,1941年。
[10]同[9]第57页。
[11]同[2]。《大系》释师酉簋为懿王时器、师询簋之“询”为“*(外勹内咅)”,见上文引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在本文中,郭对二器年代重加订正。
[12]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上、下册)上册第244-245、282-287、307-310页,中华书局,2004年。
[13]黄盛璋:《关于询簋的制作年代与虎臣的身份问题》,《考古》1961年第6期。
[14]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第425-428、485-486页,中华书局,1986年。
[15](美)夏含夷:《父不父,子不子:试论西周中期询簋和师酉簋的断代》,夏著:《古史异观》第201-20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16]彭裕商:《西周青铜器年代综合研究》第16-17、165、410-411、483-485页,巴蜀书社,2003年。
[17]刘启益:《西周纪年》第348-352页,广东教育出版社,2002年。
[18]李学勤:《西周青铜器研究的坚实基础》,《文物》2000年第5期。
[19]李学勤:《师酉鼎历日说》,《中国古代文明研究》第339-340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
[20]同[19]。
[21]同[18]。按,在更早的时候,李学勤把询簋的年代认定在厉王十七年、师酉簋在孝王元年、师询簋在宣王元年,在《师酉鼎历日说》、《西周青铜器研究的坚实基础》两文中,有所更正。李学勤早期的说法见李文:《西周中期青铜器的重要标尺》,《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79年第1期。
[22]同[6]。
[23]同[4]。笔者按,张长寿等先生在较早出版的《西周青铜器分期断代研究》中把询簋断在恭懿时期、师酉簋在西周晚期(共和——幽王),本文则更加具体。见张长寿、陈公柔、王世民:《西周青铜器分期断代研究》,文物出版社,1999年,第68-69、262页簋30,第92、96页簋81。
[24](日)白川静:《西周史》(袁林译)第106-107页,三秦出版社,1992年。
[25]同[8]第223-234页。
[26]同[9]第55页。
[27]同[2]。
[28]同[12]第245、283页上册。
[29]同[6]。
[30]同[4]。
[31]同[18]。
[321同[16]第483-485页。
[33]同[23]第68-69、262页簋30,第92、96页簋81。
[34]同[4]。
[35]同[8]第228-229页。
[36]李学勤:《夏商周年代学札记》第176-177页,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
[37]同[8]第228-229页。
[38]同[4]。
[39]同[8]第226-227页。
[40]a.同[7];b.何景成:《论师酉盘铭文中的“舟狐”族》。
[41]王国维指导。原名《殷周民族考》,发表于《园学论丛》第一卷第一号,1927年。见徐著:《徐中舒论先秦史》第1-8页,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8年。
[42]同[3]。
[43]同[2]。
[44]王祥(陈梦家):《说虎臣与庸》,《考古》1960年第5期。
[45]同[12]第282-287页,引文在第285页。
[46]同[12]第283页。
[47]同[13]。
[48]分别见《尚书·文侯之命》和《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49]同[13]。
[50]杨宽:《论西周金文中的“六*”“八*”和乡遂制度的关系》,《考古》1964年第8期。收入杨著:《杨宽古史论文选》第43-5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
[51]同[44]。
[52]a.朱凤瀚:《周生簋铭新探》,《中华文史论丛》1989年第1期第79-9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b.朱凤瀚:《周生簋与周生尊的综合研究》,《新出金文与西周历史》第71-8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
[53]《左传》定公十年。
[54]裘锡圭:《说“仆庸”》,《古代文史研究新探》第366-386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
[55]董珊:《琱生作器的再发现与新研究》,电子本。蒙董珊先生赠阅,谨此致谢。
[56]陈汉平:《仆*非仆庸辨》,《考古与文物丛刊》第二号,《古文字论集》(一),1983年。
[57]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第14-15页,中华书局,1986年。
[58]斯维至:《关于召伯虎簋的考释及“仆庸土田”问题》,四川大学历史系编:《徐中舒先生九十寿辰纪念文集》第163-169页,巴蜀书社,1990年。
[59]同[21]。按李说的变化,可参看上文器物年代表李学勤下注释。
[60]李学勤:《清华简关于秦人来源的重要发现》,《光明日报》2011年9月8日11版。
[61]同[24]第105-110页。
[62]许倬云:《西周史》第215-216、292-295页,三联书店,1994年。
[63]《周礼·秋官司寇》下有司隶,下有“夷隶”百二十人。按“夷隶”即“东夷之隶”的意思。
