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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哈拉墩下层考古文化比较研究

作者:张平






















  一、哈拉墩遗址发掘概况
  (一)位置与环境
  1958年2月至4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黄文弼先生带队在库车县的哈拉墩遗址周缘进行了小规模的发掘。(图7—1,哈拉墩北区遗址探方内上层出土的缸群)
  哈拉墩遗址曾是皮朗古城内保存众多的“土墩”建筑遗迹之一,位于库车县城(老城)东郊约3公里。遗址东距皮朗村约300米,北距百材艾力克村约100米,南240米抵乌库公路。乌恰河曾为库车河的一个支流,出山口后流于今库车河及叶苏巴什河中间,并穿过皮朗古城。该河现已干涸,唯上源有微弱泉水流至明田阿达村即止。沿河旁有若干古迹及建筑遗址,哈拉墩即是河床东面的遗址之一,土坯垒筑,土墩南北残长25米,东西残宽5米,高出地表3.2米。从近代取土坑壁上发现,其土墩地表之下灰层厚约2米。灰层分布范围东西长约110米,南北宽约85米,总分布面积约9350平方米以上。①
  (二)遗址的文化堆积概况
  哈拉墩遗址地表周围的发掘共开了17个探方,探方分置于土墩的西部和北部两区。西区距土墩的西侧约20米,开探方3个(T1、T3、T5);北区距土墩的北面约30米,开探方14个(T2、T4、T6—T15)。发掘面积为188平方米,约占总面积的1/5。已发掘过的17个探方的文化堆积均分四层,分层揭露出的文化堆积和遗物分属两个不同时代。即第一、二层(上层)堆积的遗物有铺地方砖、板瓦、简瓦、墨书龟兹文陶器残片、釉陶灯、大陶缸,及开元通宝、大历元宝、建中通宝等钱币。(北区遗址出土的晚期砖、瓦、陶器残片、铜器,见《报告》图版八四、八五、八六、八七)
  第三、四层(下层)堆积的遗物时代为“新石器时代晚期”(下层文化,《报告》称“哈拉墩前期文化”),主要出土可供断代的遗物有双耳陶罐(也称陶釜,T3④),大量的陶器残片、石镰刀、穿孔石器、石化妆棒、残铜勺形器等。(见《报告》图版七一、七二、七三、七五、七六、七七、七九、八〇、八一、八二)
  为便于讨论哈拉墩下层考古文化的相关问题,现择哈拉墩下层具有代表性的探方及出土遗物列举如次。
  1.哈拉墩西区下层(第三、四层)
  T3:出土双耳罐(T3④),夹砂红陶,手制,火候不均,敞口,短颈,带状双耳,鼓腹,圆底,通高15.4厘米、腹深14.6厘米、口径8.2厘米。
  T5:出土石器36件,骨器67件,以及大量的陶器碎片等。陶器残片均为夹砂红陶,手制,多为彩陶残片,素陶片中有捏塑呈凸起的弦纹或折线纹,戳印的圆圈纹、绳纹等。如彩陶片T5④,夹砂、红陶,紫红色陶衣饰带垂点的三角重叠三道。T5④,捏塑凸起的弦纹陶,口沿是一周凸起弦纹,颈至肩部是两条平行凸起的折线纹等。石器中有石镰刀、石刀、石斧、石铲,穿孔圆形石器、石杵。T5④的石镰作扁豆形,残存一半。一面磨光,一面为原劈面,刃口磨制。残长7.7厘米、宽3.7厘米、厚0.7厘米;另T3③的石镰,弓形弧背,刃口打制,形制略同上(弓背、凹刃)。T5④残长9.4厘米、宽5.6厘米、厚3厘米,弓背、直刃、两面刃磨制。骨器主要有骨镞、骨刀、骨锥等。(图7—2,哈拉墩西区探方内下层出土的陶器和石镰)
  2.北区下层(第三、四层)出土的遗物
  哈拉墩北区共开14个探方,文化堆积均分四层。以T13a、T13b、T13c为例,下文化层曾被唐代遗址所打破,其遗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扰动,即在唐文化层内就出现了下文化层所含有的彩陶器残片、石器(石镰、石杵等)、骨器等,混杂于唐代布纹瓦、简瓦、铺地方砖和开元通宝、大历元宝等铜钱之中。下层的T13和T12出土的彩陶、素陶等器物残片,如石镰、石刀、穿孔圆形石器、陶纺轮、骨器等与西区下层器物的类型、纹饰相同,其中T12出土了一件双横耳圆口圆底釜形器(T12H)。(图7—3,哈拉墩北区探方内下层出土的陶器)
