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帝陵研究/秦陵“六号坑”性质商榷
刘占成
按语:该论文发表于《秦文化论丛》(第十一辑)。“六号坑”即所谓的文官俑坑。本文针对把六号坑的性质认定为秦王朝的中央机构,即主管监狱和司法的廷尉的观点,指出六号坑的文官俑与20世纪80年代发现的曲尺形马厩坑出土的圉人俑,不管从形体还是从装束上,都完全一致。再通过其他方面的分析,认为六号坑的性质是马厩坑,而不是什么秦中央某官署机构。为秦陵区陪葬坑、从葬坑的研究工作开阔了视野。
秦陵“六号坑”,发现于2000年春夏之际。因它是该年度秦陵地区勘探工作中所发现的第六座陪葬坑,故编号为K0006。同年年底,考古工作者对该陪葬坑进行了全面发掘,从而比较完整地了解了该坑的形制及其内涵。笔者曾于2001年写了一篇小文,题目是《秦陵新发现陪葬坑性质刍议》①,将该坑的性质定为“马厩坑”,坑内出土的陶俑称为“圉人”。继后有关新闻媒体及发掘者发表文章和《简报》,认为该坑性质为“秦王朝的中央机构——可能是主管监狱与司法的廷尉”,坑内陶俑为文职官员和驭手②。随之有研究者发表专题论文,对K0006号陪葬坑上述性质进行了进一步确认③,在学界影响较大。对于这一观点,笔者认为,实在值得有再商榷的必要。如果对这一陪葬坑的性质都搞不清楚,那对它的研究就会走向偏途。
距秦陵远近,并不能作为陪葬坑是否重要的依据
K0006号陪葬坑,坐东向西,由西、中、东三部分组成,坑体面积约144平方米。该坑建筑结构同秦陵地区发现的其他陪葬坑基本一致,属土木结构的地下室形式,西部为斜坡道,中部以出土的1辆木车和12件陶俑为其主要内涵,另外还有陶罐、生产工具、车马饰件等小件文物。东部以出土的真马骨等为主要内涵,马骨虽已凌乱,但经考古工作者仔细清理,辨认出马头骨9具,头向均向北,即秦始皇陵的方向;而且通过鉴定,认为后室的真马当年多数为未经阉割的公马④,“按照马骨的排列密度推算,陪葬坑后室原应葬马20余匹”⑤。
把K0006号陪葬坑定性为“秦王朝的中央机构”,其中重要的依据之一,就是该坑在秦始皇陵园内城之内,距秦陵较近,北距陵墓现封土约50米。发掘者将秦始皇陵园的外藏系统由远及近分为四个层次,认为“陪葬坑与陵墓封土间距离的远近,反映的应当是设计者的主次意识”⑥,“这些层次的区分应当是陪葬坑间存在的与皇权之间不同主次关系的反映,同时也是秦帝国兴盛时期中央政权及皇权的各类运作机构在地下的模拟”,“抑或是陪葬坑与墓主之间的近疏关系”⑦。究竟是设计者的主观意识,还是本来就存在的主次关系,这本身就是两个概念。从考古实践上,秦始皇陵园的陪葬,并不是我们主观层次的划分,而是客观存在的区域。众所周知,秦始皇陵园除地宫封土外,还有内外双重城垣,这样,就自然形成了地宫、内城以内、内外城之间、外城以外四个区域。当然,秦始皇陵的外藏系统不管是分为“层次”还是“区域”,都是考古研究中的不同称谓,便于行文而已。称谓的不同,并不影响对其本身内涵、作用、分布的研究和定性。根据考古工作者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到今对秦始皇陵园的测查、钻探、试掘、发掘来看,外城以外、内外城之间、内城以内,都发现有大小不同、内涵各异的陪葬坑、墓等。这只能说明,当年秦始皇陵园规模宏大、埋藏丰富、陪葬繁杂,根本看不出离秦陵愈近,陪葬坑位置就愈重要,或性质愈神秘,愈举足轻重。多年的考古勘探和调查发掘,还向我们显示出,秦陵陪葬坑在平面布局上几乎无规律可循,也找不到所谓的对称关系,更没有距陵远近就能反映其重要性的情况。