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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视野中的丝绸之路

作者:田澍 李勇锋


  由于丝绸之路对古代东西方经济文化的交流、发展和世界历史的进步起过巨大作用,故出现了对其持续的全方位研究的世界性学术现象。随着国际政治秩序的演进和国际交流合作的日益密切,地处丝绸之路的各个国家及一些世界性机构重新审视丝绸之路的当代价值,深刻认识到了保护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紧迫性。因此,根据世界遗产的特性和操作方式来研究丝绸之路的价值内涵,并为其申报工作中的价值评定和项目确定进行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一、丝绸之路的历史演变
  作为古代世界的交通线路之一,对丝绸之路的记载与描述史不绝书,希罗多德《历史》第四卷中提及的阿里斯铁阿斯的著作《阿里玛斯比亚》、司马迁《史记》“大宛列传”和1世纪佚名西方作家的《厄立特里亚海航行记》、《汉书》“西域传”等是描述丝绸之路草原道、绿洲道和海洋道的最早代表作。但丝绸之路作为正式的学术命名,却是在近代逐步确立的。1877年,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在其名著《中国亲程旅行记》中首次把汉代中国经西域与欧洲以丝绸贸易为主的主要路线称之为“丝绸之路”,该名称后被普遍接受。在此基础上,其内涵日益丰富,衍生出“瓷器之路”、“珠宝之路”、“皮货之路”、“沙漠之路”、“骆驼队之路”、“佛教之路”、“宗教之路”等概念,但丝绸之路的概念始终无可替代,而中国因素在丝绸之路的历史演进中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地位。
  根据考古学和古人类学的大量资料证明,丝绸之路在西汉以前就是人类迁徙交往的大通道,“天青石贸易之路”、“玉石之路”和新石器晚期北方草原彩陶文化带等文化现象均在不同区段涵盖了后来丝绸之路通过的地域。从文献记载而言,《山海经》、《穆天子传》等中国文献早就对中西交通和交流有过幻想式的描述。西汉建元二年(前139年)及元狩二年(前119年),汉武帝刘彻派张骞两次出使西域,加强了中国中原地区与西域各国、各民族的联系,完成了凿空壮举,实现了丝绸之路东西段的贯通,促进了丝绸之路的发展和完善,极大地丰富和改变了丝绸之路沿线民族的日常生活。张骞凿空无疑是丝绸之路历史上极为突出的历史事件,尤其对丝绸之路绿洲道在中国境内的发展有决定性影响。可以认为,作为东西不同文明之间的有明确资料记载的自觉对话与交流,应始于中国西汉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原动荡,战乱不断,从西域直抵长安的交通受到威胁,但是欧洲、非洲、南亚、西亚与控制中国北方特别是西北的曹魏、西晋、前秦、后秦、前凉、南凉、西凉、北凉、北魏等政权的交往并未受到影响。河西走廊在这一时期的中西交往中扮演着非常重要角色,商人云集,商品荟萃,贸易繁兴。同时,以佛教为代表的世界性宗教文化沿丝绸之路传入中国,并逐渐适应中国的社会与文化。隋唐时期,随着丝绸之路东西两端统一趋势的不断加强和大帝国的迭兴,交通设施、安全状况与社会秩序显著改善,丝绸之路上的经济文化交流达到鼎盛阶段。
  安史之乱后,唐朝势力内缩,吐蕃占据丝绸之路中段,中国与中亚、西亚新兴帝国阿拉伯的交往,或借助于日益发达的海上航运,或绕道更加向北的草原,丝绸之路绿洲道进入了调整时期,但区域之间的友好往来和民族融合却有加强的趋势。蒙古帝国的崛起极大地改变了亚欧国际关系格局,客观上打通了东西方的通道,使人员的往来更加便利。特别是在蒙元时期,草原丝绸之路进入空前的繁荣阶段。
  明清时期,中国社会进入大一统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不断强化时期,欧洲历史则渐入近代化进程,地理大发现使海上贸易进一步发展,陆上贸易渐趋衰落,但丝绸之路承担文化交流的功能并没有完全丧失,并在一段时期内贡使络绎于道,东西方交流依然非常活跃。伊斯兰教在这一时期得到迅速发展,并最终在中国新疆境内以及丝绸之路东段的中国内地形成了多个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1840年后,中国被强行纳入了殖民主义国际秩序,丝绸之路沿线大多数民族国家均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殖民统治和侵略,各自的经济、文化和政治的自主性都受到严重破坏,传统意义的丝绸之路在这一国际秩序的大变动与近代交通工具的迅速改进和发展中走向衰亡。在丝绸之路成为历史的同时,它开始作为世界性的遗产(物质的和精神的)通过考古发现和学术研究重新进入现代人的视野。
  二、丝绸之路遗产的价值认定
  丝绸之路是古代东西方经济、文化的桥梁,又是沟通中国与欧亚大陆的友谊之路,在其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古代世界性的几大宗教和代表性的文化圈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与融合,留下了十分珍贵的遗产。1986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文化发展十年”计划宣言,“丝绸之路综合研究”成为其中的重要文化活动之一。以此为起点,20世纪80年代以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开始着手协调有关国家开展丝绸之路沿线的文化遗产保护,并组织一系列国际学术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研讨,探究丝绸之路在世界遗产视野中突出的普遍价值。其中以2002年12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安举行的丝绸之路国际研讨会最为重要,会议达成的共识有:1.