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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辽宋金时期丝绸之路的交通与贸易

作者:黄志刚


  一、五代辽宋金时期的丝绸之路交通
  五代北宋时期,中原内地与西域(新疆)间的交通线路,因各地割据势力的存在而造成的交通阻隔与之前略有不同。《西天路竟》中记载:“东京至灵州四千里地。灵州西行二十日至甘州,……又西行五日至肃州。又西行一日至玉门关。又西行一百里至沙州界,又西行二日至瓜州,又西行三日至沙州。又西行三十里入鬼魅碛,行八日出碛至伊州。又西行一日至高昌国。又西行一千里至丹氏国(焉耆)。又西行一千里至龟兹国。又西行三日入割鹿国(姑墨,今阿克苏附近)。又西南行十日,至于阗国。又西行十五日,至疏勒国。”①从《西天路竞》所记内容及后晋使者高居诲所历行程来看,五代宋初时期,中原通往西域(新疆)的大致路线是:自灵州(今宁夏灵武一带)出发西行,涉越党项人地界的沙漠(今内蒙古阿拉善旗附近沙漠),渡白亭河至凉州地方,然后经甘州、肃州、瓜州、沙州等河西重镇,沿传统的丝绸之路南道西行至于阗,或沿北道西行,经伊州至高昌,再一路西行历焉耆、龟兹、姑墨等地而后至于阗和疏勒。又据公元984年王延德出使高昌所历行程来看,当时由中原内地前往西域又有另一线路为:自夏州(今陕西靖边东北白城子)北行至中受降城渡黄河,西北行涉戈壁沙漠至合罗川(鄂尔浑河上游支流)漠北回鹘汗国故地喀喇巴喇哈逊,转而西南行经回鹘道至伊州,再西行至高昌。②由喀喇巴喇哈逊至伊州之回鹘道,想必也是当时辽朝与西域交通往来的重要通道。
  此外,当时由地中海沿岸通往中国的道路也很重要。当时最为繁忙的商路是利凡特(Levant)各国前往中国的丝绸之路:它经由巴格达、哈马丹、你沙不儿、马鲁、阿莫里(Amul)、不花剌、撒麻耳干、苏对沙那、柘折、塔剌思(江布尔)、巴拉沙衮、伊塞克湖南岸,再前往蒙古高原和华北。③值得指出的是,丝绸之路的交通路线历来都不是一条或两条单一的交通线路,而是由许多路段组成的一副四通八达的交通网;而且丝绸之路上的商业贸易很少有大宗货物的长途贩运,有的也只是利润高昂便于携带的珍宝、丝绸等高档消费品,更多的则是各地间所进行的各种商品的转口贸易。
  五代北宋时期中原通往西域的交通线路,与之前相比稍向北移。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当时河西地区为凉州吐蕃、甘州回鹘、西夏党项等地方政权控制,给当时中原与西域之间的交通及商贸往来造成了一些不利影响。如甘州回鹘使节往来中原,路经处于灵州与庆州之间的党项部落之时,党项人“辄邀劫之,执其使者,卖之他族以易牛马”④。又如回鹘商人“多为商贾于燕,载以橐驼过夏地,夏人率十而指一,必得其最上品者,贾人苦之”⑤。
  二、五代辽宋金时期的丝绸之路商业贸易
  五代辽宋金时期,河西诸地方政权在东西方贸易中很好地充当了中继者的角色。自五代至宋初,河西凉州吐蕃、甘州回鹘、沙州归义军与以夏州为中心的党项,互相结合成了与中原王朝及辽朝的复杂的中继贸易关系。玉、硇砂、波斯锦、安西白氎等西域、中亚等地的商品大量地被转运到中原及辽朝境内,同时,中原地区的丝绸、茶叶等特产亦被转售到西域地方,在河西地方政权与中原王朝贸易中最为活跃的是甘州回鹘和党项羌人。⑥后唐明宗时,“沿边置场市马,诸夷皆入市中国,有回鹘、党项马最多。明宗招怀远人,马来无驽壮皆集,而所售过常直,往来馆给,道路倍费。其每至京师,明宗为御殿见之,劳以酒食,既醉,连袂歌呼,道其土风以为乐,去又厚以赐赍,岁耗百万计。唐大臣皆患之,数以为言,乃诏吏就边场售马给直,止其来朝,而党项利其所得,来不可止。”⑦由此我们可以想见当时中原与河西之间边场绢马贸易的盛况。五代后晋、后汉时期,“回鹘每至京师,禁民以私市易,其所有宝货皆鬻之入官,民间市易者罪之”;至后周时,太祖“命除去旧法,每回鹘来者,听私下交易,官中不得禁诘,由是玉之价直十损七八”⑧。后周全面开放与回鹘的贸易后,玉石价格便宜了七八成。这里暗示了当时通过河西转运而来的玉石的数量是相当大的。西夏与北宋间,自宋景德四年(1007年)起,于双方边界城镇置榷场,开互市,北宋“以缯帛、罗绮易驼马、牛羊、玉、毡毯、甘草,以香药、瓷漆器、姜桂等物易蜜蜡、麝脐、毛褐、羱羚角、硇砂、柴胡、苁蓉、红花、翎毛,非官市者听与民交易,入贡至京者纵其为市”⑨。
