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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执行优抗条例
雷志华 李忠全
(二)拥军拥政,抚恤优抗
认真执行优抗条例
(《解放日报》社论)
1943年2月9日
边区政府更新修订了“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条例”。同时在拥军运动月中,各地正在热烈慰劳抗属,并检查过去的优抗工作,总结经验,研究改进工作的具体办法。这对于促进军民团结,援助前方抗战,增强保卫边区、保卫西北的力量,均有重大的意义。我们特根据政府优抗条例,及各县优抗工作的反映,提供下列的意见。
边区优抗工作,继承了过去“优待红军家属”工作的优良传统,抗战以来,又积累了五、六年的经验,因而获得很大的成绩。这些成绩表现在:普遍组织了义务代耕队、杂务队,为抗属代耕土地、砍柴、挑水、解决各种困难,保证了全边区三万多户(不完全的统计)抗属的最低限度的物质生活,同时并提高了抗属的社会地位,他们受人民的尊重,子女免费入学,看戏坐前排,过年过节有人去慰问。许多有劳动力的抗属,在政府的帮助和教育之下,积极参加了生产,其经济地位上升了,生活过得更优裕了。另外,政府对友区移来的抗属,亦予以救济和优待,这一部分抗属,据两年前的统计,甘泉等四县,即达686户,3239人。抗属在后方既能安居,便免除了前方将士的“后顾之忧”,而能专心努力杀敌。例如晋冀鲁豫某友队战士金旺,他的家住在边区,四兄弟有三人相继参加的八路军,于去年自前方寄回家信称:“得知家庭生活如常,甚为高兴,我们在外活跃非常,打了很多胜仗,消灭了不少的日寇……”
边区优抗工作的成绩,已如上述,可是还有些什么做得不够的地方呢?优抗工作的主要缺点是:第一,某些个别的地方和个别的人,由于几年相对的和平环境,忘记了爱护革命军队的重要意义,发生“优抗工作是差事,太吃亏”的错误思想,对优抗工作采取消极的应付的态度,不认真执行优抗条例,对抗属的各种困难,没有很好的给予解决。第二、部分代耕队的组织涣散,工作松懈,缺少具体的计划与严格的检查,因而发生“看情面,人在情在,人远情疏”的不良现象;某些人为抗属代耕,马马虎虎,迟耕、迟耘、迟收,违了农时,致使抗属的土地收获较少。第三,个别地方对抗属的尊重不够,对他们政治上的教育也很少注意。这样就不能不使某些抗属在物质生活上感到困难,在精神上感到不满。
这次政府颁布了新的优抗条例,并令各县必须认真遵照实行。这条例规定:应尽力保证抗属的生活水平不低于一般人民,并注意从政治上提高他们,鼓励和帮助抗属努力生产,走向自力更生的道路。条例又具体地规定了优抗的八项办法,如代耕、借用公物、免费入学、免费治病、折价购货、优先贷款、优先参加工厂工作、优先享受其他公益事业、尊重抗属、精神慰劳等等。
在优抗工作中最主要的两项工作,就是代耕和教育。
代耕是抗属生活的主要依靠。各级政府要根据边区的决定,参照地方实际情况,进行以下的工作:
一、加强义务代耕队的组织和领导,以乡为单位,重行整理,将所有的劳动力组织到代耕队中去。
二、反对代耕中的平均主义,实行“贫先于富”“抗属先于工属”的原则,各乡政府应调查清楚,凡是真正贫苦无劳动力或劳动力不足的抗属,不论其亲人参加部队的远近,存在或亡故,均须一律看待,为其代耕或辅助代耕;对无劳动力的工属,同样要代耕,但首先为抗属代耕,其次才是为工属代耕。
三、代耕多少土地?这要以各地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以每一家抗属的经济、劳动力、生活等状况,以及代耕土地质量的好坏,具体规定代耕亩数和收获粮食的数目;并设法代其解决籽种、农具、耕牛、肥料等困难;杂务队也要按时供给抗属以必须的柴炭和水。标准是保证抗属的收成好,够吃够穿。吴满有领导的延安县柳林区二乡的优抗工作,可以说是模范的;该乡一致通过居民公约,抗属代耕地须保证每垧收获在五大斗以上,否则由代耕者照数补给;并在冬天将该乡抗属全年需用的木柴准备好了。至于某些地区实行的包耕制,只能在地广人稀的地方实行,并需得抗属的同意,以免发生荒芜土地的现象。
关于抗属的教育,就是要发动抗属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借以提高他们的文化和政治认识,改正某些抗属“好吃懒做”、有劳动力不参加生产及生活散漫的行为。要使抗属认识:亲人在前方杀敌保卫国土,是光荣的,自己在后方受到国家的优待,应该愉快的安心生活,并鼓励自己的丈夫、兄弟、儿子在军队里坚决勇敢的保国爱民。同时,模范的抗属应该不只依赖公家的优待,自己也应尽可能的参加生产、即使不能种地,纺纱、养猪等总是可以作的,这样不仅可以减轻公家和人民负担,且能改善自己的生活。延安县几年来就有数百家抗属,因为积极地参加生产,而变成富户了。
夏耕即将开始,各县政府应迅速把代耕队整理完毕,今年一定要把抗属的土地代耕好。区乡干部应该经常的教育群众,使大家都了解;我们能安居边区过自由幸福的生活,完全是依靠前方将士和地方驻军的保卫;军队用血肉保卫我们的生命财产,为什么我们不应该像敬爱的自己家人一样的敬爱抗属呢?为什么我们不应该认真的代耕,保证抗属土地的收获像自己土地的收获一样丰美呢?假若我们对优抗工作采取应付的态度,岂不问心有愧吗?
认真执行了优抗条例,使抗属丰衣足食,才是真正的响应的拥军运动,才对得起英勇杀敌,保国卫土的将士。敬爱抗属、优待抗属,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
(见《解放日报》民国三十二年二月九日第一至二版)
陕甘宁边区民政工作资料选编/中共陕西省委党校.—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