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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文化艺术溯源

作者:李洁


  藏民族传统文化从内容到形式都深受宗教影响,尤其在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下形成的民族传统文化,其政治文化、思想文化、物质文化等文化层次,都深深地涂上了宗教文化的色彩。要了解藏传古典岩彩壁画艺术,首先要对藏传佛教[1]有初步的认识。
  佛教起源于6世纪古印度(天竺),佛教大规模地传入西藏应该是在7世纪松赞干布[2]建立吐蕃王朝时期。主要由我国内地、印度和尼泊尔传入的。当时的西藏松赞干布,在他的两个妻子,唐文成公主和尼泊尔赤尊公主共同的影响下皈依了佛教。他派遣大臣端美三菩提等16人到印度学习梵文和佛经,迎请印度僧人寂护和莲花生入藏。他创造了藏语文字并开始翻译了一些佛经,并制定法律明令民众要虔信佛教,佛教开始在吐蕃传播起来,其子赤松德赞对佛教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中原内地传入的主要是“大乘佛教”,由印度、尼泊尔传入的主要是密教。佛教在与当地传统的“苯教”[3]经过长期的斗争与融合,形成了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藏传佛教[4],俗称“喇嘛教”。
  从佛教传入的近100年的时间里,西藏历史上曾有过几次打击佛教的活动,9世纪中叶,西藏佛教曾一度沉寂,即“朗达玛灭法”(842~978年)。赤祖德赞的兴佛措施和把王朝军政大权交给佛教僧人的做法,引起贵族们的不满。贵族们谋害了赤祖德赞,拥立朗达玛为赞普后,西藏展开了大规模的禁佛运动。836年,末代赞普朗达玛执行的“灭法毁佛”政策,使桑耶寺、哲蚌寺等著名寺院被封闭,大昭寺改为屠宰场,释迦牟尼等身像被埋藏起来。僧人被勒令改信苯教,不愿从命而又戒杀生的僧人被强迫操起弓箭,带着猎狗去山上打猎。佛教寺庙内的壁画被涂抹掉后,又在上面画僧人饮酒作乐的画。许多佛像被拖出寺院钉上钉子扔入河中,大量佛经被烧毁或扔到水中。朗达玛的禁佛运动对佛教的打击是非常沉重的,以致西藏宗教史籍把朗达玛以后的近百年间称为“灭法期”或“黑暗时代”。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西藏的宗教也就销声匿迹了。
  朗达玛灭佛使不少僧人带上藏经等逃避他乡。其中一部分逃到西部的阿里,另一部分逃到安多地区的玛垅。843年,兴苯灭佛的末代赞普朗达玛被拉龙白多射死在大昭寺前,接着是王室内部的争斗,各地奴隶起义不断,吐蕃王朝灭亡,雪域高原陷入了近百年的混战之中。这次“灭法毁佛”对西藏佛教的发展起到毁灭性打击,同时也导致了吐蕃王朝走向崩溃。朗达玛灭佛100年之后,佛教后来由原西康地区和卫藏地区再度传入,西藏佛教得以复苏。
  藏传佛教以朗达玛灭佛运动为分界线,灭佛之前佛教在西藏的传播称为藏传佛教的“前弘期”,之后称为“后弘期”。藏传佛教后弘期根据佛教传入路线的不同,又分为“上路弘传”和“下路弘传”。“上路弘传”指从卫藏地区传入的佛教,“下路弘传”指由阿里地区传入的佛教。古格兴佛迎请了多位国外律戒师和译经师,特别是阿底夏大师的到来使阿里地区成为佛教中心。阿底夏在古格弘法著书、传授密法,后又被伸敦巴等人迎请至卫藏。阿底夏从阿里到卫藏的行动标志着西藏佛教史上复兴佛教的“上路弘法”已经开始。
