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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丝绸之路沿线的民族往来与茶马互市
作者:中国公路交通史编审委员会
一、丝绸之路沿线民族往来与经济交流
明朝同西域和亚欧各地的经济贸易,采取了一种特殊形式,即“朝贡”关系。当时欧洲和西亚国际商业的迅速发展,大量商品需要东运,寻找销售市场。由于明朝以天朝自居,皇帝好虚荣,不仅用“赏赐”的名义,付给高于“朝贡”者商品实际价值的许多货款,而且规定商贾进入嘉峪关后,“则一切饮食,道途之资,皆取之有司”[1]。也就是说一切费用由官府供给。所谓“朝贡”的“此类使节,多为商人冒充。往北京及归国之费用,皆由官府支出。所谓贡献,不过虚名。付价购玉,出费之多,无有过于皇帝者。皇帝好虚荣,受外国礼物,而不酬以重价,自以为耻莫大焉。皇帝待遇外宾,礼赐隆厚。”[2]所以“洪武、永乐年间,数遣人招谕,稍稍来贡……迄宣德间,效臣职,奉表笺,稽首阙下者,多至七八十部。”[3]
明朝前期,帖木儿帝国以撒马尔罕为中心,以后逐渐占领了中亚、西亚等广大地区,是公元14世纪末到15世纪初建立在中亚的一个强大国家。明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九月,“帖木儿首遣回回满剌哈非思等来朝,贡马十五、驼二。诏宴其使,赐白金十有八锭。自是频岁贡马驼。”[4]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帖木儿向朱元璋表贡称颂。次年,明朝派使臣傅安、郭骥等率官军1500人,往当时帖木儿的都城撒马尔罕回访。此时帖木儿西征已获大胜,不仅独据中亚,而且震撼东欧,对中国的态度突然变化,扣留傅安等人达13年之久,并在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发动对明朝的征伐,但因帖木儿于次年死去而中止。到永乐五年(公元1407年),帖木儿的第四子沙哈鲁才把傅安送回,复向明廷朝贡,双方又建立了友好与通商往来。
洪武年间,西域各地与明廷互市者有哈梅里、别失八思、撒马儿罕等国,明太祖曾对这些国家的使者颁诏:“西方诸商来我国互市者,边将未尝阻绝,朕(朱元璋)复敕吏民善遇之,由是商人获利,疆场无扰,是我中华大有惠于尔国也。“[5]
永乐年间来中国进行贸易的商队一般都十分庞大,西班牙公使克拉维约在他的著作中说:“自中国境内运来世界上最华美的丝织品。其中有一种为纯丝所织者,质地最佳”。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一支由北京返回撒马尔罕城的商队,仅运载货物的骆驼就达800峰之多[6],商人带进明朝的商品品种繁多,有珊瑚、琥珀、金钢钻、玉石、名马、文豹、狮子及其他方物,马匹数量最大,经常上千匹,有时达几千匹,同年,一次就运来4740匹。明廷规定:“上等马一匹给彩缎四表里,绢八疋;中等马每匹丝一疋,绢八疋;骆驼一峰给彩缎三表里,绢十疋;玉石最差的每五斤绢一疋。”[7]这些商人带来的货物,一般都由明朝官府全部和大部收买,剩余部分由商人卖给私商,换取他们需要运往西方的货物。商人们带回的商品,除丝织品以外,还有大黄等药材之类。嘉靖二十九年(公元1550年),波斯商人哈智摩哈美德从肃州贩卖大量大黄运至意大利威尼斯出售。
永乐五年(公元1407年)二月,明朝为了让西域及中亚、欧洲使官、商人来北京食宿便利,则在京城设夷馆:“蒙古、女真、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凡八馆,隶翰林院。”[8]①