  哈拉墩遗址下层考古发掘中还揭露出土木建筑结构的柱洞居室和灰坑等遗迹,出土的遗物表明,这曾是库车河畔史前居民的一处聚落遗址。所表现的文化特点主要是陶器、石器和骨器等。陶器基本是夹砂红陶,均为手制。主要器型有单耳、双耳、鋬耳的釜形炊煮器和罐形盛储器,以及勺杯(碗)、筒形杯、单耳罐、钵和盆等生活用具。有较多的彩陶,在黄白色或红色陶衣上绘红彩或紫彩,纹饰主要有三角纹、条带纹、折线纹、平行线纹、水波纹、锯齿纹等。(图7—4a,哈拉墩遗址下层的彩陶)
  石器中有一定数量的打制和磨制的石刀、石镰、斧、杵、穿孔石器等农具,以及碳化的粟(谷子)等农作物,凸显出定居的以农业生产为主、畜牧业为辅的粗放型绿洲农业经济文化形态。(图7—4b,哈拉墩遗址下层出土的石镰)
  二、哈拉墩下层文化的相关问题
  哈拉墩下层文化遗迹和遗物发现之后,即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其一,在当时看来,这是首次在库车县经探方解剖发掘过的古龟兹人群在库车河畔的一处聚落遗址,其地理位置及地缘关系很有影响。其二,哈拉墩下层文化是当时所认为的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其三,下层中出土的陶器均为手制的夹砂红陶,又可分为二类。第一类是彩陶,黄白色陶衣绘红彩或紫红色彩,纹饰图案主要有粗大的三角纹、条带纹、折线纹(曲折波纹)和点线纹等。另一类是非彩陶,其表面多有附加泥条、绳纹、刺刻纹、戳印的圆圈纹等。发现的石器中有大量的石镰、石刀、石杵、锄(穿孔石器)、磨盘(马鞍型石磨)、纺轮、石化妆棒和贝类装饰品等。其手制的彩陶器与半月形石镰共存的文化内涵又是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北缘早期绿洲农业文化的代表。遗憾的是当年发掘的面积太小,如果全面揭露其遗址和文化遗物,可能带动塔里木盆地以及周邻地区的古代绿洲农业文化的比较研究。
  (一)哈拉墩下层文化年代相关问题
  20世纪70年代,新疆早期文物考古资料的基础还十分薄弱,类似哈拉墩下层以出土彩陶和石镰共存为文化特征的遗址或墓葬发掘的还很少,对新疆及邻近地区考古学文化的构成,以及文化类型的源流和分期缺少足够的认识。当年,哈拉墩遗址的发掘者没有注意到其下层文化堆积曾受到过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扰乱,对此因素分析不够充分,简单地认为哈拉墩下层“遗物都是骨器、石器、彩陶片、夹砂红陶片等”,于是就得出了“应为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层”的结论。②这种对哈拉墩下层文化年代界定的偏差认识,给以后的考古研究带来很大的影响,以至在新疆如吐鲁番、哈密、巴里坤、伊吾、木垒、奇台等地的同类或近似的遗址调查中,凡是发现了彩陶、穿孔磨制的石斧、石镰等共存的遗址都简单定性为“新石器时代遗址”③。
  20世纪80年代以来,考古工作者在新疆开展了一些有一定规模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其中重要的遗址和墓地有四道沟遗址、鱼儿沟墓地、新塔拉遗址、古墓沟墓地、五堡墓地、焉布拉克墓地、察吾乎沟墓地、群巴克墓地、克孜尔墓地和遗址等等,积累了一定数量的考古资料;测定出了一大批碳十四年代参考的数据,为区域间考古文化类型的比较提供了参证;提出了“焉布拉克文化”、“察吾乎文化”、“古墓沟文化”等。与此同时,学术界对新疆史前考古文化研究中的相关问题,如文化、时代的界定,区系文化类型等重新做了考古资料的梳理和新的思考。涉及这一领域探索的论文主要有王炳华先生的《新疆地区青铜时代考古文化试析》④;陈戈先生的《关于新疆新石器时代文化的新认识》⑤、《关于新疆地区的青铜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文化的再讨论》⑥、《新疆远古文化初论》⑦;水涛先生的《新疆青铜时代诸文化的比较研究——附论早期中西文化交流的历史进程》⑧;陈光祖先生的《新疆金属器时代》⑨等等。
