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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之滨的传教士
(美)海伦·福斯特·斯诺著
                                                 
  1935年底中国与世界的最复杂的问题交叉在一点上,前途如何,不见端倪。三亿五千万中国人象萝卜一样地无能为力,蒋介石则与法西斯主义眉来眼去,希望能挽救他的小朝廷。西方大部分国家都沉睡着,意大利人、德国人和日本人却为改变现状出动了。国际联盟已经死亡。埃德和我不愿意让美国人卷入亚洲或是干涉中国,国务院的政策也仍然如此。然而,只有美国人有可能采取行动——其它人都被帝国问题或其它问题拴住了,腾不出手。
  埃德和我不信任任何人,理论上或行动上无人指导。尽管如此,我们觉得必须开创整个新的时代,至少是在亚洲。
  燕京大学一切如常,人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信念:就算日本人来了,中国人会在一二百年内把日本人同化,何必担心?外国人还指望他们能留下来,象他们的学生一样在日本人下面工作。杨缤,一个共产党员的作家对我说,燕京从哪一方面看都毫无希望,她不喜欢的并认为是反动的“基督教徒”控制了学生团体。那一年埃德在新闻系的学生没有别的思想,只想挣钱谋生。
  所以当哈里与贝蒂·普赖斯邀请我到他们在北戴河租的一所很大的乡村别墅去度暑假时,我高兴地接受了(1936年我又和他们在一起度假)。一年来,我一直生活在全中国最成功的新教的传教士和信徒之中。但是中国缺少生命冲动。一切事物的发展似乎是故意做作。全在上面。有两个夏天,我在北戴河与几乎全国各地的传教士接触,(除了南方的传教士到长江边上的牯岭避暑)。这种集会象夏令营,使得以后的生活变得好过些。
  湖北省发生了一起可怕的谋杀案。一对美国传教士(斯坦姆夫妇),被中国人砍了脑袋。国民党大肆宣传,指控这一谋杀是“共产党”干的(是朱德带领的部队干的)。认为这对右翼很有价值。这件事使传教士结成一个恐“共”的团体。即使是与共产党毫无关系,传教士也极其愿意相信是他们干的。
  1935年在北戴河有一本名为《红色的灾祸》,由传教士写的小册子,广为流传。我看得出这不过是一个疯狂的文件,同时我也能看出传教士采取如此强烈的反共立场是危险的。甚至有些右翼的中国人也不喜欢这种态度,他们和共产党人一样,称之为帝国主义。
  斯坦姆谋杀案引起的喧嚣被利用来为中国的教会和蒋介石政府募集捐款。谋杀案影响之大,不得不使人认为它是国民党为了动员外国舆论反对共产党,支持国民党出钱指使人干的。
  1935—1936年我简直不明白,传教士为什么要在这件孤立的尽管是很痛心的事件上大做文章,不惜使他们在中国的前途蒙受不利。但是他们比我更懂得中国的乡村:这是一件惊心动魄的大事,他们明白他们在中国的基础极为脆弱。如果斯坦姆的谋杀是当地村民自发干的,其意义就越发重大,这一点传教士想起来就惊恐万状。
  不应忘记,近在1900年慈禧太后下令杀死一切洋人和基督教徒,成千人为此丧生。当时参加屠杀的大部分人,在1935年还活着。大约有两千中国新教徒和三万中国天主教徒被杀,另外还有221个是西方的基督徒。我在中国见到过的传教士中,不少人在义和团时期就在中国,有些人是生在中国的。
  我决心弄清斯坦姆谋杀案的真相。两年后在延安,我打听了,谁也没有听说过这件事。人们对我说朱德的部队从来没有到过出事的地区,他远在千里之外,但是他却受到指控。他们确信,任何一个共产党人都不会做那么愚蠢的事。而且纪律规定不许砍头,更不用说砍外国人的头了。之后,在马尼拉我遇见了中国领事杨光生(译音),他专门到湖北去调查过这件案子,但是得不到能说明是谁干的证据。
  我的结论是真正的共产党人与这件事无关,也许当地百姓中有什么据说是“带臂章”的武装力量,只是出于历史的偶然杀了这对夫妇,或许没有什么理由,只是排外。但是问题在于:在共产党人中间却种下了仇恨,他们认为说他们制造谋杀案是弥天大谎,是有意破坏他们的名声,他们被看作野蛮人。他们仍然对若干年来传教士散布的“谎言”极感愤懑,认为是蓄意陷害。