永乐十三年(公元1415年),吏部员外郎陈诚、李达、中官鲁安等人,再次出使西域哈烈等17国。返回时,哈烈、撒马尔罕等国和吐鲁番等西域诸地民族政权遣使随他们携带文豹、名马及其他方物入贡。陈诚返回时所经哈烈、撒马尔罕、别失八里、俺都淮、八答黑商、迭里迷、沙鹿海牙、赛蓝、渴石、养夷、火州、吐鲁番、盐泽、哈密、达失干、卜花儿凡十七国,悉详其山川、人物、风俗,为《使西域记》以献,以故中国得考焉。”[9]并将其见闻编纂成《使西域记》又称《西域番国志》。他们五次出使西域,对加强中国和中亚各国的友好往来,扩大贸易关系,增进文化交流,都起了重要作用。书中所记西域诸国,明朝对有些国家封官赐爵,授予金印冠带,赐金银、绸缎。
永乐十七年(公元1419年),帖木儿帝国国王沙哈鲁又派出510人的庞大使团,由沙的火者率亲王弥儿柴贝桑格儿算端阿合马(沙哈鲁之子)、火者盖耶素西丁为随员,往北京任大使,并进行访问。火者谏盖耶素西丁尊王命,记载了沿途所见道路运输、各国法律、城市地位、房屋构造、国王起居等各种情形,写成《使华记》,又名《沙哈鲁遣使中国记》。这本书和陈诚的《使西域记》都是中国同中亚、南亚诸国及其伊朗友谊史的宝贵资料。郑和七次下西洋,曾三次到伊朗商港忽鲁谟斯,受到热烈欢迎。中伊两国物产和技术的交流范围很广,中国传入伊朗的物品主要有丝绸和养蚕、织锦、冶铁、造纸、印刷术等技术,以及桃、杏、茶等植物。伊朗传入中国的有波罗球艺(即马球)、箜篌、唢呐等乐器,还有胡马、无花果等植物。当然,在上述技术和物资中前代虽早已有交流,但是明代的交流和交易的方式又有独特之处。
洪武、永乐之间(公元1368~1424年),西方的波斯、大食、印度、花剌子模、哈烈、撒马尔罕等国,纷纷派使团、商人来往不绝。中原与西域、中亚和欧洲经济贸易的发达的原因,“一则是由于当时欧洲和西亚等地经济发展迅速,国际商业较前有了很大发展;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方面),是因为明朝政府以王朝大国自居,不仅用‘赏赐’的名义,付出高出商品实际价值许多倍,有的甚至高达百倍的价款,使商人获得厚利。”[10]还有明朝在政治上需要的原因,这就是“成祖欲远方万国无不臣服,故西域之使岁岁不绝。诸蕃贪中国财帛,互有利市易,络绎道途。商有人伪称贡使,多携马、驼、玉石声言进献。既入关(嘉峪关),则一切舟车水陆,晨昏饮馔之费,悉取之有司。邮传困供亿,军民疲转输。比西归,辄缘道迟留,多市货物。东西数千里间,骚然烦费,公私上下罔不怨咎。廷臣莫敢为言,天子亦莫之恤也。至是,给事中黄骥极陈其害。仁宗感其言,召礼官吕震责让之。自是,不复使西域,贡使亦渐稀。”[11]
据上述记载可知,明代中期以后,由于西域和外国商人大量涌入中国,使明廷难以应付。因此,对各地商人或使者的人数及来内地的次数都根据不同情况作了限制。一般规定1~2年或3~5年一次,每次人数不得超过1~20人,或小部分入京,大部分留在肃州、甘州等地。但是,商人或使者并不理会,仍是趋之若鹜,明廷也未能严加禁止。所以中亚的撒马尔罕、亦力把力、哈烈和西域的使者、商人岁岁入贡,有的每年竟来好几次,贡物还增加麒麟、鹦鹉等珍禽异兽。弘治元年(公元1488年),撒马尔罕由广东贡狮子、鹦鹉等物。礼科给事中韩鼎等言:“狰狞之兽,狎玩非宜。且骚扰道路,供费不资,不可受。”[12]明孝宗朱祐樘不受,即还。有的使者在中国身亡,国家还要埋葬。哈烈“现使法虎儿丁已(公元1437年)抵京师,卒于馆。命官致祭,有司营葬。”[13]哈烈派使随出使西域的明朝中官李贵贡驼马、玉石,以示感谢。