  通过国内和国外专家学者们探讨和交流,对新疆已发现的史前文化遗址或墓葬(不包括细石器材料)年代的界定、文化类型分期等相关问题的研究中取得了一定的共识。迄今为止,新疆考古调查中还没有发现真正的新石器时代遗址或墓葬。上述许多遗址或墓葬中普遍发现少量铜器,又普遍出现彩陶及穿孔石器、石锤斧、石杵、石磨盘、石磨棒、石镰等共存,将这些遗址或墓葬与近邻地区的考古学文化相比较,从其相对年代或绝对年代观察都比较晚,则它们都是出于青铜时代或铁器时代(有学者称之“新疆金属器时代”)。至此,哈拉墩遗址下层文化时代定位出现的“偏差”问题也得到了纠正,它应属库车河流域青铜时代的一处居住遗址。我们在重新审视和梳理《哈拉墩遗址的发掘》资料中,也已发现了其下层遗址中有少量铜器,只因当年发掘工作不细而将少量铜器划归到上层文化堆积物中,因此得出未发现有铜器的结论而已。(图7—5,哈拉墩与克孜尔的铜器)
  美国哈佛大学人类学系陈光祖先生在《新疆金属器时代》一文中,从考古学文化的命名、文化类型的划分、文化分期及各文化关系等方面,根据墓葬形制和葬俗、随葬器物、陶器的纹饰和类型、金属器物的形状和类型以及其他特征等,将新疆金属时代划分为两个阶段,即早期阶段大致相当于铜、石并用时代至青铜时代,晚期阶段大致相当于早期铁器时代。值得注意的是,陈光祖先生确认并提出的新疆金属器时代的文化类型中就有“哈拉墩文化”(哈拉墩下层文化),并归属于早期阶段,其年代约为公元前2000—前1000年。文中又进一步指出哈拉墩文化同其西部邻近地区的早期铁器时代文化有一定的源流关系。哈拉墩文化在西部地区的分布,其年代可能稍晚,并具地方特色。⑩
  (二)库车哈拉墩下层文化类型的新发现
  20世纪90年代以来,笔者负责、承担了阿克苏地区八县一市的文物普查,随后又配合克孜尔水库建设工程而展开的克孜尔河流域墓葬的抢救性发掘。历经四年的考古调查和发掘资料表明,同库车哈拉墩下层文化内涵及时代相近的遗址和墓葬,主要分布于渭干河与库车河的两个流域之中。其地域范围即北屏拜城、库车两县的天山南麓的山前的河谷台地,南邻塔里木河畔,西接温宿县的喀拉玉尔衮山以东,其东部影响至轮台县迪那河流域的群巴克。目前已发现和发掘过的遗址和墓葬主要有库车县的哈拉墩遗址、麻扎甫塘墓葬,拜城县的克孜尔吐尔遗址和墓葬、喀日尕依墓葬、多岗墓葬,温宿县的包孜东墓葬,以及轮台县的群巴克墓葬。现将新发现的考古资料简述如次。
  1.库车县麻扎甫塘村墓地
  麻扎甫塘墓地地处龟兹古城东北墙垣之外的库车河东岸台地。历年调查发现表明,这是一处起自青铜至铁器时代、汉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的一处历史悠久的公共墓地。
  1958年,黄文弼先生在《龟兹城的查勘》一文中曾记载:“遗址在麻扎甫塘村,龟兹东墙自此向南行。南行200米处是一个墓葬区,压在城墙下面。1958年春天,农民取出时曾发现骨架和殉葬的陶器。……由于这些墓葬压在城墙下面,可见东城墙建筑较墓葬为晚。除此之外,又由于城墙中含有泥质红陶片,表明东城墙在一度荒废后又重新建筑,显然与北城墙、南城墙不是一个时期,从北城墙的补建上也可看到这一点。”调查发现出土的主要有陶罐、陶盆(陶棺)等。(11)1985年,库车县文管所在该村牙合甫·艾沙家院内清理出一座汉代土坑墓。(12)1988年以来,我们在此曾多次发现被当地村民所挖的墓坑,以及修建住宅中所破坏的古墓。在修建的麻扎范围之内,采集到汉唐时期的各类陶器残片。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又发现了与哈拉墩下层居址文化内涵特征相同的陶器残片等。这类陶器残片不少,皆为因扰乱而破碎。哈拉墩遗址同麻扎甫塘村墓地南北相距约为2公里,这足以说明生活于库车河流域的哈拉墩遗址下层文化的人群死后即葬于附近的麻扎甫塘村。哈拉墩遗址下层文化内涵反映出曾是一个居住遗址,而麻扎甫塘则是同时期的一处公共墓地。这种傍山近水而居而葬的库车古代居民,同拜城克孜尔水库古代墓地的人群具有相同的经济、文化、语言和心理等,应属于一个文化共同体。