  仅仅过了14年,所有的传教士和几乎所有的外国人都被驱逐出中国。1935—1936年我在北戴河感到的不过是地震前的预兆。
  在三十年代中期谁也不知道远在内地的共产党实际上是怎么样的人,他们会不会以砍无辜的年轻的美国夫妇的头为乐。必须有人来弄清事实。
  在三十年代,我出于清教徒的教养对于撒谎深恶痛绝。我入世太浅,不知道弥天大谎,闲言碎语和影射讽刺都是战争武器库中的标准武器,特别是在内战中,使用得更为广泛,而大部分谎言会被无知的轻信者传布出去。我现在仍相信真理在正义的一方,而且说真话也是最好的政策。要不然,信任和士气也就丧失了,政治信仰,个人品德什么也谈不上。
  第一个传教士是1807年的马礼逊,最后一个是仍在上海的塔莉萨·格洛克小姐,更确切地说她不是传教士而是前女青年会干事。1935年,中国有107个新教教派的5875名传教士。512873名吃圣餐的信徒。传教士中,百分之三十七是独身妇女——传教是新教妇女解放的一部分。1936年天主教自称有2934l75名信徒,有12499名修女,神父,教师还有在俗的工作人员。
  我很明白与亚洲别的宗教比较起来,基督教是革命的、进步的——这也是泰拉的坚定的观点。我一直是这样认识的,不过我需要在燕京学习一年找到证据。人人都看得清,中国存在着真空,天主教和新教都有填补这个真空的材料,但是哪个也没起这个作用。为什么?为什么中国人尽管别无选择,却似乎对基督教的伦理怀着敌意?
  我从未深入研究过宗教,但是我对一切题目都采取开放的态度。我只是隐约地感到历史上的宗教是一种改革的势力,我知道新教的改革,知道清教徒和克伦威尔等等。在中国的那些可怕的岁月中,我必须深刻了解我自己的西方文明——这样做不但对我自己,也是对中国有价值的。我一直是赞成它的,但是我知道西方文明在其最好的意义上,连竹幕都没有渗透。
  看来一个世纪来中国需要的是基督教社会主义的传教士。在中国,真正的原来形态的新教教义比起现在的清教徒的社会主义要激进得多——因而在中国不可能实现。新教教义自身所包含着的个人主义在中国以及在类似的国家中行不通,因为人口过多;在西方个人主义的惊人的发展是中国供不起的奢侈品。一个群体的社会在中国容易被接受。个人主义在中国从来不存在;儒家的原则是有严格的宗族结构遵祖宗之法,禁止个人主义。
  我们所结识的中国人中,最是个人主义的要算梁士纯了,他是基督教男青年会教育的结果。他也与我们同时理解到中国需要的是与社会主义有关的一整套新的意识形态。
  换句话说,传教士没有能把发展得最高的宗教或是西方文明带进中国来,因为他们既非社会主义者又不懂基督教义的革命含义。到了1911年他们同中国社会的一切旧的邪恶和弊病妥协了,适应了,不再象十九世纪的传教士那样,不怕危险,全力与恶势力斗争。1911年以前,新教传教士倒确实有点革命行动,在贫穷的中国人和工人阶级中传教,反对上层阶级。
  天主教早期的使徒教义的基督教是反对宗族和部落的旧社会的狂热的革命者,它年复一年使欧洲的野蛮部落开化起来,带来了小家庭制度和反对部落之间的报复主义的新道德观。罗马天主教义是封建主义的意识形态,摧毁了以前的宗族部落制度,各种祖先崇拜,图腾等等,其中包括作为生产方式的奴隶制,以农奴代替了奴隶。
  当然,这正是中国从秦始皇以来所需要的。秦始皇当权正当耶稣基督在中东传道的时候。既然天主教在反对孔子的崇拜祖先的宗法制度上如此有效,那么为什么天主教的传教士失败了呢?部分原因是他们妥协了,另一部分原因是纯正的天主教在它古典的虔诚传道的时期没有来到亚洲。来到亚洲的是那些反对宗教改革的耶稣会的或是别的派别的天主教徒,他们关心的是破坏新教所发动的“革命”而不是在亚洲创造新社会。基督教的仁慈和怜悯作为个人品德在中国也并非格格不入,但是不合乎历史的需要。
  由泰拉这个天主教耶稣会的老中国通传教士来表示应该终止反对新教改革是很合宜的,这也就是在六十年代初教皇约翰执行的使命。没过几年,教皇保罗说,天主教徒应当明白基督教义在社会主义的名义下,在中国得到了发展。他看到在中国产生了一种新的宗教,以毛泽东作它的先知。毛泽东所处的境况和中东产生耶稣基督和穆罕默德是同样的。
  我不得不苦苦思索基督教与西方文明的精华是什么。一想到传教士不再对儒家教导,也不鼓励人们去抵抗不信教的日本人,实在令人震惊。他们甚至把蒋介石当成基督徒,这样一来,他们在中国的年青人中残存的一点威信就荡然无存了。
