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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秦腔史:上编 明清时期的传统秦腔——第三章 庙会戏的发展与秦腔的繁荣 第一节 西北各地庙会戏的勃兴》


  第三章庙会戏的发展与秦腔的繁荣
  第一节 西北各地庙会戏的勃兴
  明末清初,若是秦腔发展的成熟时期,清代中叶至末叶,则是秦腔发展的鼎盛时期。此时,秦腔能够繁演各地、日趋兴盛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而陕、甘、宁、青、新五省区的秦腔演出市场的兴起与迅速发展,则是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此时,西北各地秦腔的演出市场虽有庙会戏、堂会戏、固定戏场,街头卖艺等多种形式,但能够使秦腔班社赖以生存的主要市场,则是多种形式的庙会戏的大量需求,历代西北的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的乡村农民,他们欣赏秦腔戏曲的精神需求,主要是从庙会戏这一市场中得到满足的,可见这里拥有秦腔戏曲的最雄厚的观众基础。庙会戏之所以能成为秦腔班社经营的主要市场,是由封建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因素所决定的。历代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他们的统治地位,特别重视戏曲艺术的高台教化作用,他们不仅利用自养的宫廷、官府戏班为他们歌功颂德,树立皇权;而且还利用民间戏班酬神赛会的演出,宣传封建礼教,麻痹人民群众的精神意志。就有关古籍记载: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在政治上都把儒、道、佛三教作为他们统治人民的精神支柱,使政权、族权、神权三位一体,大肆提倡,遂使敕寺建庙,塑神祭祀之风盛行。
  另处不论,就泰山而言,自汉至清,历代皇帝为了利用神权统治人民,不辞辛苦,到此进行敕赐与封禅活动,现存的汉武帝的《无字碑》,唐玄宗的《纪泰山铭》,宋仁宗的《宋封祀坛颂碑》,明太宗的《洪武东岳去封号文碑》、清康熙帝的《重修岱庙碑》、乾隆帝的《万丈碑》等,就是历代封建帝王提倡推崇这一活动的真实记载。他们不仅以帝王之封号封立东岳“泰山神”,而且把这种神的功德吹到功大无量的地步,遂使泰山神变成国人必敬之神灵,全国遍建东岳庙宇。在历代帝王推佛倡道之风的糜及之下,各地所建的儒教、道教、佛教神庙、寺院更是比比皆是。明初,明太宗又大兴尊孔修庙之风,在各地遂建孔庙,并初制尊孔祭祀祭礼。至明嘉靖时,祭祀更成害政的枢纽,曾特制《明伦大典》对各种郊庙百神,均制祭章,颁昭天下,并封道士邵元节为礼部尚书,加封二品,总领道教。赐封其父为常太乐,在各地令建神庙,糜费无限。清廷的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缓和民族矛盾,维持其统治地位。更是上行下效,沿袭明制,由各级官府出资,在各地大兴会戏典乐之风,广在各地修庙建寺。据陕西十个地市的不完全统计,仅清一代,全省所建的各类庙宇与庙会就10000多处,仅西安一地,亦多达1000处以上。关中西府凤翔地区所属的八个小县,修建的神庙与庙会多至900余处,其中,仅宝鸡一县就高达300余处。甘肃省亦然,此时就连远离京都的甘肃兰州,市郊的庙宇与庙会也有1000处之多。在封建统治阶级的提倡和影响下,迷信神权的思想观念,成为封建社会条件下我国人民的精神麻醉剂,因而各地民间也形成了建庙兴会之风,建立各种与人民生活直接有关的神庙与庙会,乞求神灵保佑,进行精神自我欺骗,如号称八大神庙的水神庙、火神庙、财神庙、牛王庙、马王庙、山神庙、土地庙、药王庙等,亦是处处可见。除此各地商业行会、手工业,也大兴建庙立会活动。商业会馆,供奉关公;水烟行供奉诸葛亮;木匠、泥水行供奉鲁班;理发、裁缝行供奉罗祖等,乞求神灵保佑营业市利兴盛。按封建帝王法定的祷祀礼典规定,庙会祀典除了献品之外,还要献乐,并制订有许多严格的庙会活动的规制,有些礼祭还要求各地的文武百官亲往致礼,除文庙由各地的官府建制的乐队前往演奏外,其它一股神庙都是由各地庙会会首出面邀请民间戏班为之献戏。久而久之,各地庙会的会期便成为众所周知的礼制俗规,有些地方官府编纂的地方志,也明文予以记载,形成不论什么神庙,一至会期,必有秦腔戏班演出。戏资均由庙会官资付给,群众无分男女老幼,皆可不出分文借以朝会娱乐。城乡商贩,也趁庙会广做生意,纷纷赶此摆摊设点。由于各处庙会很多,会期接连不断,戏班台口赶到那里演出,广大群众就跟到那里看戏,商业摊贩也随着转点营业。以西安、兰州市郊清代有1000处庙会为例,按照常规,每会一年两次会期,一次三天,两次需要演出六天,1000处,共需演出6000天。每个秦腔戏班以每年实际演出200天计数,一年需30个戏班连台不停地演出,才能满足这里庙会演出的需要。可见,此时庙会戏对秦腔演出的需求量是十分惊人的。基于这一事实,庙会曾成为清代酬神赛会、戏曲演出、商业贸易的集散地。庙会因有演戏而热闹,秦腔戏班因有庙会而生存,商业因借演戏而招徕生意,三者之间自然形成了相依生存的不解之缘。这就是明、清两代秦腔能够长足发展的社会原因。因而数百年来,广大秦腔的戏曲观众,亦主要是在这里培养出来的。