  2.克孜尔水库墓地
  库车河流域的哈拉墩下层遗址和麻扎甫塘墓葬文化的发现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学术价值。遗憾的是当年没有更大面积或全面的揭露,根据所出土的残破陶器、石器等,很难见到这一文化内涵的全貌特征。20世纪的最后10年里,渭干河流域内的拜城县克孜尔(13)和多岗墓地(14)的发掘,其二百五十余座墓葬的考古发掘资料,极大地充实和完善了库车县哈拉墩下层文化的内涵。
  克孜尔水库墓地为1989年发现。遗址位于渭干河(龟兹西川水)流域的克孜尔河的东西台地上。1990年至1992年,配合水利工程做了抢救性的发掘,共发掘160座墓葬,并做了居住遗址的调查工作。
  墓葬分布有疏有密,每座墓地表均有圜丘状的封堆,多数封堆的中间有浅凹坑,墓室多为圆角长方形的竖穴土坑。单人葬及合葬,一次葬和二次葬并行。一次葬式多侧身屈肢,头向西北,少数较大的墓在主室外侧附葬有婴幼儿坑。
  随葬品以陶器数量最多,铜器、石器、骨器较少。陶器皆为手制,夹砂红陶为主,有彩陶和素陶。器物组合有圆口釜(单耳釜、双耳釜、四耳釜)、带流釜(单耳釜、双耳釜)、盆、钵、碗(勺杯)、罐(单耳或无耳)等。炊煮器中的圆口釜和带流釜形体都较大,不见带流罐和带流杯。带流釜和圆口釜的圆形器底的外表均附着一层含有粗颗粒的石英砂,这种工艺制法具有鲜明的地方特点。
  彩陶丰富,占出土陶器总量的90%。彩陶普遍是在土黄色或黄白色的陶衣上饰红色或紫红色纹饰。彩绘均装饰在陶器的内外口沿和外口沿的颈、肩、耳至圆底的上腹部,以及流口至把手位置。纹样母题主要有宽窄不同的带状纹、多组分层重叠的正三角纹、连续水波纹(折线纹)、网格纹、菱格纹等。(图7—6,哈拉墩遗址下层与克孜尔水库墓地的彩陶)
  克孜尔水库墓地出土的铜器不多,发掘的160座墓葬中总计出土大小铜器共60件。其种类主要有刀、锥、镜、斧、纺轮、耳环、颈饰圈、扣、勺等简单的生活、生产和装饰用品。
  值得注意的是,有两座墓葬中都各出土一件磨制的石镰刀随葬于男性身旁。另外,在墓地附近的居住遗址内又采集到与墓葬时代相一致的陶器残片,以及马鞍型的石磨盘、石杵、穿孔石斧(锄)、石刀和石镰等各类农具,进一步印证了克孜尔人群是依山傍水而居,依山傍水而葬,同哈拉墩遗址下层文化族群相一致,凸显出定居的、以农业生产为主、畜牧为辅的绿洲经济文化的形态。克孜尔水库墓地碳十四测定的绝对年代约为公元前1000—前500年,大致为西周中期至战国时代。(15)轮台县的群巴克(16)、拜城县的克孜尔(17)和多岗墓地的考古发掘资料(18),已充分证实了早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龟兹地区已经进入了青铜时代,稍晚些时期则进入早期铁器时代。(图7—7a,哈拉墩遗址下层与克孜尔墓地的石镰;图7—7b,哈拉墩遗址下层与克孜尔墓地的穿孔石器)
  以上所述,库车西部渭干河流域的克孜尔和多岗墓葬及遗址的人群,同库车河流域的哈拉墩和麻扎甫塘遗址及墓葬的人群,具有相同的历史文化特征。由于库车哈拉墩下层居址发掘的时间早,附近又有墓葬,从考古文化命名的概念出发,以及类型学划分原理等考虑,根植于渭干、库车两河流域内的青铜至早期铁器时代的文化统称为“库车哈拉墩下层文化”最为妥当。这一深厚而凝重的史前文化正是公元前二世纪龟兹立国的文化根基。(图7—8,哈拉墩遗址下层与克孜尔墓地的陶釜)
  三、哈拉墩文化同周邻文化的联系