  光是宗教是不够的,光是马克思主义也不够,泰拉是对的。由猿到人的进化需要在这二者之上,创造更多的东西,即精神力量。这种力量来源于苦难,匮乏以及意志力。代价极为昂贵,很可能是要付出生命。
  我不想成为基督教义的殉道者或这一类人,但是我恨所谓的基督徒们不能在中国树立应树的榜样,不但在最需要的时候,不能实行领导,而且从历史意义上说实在不象基督徒。总得有人行动。
  我是历史的牺牲品,历史好象从新鲜葡萄挤酒一样,从我身上挤出了我的天赋和发展的盈余。这酒就奉献给了中国人,使他们振奋起来,有行动的意志与决心。我在知识上还在发展,但是历史违反我的天性,把我的研究引向狭窄的小道。我本来是打算成为文艺复兴的妇女的,现在被缩小成了一个葡萄园里的工人,我成为中国革命性质的研究者。
  在北京我模糊地觉得“精神”的完美不属于“基督徙”,孙中山夫人和泰拉是例外。年轻的共产党员和社会主义信徒已占领了这个领域。传教士具有一种我认为是廉价的容易的精神方面的成长,不需要什么勇气,因为他们深信上帝会关照他们,只要按照上帝的意志行事就够了。甚至泰拉也相信。但是真正的勇气是自觉的行动,不存在什么“上帝”的保护。
  一切宗教的本质是愿为信仰牺牲生命。这意味着为了别人,为了社会和未来牺牲个人的利益。这是“精神”素质的考验。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有高度发展了的这种品质,今天他们正大规模地在群众中教育和发展这种品质。他们遵循毛泽东的教导,要做共产党人就得脱胎换骨。1982年共产党的领导人胡耀邦提出了要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方针。
  个人的精神成长是不够的。它必须产生效果,同历史结合,与未来一致。我同别人比起来,更是首要的个人主义者。我相信个人应该得到最高的发展,特别是妇女,她们迄今还不能经常显示这方面的能力。但是到1935年底,同我的意愿相违,我已经被社会化了。作为个人我已不复存在,我为那个叫做中国广大的人民作了牺牲。我失去了保存自己的意识。
  从我到中国的第一分钟起,我始终忙忙碌碌。我决心要写一本经典著作,所谓成就和不朽就在此一举,但是我介入中国的事务太深了,无法写书。
  这是女性的特殊的难题,正是为此,我们在各方面完成的经典著作是如此之少。我们一生被别人的各种紧急要求扯得粉碎。我自己的情况是,我知道由于纯属历史的偶然,要是没有我这个当时当地唯一的人,我所创办的事,没有一件能办成。因此,历史的急需比我的意志,比我个人,我的前程更为重要。我成为在中国的一名非志愿的“基督教”,因为没有别人来承担这个牺牲性的任务。
  此时此刻,我仍相信为艺术的艺术是不朽的。我相信永恒价值的著作,代代相传的成就;我相信人类的冒险,各种尝试,建立希腊女神的巴台农神殿等。我相信的,最喜爱的是美国的实验,是美国人。我一直这么相信。我们并不完美,没有产生出一个神。但是1607年以来,我们的国家有了数百万人为达到最高的生活水平而努力工作并且同时达到“精神”上高标准,高度慷慨、仁爱、友好、善意以及真正的民主天性,就是以其人本身的优点来判断其人的价值,我不愿以真正的英国人来换取所有的巴台农神殿,所有贝多芬的交响乐,英国文学,法国烹饪,泰姬陵,俄国和中国的革命。所有这一切加在一起,我都不换。
  美国人创造了人类事业的丰碑:宪法和人权法案;这是参加革命的人在革命过程中写成的。我们的祖先至少打了三次英勇的残酷的战争。确立了美国建立什么样的制度和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十七世纪同英国人打的消灭“封建主义”的清教徒的内战;1776年的革命,以及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的内战。中国必须同时打这三场战争,还要与现代帝国主义打仗。他们的祖先没有民主改革与权利这样的武器留给他们使用。只有战争能取得远大而深刻的改变。

一个女记者的传奇/(美)海伦·福斯特·斯诺著.—北京:新华出版社,1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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