[64]舒大刚:《春秋少数民族分布研究》第327页,台北:文津出版社,1994年。
[65]《春秋》庄公三十一年:“秋,筑台于秦”,此秦属鲁,地在今山东范县。
[66]尚志儒:《试论西周金文中的“秦夷”问题》,陕西省考古学会编:《庆祝武伯纶先生九十华诞论文集》第72-78页,三秦出版社,1991年。
[67]陕西省博物馆、陕西省文管会(戴应新执笔):《陕西岐山贺家村西周墓葬》,《考古》1976年第1期,图版贰:五、图五:1。
[68]王辉:《西周畿内地名小记》,《考古与文物》1985年第3期。
[69]辛怡华:《再论西周金文中的“秦夷”及相关问题》,《秦文化论丛》第九辑第348-357页,西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
[70]有学者认为申在陕北,失之过远。
[71]同[8]第232页。
[72]同[13]。
[73]同[24]第105-107页。
[74]李零:《西周金文中的职官系统》,吴荣曾编:《尽心集:张政烺先生八十庆寿论文集》第202-214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收入李著:《李零自选集》第112-123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
[75]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上册,第284页。
[76]许倬云:《西周史》第215-216、295-297页。
[77]同[8]第231页。
[78]陈致:《夷夏新辨》,《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1期。
[79]同[50]。
[80]同[57]第52-53页。
[81]唐兰:《永盂铭文考释》,《文物》1972年第1期。
[82]凡此卫、五祀卫鼎、此鼎,1975年出于岐山县董家村铜器窖藏,岐山县文化馆庞怀靖、陕西省文管会镇烽、忠如、志儒:《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西周青铜器窖穴发掘简报》,《文物》1976年第5期。
[83]陕西省文管会:《陕西省永寿县、武功县出土西周铜器》,《文物》1964年第7期。
[84]同[3]录88-89、考释115-116,《郭沫若全集》考古端第八卷,第247-248页。
[85]陈梦家说,“周师”犹如大簋的“吴师”,都是官名,与“白大师”、“中大师”、“蔡大师”同例,都是在“师”或“大师”前冠以封国名。参[12]《西周铜器断代》上册,第164-165页。张亚初等与陈说异,他们认为守宫盘铭中的“周师”,或即周地之师,是周地的地方军事长官;而“大师”有伯、仲也似指大师有正副之别。参[57]《西周金文官制研究》第3-7页。
[86]同[57]第7-8页。
[87]张亚初、刘雨先生认为裘卫诸器的“三有司”,属于诸侯,或不确。参[57]《西周金文官制研究》第9-10、13-14、24页。
[88]见《古本竹书纪年》、《太平御览》卷173等,详参李家浩《先秦文字中的“县”》,《文史》第28辑。收入《著名中青年语言学家自选集·李家浩卷》第15-34页,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
[89]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中华书局,1988年,第324页;同[50]杨宽:《论西周金文中的“六*”“八*”和乡遂制度的关系》;同上[88]李家浩:《先秦文字中的“县”》。
[90]《墨子·号令》:“邑人知识、昆弟有罪,虽不在县中而欲为赎,若以粟米、钱金、布帛、他财物免出者,令许之。”
[91]a.同[62]第221-222页。b.同[74]李零:《西周金文中的职官系统》。
[92]同[36]第168页。
[93]网文:《西周的“五邑”考》,“国学数典”(http://bbs.gxsd.com.cn/archiver),2009年7月17日。
[94]详陈世辉:《询簋及弭叔簋小记》,《文物》1960年8、9期合刊。
[95]同[24]第107页。
[96]《康诰》:“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四方民大和会,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见士于周。”《诏诰》:“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侯、甸、男、邦伯。厥既命殷庶,庶殷丕作。”
[97]同[62]第122-125页。
[98]杨小召:《西周金文中的祖先称谓》。
[99]《尚书》之《康诰》称“新(大)邑”、《召诰》、《多士》等叫“新邑”、《洛诰》也叫“洛师”,何尊铭文以及文献也叫成周。关于成周、“新邑”的关系,学界曾有争论,参看彭裕商:《新邑考》,《历史研究》2000年第5期。
[100]同[24]第107页。
[101]同[62]第125页。
[102]陈世辉:《询簋及弭叔簋小记》,《文物》1960年8、9期合刊。
[103]杨宽:《古史新探》第81-82页,中华书局,1965年。
[104]同[54]。
[105]《尚书·召诰》。按本篇中营建“新邑”的“庶殷”,并非《多士》等篇所记载的修成后从其他地方迁来的“顽民”。
[106]《尚书》之《多士》、《多方》。按《多士》中的“多士”,有学者认为或是商之王族。见彭裕商:《新邑考》。
[107]《尚书·毕命》。
[108]《左传》定公四年。
[109]《左传》昭公二十年。
[110]《史记》卷四十三《赵世家》。
[111]师*(上宀下袁)簋铭。
