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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兵马俑研究/秦始皇陵兵马俑坑营建年代述考

刘占成


  按语:新作,发表于《文博》2011年第1期。本文根据秦兵马俑坑出土的带有纪年铭文的兵器,对兵马俑铜坑建筑的营建年代进行了深入研究,指出在当时劳动力极其廉价的社会,秦俑坑土木建筑不会那么复杂,不会那么漫长。它的建成年代应在秦统一之前,对秦俑坑是统一之后才开始营建的传统观点提出质疑。并由此提出秦始皇帝陵以及陵园主体项目的营建,也应在统一之前而完成的学术观点。
  兵马俑坑位于秦始皇帝陵东侧,一组三坑,规模宏大、结构完整。三坑内涵,除约有七八千件兵马俑外,还有大量的为兵马俑所配备的青铜实战兵器和一定数量的战车。自1974年发现以来,众多专家学者对兵马俑进行了多方面的系统研究,但对兵马俑坑本身的营建年代问题却关注不多。随着俑坑内带有纪年铭文兵器的出土,为我们研究这一问题提供了可能。本文将从兵马俑坑出土的纪年铭文兵器、铭文纪年年代考证、俑坑营建年代等方面,重点探讨俑坑营建年代问题,以推动秦陵秦俑研究工作的深入。(图一、图二)
  俑坑出土的纪年铭文兵器
  自从1978年对一号兵马俑坑正式发掘以来,一号坑完成了东部2,000平方米的考古发掘清理工作;二号坑1994年正式发掘,至1998年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发掘任务;三号坑1988年至1989年,对回填的填土进行了全面发掘。这些获得的遗迹遗物为我们研究俑坑的营建年代,以及三坑本身之间的先后关系,提供了重要信息。特别是带有纪年铭文兵器的出土,为确定俑坑的时代和营建年代,奠定了坚实可信的实物资料基础。
  带有纪年铭文的青铜兵器主要集中出土在一号坑,目前二号坑和三号坑里还没有发现。纪年铭文兵器以戟戈和铜铍为最。据一号坑发掘报告和有关报道资料,带有纪年铭文的戟戈共发现7件①(图三),其铭文内容分别为:
  三年相帮吕不韦造寺工龙丞义工沱(池)
  三年相邦吕□□造寺工……
  四年相邦吕不韦造寺工龙丞我工我□
  五年相邦吕不韦造寺工龙丞义工成
  七年相邦吕不韦造寺工周丞义工竞
  七年相邦吕不韦造寺工周丞义工同
  十年寺工丞杨工造
  带有纪年铭文的铜铍共出土16件②(图四),铭文内容如下:
  十五年寺工造工黑
  十五年寺工工沱(池)
  十[五]年寺工工沱(池)
  十六年寺工造工黑
  十七年寺工造工沱(池)
  十七年寺工造工沱(池)
  十七年寺工工沱(池)
  十七年寺工工沱(池)
  十七年寺工造工沱(池)
  十八年寺工工沱(池)
  十九年寺工邦工目
  十九年寺工邦工目
  十九年寺工邦工目
  十九年寺工邦工目
  十九年寺工邦工目
  十九年寺工邦工目
  以上带有刻铭的兵器均出土于一号坑底部,从考古学的层位学来说,地层没有被扰乱。也就是说,这些兵器就是坑内本身的遗物。作为我们研究的基础和依据,这些资料的科学性是可靠的。戟戈刻铭中的纪年有三年、四年、五年、七年、十年,铜铍纪年为十五年至十九年。那么,这些纪年是属于哪位君王呢?这就涉及俑坑的时代等重大问题,也是我们要继续研究讨论的问题。
  兵器纪年年代考证
  作为考古学来说,出土带有纪年或年号的器物,是断代的最主要的物证。只要器物出土的层位是科学的,那么它就是断定遗迹遗物绝对年代的标准器。外行人对考古学断代不甚了了可以理解,但如果站在外行的角度对考古学家根据相关标准所得出的断代结论提出质疑,就显得可笑了。不是有位不搞考古从事现代建筑的专家提出“兵马俑坑不是秦始皇的陪葬坑”的观点吗?他把秦俑坑出土的带有纪年的青铜兵器认为是一种在特殊条件下进入俑坑的“客体”③,看作是后期“扰”进去的。这就纯粹不懂考古,说外行话了。“客体”是怎么“扰”进去的?在考古地层学上没有发现打破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说“扰乱”的。俑坑被焚烧扰乱到目前还没找到考古学的确切证据。④带有纪年铭文的兵器出土于兵马俑坑底部,在坑内兵马俑的身旁,考古发掘工作中又没有发现地层被扰乱或被打破的迹象。无疑,这些兵器就是当年为兵马俑所配备的兵器,兵器的时代和性质,与坑内兵马俑的时代和性质是一致的。