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坑 儒
郭志坤
“焚书”的硝烟还没有散尽,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又发生了“坑儒”的血腥事件。“坑儒”和“焚书”虽然不是同一时间发生的,但它们是有联系的,“坑儒”是“焚书”的继续。
第一节 坑儒经过
秦始皇自以为威德自古帝王不能相比。他为了永远当这威严无比的皇帝,梦想服用仙药,以求长生不死。可是,那些儒生却有意无意地捉弄他,这就导致了坑儒这场悲剧。西汉经学家孔安国在《〈尚书〉序》中指出:“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
侯生与卢生的逃亡
秦始皇“费以巨万计”,而方士们“终不得药”。长此下去,秦始皇决不会饶恕这批方士们的。秦始皇的焚书令,明显地针对儒生,使玩弄骗术的卢生等人有些紧张,特别是当他们看到“偶语诗书者”当要杀头暴尸的法令时,联想自己的欺君之罪的下场便胆战心惊起来。卢生与另外一位方士侯生商议说:“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英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有中呈不得休息。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史记·秦始皇本纪》)这是卢生等人对秦始皇的暴政的背后议论,也具有一定抨击的性质。他们认为秦始皇为人,天生脾气刚强暴戾,自以为是,从诸侯出身到兼升天下,凡事称心如意而为,因此认为从古到今没有人胜过自己。专门任用治狱的官吏,治狱的官吏得到他的亲信宠爱。博士虽然有七十个,只不过充充人数罢了,从不曾重用。丞相以及大巨仅仅接受已经决定的命令,一切事情都依靠皇帝办理。而皇帝喜欢用刑法杀戮来建立威严,天下人害怕触犯法网,唯有行尸走肉般小心谨慎地保存俸禄,没有一个敢竭尽忠诚。皇上听不到对自己过失的批评而日益骄横,臣下唯恐怠慢于皇上而整天说谎言欺骗他,以博取他的喜欢。按照秦法律,献方无效验者要处以死刑,如此残酷,天都出现恶兆,而候望星象的有三百多人,个个技术精通,却畏惧始皇的忌讳,不敢大胆说出他的过失。天下之事不论大小都由皇帝决定,文书多到用秤子称,而公文的往返又有一定的期限,为了不超越期限忙得无法休息,贪婪权势到这种地步,这样的人不可替他寻找成仙之药。
上面这段话,既有对当时政局的如实披露,又有攻击挖苦的成分,也是为他们自身开脱,因为成仙之药本身是子虚乌有之物。卢生与侯生商议谋划,一阵痛骂之后便逃之夭夭。
下令捕杀
秦始皇耗费搜刮来的巨万财富,豢养了像卢生和侯生这样一批方士,“求仙人不死之药”,结果被方士愚弄了一番,背后又被嘲骂了一通。他听说卢生、侯生逃亡了,发觉自己上当受骗,不由心中升起了怒火。他说:“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炼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福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他人廉问,或为沃言以乱黔首。”(《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在大怒之下喊出的语言是杀气腾腾的:我前些时候没收天下的书籍,不合时用的都烧掉,招许多文学方术之士,想要谋求国家的太平,这些方士企图炼丹求奇药。如今韩众一走再也不同来复命,徐福等人浪费庞大的钱财,还找不到长生不死的仙药,每天只是徒然说些营求奸利的无用之言。卢生等人,我平常厚待并重给赏赐,如今逃走还诽谤我,敢加重对我的不仁。我派人去查问,有些则专门制造妖言,迷惑百姓。秦始皇发了一阵雷霆之怒之后,下令委派御史把咸阳的读书人统统捉来,审问追查那些诽谤过自己的人。那些儒生经不起严刑审问,便互相告发以开脱自己。秦始皇便在这些儒生中亲笔圈定了四百六十余人,以“妖言”、“诽谤”罪名下令活埋。