明朝中期,朝贡贸易仍规模巨大,正统、景泰20年间(公元1436~1457年),仅瓦剌向明廷派出贡使43次,其中13次贡使人数2.41万多人,11次贡马驼6.84多万匹,5次贡貂鼠、银鼠等各种皮货18.63多万张。明廷对贡使所赐代价亦高,如景泰四年(公元1453年)五月,对贡使3000余人,“通赏各色润绢九万一百二十七疋,衣服三千八十八袭”。
嘉靖三年(公元1524年),吐鲁番察合台后裔满速儿与明朝争夺哈密,并进击肃州、甘州等地,所以,明廷作出了关闭嘉峪关,断绝贡道的决定。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吐鲁番将牙兰降明后,又恢复贡道,兵部尚书王琼允许满速儿入朝进贡。从此“西域诸夷入贡者亦竟中嘉峪关,不得取道于哈密矣。”[14]西域各地入贡恢复如常,往来人数增多。嘉靖十二年(公元1533年),“西域吐鲁番、天方、撒马尔罕入贡,称王者百余人……今吐鲁番十五王,天方二十王,撒马尔罕五十三王,实前此所未有。”[15]这时,中亚和西域各地,还习知中国情,通过丝绸之路,不断地进行着经济往来和文化交流。但是,从17世纪起这条沟通亚欧大陆的丝绸之路逐渐失去了昔日繁荣的光辉情景。
二、茶马互市贸易
明代的“茶马互市”多在长城沿线进行。从河北的古北口到嘉峪关、新疆北部展开。明朝为了照顾蒙、回、藏、撒里畏兀等民族的生活需要,在西北沿边地区设了“茶马司”,专理“茶马互市”之事。“茶马互市”,主要是官方以茶易马的交易。这种交易开展以后,逐渐在榆林(见图72)、河湟、陇右、河西诸地形成中心。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明廷建立了第一个茶马司—秦州茶马司。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又在河州设立了河州茶马司。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改秦州茶马司为西宁茶马司。永乐九年(公元1411年),又在张掖设置甘州茶马司。到万历年间,在丝绸之路沿线的河州、洮州、岷州、甘州、西宁、庄浪(今甘肃永登)等地设立了六个茶马司。弘治中,贸易官茶每岁20多万公斤,易马1.4万匹。
在西安府至榆林间的驿道上,除运送军粮外,商贩也用以运输绸缎、布疋、茶叶、烟草到长城沿线与蒙古人进行互市,换取蒙古人的马匹等牲畜和皮毛、盐碱。榆林镇北门外的红山,神木县城北,府谷县的清水营、皇甫川等地都辟有蒙、汉人民互市交易的市场。特别是在榆林镇北侧的红山筑有易马城,设有专门“马市”,为马匹交易的大市场。“马市既开,官商云集,银货星罗。”[16]蒙、汉贸易极盛一时。每当互市日期,马匹成群、人流拥挤。为保护互市安全,又筑“镇北台”驻兵防守。明朝又有《盐马法》,定边盐场堡和宁夏后卫花马池出产的食盐,均依法招商纳马,每盐200公斤为一引,上马一匹盐100引、中马80引、下马50引,大部分供边地驻军食用,一小部分输入内地。
河湟茶马互市,就是河州卫和西宁卫的茶马司。西宁茶马司的茶马地区远及安定、罕东、曲先、阿端四卫。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在秦、洮、河、雅州设茶马司,由川北和陕南汉中地区,官收、官运茶叶市马。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遣内使赵成运纙绮、绫、帛并茶叶到河州司市马。但马额每年不能固定,并且效果不大,秦、河两司十多年中只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得马2050匹左右,远不能供补充军骑、驿马的需要,故移秦州茶马司至西宁。