  五代辽宋金时期,高昌回鹘王国、于阗王国和喀喇汗王朝等西域地方政权,与辽、宋朝等都保持着较为密切的商业贸易关系。据《契丹国志》记载,西域高昌、龟兹、于阗、大食、小食诸国“三年一次遣使,约四百余人,至契丹贡献”。所贡物品主要有玉、珠、犀、乳香、琥珀、玛瑙器、斜合(褐)、黑皮、褐黑丝、门得丝、帕里呵、硇砂、褐里丝等,其中的织物贡品“皆细毛织成,以二丈为匹”。辽朝对西域诸国回赐亦很丰厚,每次“至少亦不下四十万贯”⑩。此外,据《辽史·食货志》记载,辽朝还在“高昌立互市,以通西北诸部之货”。高昌国王对双边互市极为重视,“亲与北主评价”(11)。据《辽史·属国表》的不完全记载统计,西域和州回鹘(即高昌回鹘)、阿萨兰回鹘(12)、大食国(一说即喀喇汗王朝)、高昌国、于阗国等曾先后二十六次遣使入贡辽朝,其中以阿萨兰回鹘入贡次数最多。西域诸国之所以与辽朝保持频繁密切的通贡交往,除了加强政治联系以外,其主要目的还是从贡赐贸易中谋取巨大的商业利润。辽朝灭亡后,皇族耶律大石率众西迁,在叶密里(今额敏)称帝,后移都巴拉沙衮(今托克马克),以七河流域为中心,建立了西辽王朝。高昌回鹘王国与喀喇汗王朝先后成为西辽王朝的附属国,向西辽王朝定期缴纳一定的贡赋。
  于阗佛国在被喀喇汗王朝兼并之前,与中原内地的后晋、后汉及北宋王朝亦有比较密切的通贡关系。据《新五代史·于阗国传》记载,后晋天福三年(公元938年),于阗国王李圣天派遣马继荣为使节前来朝贡,贡品有“红盐、郁金、牦牛尾、玉灊”等物;晋高祖派遣张匡邺、高居诲等人出使于阗,册封李圣天为“大宝于阗国王”;天福七年(公元942年)冬,张匡邺、高居诲等人抵京复命,于阗国王又派遣都督刘再升随同前来,贡献玉千斤及玉印、降魔杵等物。后汉乾祐元年(公元948年),于阗国王又派遣使者王知铎前来朝贡。又据《宋史·于阗传》记载,宋朝立国次年十二月,于阗国王李圣天即遣使“贡圭一,玉枕一”,其国摩尼教僧人“贡琉璃瓶二、胡锦一段”。此后直至国灭,于阗国与宋朝一直保持着较为密切的贡赐贸易关系。在公元965~971年间,于阗先后八次遣使朝贡宋朝,宋室皆“厚赐报之”。喀喇汗王朝于1006年归并了于阗佛国。随后,便于1009年向宋朝派遣了第一批朝贡使团。据《宋史·于阗传》记载,“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其国黑韩王遣回鹘罗厮温等以方物来贡”。自此之后,喀喇汗王朝与中原宋王朝间便开始了频繁的贡赐贸易往来。喀喇汗王朝频繁入贡于宋,主要还是出于经济目的。这些使团并非都是为了与宋王朝加强政治联系而来,多是为了在中原与西域绿洲两地间的商品差价中谋取暴利而来。他们往往以当地廉价的乳香等物,换取中原地区低价出售或赏赐与他们的丝绸、茶叶等物品,运回本国高价销售。据《宋会要辑稿·蕃夷四》载,元丰元年(1078年)6月9日,“诏提举茶场司,于阗进奉使人买茶,与免税”。这大大促进了喀喇汗王朝商客们以入朝进贡为名进行商业贸易的积极性。所以,如《宋史·于阗传》所记,喀喇汗王朝自“熙宁(1068~1077年)以来,远不逾一二岁,近则岁再至。所贡珠、玉、珊瑚、翡翠、象牙、乳香、木香、琥珀、花蕊布、硇砂、龙盐、西锦、玉秋辔马、腽肭脐、金星石、水银、安息鸡舌香。地产乳香,来辄群负,私与商贾牟利;不售,则归诸外府得善价,故其来益多。元丰(1078~1085年)初,始诏惟赍表及方物马驴乃听以诣阙,乳香无用不许贡”。即是说,到元丰初年,宋朝因在双方贡赐贸易中的逆差过大,遂不得不转变策略。由之前的来者不拒开始采取限制措施,即“惟赍表及方物马驴乃听以诣阙,乳香无用不许贡”。
  高昌回鹘王国及其辖境内的龟兹回鹘与宋朝亦有密切的贡赐贸易关系。据《宋史·高昌传》记载,宋朝立国后的第三年(公元962年),高昌回鹘王国即派遣阿都督等四十二人入贡,建立了与宋朝的贡赐贸易关系。太平兴国六年(公元981年),高昌回鹘国王“始称西州外生师子王阿厮兰汉”,并遣使贡献,以甥舅关系的名义增进与宋朝的关系。随后,宋太宗派遣王延德、白勋等人出使高昌以为回应。公元982年4月至983年春,王延德等人在高昌期间,“以诏赐诸国君长袭衣、金带、缯帛”。此后,双方的贡赐贸易往来开始日益频繁。