扶苏进谏
秦始皇的长子扶苏头脑还是比较清醒的,他得到父亲要活埋儒生的消息后,很自然想起儒生的作用:秦始皇作了皇帝之后,诸子百家也蜂拥而至,企图影响他。最初,他也曾希望诸子之说能帮忙,所以“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史记·秦始皇本纪》)。他采纳了邹衍五行终始之说,也招纳了一批儒生充任博士。东巡郡县时,也有儒生伴行。在登邹峄山时,“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同时,秦始皇还遵照儒生的说教,封泰山、禅梁父。总之,儒生为秦始皇作出了不少贡献。想到这些,扶苏觉得父亲要坑儒的做法不妥,于是大胆进谏说:“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史记·秦始皇本纪》)扶苏望秦始皇能详察三思而行。他的进谏从两个方面分析:
一、天下刚刚统一,远方的黔首还未完全驯服,对儒生施以重刑是不合时宜的。
二、诸儒生都在诵读孔子的书,并没有危害秦王朝的安全,也没有违反秦的法律,如此对儒生加重法律处罚,也是不合情理的。
应该说,扶苏胆量是大的,其进谏是有道理的。可是,“刚戾自用”的秦始皇不肯改变自己的成命,加之他正在怒火头上,岂能听进这些忠谏。他把扶苏贬到北方蒙恬守边的军队中去当监军,并正式下达将四百六十余名儒生全部坑杀的命令。让天下都知道这件事,以警告以后的人。这就是著名的“坑儒”事件。
坑杀于骊山温谷
据东汉卫宏《诏定古文尚书序》记载,四百六十余名儒生全部被活埋于骊山温谷。据载:秦始皇让人在骊山温谷挖坑种瓜,瓜熟后令儒生们下谷去观看。儒生们各持己见、争执不休时,秦始皇下令趁机填土,七百余名儒生被全部活埋坑内。卫宏《诏定古文尚书序》有详细的记载:“秦既焚书,恐天下不从所改更法,而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人,乃密种瓜于骊山陵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言不同,乃令就视。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这当然是一个阴谋,是一种诱杀。骊山温谷从此又叫坑儒谷,汉代又把这里叫愍儒乡。经过考证,坑儒处地址就在今临潼县西十公里的洪庆堡。洪庆堡过去也叫灭文堡,按民间传说,由于焚书坑儒的烈火灼烧,到现在这个地方的土都是红的。
第二节 坑儒原因
历代以来,各种人物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对秦始皇的“坑儒”自亦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评议。
“坑儒”是“焚书”的继续