例如,兵马俑坑、出土青铜仙鹤的水禽坑等,距秦陵远在1.5公里以上,难道它们就不是秦陵很重要的陪葬坑了吗?既然重要,又为什么当年不设计在秦陵附近呢?同理,笔者也承认,位置距秦始皇陵较近的陪葬坑,也很重要。例如,20世纪80年代在陵西发现的铜车马陪葬坑,被称为继兵马俑之后又一重大考古发现;20世纪90年代末在位于兵马俑与秦陵之间发现的出土有“百戏俑”和“石质铠甲”陪葬坑,仍被学界认为是秦陵地区极其重要的陪葬坑。也就是说,在秦始皇陵园外藏系统由远及近的三个层次中发现的陪葬坑都很重要,各个陪葬坑之间的主次关系,实在难分伯仲;它们各自的性质、重要性,只能依靠坑中的内涵来分析研究;它们各自的具体位置,只能依当时其在陵园建制中的作用而划定。距秦陵远近,并不能作为陪葬坑是否重要的依据!如果认为陪葬坑位置距秦陵较近——距离近,陪葬坑性质就重要,进而推断它就是中央官署机构,显然是不符合秦陵陪葬坑分布的情况的。因为,就目前资料而言,秦陵的整个陵寝制度、设计思想、陪葬坑的性质、布局等,还是一个未解之谜。根据距秦陵的远近来划分陪葬坑的性质、还为时过早。对于研究者来说,不管是遗址,还是墓葬,在未发掘之前有悬念,在发掘完后仍然有悬念。只有掌握大量的资料,有了确凿的证据之后,悬念才会冰释。如果急着发议论、下结论,难免出错。
K0006号陪葬坑中的陶俑并不是“文官俑”
《简报》认为:K0006号出土的8件陶俑为“文官俑”,主要是发现“在陶俑的右侧腰带部悬挂着贴塑的削及砥石”,“削为刮削简牍用的书刀,砥石为磨刀之具,它们应属文具无疑”⑧。身带文具,必属文官,在道理上是讲得通的。并且戴双版长冠陶俑的级别“至少在八级左右,属于秦之上爵”⑨。但问题症结在于,陶俑右侧腰带悬挂的是不是文具?笔者亲自对一件文官俑的“书刀”进行了仔细观察和测量,发现上部为桃形,下部为长条形,通长17厘米,身长14厘米,宽1.5厘米,厚0.6厘米。无独有偶,笔者在翻阅秦兵马俑一号坑发掘报告时,发现一号坑T20G10曾出土一件称为“陶笄”的陶器,其形制与K0006号坑文官俑腰间悬挂的所谓“书刀”极其相似(图一)。《报告》对这一器物的描述是:“笄头作桃形,柄长条形,中间有一条凸起的纵脊,通长17.5厘米。其中柄长14厘米、宽1.1厘米、厚2.55厘米”⑩。从尺寸来看,这件“陶笄”与文官俑的“书刀”接近一致,说明它是原大实物无疑,而一号坑的“陶笄”既无刃,又无尖,所谓环首,也只是本物的凸起纹饰,显然不属刀类。那么,悬挂于文官俑腰际的“书刀”与一号坑的“陶笄”,从形制、尺寸上都很近似,所以定为刀具,也显然欠妥。至于它是否就是插发用的“笄”,这是需要另外讨论的问题,但它不是刀具,应是可以确认的。至于对所谓“书刀”的作用,用得着让八级以上的秦之上爵去“刮削简牍”吗?因为古代的简牍都是集中在一起,由技术工人一片一片地刮削、修整、打磨而成的。也就是说,是在书写之前,早已预备好的材料。即使个别需要加工的简牍,也不会让八级爵位的文官亲自去刮削。简牍作为古代的书写材料,上面的字是用毛笔墨书而成的,不是用刀刻的。这属常识,不必赘述。对于书写上去的错字,固然可用刀刮去重写,但用无尖无刃的工具,显然也是不行的。退一步讲,即使把它算作小刀,我们又怎能一味地去认为它是用于刮削竹简的文具呢?为什么不可以认为它是切削皮革的工具呢?又为何不可把它作为阉割公马的刀具呢?所以,从用途上,它是广义的,仅认为它是“书刀”,必然会陷入认识上的狭隘思维。江陵凤凰山一六八号汉墓出土的青铜削刀,与K0006号陪葬坑陶俑的“书刀”是不同的,它不但有尖有刃,而且与其他文书工具成套出现。削刀通长22.8厘米,刃长13.9厘米,前端尖而薄,柄长8.9厘米,环首。