  在清代,秦腔庙会戏只所以能在西北的广大城乡普及和发展,除了清王朝的大力倡导外,各地庙宇的修建与庙会典乐的经费所需,多由各级官府统一拨银支付,为各地庙会戏的秦腔演出,提供了可靠的经济基础,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据清末陕西清理财政局编印的《陕西清理财政说明书》记载,在清代,陕西祭礼献乐设有内销外销两项开支:内销为各府、厅、州、县所设之文庙、武庙、文昌庙、城隍庙、火神庙、龙王庙、先农坛、社稷坛、云坛、厉坛以及渭南、耀州等地的霜降旗、风翔张子祠等会典所支乐费,规定每年春秋两季祭祀礼乐两次,所需费用,一由各府、厅、州、县衙地丁杂项下存留银中支付,二由陕西藩司银库在耗羡、建矿、土药三项下动支请领。不足部分,特别是地丁尚少的陕南、陕北各州县,如宁陕、孝义、留坝、佛坪、鄜州、商南、镇安、甘泉、保安、吴堡、清涧等县,概由省藩司库中统一支补。所开比例,地方支银占“十之一二”,省藩库支银占“十之七八”。总计陕西每年内销所支庙会典乐费用,出于地耗费者4000余两,出于建矿、土药杂项下者亦4000余两。外销按其庙会典乐的不同,支付财源有别的实际,大体可有以下多种:①广仁寺每年支银44.4两,遇闰月加银3.7两,概由所在府衙摊捐上解省藩司银库后,按季支付;②太白庙、龙王庙各年支银70两,遇闰月加银各6两;以及长安、咸宁两县致祭城隍庙典乐银7.22两,沔县武候祠致祭典乐银16.76两,分别由省藩司库土药捐下及公费项内列支。③文庙、文昌阁每年支银304两,由各府、州、县摊解西安府库后按期发给。④冯公祠年支银24两,二郎庙年支银12.96两,统由各属官府衙库捐款截扣两成项下支领。⑤其它,如迎春礼乐费,各庙会典乐不敷费用,概由各地官府予以帮贴,每年数额为:咸宁县铜钱100余串,长安县铜钱160串,岐山县银328两,陇州银257两,潼关县铜钱70余串,南郑县铜钱60余串。贫穷的北山各县,如邠州、鄜州、淳化每年支银五、六十两或铜钱三、四十串不等。若更贫困不能支者,由地方公款垫给,永寿、沔县由地方官课租中开支,略阳水神庙等,由每年收取的香头钱中供给。
  秦腔在清代,正由于庙会演出是其戏班主要的艺术活动市场,因而各地秦腔戏班在艺术生产、演出剧目与经营方式等方面均要适应这种要求,它们的艺术演出活动无不表现有浓厚的封建迷信色彩。那时的庙会演出不叫演戏,而叫献戏,舞台前所挂的演出广告也不能写成演出某某戏,而要写成献演某某戏。至于所演的节目,更是有着严格的规定。按照会戏的常规,会戏第一天清早,须先演安神戏三折,为《大踢福》、《大奠酒》、《封王》或《封相》等。演出地点不在舞台上,而在神佛殿内。演罢这三折神戏后,便是《打加官》,庙会会长同时向佛神供焚香火,戏班出一人扮演天宫,手执“天官赐福”条幅,在堂前摆来走去,口喊“某某会长加官”之语,接着由会长向戏班放赏,戏班出一小生向会长跪谢接赏。此项仪式结束后,还要于舞台演出小戏三折,叫“早三折”。无论台下有无观众,一般都必须演出,因为这是演给佛神看的。正会三天,每天早、午、晚三场所演之戏,概由会长指定,称作“点戏”。因这种酬神赛会的秦腔演出活动,完全是按照封建统治阶级的意志发展起来的,这里便表现着我国秦腔艺术复杂的发展状态,一方面因为清廷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干预与组织控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秦腔艺术的发展,但另一方面由于清廷各级官府的大力倡导与巨大的经费投资,以及广大民间艺人的聪明才智与丰富多彩的艺术创造和多种形式的艺术竞争,又不断地促进了秦腔艺术的发展。
  为此,我们特列《续修陕西通志》所记载的部分府、县庙会演戏与商贸活动一览表及陕西《宝鸡市戏剧志》所载的清代各县修建的戏台一览表为例,以便考知庙会戏对于秦腔艺术发展的促进作用。
  出处:中国秦腔史/杨志烈,何桑著. 西安: 陕西旅游出版社,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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