  青铜至早期铁器时代的中亚地区,以及新疆地区的各地文化都具地方特色,同时也存在着区域间的互相接触和相互影响。库车河、渭干河的两河流域,以哈拉墩为代表的下层文化,其居住遗址和墓葬中出土的铜器基本都是小件工具和装饰品;石器中主要是农业生产工具,如打制和磨制的石刀、石镰、石磨盘、石磨棒、穿孔的锄形石器或石锤斧等,此外还发现有农作物小麦和粟。陶器基本上是以手制的夹砂红陶为主,也有少量夹砂灰陶。其中有较多的彩陶,在黄白色或红色陶衣上绘红色或紫红色彩,纹饰主要有三角纹、条带纹、折线纹、水波纹、锯齿纹、网格纹等;素陶(非彩陶)多有附加堆纹、按捺纹、刻画纹、压印弦纹、乳钉纹、凸棱弦纹、折棱纹等。器型较大的,以炊煮器为主,如圆底的带流釜和圆底的圆口釜等;其次有单耳碗(勺杯)、钵、盆、罐等。成组配套的原始农具和生活用陶表明,青铜时代的哈拉墩下层遗址的经济形态主要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畜牧业为辅的绿洲经济文化类型。就目前所能接触到的考古资料比较,除具有自身的一些地方特点之外,其文化内涵也体现出来自邻近地区青铜至早期铁器时代的影响和交流。
  (一)东部的焉耆盆地考古文化因素
  焉耆地区位于新疆天山中部的南麓,现分布有和静、和硕、焉耆、博湖四县。盆地中主要有开都河、乌拉斯台河两大水系注入博斯腾湖,自然地理条件优越,盆地的东西南北都有方便快捷的通道与天山的南北和东西沟通。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在和硕县的乌特艾肯河畔发现了以新塔拉遗址为代表的新塔拉文化(19),在和静县境的开都河、乌拉斯台河流域发现了察吾乎文化。(20)新塔拉文化和察吾乎文化都分布于焉耆盆地,哈拉墩下层文化则分布于塔里木盆地北缘地带。两大文化在地缘上紧密接壤、为邻,显然其相互影响和交流要超过其他地区。但是,不能因为两个文化中都有带流嘴的陶器因素,就认为哈拉墩下层文化遗存(包括克孜尔、多岗墓地)属于察吾乎文化的一个地方类型,这样有悖于考古类型学的基本原理,尚需要学术界进一步的探讨。
  我们在考察比较以上两种文化是否存在继承和发展关系时,一般主要应借助类型学的方法,即从文化内涵中去分析和比较。应考察墓葬地表的现象、墓葬的形制、埋葬习俗、随葬品的器物及其组合,所反映的经济生产状况,包括共同地域人群的共同经济、语言、心理、习惯和信仰,以及共同的审美观等等,上述诸因素的综合才能决定文化上是否一致。
  察吾乎文化特征主要以墓葬为代表,墓葬地表的特征是从三角形石围到马镫形石围,再到圆形石围,最后是石围石堆。墓室绝大多数为竖穴石室,少数有竖穴土坯墓室。葬俗为单人葬、合葬,一次和二次葬都有;葬式有侧身或仰身屈肢和仰身直肢葬等。随葬陶器中以带流陶器为代表,尤其是彩陶中的单耳带流杯,其颈部饰棋盘格纹、斜带云雷纹等,最具典型特色。
  哈拉墩下层文化如果是以克孜尔水库墓葬为代表的话,那么克孜尔水库墓地如前文所述,其墓葬地表的封土、墓形、葬俗、出土器物组合,以及陶器制作风格和彩绘纹饰等基本文化要素都与察吾乎文化存在较大差别,很难将他们归属于同一个文化共同体。迄今为止,塔里木盆地南缘一线的且末、民丰、于田、和田等地的早期遗址和墓葬也都出现过相近的带流嘴陶器。这种陶器的出现应从饮食生活习惯的需要,或是从各地间文化交流的视野来看,而不能忽略考古学划分文化的理论、方法和实践。焉耆盆地不仅有察吾乎文化,还有一个新塔拉文化。
  新塔拉文化是一处大型的居住遗址(包括附近的曲惠遗址和墓葬)。遗址为沙丘状,高约5米,直径约百米,四周已辟为农田。1979年2月,因附近农民挖土取肥而揭露出文化遗物。后因地下水位较高而泛碱,尚有部分文化层得以保存。上文化层主要保存有土坯建筑遗迹,土坯较规则,长46厘米、宽26厘米、厚11厘米。上文化遗址曾被清代墓葬所破坏,而下文化层则含有彩陶、素面陶、骨器、少量铜器和大量的石器。