(11)现在,我们再来看一下,与所谓的“书刀”一起悬挂在陶俑腰间的砥石,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发掘简报称其为“砥石囊”,就是说,磨刀石是放在囊内的。我们仔细观察1号俑和7号俑腰间的“砥石囊”,可清楚地发现下部有两个对称的花结,显然是用软质材料系结而成的,如果再细心观察,所谓的“书刀”,与“砥石囊”是通过系带连为一体的。所以,笔者认为,所谓的“砥石囊”是所谓的“书刀”系带环绕腰带而下垂的带穗,并非砥石。通过对同一个陶俑所谓砥石的测量,通长8厘米,宽2厘米,厚0.7厘米。作为“磨刀之石”,其形体是否太小了呢?它的宽度和厚度竟与所谓的“书刀”相差无几。因此,笔者认为它也并不是什么磨刀之石。在河南洛阳M74战国墓中发现的磨石,细砂岩质,面微凹,有磨划痕迹,一件通长21厘米、宽2.5厘米、厚2.9厘米,另一件通长10.1厘米、宽1.4厘米、厚1.3厘米。(12)仅从厚度来看,K0006号陪葬坑陶俑的“砥石”与此是不能相提并论的。那么,K0006号陪葬坑陶俑腰间悬挂的实物究竟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它是一件佩饰,或许它还是某一种身份标志,但绝不是反映所谓“文官俑”的“文具”。据说,在发现青铜仙鹤等水禽的秦陵七号坑出土的陶俑身上,也发现有类似“砥石”的佩戴物,难道这些陶俑也是“文官俑”,该坑也是与文官有关的“中央机构”吗?
另外,据《简报》称,在一号俑的东侧,发现了4件“铜钺”。钺,古代兵器,盛行于商、周,后来成了礼兵。既然有“文具”出土,陶俑就可称为“文官”。若此,有兵器与俑伴出,难道不可称为“武官”吗?显然,这是自相矛盾的。当然,发掘者将K0006号陪葬坑出土的“铜钺”回避了兵器的解释,而是释为刑具,推断应与“掌刑辟”的廷尉所从事的刑狱工作性质有关,又说“廷尉本人不在其列”。这与秦俑三号坑为指挥部,而其中不见“将军俑”一样。对于该坑的性质,人们不得不提出质疑。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讨论一下“斧钺”问题。按常理,斧钺不管作为兵器也好,作为刑具也好。必定是安于木柄的一端,古代属于长兵器的范畴。但K0006号陪葬坑内发现的4件所谓“斧钺”,却恰恰是夹绑在木柄的中部,发掘者称“木柄残长40~55厘米”。笔者亲自下坑对遗迹进行了观察,木柄基本保存完整,并非“残长”。如果是残,难道4件同时都残了吗?难道残的程度那么如此一致吗?笔者认为,置于木柄正中的“铜钺”及其遗迹,应该是原状的遗存。若此,它就变成了用双手对称握持的物体。从用途上讲,它应属工具类,并非兵器或刑具类,虽然它的本体是斧钺,但经人工加工改变之后,兵器就变成了工具。有趣的是,从兵器的发展史来看,兵器最先是由生产工具发展而来的。这里又把兵器还原为生产工具,也未尝不可。至于它的具体用途,或许对陪葬坑建筑的厢板、棚木等木构件可起到加工修整等作用。所以,它并不是为“文官俑”所配备的东西,而是当年建坑工人所遗留下的生产工具。
还值得一提的是,不管我们把K0006号陪葬坑划分为前、后室也好,划分为中部、东部也好,总归同属一个坑。根据秦始皇陵园发现陪葬坑的惯例,凡是有陶俑与活马(马骨架)同坑的陪葬坑,其性质均为马厩坑,这已由上焦村的马厩坑和陵西南部的曲尺形马厩坑所证明。坑内所出土陶俑都与“圉”有关,难道,仅仅因为K0006号陪葬坑距秦陵较近,陶俑腰悬挂有“佩饰”物,就会改变陪葬坑的性质吗?试问,级别较高的文官俑,他们与20余匹活马同藏一坑又是什么意思呢?作为文官,与其职业密切相关的案具、毛笔、墨砚、简册等等,又为何不见踪影呢?