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开镇海堡市马集市,头一年由于朝廷命右军镇抚刘正在泸州收运棉布九千九百疋,到西宁市马一千五百六十匹。”[17]正统八年二月辛亥(公元1443年3月26日),“陕西西宁卫瞿昙寺国师喃噶藏卜奏买茶一万五千斤,命止买五千斤。”[18]成化十二年二月乙未(公元1476年3月16日),“大能寺大悟法正札巴坚参奏:‘自货茶二万七百斤,绢缎彩布一千五百余疋,乞命沿途军卫有司供应转递往陕西临洮、河州、西宁等处熬茶施僧’许之。”[19]茶马司还经理“差发”马赋。“差发”是明代一种特殊的贡赋制度,颁发纳马部族金牌信符(见图73),作“差发”马赋的执照,是纳马给茶的“茶马互市”。金牌正面楷书“信府”,背面篆文“皇帝圣旨”,左下文“合当差发”,下文“不信者斩”。在颁发金牌的前一年(公元1392年)派太监面聂等到河州(今甘肃临夏市)、必里卫(今青海海南,黄南自治州)输马给茶,作为核定西宁卫、必里卫马额多少的依据。茶马比价是茶贵马贱。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河州、西宁司确立上等马每匹换茶20公斤,中马15公斤,下马10公斤。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订上马60公斤,中马35公斤,下马25公斤。从河州卫及必里卫各族金牌信符21面,纳马7750匹;西宁及安定四卫金牌信符16面,纳马3050匹的金牌马额和岁定额茶量推算,青海境内的“差发”马匹约占80%,每年平均易马为3600匹左右,连同贡马、增纳及民间市易,不少于6000匹,是茶马互市的主要地区。在明代200多年中,西宁茶马互市由小到大,每岁市易量由2000~3000匹发展到6000匹以上,促进了牧业经济和运输的繁荣。
西宁茶马司每年茶马互市,需茶叶约25万公斤。明初,从陕西汉中和四川雅州、泸州运茶。由铺兵车载骡驮,按程转运各茶马司易马。军夫挑运每担约20公斤,如四川运茶843060斤至陕西界,陕西请驻军运各司,用军夫21070余人。以后,湖南的茶叶由于价低,商人持文凭多贩私茶,尽管规定先运汉茶后湖茶,但湖茶仍充斥边境,这样长途的运输物资,使道路运输得到发展。
三、西北各民族在经济交往中的地位和作用
明代,在丝绸之路沿线,居住着的众多民族遍布西北各地,在与中亚、欧洲的友好交往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起到开辟道路、转输商品及其经济文化交流的作用。
明朝虽以嘉峪关为河西关隘要塞,对关西大片土地仍设卫进行管理。明朝前期在嘉峪关以西,哈密以东和青海湖、柴达木盆地一带建立了安定、曲先、何端、罕东、沙州、赤斤和哈密七卫,因地处嘉峪关以西,史称“关西七卫”。因七卫的掌权官员多为蒙古族,故又称“蒙古七卫”,以后又分出罕东左卫。七卫辖区内居民多为蒙古族,还有藏、汉、撒里畏兀儿、回族、瓦剌等民族。“而哈密最西,东去肃州,西去吐鲁番,各千五百里。北数百里抵瓦剌,以天山为界,授其头目马哈麻火只目等指挥,分居苦峪城,赐金印诏命。凡西域入贡,悉道哈密驿上,亦汉武遗意也。”[20]哈密为西域诸国之咽喉。西域诸国赴中原入贡,都要在哈密声明人数,姓名及携带货物种类、数量,由边吏上报批准后方可入境,入境后,待遇从优,所以,贡赐贸易不绝。正如史籍所说:“往来道路,贡无虚月。”[21]“西域入贡者大盛”[22],岁岁不绝。当时经西域与明朝进行贸易的有意大利、西班牙、上耳其等国家的商人。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哈密一次向明廷贡马4740匹,明廷由国库支付了马价。