所以,只要我们把这批带有铭文纪年的兵器考证清楚了,俑坑的时代和性质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首先,我们先来考证一下戟戈刻铭。7件铜戈,6件刻铭中,都有吕不韦的名字。吕不韦,何许人也?学过秦史的人都知道,吕不韦曾经是秦国的丞相,据《史记·吕不书列传》记载:“庄襄王元年,以吕不韦为丞相,封为文信侯……庄襄王即位三年,薨,太子政立为王,尊吕不韦为相国,号称为‘仲父’。”又《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十年,相国吕不韦坐嫪毐免。”可知,吕不韦在秦庄襄王时为相三年,在秦始皇帝时为相十年,据此,戟戈刻铭中除过2件三年戈外,其他5件为秦始皇时代的纪年,是可以肯定的。那么,2件三年戟戈究竟是庄襄王时期还是秦始皇时期的器物呢?我们经过认真考证,认为也应是秦始皇三年(前244年)所造之物。从考古类型学角度,三年戈与四年、五年、七年、十年戈形制一致,均为长胡四穿;刻铭内容和格式与三年、四年、七年戈一致,纪年之下为监造、主造、造者三级;三年戈的造戈工“沱(池)”在十五、十七、十八年的铜铍刻铭中出现,同为一人,应是秦始皇时期一名专门从事主造兵器的技工。另外,兵器刻铭中的“寺工”经考证,也是秦始皇时期一个隶属中央少府属下的官署名。⑤至于十年戈刻铭中已不见吕不韦的名字,应与秦始皇十年(前237年)吕不韦被免相有关。从此以后,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的兵器制造,监、主、造三级监造制,都变成了主造和造者两级管理⑥,所以,十年以后的铜鈹刻铭中都没有吕不韦的名字了。因此,16件纪年铜铍也全部为秦始皇时代制造之物,也是可以确定的。这些纪年刻铭兵器,就是兵马俑坑是秦始皇帝陵从葬坑的铁证。在这些铁证面前,若还要说“俑坑的主人不是秦始皇”,那就要彻底推翻这些遗物的出土层位才行。否则,一切说辞都是苍白无力的。
  俑坑的营建年代
  俑坑的营建年代,袁仲一先生认为:“秦俑坑的修建工程,大约开始于公元前221年统一六国后,到公元前209年被迫停工,前后费时十年左右”⑦。王学理先生提出:“兵马俑坑的建造大约是秦统一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之时开始的(秦始皇于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也就是说,秦始皇统一六国距今已有2171年。最后迫于农民起义的打击而停工,以至于被焚毁(约前207年)。前后经过约13年时间”⑧。袁、王二先生是秦俑研究的著名学者,可以看出,他们把俑坑营建的年代推定在秦统一至秦亡,历时十年以上,基本解决了兵马俑坑营建的相对年代问题。但总是让人感到有点儿笼统,没有卡住俑坑营建年代的上限和下限。
  如前所述,一号坑出土的刻铭兵器有纪年文字“十九年”,我们也考证了,这十九年就是秦始皇帝的纪年,所以,该纪年文字的出现说明兵马俑坑的营建时代上限不会早于秦始皇十九年,即不早于公元前228年。而考古发掘中再没有发现比十九年更晚的纪年器物,意味着俑坑建成的年代下限也不会很晚。也就是说,秦俑坑的营建从公元前228年开始,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建成结束,甚至在秦统一之前就已经建成。否则,怎么会不见反映时代特征的遗物呢?事实上,秦始皇也预见不到他会统一中国,也预见不了他的死期。所以,秦陵工程计划内的项目工程,都会提前完成的。当然,统一后追加了一些项目,倒是可能的,追加工程项目的完工期限可以晚一些。所谓的“旁行三百丈”,应该属于追加工程项目,但目前旁行三百丈,究竟是指地宫内部还是指地宫外部都没搞清楚,更别说是什么具体项目了。从这个意义上讲,秦陵考古工作中,把当年秦陵工程中的原计划项目,和后来的追加项目认真区分开来,是很有必要的。作为守护陵墓的地下阴间的一支武装力量兵马俑及其载体秦俑坑,显然不属于追加工程。笔者曾对原大兵马俑制作进行了专门考察,得出“兵马俑坑工程的全部竣工,前后最多要不了五年”的结论⑨。这个观点,笔者今天仍然坚持。五年时间,从秦始皇十九年(前228年)算起,到秦始皇二十四年(前223年),俑坑工程已经完成。这时,距秦统一还有两年。因此,俑坑工程并不是统一后才开始,而是统一前就已经完工结束。这就是我们根据兵马俑坑出土的带有纪年铭文青铜兵器的研究,所得出的俑坑营建年代的结论。由此,我们还可以大胆地推测,作为主体工程的秦陵地宫,在统一前也是基本完工的,不然,秦始皇短命怎么办?