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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观众 研究观众


  人民是戏曲赖以存在的土壤,戏曲存在的价值必定由人民来评判。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往往忘了人民,忘了观众,在创作和演出中存在着三种弊端:
  一曰眼睛向上。剧本一出来,投的是机遇,瞅的是省会、京城。只要能上省进京,便是莫大光荣,至于基层广大观众赏识与否则完全无关紧要。这样便出现了被专家认为好的,甚至得了多少金牌的戏,广大观众并不认可。其结果,这些戏一回到本省、本地,观众仍反应平淡,戏仍然普及不开,岂不可惜!宫廷文艺古已有之,但能流传下来的,多是经人民筛选定夺的。李十三的“十大本。并未进过北京,而是扎根于乡间土台,油灯布帐,却流至今,有的还拍成电影。
  二曰迎合。应该说,当剧作家把生活中的人和事,经过提炼加工之后,所搬上舞台的活生生的人,便是观众的审美对象。文艺的作用虽是潜移默化,但作为观众这个审美主体能否被“化”,却是剧作能否立足之本。遗憾的是,创作者分析观众的层次、心理、需求少了,而揣摸上级的意图,赶浪头风潮的居多。因为,一旦上级开了绿灯,便万事大吉。因而有的戏耗资数万到十几万,却演不了几场便收了摊,或者是“猴子搬包谷”,演着“丢”着,空耗了不少心血。难怪有的县剧团不愿演自己人创作的戏,非要行政命令不可,而且一排戏便伸手。当然内中也自有苦衷:县剧团多有吃饭问题,怎能演没有观众的戏呢?
  三曰创新意识。事实上建国初期,就明确提出戏剧改革,提出推陈出新,这非常必要。但今天,有的人在“创新”时走了邪路,他们不是寻找民族的特点,民族的风格;不去寻找能表现新生活的形式。而是拾人牙慧,名词术语满天飞,视外国的东西一切皆好,祖先的遗产都不值钱。“淡化”一说,有点升级。国外早在三、四十年代就有人“淡化”过,事实证明事倍功半。作为尝试,追求诗的意境,未尝不可,但审美观念的更新,应以审美主体为前题。意识流,数百年前汤显祖等人就搞过,《牡丹亭》“临川四梦”正是意识流的不朽篇章。然而一从外国搬进来,就赞之为“新形式”,“新观念”,喊得很响。可惜愈是这样,观众愈不肯买帐。 
  逆反心理,并不是民族传统的隋性,而是积极的、带有选择性的审美活动。你不尊重审美主体,他就惩罚你,或对你不敬而远之。美国的好莱坞当年也曾受到来自观众的冲击,致使一些电影制片厂倒闭。后来,他们冷静地研究了观众审美心理的变化,注意观众审美的新要求,才使电影制片厂得到转机。
  经济上是讲究产销对口的,产以需求为基础,并为销而变换花色品种。作为精神产品的创造者,也应该研究观众的层次、各种各样的审美需求,以及审美心理的变化,审美趣味的流程,在研究中寻觅知音。著名电影导演谢晋就特别重视文艺的美育作用。一方是美育者,以美育人;另一方是美的接受者。二者之间应该架起一座桥梁,使其相互交流(即输出和反馈),从面产生美的力量。这个交流的重要一方是审美主体(观众),它是这座桥梁的墩石,没有这墩石,相互交流的桥梁是建不起来的。所以,我们无论如何也要在桥梁的墩石上下功夫,这才是治本之策。
  我不相信戏曲会灭亡。但我相信,脱离人民、没有观众的戏曲一定会灭亡。
  出处:当代戏剧. 1989-1990年(合订本)/当代戏剧杂志社编.西安:陕西省戏剧家协会,1989-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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