[112]见兮甲盘铭。另见同[103]杨宽:《古史新探》第89-91页。又如文献所记周与犬戎的关系,后者“戎狄”犬戎,对周王朝有纳贡的义务。
[113]《左传》定公十年;叔弓钟铭。见[54]裘锡圭:《说“仆庸”》;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第118页。
[114]同[12]第286页。
[115]同[57]第16页。
[116]同[8]第232页。
[117]郭沫若:《殷契萃编》1198。
[118]同[89]第605-606页。
[119]孙诒让:《古籀余论》卷中(1903年成,1929年燕京大学刊布容庚整理本)。
[120]辞例来源及论述参以下论著,张亚初:《谈多友鼎铭文的几个问题》,《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3期;孟世凯:《甲骨文所见商周关系再探讨》,人文杂志编辑部编:人文杂志丛刊第二辑《西周史研究》第255-261转254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
[121][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卷十七“渭水”条。
[122]同[12]第285页。
[123]李零:《<史记>中所见秦早期都邑葬地》,《文史》第二十辑。
[124]赵化成、王辉、韦正:《礼县大堡子山秦子“乐器坑”相关问题探讨》,《文物》2008年第11期。
[125]《春秋》僖公十五年。
[126]《春秋》文公十二年、十八年。
[127]《春秋》宣公四年。
[128]《春秋》成公十四年。
[129]《春秋》昭公元年、五年。
[130]《春秋》定公九年。
[131]《春秋》哀公三年。
[132]参史党社:《秦关北望——秦与“戎狄”文化的关系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8年。
[133]按这个说服仍然存在着可怀疑的余地。因为“子”在春秋时代,作为男子美称,经常用于人名,如秦臣杞子(《左传》僖公三十年、三十二年)、鲁臣敬子(《左传》昭公三年)、季文子(《左传》等文献屡见);也可用于女名,如孟子(鲁惠公元配,见《左传》隐公元年)。
[134]如何清谷先生的《嬴秦族西迁考》,《考古与文物》1991年第5期。
[135]“秦宗”还可作另解,“秦”或是谷物名,用来献祀于宗庙。若按此说,则“秦”不是地名。
[136]本条下秦之地望,杜预注:“东平范县西北有秦亭。”《魏书》卷106说东平郡与范县皆治秦城,即此秦亭。《清一统志》说范县旧城南三里有古秦亭。另外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郑樵《通志·氏族略》等皆记载有此范县之秦。
[137]同[66]。
[138]同[69]。
[139]《左传》襄公十年。
[140]《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141]吴其昌:《*(外厂内驫)羌钟补考》,《国立北平图书馆馆刊》第五卷第六号,1931年。
[142]《左传》庄公十九年、《春秋》文公十五年及《左传》、《春秋》文公十七年、《春秋》定公十七年及《左传》。
[143]《春秋》庄公十九年。
[144]《左传》庄公十九年、僖公二十六年经传。
[145]《春秋》及《左传》文公七年。
[146]《左传》襄公十年。
[147]段连勤:《关于夷族的西迁和秦嬴的起源地、族属问题》,载《先秦史论文集》,《人文杂志》1982年增刊。
[148]李江浙:《秦人起源范县说》,《民族研究》1988年第4期。
[149]何汉文:《嬴秦人起源于东方和西迁情况初探》,《求索》1981年第4期。
[150]尚志儒:《早期嬴秦西迁史迹的考察》,《中国史研究》1990年。
[151]同[134]。
[152]陈汉平:《金文编订补》第499-50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
[153]同[12],上册第285页。
[154]同[12],上册第18页。
[155]尚志儒:《略论西周金文中的“*夷”问题》,陕西历史博物馆编《西周史论文集》(上)第231-242页,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
[156]同[69]。
[157]同[8]第199、232页。
[158]同[12]上册第285页。
[159]同[8]第198、232页。
[160]同[12],上册第285页。
[161]赵平安:《释甲骨文中的“*”和“*”》,《文物》2000年第8期。
[162]同[7]。
[163]同[54]。
[164]《史记》卷四《周本纪》之《集解》引皇甫谧说:“邑于周地,故始改国为周。”杜正胜推测,这里原来有个周国,可能就是一期甲骨卜辞中的“周”,而太王最早也只能属于卜辞三期,即廪辛、康丁时代,那时太王的祖先,根据《今本竹书纪年》,是称作分邠公的。见杜正胜:《周秦民族文化“戎狄性”的考察——兼论关中出土的“北方式”青铜器》,《周秦文明研究》第507-536页,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同[89],第291-293页。不过,有的学者从商文化与先周文化在关中的分布、伸缩为根据,认为周人历史悠久,武丁卜辞中的“周”,很可能就是后来的周。见罗琨:《商代战争与军制》第159-164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2012/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西安:陕西出版集团 三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