东西方文明交流开始于5000年前,比通常所说的前138年张骞凿空提前了约3000年;2.丝绸之路并不只是一条商贸道路,而是连接欧亚大陆政治、经济、文化的网络,通过这个网络运输的不仅有丝绸,还有玉石、金银瓷器、香料、货币、纸张等等;3.丝绸之路不仅指亚欧绿洲通道,尚包括草原道、海洋通道等。2003年8月—2004年7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派出了景峰和罗恩·奥尔斯组成赴丝绸之路中国段考察团,最终提出了丝绸之路争取世界遗产提名的系统性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启动了协调相关国家将丝绸之路整体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工作项目。目前,以莫高窟为代表的一批珍贵文物遗址已经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在国际社会关注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同时,对“文化线路”的保护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理念。历史上人们通过陆路、水道或两者混合的通道进行迁徙和流动,并在一定时期内带动国家和地区内部,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文化等持续不断的交流,并通过物质和非物质遗产不断地得到体现。这就是“文化线路”。文化线路真实性的判别应建立在它的文化意义及组成它的各个部分之上,应考虑时间、现在使用状况、立法、自然框架以及它可能具有的其他实体和象征层面的问题。丝绸之路作为文化线路,核心价值已经超越了物理概念的普通道路而上升成为了跨文化交际工具,它所具有的文化成果、物质遗产以及产生的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才是其真正价值之所在。其重要遗址虽经长期历史演进和变迁以后很多已经面目全非,大多数的物理特征和社会功能已经消失,或者被一个新的系统所取代,但这并不能否定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作为文化线路的核心价值。因为得益于丝绸之路沿线独特的生态环境,很多重要的历史遗存至今仍然以时间(同一时间或者具有延续性历史时期)和空间(在丝绸之路沿线)上的延续性和彼此之间的必然联系性体现出这一特性。对此,世界遗产专家苏吉奥先生认为:“现存的丝绸之路也许保护得并不完好,但它的非物质遗产,例如现今依然在丝绸之路沿线附近生活的种族和少数民族的特点,他们独特的身体特征、基因、语言、文化遗产、服装、生活方式、农耕方式、城市布局、建筑风格、风俗、礼仪、政治体系、宗教、传统技术、工业、艺术、音乐等保持至今。因此,尽管丝绸之路并不存在或没有保存有通常意义上的道路形式,但当其追溯其作为非物质遗产的存在形式时,它作为文化线路的存在价值便显得非常明显。”①
  丝绸之路作为文化线路,它离不开赖以产生的生态环境和赖以存在的物质和精神动力。就生态环境而言,丝绸之路是沿着植被空间中形成的天然道路发展起来的,沿途的生态环境既保障了丝绸之路的畅通,又因丝绸之路的发展所进行特定的改造而被赋予特殊意义,最典型的如绿洲农业是一种名副其实的文化景观。就丝绸之路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和精神动力来说,具体是指相对于东西向的、大的国家、文明之间的纵向动力。这种动力表现为南北向的、区域间的、文明内部间的民族、文化交流的需要和结果。如果缺少这种短途的、纵向的、小范围但是经常性、持久性的文化活动或经济往来,丝绸之路所通过的大多数自然条件十分恶劣的区域将不会得到有效发展,更不能使丝绸之路在历史时期确保长时段畅通。
  三、丝绸之路遗产的价值内涵
  综上所述,可以将丝绸之路遗产的价值概括如下:1.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本质是与一定历史时间相联系的人类交往和迁移的路线,包括一切构成该路线内容中的典型代表:既有城镇、关隘、驿站、寺庙、石窟、技艺、艺术、民间民俗、歌舞、服饰、典籍、管理制度、礼仪等文化元素,也有道路、河流、植被等与交通路线紧密联系的自然元素。2.丝绸之路遗产作为一种文化线路,它的尺度是多样的:可以是国际的,也可以是国内的;可以是地区间的,也可以是地区内部的;可以是一个文化区域内部的,也可以是不同文化区域间的。3.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价值构成是多元的、多层次的:既有作为线路整体的文化价值,又有承载该线路的自然地本身作为山地、平原、河谷等生态系统拥有的生态价值;不仅包括物质遗存和单体遗产的价值,还包括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涵的价值。4.丝绸之路东段的历史及其对它的研究均发端于中国,并有可靠的文献记载和典型遗存。故从中国的角度而言,其文化遗产的时代上限始于中国西汉,下限止于19世纪晚期。丝绸之路两段的遗产时限应视现有遗存的年代而定,东西端不必制定划一的时限。丝绸之路遗产的地理范围应该至少包括中国、中亚、西亚和东南欧地区,如此才能反映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协调组织下,丝绸之路整体申遗工作以中国与中亚五国之间的协作最有成效,国家间的共识与合作也在逐渐深化。通过阿拉木图会议(2005.11)、吐鲁番会议(2006.8)和撒马尔罕会议(2006.10)以及许多民间的学术会议的充分讨论,丝绸之路遗产的性质及其控制性的框架已经形成。②
  性质:文化线路
  原始提名国:中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