据《宋会要辑稿·蕃夷四》和《宋史·外国传六》所记内容统计,自公元984年以后,高昌、龟兹两地回鹘先后二十余次遣使入贡宋朝,贡品多为羊、马、骆驼等畜类和鍮石、乳香、玉器等物,数量繁多,如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闰2月,高昌回鹘王国的使团代表国王可汗“贡乳香二百二十九斤、花蕊布二匹、硇砂三百七十一斤、独峰橐驼一、大尾白羊十五”,主使李延腾“贡马十匹、玉鞍勒金玉二百一十二斤”,李安福“贡琥珀四十斤、鍮石十二斤”,副使翟进“贡乳香六十九斤、鍮石二斤、胡黄连十四斤”,判官曹信“贡乳香七十六斤”,都监杨嘉“贡乳香三十九斤”,随团僧侣智圆“贡琥珀四十五斤、鍮石四十六斤”;其中以乳香最多,共计四百一十三斤。宋朝给予使团的回赐很丰厚,如真宗咸平四年(1001年)2月,赐高昌回鹘王国使者“锦衣一袭、金带一、金花银酒器二百两、锦绮绫罗二百匹”,并按所进奉物品价,酬三十万贯。贡赐贸易巨大的利润回报,不仅大大刺激了高昌回鹘王国遣使入贡的积极性,还促使一些商贩假冒使者入贡,以求得丰厚的赏赐。仁宗天禧五年(1027年)7月,殿直白万进上言:“昨龟兹使延福等皆诈为外使,邀冀恩赏,及乞赐经藏金像等物”;得诏曰:“免罪,所赐物纳官。自今西州、甘沙州进奉人使,更一二年,不许赴阙。”
  五代辽宋金时期,高昌回鹘王国、于阗王国和喀喇汗王朝等西域地方政权,除了与辽、宋等王朝间所进行的贡赐贸易以外,西域各地方政权境内的短途贸易以及过境贸易等民间商贸活动亦十分兴盛。善于经商的回鹘商人,其足迹遍布中原、河西与西域各地,活跃在当时的中西方商贸活动中。据《宋史·回鹘传》记载,北宋末年,为了更好地在中原内地从事商贸活动,许多回鹘商人在入贡后便留居于陕西诸州,“公为贸易”;宋朝政府害怕他们“习知边事,且往来皆经夏国,于播传非便,乃立法禁之”。在辽都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一带)南门东区置“回鹘营”,“回鹘商贩留居上京,置营居之”(13)。金朝占据陕西后,将此地的回鹘商人“悉徙之燕山”;后来,回鹘商人穿梭往来于西域与河北两地间从事商贸活动;回鹘商人还善于鉴定珍宝,“蕃、汉为市者,非其人为侩则不能售价”(14)。另外,据敦煌、吐鲁番两地出土的回鹘文社会经济文书显示,众多的回鹘商人也在甘肃河西地区的沙州、肃州、甘州等地从事商贸活动,他们的商队穿梭往返于西域绿洲与河西地区之间。(15)有的回鹘商人“饶于财,商贩巨万,往来与山东、河北”;有的回鹘商人还到草原上的蒙古牧民中间进行商贸活动,蒙人“有回鹘为邻,每于西河博易贩卖于其国”(16)。《福乐智慧》对当时从事商业贸易的商人有着很高的评价,称他们“是有用的人”;因为“人们的需要靠他们供给,人民的美丽要赖他们来打扮。他们从东到西经商,给你运来你需要的物品。世界上无数珍宝和珍品,都可以在他们那里找到”(17)。
  在丝绸之路沿线各地的市场之上,充斥着由中原内地进口和本地所产的各种丝织品和布匹以及周邻地区的货物。如红、黄、绿等各种颜色的绢、名为“qinahsi”的带花丝织品、名为“tehqek”和“zünküm”的丝绸、织有金钱花纹的红色织锦缎以及名为“xalaxu”的布匹、织有杂色花纹的花布、毛经棉纬织成的“yatuk”布、绿色为主他色为辅的“绿面绸布”和喀什噶尔本地所产的花线毯等。(18)面包、干果、布匹、武器、家用器皿等从农区和城镇输往周邻的游牧草原,而游牧人则将牲畜、羊毛、皮革、奴隶等带到中亚河中和呼罗珊的市场来交换。萨曼王朝通过伏尔加河中游的不里阿耳城(Bulghar)和下游的亦的勒(Itil)城,与古罗斯公国进行贸易,出口稻米、干果、棉花、毛织品和丝织品以及银币等。而从古罗斯、不里阿耳和可萨进口毛皮、蜡、蜂蜜、皮革、牲畜以及斯拉夫和突厥奴隶。商队大小都有,最大的商队包括三千头牲畜和五千人。商队有专人服务,如车夫和武装护卫等。(19)
  辽宋金时期繁荣的丝绸之路商业贸易,促进了沿线各地旅店、客栈等商旅服务业的发展。每个城镇都有集市和商队旅店。手工业者不仅在市场摆设货摊,而且还把货摊建在商队旅店的旁边,甚至大街上。(20)这些旅店、客栈的店主们有时也参与到过往行商们的商贸活动中,并获取一定的报酬或佣金。据麻赫穆德·喀什噶里所见,当时有一个名叫比斯太的客店店主,经常“参与兜售商人们的货物,给他们收集羊只并接待商人。商人们离去的时候,每二十只羊需留下一只作为辛劳费。”(21)喀喇汗王朝时期城镇间沿途修建的旅店客栈和城镇修造的商队旅店,证明了11世纪和12世纪丝绸之路沿线繁荣的商业贸易。