前文已经论及秦始皇在咸阳的一次宴会上,博士儒生淳于越又提出了分封子弟功臣,斥责周青臣搞阿谀奉承、非忠臣。由此而导致了野蛮的“焚书”。正如东汉王充所说:“焚诗书,起淳于越之谏。”这就是“焚书”的起因。彻底地说,也是一个直接的导因。从发生时间来说,焚书在前,坑儒在后。“焚书”之后,儒生们并不就此罢休,他们继续“以古非今”,抨击朝政,诽谤秦始皇,结果秦始皇大光其火,所以说“坑儒”是“焚书”的继续。从侯生和卢生的议论内容来看,他们触犯了“焚书令”,虽然没有“偶语《诗》、《书》”,但是他们以古非今,抨击了秦的时政和秦始皇的为人。按照秦始皇的焚书令,偶然议论《诗》、《书》者便处以死刑,稍谈当时政治者就要犯“以古非今”之罪而被杀家灭族。这样的刑杀既无什么标准,也无严格的界限。同时,又有“诽谤”、“妖言”之罪(《资治通鉴·秦纪二》注)。任何人的言论都可以被视为“以古非今”、“妖言”、“诽谤”。扶苏在进谏时也谈到“诸生皆诵法孔子”。儒生们是习读《诗》、《书》、百家语的,他们的生命与家族就更没有什么安全保障,稍制借口就可置人于死地。四百六十余个儒生被坑杀,实际上是一件千古冤案。焚书和坑儒都是与秦始皇严刑峻法联系在一起的,都是严刑峻法造成的恶果。
“坑儒”是“轻儒”的发展
“坑儒”的直接起因,是侯生和卢生在背后议论了秦始皇的暴政,害怕秦始皇的报复而逃亡所引起的。秦始皇求长生不死,召用了许多“方士欲炼以求奇药”(《史记·秦始皇本纪》)。对方士卢生等人“尊赐之甚厚”,十分信任。如秦始皇三十二年(公元前215年),因卢生“奏录图书”,“始皇乃遣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人,北伐匈奴”,“收河南地为四十四县”(《资治通鉴卷七·秦纪二》)。秦始皇一心想长生,绞尽脑汁,不惜一切。秦始皇二十八年,派徐福领数千童男童女入海求仙,秦始皇三十二年又派卢生求仙。同年又“使韩终侯公、石生求仙人不死之药”。秦始皇三十五年又遵照卢生荒唐的主意,自称“真人”,“居宫毋令人知”,以表求仙之诚心。还特地规定“有言其处者,罪死”。并把怀疑泄露情况中的人杀掉不少。(《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费以巨万计”,而方士们“终不得药”,不仅如此,卢生等人还在背后痛骂了秦始皇之后逃之夭夭。秦始皇闻知后恼羞成怒,令御史把在咸阳的诸生都捉来,由诸生相互告密,等始皇圈定了所谓“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于咸阳。“坑儒”的直接导火线是卢生求仙药不得而潜逃。乍看上去是秦始皇恼羞成怒的极端手段,其实,这是秦王朝“轻儒”政策的恶性发展。
秦始皇对儒生是有成见的,从历史上看,秦国历代的统治者是一贯“轻儒”的。秦孝公就任用商鞅变法,反对儒生和儒术,把儒书看成蚀毁社会治安的害虫,而且还“燔诗、书而明法令”。秦昭王也是一个轻儒的人,荀子在秦昭襄王面前鼓吹儒者的作用,他说:“儒者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就是说,儒生在朝廷上当官,就会使朝廷完美,在下当个百姓就会使风俗完美。秦昭襄王经荀子的一番说教,虽然口头上说“善”,表示同意,可在实际中仍然实行他那一套“轻儒”的主张,即认为“儒无益于人之国”(《荀子·儒效》)。秦始皇继承先王的“轻儒”政策,正如前文所言,对博士儒生采取排斥、打击的态度。最后发展到极点。导致了坑儒事件。东汉赵岐在注《孟子》中说,秦始皇坑儒把孟子学派的儒生大体斩尽杀绝了。其实并非如此。清人吴景旭说:“况叔孙通降汉时,有弟子百余人,项羽之亡,鲁为守礼义之国,则知秦时,未尝废儒,而始皇所坑者,盖一时议论,不合者耳。萧何入咸阳收秦律令图书,则秦亦未尝无书籍也,其所焚者乃一时事耳。”(《历代诗话》卷53《庚集·焚书》)
对侯生释而不诛
据说坑了四百六十余人之后,卢生始终没有追捕到,侯生后来被抓着了。秦始皇听说,便“升东阿之台,临四通之街”,打算痛骂一顿之后车裂他。但是在候生抢白一阵后,秦始皇被骂得“喟然而叹”,反而把他释放了。究竟是什么原因?其中的奥妙何在?先看《说苑·反质》篇里的对话:
始皇望见侯生,大怒曰:“老虏不良,诽谤而主,乃敢复见我!”
侯生至仰台而言曰:“臣闻知死必勇。陛下肯听臣一言乎?”
始皇曰:“若欲何言言之?”
