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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突厥对中西(印)文化之影响

作者:李志夫


  突厥发迹于宋文帝元嘉十六年(439),到隋文帝开皇三年(583),阿波可汗与沙钵罗决裂,奔向西域达头可汗,达头助阿波对沙钵罗作战,东西突厥正式分裂,突厥统一只有144年。西突厥于唐玄宗天宝元年(742),阿史那昕可汗为突骑施莫贺达干所杀,交河公主与其子忠孝亡归唐朝,授以左领军卫员外将军,西突厥阿史那氏遂亡,西突厥有159年。唐玄宗天宝四年(745),回纥怀仁可汗杀东突厥白眉可汗,回纥将其首级传送唐室,东突厥亡;东突厥存在162年,比西突厥存活仅多3年而已。如合计突厥政权,共有266年。其历北朝东魏元象二年(539),隋朝至唐朝由盛转衰之时期,为中原王朝西北之劲敌。
  突厥是中国北方草原民族在西域发展,就文化、社会、政治制度各方面看,都是最为成功的。
  (一)就文化方面言
  突厥人到了西域,与粟特人接触,将粟特字母加以改变,形成突厥文;虽有自创之文字具有象形,但阅读不易,以后维吾尔文;以后与阿拉伯接触,改用拼音。所以现在突厥文、乃至维吾尔文,均改为阿拉伯文拼音。由于语文用阿拉伯文拼音,而宗教也就随其文字改奉伊斯兰教。西域各国改奉伊斯兰教,语文虽不是唯一原因,但却是最大的助力。所以中亚用突厥语的部族、国家,都一律改奉了伊斯兰教。也可说突厥文的阿拉伯化,与突厥人伊斯兰教化,二者是相互因果的。
  说到这里,我们不妨探讨,中国与西北草原部族有史以来,一直在历代中纠缠,可是我们的象形文字,他们居然没有用上。甚至印度五河地区,早有象形文字出现,可是最后发展的,仍是拼音布拉(Prakrti)、巴利(Pali)及梵文(Sanskrit)。中国象形文字,仅传到高丽、日本与越南。越南受法国统治,仅短短数十年,即改为法语拼音。西域在汉、唐设都护府,历代也多与西域诸国,保持朝贡、商业、文化之交通,有清一朝设官分治。直到现在,汉语拼音也没有影响到西域文字、语言之改变。
  中国北方草原部族,先后在西域殖民建国,依次是大月氏、乌孙、匈奴、嚈哒,他们所使用之语言、文字,究竟是什么?仍各说纷纭;直到突厥在西域承先启后、用了拼音法,发展成了西域通用的语言,这当然算是突厥在文化上之最大成就。
  (二)就政治制度方面言
  突厥曾一度服役于柔然之领导阶层,具有设(Sad,为典兵)之官职。突厥之政制官衔,除“设”之外,还有大臣谓之叶护、律、啜、俟斤、颉利发……等28种官职。(《新唐书》第6028页。)早期突厥尚未分裂时,有东设、西设,或可汗自兼。有学者将设(Sad)译为“杀”,又有东杀、西杀、大杀、小杀等,即是突厥分别统制东、西、大、小方面之军事首领。但西突厥之西设,只是突厥帝国之派遣单位;整个帝国之领导权,仍在东设的可汗,直到东西突厥分裂。
  设(Sad)传到了印度德里王朝,他的国王有的称汗(Khan),有的称苏丹(Sutun),有的称沙(Shah),有的称汗与沙并用,如苏丹·菲洛·沙(Sultan Firuz Shah),他是印度德里伊斯兰教王朝的一代英主。其中之一就是,根据伊斯兰律:凡因战争所得,政府分五分之一,其他分给作战部队。可见他的善政,只是按伊斯兰律行事,以前不按伊斯兰律之苛捐杂税一律免除。
  公元871年(相当唐懿宗咸通十二年),阿拉伯伊斯兰教侵入德里,到13世纪初,阿富汗土库曼在德里又建立了一个政权,称为奴隶王朝。这时正是成吉思汗兴起之时,德里王朝于1399年为帖木尔所灭。①
  这里我要说的是:阿拉伯、土库曼、德里王国和蒙古他们都是游牧民族演变而成。以下两者他们都有共同的渊源:国王称设、杀(Sad)和沙(Shah),蒙古人统治俄国后,帝俄则自称沙皇,即由此而来;北方部族将战争胜利品,分享作战官兵,或任由抢夺多少时日,几乎是游牧民族的通例,直到蒙古兵征服花喇子模,及帖木尔征服德里王朝,都是赶尽杀绝、掳掠一空。伊斯兰律关于战利分享,我们可以确定是游牧成规之遗迹。由之唐朝安禄山、史思明叛乱,回鹘的静难军助唐平乱,收复东西两京,虽烧杀有受节制,但抢掠殆尽、十室九空。虽然唐室拨发赏赐极厚,但掠夺是游牧民族之传统,不能说是他们的军纪败坏。
  其次,匈奴单于的夫人称阏氏;而突厥可汗的夫人称可贺敦(Khaghatun),简称可贺敦(Koh-tun或Kha-tun);蒙古之可汗夫人称哈敦(Kha-tun);应是同一字、音之异译。②何高济先生又将我们常见之苏丹(Sultan)译为算端,亦是同字、音之异译。
  (三)与中原皇朝之依存关系
  在北方草原民族在西向定居立国的匈奴主力推向东欧,最后在匈牙利立国,但其居民仍有留住漠北,伺机在十六国中建立前赵、汉、夏、北凉几个国家,共长达110年左右;大月氏一去不复回,在葱岭西南建立贵霜王朝,其他留在今青海以北地区,即是小月氏与吐蕃混同;乌孙、柔然、噘哒就地亡散,并入新政之子民。绝少眷顾他们原来发源之地,与中原皇室很少具组带关系。唯突厥族虽与中原皇朝时和时战,但当受到不可抗拒之力量时,即向中原皇室请婚、请封,如彻底失败后,即归附唐室,唐室亦安置、晋用,或让其东山再起,突厥帝国对于隋、唐,历代以来都保有依存关系。
  这与隋唐之“平衡杆政策”很有关系,绝不让突厥任何派系坐大,成为统一的突厥帝国,总是扶持弱的一方、抑制较强的一方。这也难怪隋唐有此一政策;验史事,突厥任何一支强盛以后,即与中央皇朝唱反调、寇边抢掠,这两者都互有因果关系。在此不再举例,请参考本文《三、突厥与中原帝国之和、战》,是摘录自正史,可以按察。最后唐朝将东西突厥,调和做督护府之官员,不再加封可汗,成为独立汗国。西突厥阿史那步真为北庭大都护府,只管蒙池都护府,管五个弩失毕部落;西突厥阿史那弥射,管五个咄陆部落,称昆陵都护府。
  至于突厥人对于官员表礼,以厘面割伤脸部流血方式行祭拜礼;以及可汗死,继位承继其后妾为妻,但亲生母亲不在承继之列;兄弟死,兄弟继以兄嫂、弟妇为妻,这些都是北部草原民族共同之习俗,不再在此陈述。
  ①李志夫译《印度通史》上册,第423-516页。
  ②见伊朗志费尼著,何高济译,《世界征服史》上册,第91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1年。
  

中西丝路文化史/李志夫编著.-北京: 宗教文化出版社,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