  素面陶为手制,夹砂。较大型陶器夹粗砂,小型器物以夹细砂为主。陶色不均,以红色和灰褐色为主,灰色、灰黑色和灰白色的陶片也占一定比例。完整器物有双耳釜、双耳罐和筒形陶杯等。器物有小平底、鼓腹、敛口、直唇或外折唇的双耳罐、钵、敞口碗、筒状杯,以及带流嘴的“匝”形器。耳有单耳或双耳,多呈拱形宽带式。素面陶片中有的器物口沿或肩部饰有戳、刻画的编织纹、篦纹、条形纹和涡点圈纹等。彩陶片较丰富,除少量的土红色陶衣上绘黑彩、紫彩或橙黄色陶衣绘褐彩、灰色陶衣绘紫褐彩之外,尤以乳白色陶衣绘紫褐彩为多。有的陶器口沿内外均饰彩,纹饰多为几何纹饰,如三角纹、宽带纹、竖线纹、平行折线纹,以及水波纹、鱼纹等。
  石器以打制或琢制为主,也有少量磨制石器。1981年采集的54件石器中,有马鞍型的石磨盘16件,琢制并穿孔的锄形石器3件,石磨棒和石杵15件,以及石锤、石球、石研磨器、砺石、石范等等。铜器发现一件残铜刀,铜锥和铜斧各一件。(21)
  新塔拉文化有两个碳十四测年数据。其中,木炭测定的年代为公元前1700—前1470年;碳化的小米测定的年代数据为公元前1700—前1450年。(22)新塔拉文化据放射性碳同位素测年数据,要早于察吾乎文化;新塔拉文化中也发现了带流嘴的残陶器;新塔拉文化是定居遗址,以农业经济为主,渔猎为辅;农作物是粟(小米)。如果从考古学文化划分的理论和方法考虑,它们虽属于焉耆地区的早期文化,但不可能是同一个文化共同体,之所以两个文化中都出现了“带流嘴陶器”,只不过体现了它们之间的交流和影响而已。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目前所发现的考古资料,库车哈拉墩文化是定居的遗址,哈拉墩下层遗物,如石质农具、素面陶的装饰纹样,也种植小米(粟),已暗示着哈拉墩下层文化与新塔拉下层文化之间的联系抑或是时代性特征。虽然两处居住遗址被发掘的面积所限,但是,两地文化遗存已凸显出相互间的联系。
  (二)西部费尔干纳盆地文化因素
  哈拉墩文化分布于新疆西部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的北缘,西邻中亚地区的哈萨克斯坦南部高原,以及中亚的费尔干纳盆地。中亚地区的考古发现表明,在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等都分布着青铜至早期铁器时代的考古遗存——楚斯特文化。就此,苏联学者等曾在上述各地区,以及阿富汗的北部地区作了大量的考古调查、发掘,并作了综合研究工作。(23)其中代表著作有苏联学者斯普里舍夫斯基的《楚斯特青铜时代遗址》;卢立·A·扎德涅普洛夫斯基的《费尔干纳古代农业文化》、《费尔干纳的彩陶文化》(24);M.E.马松、B.M.马松的《中亚金石并用时代及青铜时代文化》(25);丁·皮安科娃的《塔吉克斯坦南部的古代畜牧业》(26)等等。
  考古资料表明,在中亚费尔干纳盆地,对于青铜时代的楚斯特文化的发现和探索,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材料,主要有居住遗址、墓葬、陶、石、铜等各类文化遗物,以及相关的地层学和年代学资料等等。迄今为止,中亚费尔干纳盆地的广袤地区已发现了80处属于楚斯特文化类型的遗址,并且对其中一些居住遗址进行了大面积的发掘。在与土库曼斯坦南部地区的地层学资料的对比基础之上,已确立了楚斯特文化的时代,即划定为公元前第二千年末期至前第一千年初期。目前,普遍认为这个农业文明在中亚费尔干纳盆地开始于大约公元前1500—前1400年,其终止期限为公元前800—前700年,显示出这类文化存在于中亚地区的时间比较漫长。
  楚斯特文化的墓葬形制及埋葬习俗,同样采用简单的竖穴土坑葬,实行将家庭成员埋葬在聚落内部的制度,有单人、二人一次侧身屈肢葬,及多人的二次合葬等。墓室内随葬有羊、马等牲畜。文化遗物中的陶器皆为手制,主要有杯、盆、罐、壶等。最具表现力的陶器是彩陶,红衣黑彩,基本的装饰图案是三角形、菱形、条带形、网格形、棋盘状形等纹饰。石器工具中的弓背弧刃的石刀和石镰,非常典型,传播广泛,显示出一种很强的石镰农业文化。石镰农具在传统上是我国黄河流域早期农业文化的代表性工具,所以有学者研究认为,费尔干纳盆地楚斯特文化是中亚地区与中国境内的早期文化关系最为密切的文化。石镰在塔里木盆地周缘的古老绿洲普遍发现,已作为我们关注这种文化现象的传播路线和方式。(27)
