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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边区工业体系的建立(下)/第三节 边区工业的历史地位/一

黄正林


  一、边区工业的性质
  边区的工业就其所有制性质而言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公营工业,二是手工业合作社和个体手工业,三是民营工业。
  公营工业是边区的公有制经济,“属于新民主主义政权即三三制政权所公有的革命财产。这种财产是经过无数艰苦的斗争才建立起来的。它的目的是为了适应革命战争的需要,同时为了适应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繁荣。”①在抗日战争时期,边区的公营工业的生产完全是为赢得抗战胜利服务的,“其目的是供给革命政府及其军队的需要,并促进国民经济之发展。在新民主主义三三制政府下的公营工厂,工人阶级是有份的,工厂中创造出来的财富,所获得的利益,为革命政府与广大人民所共有的。”②边区公营工厂的生产不受市场制约,工厂生产什么完全由政府来决定,工厂的生产计划、原料供给和产品的销售完全由政府包下来。洛甫(张闻天)指出了政府与工厂的关系是:“我们工厂的生产,是政府订货的性质,即公家需要什么,我们工厂即生产什么。这要求:政府方面,郑重其事的决定各工厂的生产计划,并且给工厂以各种必要的原料、粮草,不使工厂发生困难。而工厂方面,亦应用尽一切方法保证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质量上完成政府定货计划,不使政府供给受到影响。对工厂的产品,政府有收买责任,不得借故推诿,使工厂再生产发生困难。”③因此,我们认为,边区公营工厂有强烈的官办色彩。这种经济体制在战争年代为保障战争物资的供给,克服根据地的困难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这种完全由政府包办的计划经济体制完全抛弃了市场的作用,对经济发展是很不利的。表现在边区公营工业管理上最明显的弊端就是工厂管理行政化或军事化,政府包办了一切,工厂没有自主权,导致了许多工厂亏本经营。这种管理体制对建国后国营工厂的管理方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手工业合作社是边区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公营工业的最主要的补充。其特点是“以私有财产为基础、人民大众联合的经济的文化的和公益的组织,它的又一个特点是不分阶级的,各阶层人民都能参加的。”④边区的工业合作社具有这一性质和特点。通过合作社的形式把分散的个体手工业者组织起来进行集体生产。合作社的资产来源于群众的个人出资,属于全体社员集体所有。
  个体手工业和私人资本主义工业是私有制经济,在边区不仅有合法的地位,而且鼓励私营经济的发展。毛泽东指出:“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是应该发展的,但在目前的农村根据地内,主要的经济成分,还不是国营的,而是私营的,而是让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得着发展的机会,用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和半封建制度。这是中国目前最革命的政策,反对和阻碍这个政策的施行,无疑义是错误的。”⑤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中共中央和边区政府制定了鼓励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的政策,奖励边区内外的地主、商人、资本家到边区投资建厂,发展边区工业。
  总之,从工业建设一开始就显示出它的新民主主义性质,“公营工业与生产合作社、私营工厂、家庭手工业、手工业作坊等的关系,是一种共存共荣的手足关系。这种情形,与旧资本主义是截然不同的。”⑥公营工业是边区工业的骨干,其产品主要供给边区部队和党政机关的需要,而生产合作社、私营工厂和个体手工业是边区工业的最主要的补充,其产品主要供给居民的需要。
  ①邓发:《边区工业建设中的几个问题》,《解放日报》1944年7月29日。
  ②邓发:《论公营工厂党与职工会工作》,《解放日报》1943年5月1日。
  ③洛甫:《在边府直属工厂会议上的讲话》,《解放日报》1943年5月1日。
  ④中共延安地委统战部等编:《李鼎铭研究资料选》,第77—78页。
  ⑤《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793页。
  ⑥《献给边区工厂厂长及职工代表会议》(社论),《解放日报》1944年5月1日。
  

陕甘宁边区社会经济史(1937—1945)/黄正林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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