侯生曰:“臣闻禹立诽谤之木,欲以知过也。今陛下奢侈失本,淫泆趋术。宫室台阁,连属增累。珠玉重宝,积袭成山。锦绣文彩,满府有余。妇女倡优,数巨万人。钟鼓之乐,流漫无穷。酒食珍味,盘错于前。衣服轻暖,舆马文饰,所以自奉,丽靡烂漫,不可胜极。黔首匮竭,民力单尽,尚不自知。又急诽谤,严威克下,下喑上聋,臣等故去。臣等不惜臣之身,惜陛下国之亡耳。闻古之明王,食足以饱,衣足以暖,宫室足以处,舆马足以行。故上不见弃于天,下不见弃于黔首。尧茅茨不剪,采椽不*(左亞右斤),土阶三等,而乐终身者,以其文彩之少,而质素之多也。丹朱傲虐,好慢淫,不修理化,遂以不升。今陛下之淫,万丹朱而千昆吾桀纣,臣恐陛下之十亡也。而曾不一存。”
始皇默然久之。曰:“汝何不早言?”
侯生曰:“陛下之意,方乘青云飘摇于文章之观,自贤自健,上侮五帝,下凌三王。弃素朴,就末枝,陛下亡征见久矣。臣等恐言之无益也。而自取死,故逃而不敢言。今臣必死,故为陛下陈之。虽不能使陛下不亡,欲使陛下自知也。”
始皇曰:“吾可以变乎?”
侯生曰:“形已成矣,陛下坐而待亡耳。若陛下欲更之,能若尧与禹乎?不然,无异也。陛下之佐又非也。臣恐变之,不能存也。”
始皇喟然而叹,遂释不诛。
这或许是一种民间传说,可把秦始皇对神仙深信不疑的愚蠢相刻画无遗了。从他当时愤恨的情绪来看,他是会杀掉侯生的,但经侯生一阵辩说,秦始皇决定对侯生释而不诛,这是什么原因?从他的迷信思想可以找到答案。秦始皇对神仙抱着极端浓厚的迷信。在封泰山、禅梁父,听信一般方士的鬼话,求神山、求仙人、求不死药,可以说不择手段、不惜钱财。前文所述,他因“燕人卢生以鬼神事,因奏图录曰:‘亡秦者胡也’,乃使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人击胡”。这迷信的程度实是令人吃惊。秦始皇把求仙、求长生不死药作为他晚年始终不渝的目标,他也许认为留着侯生还有作用。郭沫若对此也作过分析:秦始皇对侯生释而不诛这件事,“这或许是小说,或许也怕是事实,因为始皇自己也就是一个大神仙家、大方士、大真人,他在焚书坑儒之后的三十六年,不是也还在使‘博士为仙真人诗,及行,所游天下,传令乐人歌弦之’吗?所以他对于儒生不能恕,而对于方士却能恕”。(《十批判书》)这种解释是有道理的。
第三节 坑儒恶果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一手造成的闻名古今的历史事件。后来,这一事件被后人人为地加以改铸,作为种种政治事件的“由头”。“四人帮”时期,还无限吹捧美化“焚书坑儒”,给它套上一环夺目的光圈,使其成为神圣的历史“壮举”了。
被坑者是方士还是儒生?
关于秦始皇所坑的四百六十余人是方士还是儒生,历来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论者认为,卢生等皆为方士,秦始皇要杀的也就是欺骗他的那些方士,因此被坑者是方士不是儒生。更多的论著认为:被坑者皆为儒生。
笔者认为,秦始皇所坑的四百六十余人,方士和儒生皆有,更多的是儒生。其根据有三:
第一,从坑儒的直接原因来看就是针对儒生的。秦始皇在闻知方士潜逃之后,明确提出一个打击“诸生”的主张,他说:“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以乱黔首。”于是他叫御史把咸阳诸生统统捉来审问,诸生互相告密,始皇便亲自圈了“为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都把他们在咸阳活埋了。由此经过来看,是因为方士的逃跑而迁怒到儒生,方士逃了而儒生则被坑了。或者可以说,秦始皇本来就是轻儒的,他总有一天要打击儒生以实现他的思想统一,方士的潜逃使他有了一个借口。
第二,从秦王朝对儒生的轻视以至仇视态度来看,被坑者是儒生。这一点从焚《诗》、《书》可以得到证明。李斯对“诸生”列了三条罪状:其一,以古非今,“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拿古代的事例来否定秦始皇的政治措施;其二,“诸生”“自由讲学”,“饰虚言以乱实,人人善其所私学”,以私学议论朝政,制造混乱,“惑乱黔首”;其三,“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士则学习法令辟禁”,而“诸生”“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对秦始皇的一些政令背后议论,表示不满。根据这些罪名,秦始皇随时可能将儒生置于死地。
第三,从扶苏向秦始皇的进谏的措词来看,被坑者是儒生。扶苏在始皇面前说:“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照扶苏讲话的含义,秦始皇所要坑杀的儒生就是不折不扣的孔子之徒。对此,郭沫若也作过说明:“近人有替始皇辩护的,谓被坑者不是儒者而是方士,我自己在前也曾这样说过。但这是不正确的,没有把本纪的原文过细读清楚。”(《十批判书》)
坑儒是一次还是多次?