  ①据黄盛璋先生所考,此文书所记内容反映的是北宋乾德四年(966)诏遣行勤等一百五十七人西域求法中之一沙门行记。参看郑炳林:《敦煌地理文书汇辑校注》,225~226页,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1989。
  ②〔日〕长泽和俊著,钟美珠译:《丝绸之路史研究》,628页,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
  ③〔英〕博斯沃思等主编,华涛译:《中亚文明史》,第4卷·上,55页,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10。
  ④《旧五代史》,卷138,《党项传》。
  ⑤〔宋〕洪皓著,阳羡生点校:《松漠纪闻》,见《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3册,2791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⑥〔日〕长泽和俊著,钟美珠译:《丝绸之路史研究》,308~323页,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
  ⑦《旧五代史》,卷138,《党项传》。
  ⑧《旧五代史》,卷138,《回鹘传》。
  ⑨《宋史》,卷186,《食货志下八》。
  ⑩叶隆礼著,李西宁点校:《契丹国志》,160页,济南,齐鲁书社。
  (11)叶隆礼著,李西宁点校:《契丹国志》,187页,济南,齐鲁书社。
  (12)阿萨兰,又作阿尔斯兰,为突厥语“狮子”之意。喀喇汗王朝的统治者和高昌回鹘王国的统治者以及龟兹回鹘统治者皆曾称阿尔斯兰汗。但见于历史记载者,以喀喇汗王朝统治者取此称号为早,故《喀喇汗王朝史稿》一书作者认为阿萨兰回鹘即喀喇汗王朝。亦有人认为阿萨兰回鹘为高昌回鹘王国者。
  (13)《辽史》,卷37,《地理志一》。
  (14)〔宋〕洪皓著,阳羡生点校:《松漠纪闻》,见《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3册,2791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15)李经纬:《吐鲁番回鹘文社会经济文书研究》,150、154、165、169~170、174、179、209、212~213、220、247、282页,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出版社,1996。
  (16)〔宋〕赵珙撰,王国维笺证:《蒙鞑备录笺证》,见《王国维遗书》,第1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
  (17)玉素甫·哈斯·哈吉甫著,耿世民、魏革一译:《福乐智慧》,199~200页,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79。
  (18)麻赫穆德·喀什噶里著,校中彝等译:《突厥语大词典》,全3卷,第1卷,446、514、503、510、515、471页;第3卷,12、118、137、235页,北京,民族出版社,2001。
  (19)〔英〕博斯沃思等主编,华涛译:《中亚文明史》,第4卷·上,56页,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10。
  (20)〔英〕博斯沃思等主编,华涛译:《中亚文明史》,第4卷·上,101页,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10。
  (21)麻赫穆德·喀什噶里著,校中彝等译:《突厥语大词典》,全3卷,第3卷,69~70页,北京,民族出版社,2001。

丝绸之路货币研究/黄志刚主编.-乌鲁木齐: 新疆人民出版社, 2010;西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