江陵凤凰山一六八号汉墓中文书工具就是成套出土的,计有笔、墨、砚、木牍、削刀等。在秦代,这些文具完全可以以实物形式配备给“文官”,为何还要在俑腰间去陶塑模拟呢?兵马俑不是都配备着实战用的青铜兵器吗?西汉南越王墓中也出土了一套修治竹简的工具,计有“斧、锛、曲柄铲、鎯头、削、刮刀、带鞘刻刀、凿、锉、锯及其他……工具全部装木柄,多数还用绢或麻布包裹”(13)。看来,仅仅削和磨刀石是代替不了修治简牍的全部工具的。事实说明,K0006号内陪葬坑的陶俑,应与20世纪80年代在曲尺形马厩坑内发现的原大“袖手俑”一样,与“圉”有关,而与所谓的“文官”风马牛不相及。古代称养马的人为“圉人”。《左传》哀公十四年:“圉马于成”。《左传》昭公七年:“马有圉。牛有牧。”据记载,这些圉人还可从事有关土木工程和表演一些笑剧以供娱乐。例如,《左传》定公四年:“孟氏选圉人之壮者三百人,以为公期筑室于门外”;《左传》襄公二十八年:“陈氏、鲍氏之圉人为优”。通过文献和实物的比较、研究,笔者还认为K0006号陪葬坑又有它的特殊性,把坑内出土陶俑以前认为是“圉人”形象的认识也需要重新考虑。
《周礼》记载:“天子十二闲,每闲六繄,每繄分三皂,每皂分三乘,每乘分四匹。”秦俑研究专家袁仲一先生考证“闲”即马栏、马厩。就是说,天子有12个厩苑,合计养马2,592匹。根据20世纪80年代初在秦陵上焦村马厩坑出土的器物上的刻画文字,其中有“大厩”“中厩”“小厩”“宫厩”“左厩”“右厩”“三厩”等名称。(14)我们是否由此可知秦代马厩的编制情况——以左、中、右、宫、大、小六厩,加上按数字编排的一至六厩,也恰好为十二厩,说明秦朝很可能承袭了《周礼》“天子十有二闲”的制度。在《睡虎地秦墓竹简》的厩苑律中,我们也可见到“大厩、中厩、宫厩”的马厩名称记载。对于上焦村马厩坑内出土的跽坐俑,简报认为“是秦管马厩和饲马的人员”(15)。研究者认为是“厩苑内饲养马的仆役”(16)。笔者认为,将跽坐俑定为是带有仆役性质的饲马人员是比较合理的解释,即古代的“圉人”(图二)。《周礼·夏官司马·圉人》:“掌养马刍牧之事,以役圉师。凡宾客、丧纪,牵马而入陈。”也就是说,圉人要听从圉师的差遣,掌理放牧饲养马匹,同时还负责牵马、遣车等事宜。除上焦村马厩坑以外,20世纪80年代考古工作者还在秦始皇陵西侧内外城之间发现了一个曲尺形马厩坑,在试掘该坑时,曾出土了数件身高1.8~1.9米的原大陶俑,陶俑的造型可以说与K0006号陪葬坑出土的“文官俑”如出一辙,只是腰间缺了悬挂物。(图三)从装束上看,两坑中的陶俑均头戴长冠,身穿短袍,腰束革带,双手笼于袖管,与兵马俑坑中出土的头戴长冠的中、下级军吏相似,因为他们均与马同坑。所以,笔者认为:他们既不是文官,也不是武官,也不能简单地定为“圉人”,其身份应是与“圉”“马厩”有关的“圉官”或“圉师’。也就是说,他们是掌管马厩坑和管理圉人的官员。《周礼·夏官司马·圉师》记载:“掌教圉人养马。春除蓐,衅厩,始牧;夏庌马,冬献马。射则充椹质,茨墙则翦阖。”意思是说,圉师不但掌教圉人养马,还负责一些与车、马有关的礼仪事项。这样一来,我们就不难解释K0006号陪葬坑内为什么还会有一辆木车,因为,这些圉师与圉人不同,他们应是有乘坐车辆的资格的。至于为什么K0006号陪葬坑中全为“圉师”而无“圉人”的情况,笔者认为,它与上焦村马厩坑中只有“圉人”而无“圉师”的情况一样,陪葬坑的象征意义与人间实际似乎还不能完全用等号去衡量。例如,《周礼》:“圉师:乘一人,徒二人。”古时4匹马为1乘,K0006号陪葬坑中8名圉师,应有马32匹,徒(应指受役于圉师的圉人)16人,实际情况显然有与文献不合之处。我们能去求全责备,让考古资料与文献记载完全吻合吗?