关于坑儒的情况,前引卫宏的《诏定古文尚书序》已有详细记载。《史记·秦始皇本纪》讲明被坑儒生为四百六十余人,而《诏定古文尚书序》又说七百人被坑杀。这究竟是什么道理?宋元之际史学家马端临所著《文献通考·学校考》作了进一步的考证:“始皇使御史案问诸生,转相告引,至杀四百六十余人。又令冬种瓜骊山,实生,命博士诸生就视。为伏机,杀七百余人。二世时,又以陈胜起,召博士诸生议,坐以非所宜言者,又杀数十人。”这里指出:秦朝除了坑杀四百六十余人这一次之外,又坑杀了七百余,二世时以陈胜起,召博士诸生议,坐以非所宜言者,又杀数十人。这说明,坑儒并不是一次,而是发生多次。这是完全可能的,其一,这是秦王朝一贯的政策所决定的。焚书令规定,焚书之后,“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而儒生的特点就是“师古”。荀子对秦昭襄王说:“儒者法先王,隆礼义,谨乎臣子而致贵其上者也。”(《荀子·儒效》)儒生们以习读《诗》、《书》、百家语为业,偶然议论《诗》、《书》者便处以死刑,稍谈当时政治者就要犯“以古非今”之罪而被杀家灭族,儒生随时都有被坑杀的可能,这样势必发生多次。其二,坑之咸阳的四百六十余人“犯禁者”全是咸阳地区捉来的。随着审问的深入、追查的扩大,必然在全国范围内清查,这样一来,犯禁者就远远超过四百六十余人,由于交通的限制以及“犯禁者”的反抗,捉到的儒生往往是被就地处决了。秦始皇为了达到“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的目的,也就必然在全国范围多处多次展开对儒生的镇压。秦始皇杀人数岂止数百数千,连数字也搞不清,史书上往往以“皆杀之”、“死者众”、“无复出者”等字眼来记载,秦始皇对儒生的杀戮犹如宰割了一批又一批的绵羊、牛马一样轻而易举。
巩固统一还是加速秦亡?
