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昌惊梦:商贾贩客
作者:李广智
高昌古城,作为丝绸之路上最重要的商品转运中心、最大的商业都会之一,经济的繁荣是世人所有目共睹的。
唐代天宝年间的一份高昌城内的账簿,让我们依稀看到高昌城内商铺林立,车马往来的盛况。
高昌经营的商业种类,从出土文书看,有粮食、米面、干鲜果品、棉麻布、帛练、皮毛、布衫、靴鞋、金属工具、陶器、釜铛、菜子、药材、糖酒以及木炭、饲草、驼马、牛、鞍辔等。
当然,出土文物挂一漏万,当然不可能是高昌商品的全部,实际情况,当然要比出土文物所反映的种类丰富得多。
作为丝路名城,丝绸的交易自然最引人注目。当年高昌城里的绸、绢、锦、绮、绫罗、刺绣、纱、*等,品类繁多,每一种品类又因产地的不同而又各放异彩。丝绸织物的很大一部分来自中原地区,如果具体一点讲,就是四川、河南、浙江、江苏、山东、河北、山西等地。但也有一部分来自波斯等国家。
西域与高昌本地的产品所占比例不大。但在高昌,妇女,包括贵族妇女,当时是以织锦为时尚的。
出土文物记载,有位商人一次就买丝50斤,金10两;也有一位商人一次买香料572斤,时间不长又买了一次,为333斤,另有硇砂40斤。
这么多的数量,当然不可能自己消费,而只能是批发或者转运。
即便是批发、转运,个体商人能有这么大的胃口,也说明高昌有很好的市场,同时也说明了在高昌,对于原料的再生产和精加工也已经有了相当的水平。
这个故事发生在7世纪60年代。
汉族商人李绍谨,陕西长安人,长年在西域经商,天山南北,凡有人烟的地方他都去。
在西域的弓月城,也就是今天的新疆伊犁地区,李绍谨与胡商曹炎延走在了一起,他们两个人早就认识,可能也有一些商务往来,总归是李绍谨出于商务的需要,向曹炎延借了绢练275匹。
275匹绢,放在今天也不是个小数,但无论是李还是曹,都没有把这275匹绢看得太重或有多么了不得。借绢之后,两个人还相约一道往龟兹去。
从弓月到龟兹,要越过天山,其间有一条冰道,十分险难,平时除了敲打冰块疏通道路的“冰户”之外,行人很少。
根据传到龟兹的消息,李、曹二人上路之时,随身带有骆驼两峰、牛四头、驴一头。
显见,李、曹二人除了那275匹绢,还有另外的商品,且数量不小。
但是,不久李绍谨到了龟兹,而曹炎延却没有见到。
曹炎延的弟弟曹禄山觉得其中有鬼。曹禄山并不是担心那275匹绢,而是觉得与李同行的还有一个李三,此人是李绍谨的门人,身体很好,力气很大,且会说胡语,他是担心他哥哥一路之上有了什么闪失。
于是,一纸诉状把李绍谨告到了龟兹境内的安西都护府。
案子受理之后,李绍谨已经到了高昌,于是,安西都护府判由高昌县调查、审理此事。
李绍谨在当堂上承认他借了曹炎延的275匹绢,但他说并没有与曹炎延同行。相约同行确有其事,但临行之前曹因为有别的商务而没能成行。
李说一路之上有安西的4位公差与之相遇,公差可以证明他并未与曹炎延一路同行。
李还说,275匹绢并不是金山银山,我不可能为了275匹绢而去害人性命。
公差证明了李绍谨所言不虚。
但曹炎延究竟到哪儿去了呢?寻曹之事颇费周折,耗人费时。但就在这诉讼期间,曹炎延已经做成了几笔生意且自己找上了门来。
李绍谨按约还绢,
两商人重归于好。
大堂上当场了断。
但是,故事的意义尚没有揭示。
弓月城算不得商业都会,但胡商曹炎延一次就可以借出绢练275匹,那么他整个的库存量多少呢?弓月城的整个商业又是怎样的规模?
汉商李绍谨身在长安,但与曹氏兄弟不仅相识相熟,而且有相当的商业信贷往返,由此想象,丝路商业该是如何繁荣的一种场面。
从长安到高昌、到安西、到弓月,其间冰山雪岭,漠阻沙隔,何其艰难!却也挡不住汉、胡商客的脚步,他们为开拓、繁荣丝路贸易所做出的,该是多么大的贡献!
从文献记录看,古代高昌的土特产,是非常有名的,有的产品甚至被明文规定为进献皇帝的贡品。比如棉花、刺蜜、干葡萄、葡萄酒、鸣盐枕、名马、拂林狗、玛瑙盘、玉盘、珠象、黑白貂裘、宝刀、杂丝等。这些产品,相当部分是本地土产,但也有一些是转手产品。是高昌利用自身在丝绸之路上的地位,搜求到手而投中原王朝之所好的。
这些产品,有一些已失落在历史的长河之中,有一些,至今仍然是吐鲁番地区的风味名产。
选择一下,就说葡萄干、刺蜜和拂林狗。
由于吐鲁番盆地特殊的地理条件,早在唐王朝时期葡萄干的名气就已经风行中原。唐帝李隆基就特别规定过一条,作为西州的吐鲁番盆地,每年必须进贡一定数量的葡萄干。他的爱妃杨玉环,最嗜爱的就是鲜美的葡萄干。
“刺蜜”也是李隆基列入的贡品,今天知道的人已经不多,但在历史上名气很大。它其实是高昌地区的一种草,名叫“羊刺”,在这种草上,能分泌出一种蜜液,味道佳美。而它之所以能在历史上有那么大的名气,原因是“刺蜜”可以入药,是一种重要的草药资源。李时珍《本草纲目》上有记,“刺蜜”产地西域,长在一种草上,“交河沙中有草,头上有毛”,入药可治“骨蒸发热痰嗽,暴痢下血,可止胃血除烦”。
但实际上“刺蜜”最是稀松平常,说白了,它就是戈壁滩上的“骆驼刺”,在新疆随处可见。
在高昌进献给唐王朝的贡品宝物之中,还有一种活物,这就是拂林狗。
据《旧唐书·高昌传》记,公元624年,高昌王麹文泰向唐王朝献狗,“雌雄各一,高六寸,长尺余。性甚慧。能曳马衔烛。云本出拂林国,中国有拂林狗自此始也”。
拂林狗到了长安宫廷以后,便成了衔杯、拽马的马戏小演员,每逢明皇生日或其他重大节日庆典,拂林狗就出来表演一番,很受人们的喜爱。
但是,拂林狗究竟是一种什么形象呢?不少人对此很感兴趣。有幸的是,在吐鲁番地区出土的唐代绢画中,真实而又惟妙惟肖的保留了它的形象:它长不及尺,全身绒毛微鬈,黑白相间,十分精灵可爱。它被抱在一小男孩的怀中,驯服温顺,犹如可意的玩具。
经高昌达到中原大地的名产,受到王朝最高统治集团的重视,自然不在话下,但它们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并不大。真正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还得算是棉花。
高昌地区种植棉花,在两晋时期就有了。而那个时期的中原,尚不知棉花为何物。物以稀为贵,棉花便成了统治集团争逐的对象,并将其与刺蜜、葡萄干并列一起,成为贡品。再以后,棉花就从宫廷走向民间,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了一起。
西域古城探秘/李广智著.-成都: 四川文艺出版社, 2007 ;高昌故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