当然,陵墓的“覆土”工程,包括“树草木以象山”,是秦陵工程最后完工的。《史记》也记载,秦陵封土收尾工程是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到二世元年(前209年)才完成的。可以说,由于秦的统一,秦陵工程中可以增加一些项目,可以对一些项目进一步完善,但对一些原计划工程项目绝不可能等到统一后才开始大规模营建,对一些已彻底完工的项目,完善也得不偿失。我们在二号兵马俑坑的考古发掘中,就发现位于西部的K1、K2、K3,以及东部的K6既没有墁砖铺地,也没有放置兵马俑,应该是已完工回填没有再二次完善的情况。如果要和一号坑、三号坑一致,开间内是需要铺地砖而且要放置兵马俑的,如若当年原计划压根儿就不放置兵马俑,则另当别论。另外,从在二号坑发现K3砖坯和砖块堆积、在东北角弩兵区域发现双层棚木迹象分析⑩,在三个兵马俑坑的营建工程中,二号坑是最晚建成的一个。由于它最晚,所以部分开间没有放置兵马俑;由于它最晚,所以一些建筑剩料就废弃堆积或使用在它身上。三号坑面积最小,理应是最早完工的一个,即完工的顺序是三号坑、一号坑、二号坑。这只是一个相对早晚的问题,说不定还是同一年完工,只是完工的月份有先有后而已。对于坑底部淤土的薄厚,与坑上部密封质量,以及建成后自然或人为破坏有关,与建成早晚无涉。我们现在的一、二、三号坑的编号,只是根据兵马俑坑考古发现的先后而给的编号,并不代表就是当年营建俑坑的时间先后,这是不言而喻的问题。
  秦陵工程,当年包括地宫、内外城墙、地面附属建筑、陪葬坑,及陪葬墓等四大部分。整个工程应该是同时动工,分别实施,动用的劳役人员当在数万或上十万之众。赵背户、姚池头、元件厂劳役人员墓地的发现(11),说明了统一前,秦陵工程以本国人员为主;统一后,还从全国抽调了相当一大批劳力。统一前,秦国自己本国的人员已经完成秦陵工程的一部分土木工程。包括兵马俑坑在内,从秦始皇初即位到秦统一,26年的时间是可以完成很多计划内的土木工程的。我们没必要把当时一些简单的土方工程看得太复杂了。袁仲一先生把3个俑坑包括所谓的“四号坑”总土方量计算为126,940立方米(12),我们如以3个俑坑施工人员500人计,平均每人每天完成2个立方米,则3个多月就可以完成土方任务。所以,我们再把各种因素考虑进去,3个俑坑的营建时间不超过5年,这已经是一个比较保守的估计了。在二号坑发现的几个秦末汉初俑坑还没倒塌前的盗洞(13),反映了俑坑的废弃年代。
  综上所述,秦陵兵马俑坑营建的年代上限不早于秦始皇“十九年”,下限不晚于秦统一,当在公元前228年至公元前223年的约5年时间建成完工。废弃年代在秦末汉初。俑坑底部的淤土层,应该是在公元前223年至公元前206年期间形成的。说秦俑坑是统一后才开始营建,目前还缺乏掷地有声的证据。
  注释
  ①《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一号坑发掘报告(1974—1984)》,文物出版社,1988年;蒋文孝,刘占成:《秦俑坑新铜戈、戟研究》,载《文物》2006年第3期。
  ②《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一号坑发掘报告(1974—1984)》,文物出版社,1988年。
  ③陈景元:《秦俑新探——俑坑的主人不是秦始皇》,载《大自然探索》1984年第3期。
  ④刘占成:《“项羽秦俑坑焚烧说”质疑》,见《秦文化论丛》(第十二辑),三秦出版社,2005年。
  ⑤袁仲一:《秦始皇陵兵马俑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
  ⑥刘占成:《秦青铜兵器研究》,见《周秦文化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
  ⑦同⑤。
  ⑧王学理:《秦俑研究专题》,三秦出版社,1994年。
  ⑨刘占成:《原大秦俑制作的考察与研究》,载《考古与文物》1997年第5期。
  ⑩《秦始皇陵二号兵马俑坑发掘报告》(第一分册),科学出版社,2009年。
  (11)同⑤。
  (12)同⑤。
  (13)同⑩。
  





耕播集/刘占成著.—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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