同理,兵马俑坑中的七八件兵马俑,只能是秦国军事力量的象征,但从数量上绝不等于当时的秦军百万雄师。K0006号陪葬坑中俑马同坑,说明其中陶俑与“圉”有关,则是不争的事实。否则,一批文官与一群马匹埋在一起,不知是何用意?对于K0006号陪葬坑内的4件御手俑,他们也均头戴长冠,身份、地位也较高,这与秦铜车马的御手俑、兵马俑坑中的御手俑一样,秦代驾车的驭手,本身就是由这些有一定级别的人员来担当的。我们也注意到,持秦陵“六号坑”为秦代百官之“廷尉”官属机构的研究者,对20世纪80年代所发现、发掘的有关陪葬坑的性质,也提出了异议和否定,认为“所谓的双门道‘马厩坑’、葬仪坑、珍禽异兽坑等,皆可能为‘百官’的有机组成部分”(17)。可惜,只是提出了论点,没有翔实的论据和论证,笔者不敢苟同。
K0006号陪葬坑的性质是秦代的“宫厩”
回过头来,我们再分析研究一下马厩坑的位置问题。目前,在秦始皇陵园范围内,共发现用真马陪葬的马厩坑三处:一处是位于秦始皇陵外城之外区域的上焦村马厩坑,已发现98座,特点是排列密集有序;一处是位于秦始皇陵内外城之间区域的曲尺形马厩坑,特点是坑的形制独异;一处是位于内城以内区域的K0006号陪葬坑,特点是坑的结构特殊。这三个马厩坑的位置设置分别在发掘者所指出的秦始皇陵园的外藏系统由远及近的三个层次中,为什么同为马厩坑,而距秦始皇陵有远近之别呢?为什么曲尺形马厩坑内的陶俑,与K0006号陪葬坑内的陶俑接近一致,而与上焦村马厩坑内的陶俑则有较大差异呢?笔者认为,这些差异的存在,应与秦代专司养马的不同厩名有关。K0006号陪葬坑应属专门为秦始皇饲养御马的“宫厩”,既然是宫厩,那离“地宫”较近,也在情理之中。如果此推断不误,相信在K0006号陪葬坑陶器的细部清理后,若有刻画文字,当以“宫厩”的出现最为可能。或许陪葬坑中陶俑腰间悬挂的佩饰,就是“宫厩”之内圉师身份的标志。至于曲尺形马厩坑,也可能属于“中厩”,上焦村马厩坑当然只能算是“宫厩”“中厩”以外的“外厩”的范畴了。对于这一问题的探讨,当是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
本来,宫厩中的马匹应是未经阉割的未出厩的年轻小马,但经有关专家对马骨的鉴定,K0006号陪葬坑用的多是10岁以上的老马,不知原因何在,值得进一步研究。有关专家还把K0006号陪葬坑出土的马骨与兵马俑坑的陶马进行了比较,得出了“当时拉车的马可能是阉割过的,而非拉车的马,如用于骑乘的战马可能未经阉割”(18)的见解。如果让文官去骑乘未经阉割的剽悍马匹,恐怕难以驾驭,但如果是圉师的话,则完全具备驾驭悍马的条件,因为他们是经常与马匹打交道的官员。(图四)从这一个角度,也可以对K0006号陪葬坑的性质做出符合事实的判断。
从历史看问题,秦中央集权封建国家,所建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是以三公九卿为主的。三公即左右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九卿即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尉。廷尉乃九卿之一,如果K0006号陪葬坑属秦中央的廷尉机构,那么,其他的八卿又是秦陵附近哪一个陪葬坑呢?我们能否以最大可能指认出其他八卿陪葬坑在秦陵范围内的分布位置呢?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九月,葬始皇郦山。始皇初即位,穿治郦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藏满之。” 