  佛教逐渐在吐蕃复兴,并发展成独具高原民族特色的藏传佛教,而且从11世纪开始陆续形成各种支派,到15世纪初格鲁派的形成,藏传佛教的派别分支才最终定型。藏传佛教主要有宁玛派、噶当派、萨迦派、噶举派等前期四大派和后期的格鲁派等。藏传佛教的传承方式既有师徒传承方式,如宁玛派、噶举派、噶当派;也有家族传承方式,如萨迦派,基本上采用以家族为基础的家族传承方式。但最具特色的还是活佛转世制度。
  随着喇嘛教在西藏的发展,上层喇嘛逐步掌握地方政权,最后形成了独特的、政教合一的藏传佛教。历史上,藏传佛教的多数派别都和一定的政治势力(包括地方实力集团或家族势力)结合在一起,形成政教合一制度,“教依政而行,政持教而立”,彼此依存。这一制度在吐蕃赤松德赞赞普时初见雏形,至萨迦派时正式确立,其后不断完善,格鲁派执掌西藏地方政教大权后而达鼎盛。
  唐蕃古道是中原内地去往青海、西藏乃至尼泊尔、印度等国的必经之路。此道通行最早可以追溯到汉朝,到7世纪中期,唐朝与吐蕃间使臣不断,贸易往来十分频繁。唐蕃古道迅速兴盛起来,并很快成为一条站驿相连、商贾云集的交通大道。其大致走向为:从长安(即陕西西安)出发,过咸阳,沿丝绸之路东段西行,越陇山,途经甘肃天水、陇西、临洮至青海,经古鄯、乐都、西宁、湟源,登日月山,涉倒淌河,到恰卜恰(公主佛堂),然后经切吉草原、大河坝、温泉,花石峡、黄河沿,绕扎陵湖、鄂陵湖,翻巴颜喀拉山,过玉树清水河,西渡通天河,到结古巴塘,溯子曲河上至杂多,沿入藏大道过当曲,越唐古拉山口,至西藏聂荣、那曲,最后到达拉萨。整个古道横贯中国西部,跨越举世闻名的世界屋脊,联通我国西南的友好邻邦,故亦有“丝绸南路”之称。
  [1]藏传佛教是在我国青海、西藏、内蒙古以及现在距离西藏较近等地区流行的一种宗教。藏传佛教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藏族地区形成和经藏族地区传播并影响其他地区(如蒙古、锡金、不丹等地)的佛教;二是指用藏文、藏语传播的佛教,如蒙古、纳西、裕固、土族等民族即使有自己的语言或文字,但讲授、辩理、念诵和写作仍用藏语和藏文,故又称“藏语系佛教”。
  [2]松赞干布:在《新唐书》等汉文史籍中名为弃宗弄赞、器宗弄赞、弃苏农赞等。按照藏族的传统他是吐蕃王朝第33任赞普,实际上是吐蕃王朝立国之君。
  [3]苯教(Bon Religion)在古藏文的记载中,苯教的“苯”(Bon)是“颂咒”、“祈祷”、“咏赞”之意,有时也译为本教、苯波教。这在原始信仰的各种仪式中是个极其重要的部分。以念颂各种咒文为主要仪式的各种原始的苯教传统被称之为“原始苯教”(或“世续苯教”),另外由辛绕弥沃所创立的“雍仲苯教”,在“Bon”之后加上一个“Po”(Bonpo苯波)就变成信仰和参与各种原始信仰的人。因为雍仲苯教最传统的法帽“尔莫泽杰”(Dkar Mo Rtse Rgyal)(又称“胜尖白帽”)是白色的,因此早期的雍仲苯教曾被称作“白帽苯”。
  [4]藏传佛教:或称藏语系佛教,又称为喇嘛教,是指传入西藏的佛教分支。藏传佛教,与汉传佛教、南传佛教并称佛教三大体系。藏传佛教是以大乘佛教为主,其下又可分成密教与显教。
  

丝绸之路的岩彩艺术/李洁著.-重庆: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