  综上所述,我们把费尔干纳盆地的楚斯特文化遗物同哈拉墩文化的克孜尔墓地文化因素相比较,从葬俗葬式,陶器基本形制,彩绘纹饰多呈条带纹、三角纹、菱形纹,石镰、铜器铸造工艺及形制等进一步观察分析,可以看出两地存在着相近的文化内涵,即有来自于中亚楚斯特文化类型的影响。而在中亚地区,楚斯特文化的渊源又与更早时期广泛分布的安德罗诺沃文化有密切的联系。
  结语
  库车河及渭干河流域的青铜至早期铁器时代的遗址和墓葬发掘资料,已经凸显出两河流域的绿洲内,曾是龟兹史前文化的摇篮,曾是龟兹王国形成和发展的基础。这一种绿洲农业性质的考古文化内涵中有来自东部地区,如焉耆盆地和吐哈盆地青铜时代至早期铁器时代文化因素的影响,同西邻的费尔干纳的楚斯特文化,也存在着直接交流和融汇。从考古资料的分析和比较,可以推测,在青铜时代至早期铁器时代,塔里木盆地周缘地区、中亚的锡尔河及其支流的费尔干纳绿洲存在着文化上的联系。然而,根据目前的考古资料的积累尚不能做出更进一步的过早的结论,还有待于今后新的考古资料的印证。但是,以库车哈拉墩下层绿洲农业为代表的文化来源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这一地区位于东西南北文化交流的大通道上,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其便于吸收和融汇来自四面八方不同族群的文化,既呈现出多成分的文化面貌,又显示出所具有的自身特点,而不仅仅只是地方性的文明。
  库车、渭干两河流域,自古以来就是古龟兹族人劳动生息的区域。他们聚族而居,并且聚族而葬,走过了从血缘纽带到地缘纽带的历史行程,直至后来(最迟至公元前二世纪)形成了西域中的龟兹王国。
  (第四届龟兹学学术研讨会论文,2008年7月)
  ① 参见黄文弼:《哈拉墩遗址的发掘》,见《新疆考古发掘报告》(简称《报告》),93~118页,北京,文物出版社,1983。
  ② 参见黄文弼:《哈拉墩遗址的发掘》,见《新疆考古发掘报告》,101页,北京,文物出版社,1983。
  ③ 参见李遇春:《新疆发现的彩陶》,载《考古》,1959(3);吴震:《新疆东部的几处新石器时代遗址》,载《考古》,1964(7);新疆考古研究所东疆队:《新疆哈密拉甫乔克发现新石器时代晚期墓葬》,载《考古与文物》,1984(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考古队:《新疆奇台半截沟新石器时代遗址》,载《考古》,198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新疆疏附县阿克塔拉等新石器时代遗址调查》,载《考古》,1977(2)。
  ④ 王炳华:《新疆地区青铜时代考古文化试析》,载《新疆社会科学》,1985(4)。
  ⑤ 陈戈:《关于新疆新石器时代文化的新认识》,载《考古》,343~351页,1987(4)。
  ⑥ 陈戈:《关于新疆地区的青铜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文化的再讨论》,载《中国文物报》,1998-10-21,第3版。
  ⑦ 陈戈:《新疆远古文化初论》,见《中亚学刊》第4辑,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5。
  ⑧ 水涛:《新疆青铜时代诸文化的比较研究——附论早期中西文化交流的历史进程》,见《国学研究》第1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⑨ 陈光祖:《新疆金属器时代》,张川译,载《新疆文物》,1995(1),83~95页。
