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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抗日战争前期边区的农业/第一节 边区的传统农业/三

黄正林



  三、农业生产的小规模经营
  边区传统农业经济是以个体家庭为主的小农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因此边区农业“均为原始的小生产,即以极原始的农具,多少配以畜力,以家庭为单位来进行的农业小生产。”①而且“生产规模之小和土地使用得分散不但表现在每一农户使用耕地的数量之少,大规模农场之少,而且表现在每一个农户使用的土地又是分散在各处的小片段”。②表3—3反映的是绥德县双湖峪九乡农民的土地经营情况。
  表3—3共有农户220户,除无耕地者45户外,有耕地的农户175户,其中土地在10垧以下者有67户,占有耕地户的38.3%;有11—20垧土地的76户,占有耕地户的43.4%。由此说明绥德农业经营规模是比较小的。表3—3所反映的问题在边区是普遍存在的。即使边区一些地区存在着大土地所有者,他们也是把土地分成小块,租给没有土地或土地很少的农民耕种,仍然属于小规模经营。因此,大土地所有者,并没有形成大规模的农业经营。
  ①张闻天:《神府县兴县农村调查》,第7页。
  ②柴树藩、于光远、彭平:《绥德、米脂土地问题初步研究》,第17页。
  

陕甘宁边区社会经济史(1937—1945)/黄正林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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