  控制性框架:1.并非每一项被提名的因素本身,都要证实其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只需要证实其作为丝绸之路整体而言是否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2.有必要对核心(第一或首要)遗产点或遗产群进行评估,证明其是否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其他提名可视为此遗产点或其遗产群的延伸或拓展来处理。3.不要求这条线路上的所有构成因素都必须连接在一起。4.世界遗产委员会必须明确系列路线的范围和最终的延伸范围。5.就整个景观的管理问题而言,必须有一种协调一致的机制保证完成。
  上述几个方面,前三点是丝绸之路文化线路提名的操作方法,契合丝绸之路的特点;第五点是指工作的机制;第四点的核心问题涉及丝绸之路的价值内涵和评估体系。因为当丝绸之路整体遗产价值确定之后,完成其提名的过程其实是与“寻找”和“确认”符合其价值和世界遗产标准的具体遗产点的过程是同步的。那么,在符合丝绸之路遗产价值的所有遗产点中,哪些是最应该加以重视并将其列入丝绸之路的首批候选遗产点呢?从可操作的角度而言,要入选遗产点需符合以下四项条件:1.这些遗产点的形成时间应该和丝绸之路的存在历史时间相一致,并在时间延续上能够体现丝绸之路的兴衰过程;2.这些遗产点在地理位置上应该分布在历史上丝绸之路过境地区,并在空间分布上能够体现丝绸之路作为交通网的大致走向;3.应该在满足1、2项条件的遗产点中确定最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遗产;4.这些典型或代表性的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展示现状或该国政府对其做出能够在短期内实现的承诺和计划可以满足保证其突出的普遍价值能够延续。
  根据以上条件,结合上文对丝绸之路历史文化价值的论述,并对照丝绸之路沿线各国现存遗迹,可以看出,首批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丝绸之路核心遗产点应从中国到中亚河中地区的核心区段中产生。
  在李希霍芬提出“丝绸之路”概念之后,学者们在贸易之路的基础上,提出了诸如“文明之路”、“发展之路”、“和平之路”、“友谊之路”、“旅游之路”等多种观点,极大地丰富了丝绸之路的内涵,充分发掘了丝绸之路的现代价值,使丝绸之路的内在价值不仅没有因其衰落而湮没,反而因现实的需要而被日益关注。各个国家和民族都试图从丝绸之路文明中发掘其独特的价值和现代启示,在享受丝绸之路深厚的文明荣耀的同时,思索着当代文明的对话交流和相互吸纳,探索着沿途各国、各地区经济的互补与共同繁荣,思量着互信与亲善。从丝绸之路跨国联合整体申遗中透露出的多元文化和平、共生、共享与和谐的精神,进一步升华了丝绸之路所凝结的突出的普遍价值。因此,可以预计作为跨国项目的丝绸之路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之日也将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此项国际合作以来最为重要的时刻。
  参考文献:
  ①斯坦因著,向达译:《斯坦因西域考古记》,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
  ②布尔努瓦著,耿昇译:《丝绸之路》,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01年。
  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2年丝绸之路国际学术研讨会:《西安宣言》,北京:光明日报,2005年。
  ④景峰、罗恩·奥尔斯:《争取世界遗产提名的系统性方法》,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赴丝绸之路中国段考察团,2004年。
  ⑤赵汝清:《从亚洲腹地到欧洲——丝路西段历史研究》,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6年。
  ⑥荣新江:《中古中国与外来文明》,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
  ⑦巫新华:《驼铃悠悠:中国古代丝绸之路》,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4年。
  ⑧骆汉城:《玉石之路》,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年。
  ⑨王仁湘:《黄河上游彩陶南传之路探索(摘要)》,《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2005年第8期。
  ⑩李伟、俞孔坚:《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动向——文化路线》,《文化线路》,《城市问题》2005年第4期。
  ⑾卞洪登:《丝绸之路考》,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
  注释:
  ①K.苏吉奥:《全球意义上的非物质遗产和文化线路》;潘普洛纳(西班牙纳瓦拉):《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文化线路科学委员会会议》,2001年。
  ②苏珊·丹尼尔:《关于中亚丝绸之路战略途径之建议》;撒马尔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中亚丝绸之路系列景点提名问题分区专题讨论会》,2006年。

丝绸之路研究:交通与文化/田澍,何玉红主编.-兰州: 甘肃文化出版社, 2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