  ⑩ 陈光祖:《新疆金属器时代》,张川译,载《新疆文物》,1995(1),83~95页。
  (11) 参见黄文弼:《新疆考古发掘报告》,57~60页,图版四二、四三,北京,文物出版社,1983。
  (12) 出土文物为库车文管所收藏,参见王博、傅明方:《包孜东、麻扎甫塘古墓与龟兹古国文化》,见《龟兹学研究》第2辑,146~148页,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出版社,2007。
  (13) 参见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拜城县克孜尔吐尔墓地第一次发掘》,载《考古》,2002(6)。
  (1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新疆队1999年发掘,资料待发。
  (15) 参见阮成文、刘景元:《拜城县克孜尔水库墓地年代测定报告》,载《新疆文物》,1999(3—4),114~115页。
  (16) 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新疆队:《轮台群巴克墓葬第一次发掘简报》,载《考古》,1987(11),987~996页。
  (17) 参见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拜城县克孜尔吐尔墓地第一次发掘》,载《考古》,2002(6)。
  (18)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疆队1999年发掘,资料待发。
  (19) 参见新疆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疆和硕新塔拉遗址发掘简报》,载《考古》,1988(5),399页;张平、王博:《和硕县新塔拉和曲惠遗址调查》,载《考古与文物》,1989(2),16~19页。
  (20) 1983—198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疆队及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先后在和静县哈尔莫墩乡察吾乎沟口发掘了五处墓地,共发掘墓葬四百余座。主要见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新疆察吾乎》,北京,东方出版社,1999。
  (21) 参见新疆社科院考古所:《新疆和硕新塔拉遗址发掘简报》,载《考古》,1988(5),399页。
  (22) 参见陈光祖:《新疆金属时代》,载《新疆文物》,张川译,1995(1),86页。
  (23) 参见[法]亨利·保罗·法兰克福:《中亚地区铁器时代考古文化》,代蔻琳译,载《新疆文物》,1987(1),19~83页。
  (24) [苏]卢立·A·扎德涅普洛夫斯基:《费尔干纳古代农业文化》,载《苏联考古学资料与研究》第11卷,莫斯科—列宁格勒,1962。
  (25) M.E.马松,B.M.马松:《中亚金石并用时代及青铜时代文化》,载《考古》,1960(3)。
  (26) [苏]丁·皮安科娃:《塔吉克斯坦南部的古代畜牧业》,俄文版,杜尚别译,北京,科学出版社,1989。
  (27) 参见张平、陈戈:《新疆发现的石刀、石镰和铜镰》,载《考古与文物》,1991(1),23~29页。

龟兹文明: 龟兹史地考古研究/张平著.-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 ;库车县哈拉墩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