永乐十七年(公元1419年),哈密等地使臣及波斯人贡马3546匹,以及貂皮、硇砂等物,明朝赐币银3.2万锭、文绮100疋、绢1500疋。弘治六年(公元1493年)春,吐鲁番阿黑麻夜袭哈密,抓走忠顺王陕巴。弘治八年(公元1495年),甘肃巡抚许进以3000骑击哈密,守将牙兰逃走。正德八年(公元1513年),吐鲁番王满速儿攻入哈密。正德十二年(公元1517年),满速儿以万骑攻破嘉峪关,游击将军芮宁战死。嘉靖三年(公元1524年),满速儿以2万骑围肃州,并分兵进攻甘州,被都御史、甘肃巡抚陈九畴败于甘、肃一带。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满速儿令其将牙兰攻肃州,因冬天冰雪道路难行,逾期未归,满速儿要杀他。牙兰得知后,即拔帐2000,率老幼万人投降明朝。当年,兵部尚书王琼允许满速儿入朝进贡。又移哈密回族部落到肃州居住,撤哈密、赤斤都督琐南东移置肃州金塔寺。罕东都指挥枝丹置甘州南山,从此,关西七卫不复存在,西域诸地入贡者均经嘉峪关,直通巴里坤,不再取道哈密。
明朝初年,先后和撒马儿罕、失剌思、吐鲁番、别失八里、卫拉特、火州、俺的干、俺都淮、哈实哈儿、柳城诸国有了往来或隶属关系,对丝绸之路的畅通起着重要的作用。卫拉特、厄鲁特、额鲁特是明代对居于漠西蒙古族瓦剌的称谓,人数增至4万户以上。到15世纪初,牧地扩展到今阿尔泰山以西、额尔齐斯河上游。在向西发展过程中,通过哈密,西抵撒马儿罕,东至中原地区,进行贸易,其贡使还和回族商人一起朝贡和买卖。瓦剌蒙古部落对中原同西域各民族的交往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据《新疆古代道路交通史》统计,从正统二年(公元1437年)至景泰四年(公元1453年)的16年间,瓦剌运往内地的马2.27万匹,骆驼16峰,还有貂鼠、银鼠、青鼠皮20.98多万张,玉石2950余公斤,可见商业贸易数量之大。贡使随行人员一年中最多时(公元1447年)2472人,马4172匹。明正统十年(公元1445年)就运入内地的青鼠皮达13万张、银鼠皮6万张。运入中原的牲畜、贵重皮毛和玉石在北京、甘、陕等地出售后,即换成布疋,绸缎、瓷器、银器、纸张、药材,运回新疆。至于茶叶、铁器等西域、中亚人民喜用的物品,属明朝规定禁用物资,但经特许,在限制数量的前提下,也可破例运回新疆。尽管数量有限,“每人许买食茶五十斤,青花瓷器五十副,铜锡汤瓶五个,各色纱罗绫缎各十五疋、绢三十疋、三棱棉布、夏布各三十疋、棉花三十斤、花毯一条、纸张三百张、颜料五斤、果品、沙糖、干姜各三十斤、药饵三十斤、乌梅三十斤、皂白矾十斤,不许过多。”[23]但每年贡使或商人至少有数千人,每人规定买足上述物品,集中起来数量是很可观的。以正统十二年(公元1447年)为例,贡使商贾2472人,合计仅买茶叶6.18万公斤,纱罗绫缎3.71万疋、绢6.42万疋、布6.42万疋、棉花6.42万公斤。
由于西北众多民族与中原经济贸易交往日趋频繁,明朝只许小部分入京,大部分留在肃州、甘州等地。“肃州城为西方商贾麇聚之地。西方有七八十国,与支那帝国素有协约。每六年,西国可遣派使者七十二人入贡……肃州城分两部:一部为支那人所居,他部为回教徒所居。其人皆来自西域喀什噶尔等地,专为营商,多有在此娶妻生子者,家室缠绵,因留于此,不复西返,遂籍入土人之列。每夜回人皆退入城中回教徒之居留地,闭门自守,余事待遇,皆同土人,一切诉讼,皆归支那县官判决。其国法律,凡旅客有居住九年者,即不许重返故乡。”[2]“肃州城市极大,城墙为四方形,有竖固炮台。市场无幕盖,宽五十爱尔,扫除清洁,时时洒水,尘垢不起。人民畜猪屋内。屠户店内,羊肉与猪肉并行而挂列。