对于“坑儒”后果,有的论著说始皇的“焚书坑儒”的效果“是应该肯定的”,因为“曾经对封建国家的巩固统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起到了积极作用”(施丁:《“焚书坑儒”辨》,《人民日报》1973年9月28日)。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出现一股反对统一的势力,特别是被灭亡的六国旧贵族就有人反对,当然“儒生”中也会有反对。问题是秦始皇应该用什么办法来对待这些反对者,尤其对那些持不同观点的儒生,是不是必须用“坑”的办法才能巩固同家的统一。应当说,当时统一的中央封建专制主义集权国家的出现,对历史的发展是一个积极因素,统一的中央集权本身的进步性与它的暴政没有必然联系,因此不能就此而肯定和颂扬它的一切暴政。
实际上,“焚书坑儒”的结果并没有加固秦王朝的统治,反而使秦始皇失去了民心,进而大大地削弱了秦政权。这一点,当时统治集团中一些有政治见识的人就看出来了,认为这样做只能削弱秦的统治,而不利于巩固国家大统一的局面。扶苏之所以反对“坑儒”,就是担心“天下不安”。这种忧虑是有根据的:
其一,对儒者要作具体分析。儒者中的不少人本来是可以为秦王朝服务的,因为秦始皇对儒生持排斥、打击的态度,这就将相当一部分本来只是对秦王朝的某些措施不满对秦王朝基本上还是支持的人,也排到了自己的对立面。所以,当陈胜、吴广起义后,不少儒生很快就投入了反秦的队伍。
其二,施行高压政策,必然激化矛盾。坑儒事件的第二年,东郡陨石上刻写的“始皇死而地分”六个字,多少反映了当时的民心向背,这使秦始皇大怒,派御史前往追查,没有结果就“尽收石旁居人诛”(《史记·秦始皇本纪》)。这年秋天又有人持玉璧截住秦始皇的使者说:“今年祖龙死!”一连串的反秦事件表明秦始皇统治的不安定。
秦始皇“乐以刑杀为威”,目的是为了树立个人的淫威,“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结果都适得其反,激发民众反秦力量的进一步崛起。“坑儒”加速了秦王朝的灭亡。《汉书·儒林传》说:“秦始皇兼天下,燔诗书,杀术士,六学从此缺矣。陈涉之王也,鲁诸儒持孔氏礼器归之,于是孔甲为涉博士,卒与俱死。……以秦禁其业,积怨而发愤于陈王也。”这里明确阐述了“焚书坑儒”与秦的灭亡的内在联系。唐代诗人章碣写了一首《焚书坑》的诗说:“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这里既指出了秦亡于“不读书”的农民起义队伍,又指明了秦的灭亡与焚书坑儒有一定联系。诗人把秦王朝的灭亡与“焚书坑儒”联系起来,不是毫无根据的虚构,韩愈说得更明白:“至于秦,卒灭先王之法,烧除其经,坑杀学士,天下遂大乱。”目光锐利的政治家思想家都把秦王朝的灭亡与焚书坑儒一定程度地直接联系起来。秦始皇自以为聪明、得计,以为“乐以刑杀为威”,就可维护秦王朝的统治,苏轼斥其为愚蠢的举动,他说:“纵百万虎狼于山林而饥渴之,不知其将噬人。也以始皇为智,吾不信也。”(《东坡志林论养士》)此话甚为精辟。
焚书是从典籍方面对文化的摧残,坑儒是从人的方面对文化的摧残。坑儒看来是“坑”书生,实际上是坑掉了秦王朝的命运,从坑儒到秦亡,只有短短的五年时间,看来,这完全不是偶然的。宋人夏竦对此又有一番论说:“秦焚经籍,尚法令,人知其祸,而未知其福焉……焚于斯,祸于斯,福于斯,焚书也,祸秦也,福汉也,诗书不亡无以速秦祸也……秦失天下也,故祸之易;汉得天下也,故福之易也。君子曰:国之将亡,文先亡矣。未有守文,而不能救亡者也……秦之焚书也,焚秦也,文道非可焚也。”(《文庄集》卷二五《焚书坑铭》)
后人无论如何为秦始皇辩护,但他施行暴政,总是无法更改的历史事实。晋人傅玄说:“秦始皇筑长城之基以为固,祸几发于左右者自失也。夫挟邪心以虐用天下,则左右不可保,亡秦是也。秦之虐君,目玩倾城之色,天下男女怨旷而不肯恤也,耳淫亡国之声,天下大小哀怨而不知抚也,意盈四海之外,口穷天下之味,宫室造天而起,万国为之憔悴,犹未瞳以逞其欲。唯不推心,以况人乎!故用是人如用草芥,使用人如用已恶,有不得其性者也。”(《傅子·正心》)
秦始皇帝大传/郭志坤著.—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