文中的“百官”显然是秦官署机构的省称,当各种官署讲。这足以说明,代表或模拟秦中央官署机构的情况应设在地宫之中,而不是陵墓之外的陪葬坑。因此,我们把本来性质属于“马厩坑”的陪葬坑定为秦中央官署机构,根本无法找到有关历史文献记载的印证。如果把《史记》的这段文字记载,不认为是对地宫内部的描述,而是些包括了地宫之外的内容,恐怕是对原文原意理解有误。至于袁仲一先生认为“‘宫观百官’的‘官’字读作‘馆’……‘宫观百官’是说地宫中有象征生前住的宫殿及众多别馆”(19),可备一说。但并不说明陵外的陪葬坑就代表着中央某一官署机构的设置。目前,在秦始皇陵区已发现数百座陪葬坑,难道我们都能去和秦代的“百官”等官署机构一一对应上吗?若此,又如何解释陪葬坑的数目远大于秦代官署机构的设置这一问题呢?
综上所述,秦始皇陵K0006号陪葬坑的性质是马厩坑而不是什么秦中央的某官署机构;K0006号陪葬坑内的陶俑不是什么文官俑,而是与圉有关的管理马厩和圉人的“圉官”或“圉师”;K0006号陪葬坑属于天子十二厩中的“宫厩”,而不是其他的普通厩苑。这就是本文对秦始皇陵K0006号陪葬坑性质再探讨的结论。目前,这只能算是一点粗浅的体会和认识,还希望得到有关专家的赐教和帮助。如果能以此引起学术问题的争鸣,我想,对秦陵的研究工作也是有裨益的。
注释
①刘占成:《秦陵新发现陪葬坑性质刍议》,载《文博》2001年第4期。
②秦始皇陵考古队:《秦始皇陵园K0006陪葬坑第一次发掘简报》,载《文物》2002年第3期;秦始皇陵考古队:《文官俑亮相秦始皇陵园》,载《中国文物报》2001年10月12日;秦子:《秦陵“文官俑”“走”上阳关道》,载《华商报》2001年9月14日。
③段清波:《秦始皇帝陵园K0006陪葬坑性质刍议》,载《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第2期。
④秦始皇陵考古队:《对秦始皇陵园K0006号陪葬坑出土马骨的几点认识》,载《中国文物报》2001年9月21日。
⑤秦始皇陵考古队:《秦始皇陵园K0006陪葬坑第一次发掘简报》,载《文物》2002年第3期。
⑥同⑤。
⑦段清波,张颖岚:《秦始皇帝陵的外藏系统》,载《考古》2003年第11期。
⑧同⑤。
⑨同⑤。
⑩《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一号坑发掘报告(1974—1984)》,文物出版社,1988年。
(11)《湖北江陵凤凰山一六八号汉墓发掘简报》,载《文物》1975年第9期;钟志成:《江陵凤凰山一六八号汉墓出土一套文书工具》,载《文物》1975年第9期。
(12)洛阳市第二文物队:《洛阳(洛界)高速公路伊川段[JYM]4发掘简报》,载《文物》2001年第6期。
(13)广州象岗汉墓发掘队:《西汉南越王墓发掘初步报告》,载《考古》1984年第3期。
(14)秦俑考古队:《秦始皇陵东侧马厩坑钻探清理简报》,载《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4期。
(16)袁仲一:《秦始皇陵兵马俑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
(17)同⑦。
(18)同④。
(19)袁仲一:《秦始皇陵考古发现与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6页。
耕播集/刘占成著.—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