各街皆有华丽之建筑物,顶上有木制之尖塔及炮眼,用中国漆漆之。城墙上每隔二十步,有一高塔,塔有顶盖。肃州城有四门,每面有一门在中央,东西南北各相对峙。街市皆矢直,自此门可望他门,似若相近。然自城之中央,至各门之路程,实甚远也。城门之上,各有两层高楼一所,楼顶甚高,依契丹国漆漆之,与在马粲代兰省(在里海南)所见者相同。惟马粲代兰之墙,皆仅以土涂之,而契丹国者,则用磁砖也。城内有庙宇甚多,大小不一,大者占地十亩之多。院内皆扫除清洁,地面皆铺以琉璃瓦,光耀如磨琢之大理石也。”[2]
明代在西北积极推行“以茶易马,固番人心,且以强中国”[20]的方略,在青海西宁等茶马互市中,由小到大,每岁市易马量由2000至3000匹发展到6000匹以上,促进了牧业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道路运输的繁荣。青海诸卫的上层宗教人士一岁一奉贡,“诸僧及诸卫士官辐辏京师。”[24]开始,番僧入贡不过30~40人,后多至数百人,再以后遂至2000~3000人。成化八年(公元1472年)礼官言:“洮岷诸卫送各族番人赴京,多至四千二百人,应赏彩币二表里,帛如之,钞二十九万八千有奇,马直尚在其外”。[19]一次贡队每人给彩绸衣服四套(表里)即1.68万套,赏钞平均每人银71两。这是礼部赏给贡队一般人的定例,有官职的还“赏赐有差”,因而形成了“番人素以入贡为利”,虽有三年一贯的约束,还是来者日多。因此,贡队商品运输日趋繁忙。西藏到内地朝贡者,也有留住青海者。《化隆县志》载:“明代,西藏各(教)派到内地朝贡、中马等人员,都到丹斗寺(在今化隆县金源乡小积石山中)朝圣拜佛,甚至长期居住”。又成化十一年(公元1475年),“乌斯藏阐化王派锁南桑尔结等进贡,回到西宁,留丹斗寺不回,又冒名进贡,匿留敕谕和购物。”[25]
在丝绸之路沿线,居住着蒙、藏、回、撒里畏兀儿等众多民族在朝贡或与中原进行经济贸易往来中,既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畜牧业经济的繁荣,又促进了与中原商品经济和道路交通的发展,也促进了各族人民的团结,改善了牧民生活。他们在从事商业贸易和长途贩运中,发展了道路运输,加强了中西经济文化交流。
①夷馆:是明朝永乐年间在北京城设立的专门翻译边疆民族及邻国语言文字的机构,内分鞑靼(蒙古)、女直(女真)、西番(西域)、西天(印度)、回回、百夷(傣族)、高昌(维吾尔)、缅甸八馆,后又增加八百,(掸族)、暹罗二馆。
参考文献
[1]《明史·西域传·撒马尔罕》
[2]《鄂本笃契丹访问记》
[3]《明史·西域传·俺的干》
[4]《明史·西域传·撒马尔罕》
[5]《明史·西域传·别失八里》
[6]《克拉维约东使记》中译本第157、159页
[7]《明史·西域传·撤马尔罕》
[8]《明会要·职官志》
[9]《明史·西域传·卜花儿》
[10]杨建新、卢苇:《丝绸之路》甘肃人民出版社1988年3月第1版第86页
[11]《明史·西域传·于阗》
[12]《明纪·教宗纪一》
[13]《明史·西域传·哈烈》
[14]《敦煌杂抄》
[15]《明纪·世宗纪三》
[16]《榆林府志·兵志·边防》
[17]《太祖洪武实录》
[18]《明英宗正统实录》
[19]《明宪宗实录》
[20]《明史·食货志》
[21]曾问吾:《中国经营西域史》
[22]《左文襄公全集》
[23]《大明会典》
[24]《沙哈鲁遣使中国记》
[25]《明史·西域传》
中国丝绸之路交通史/中国公路交通史编审委员会 编著.-北京: 中国公路交通出版社,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