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
(三)财务原则
商业是以营利为目标的事业,因此在商业经营过程中,明代商人们对于财务管理和资本运作尤为用心,体现了很好的理财意识和赢利意识。
1.谨慎出纳
出于对自己经营的负责,明代商人们颇为重视经营中钱财出入是否得宜,努力做到出纳在手而高下在心。有的商人则更进一步,在经营实践中归纳并制定一些章程,使钱财出入皆有常法可供遵守。如弘正间遵化李文宥,其所施行,“自赢缩信诎,规画条贯,森列备具,皆可以为后式,用是,人益多其能焉。”①(卷三五,《明故散官直斋李处士墓志铭》)嘉万间歙县樊传,在钱财管理上“厚薄疏数,事有品式,岁有程度,诸贾人服之,推为祭酒。”②(卷九六,《樊季公冯孺人墓志铭》)嘉万间徽商张长君廷芳,“贾汴上,创法经始,专一以义取利,不锱铢计,月载货道里,赍用不盈不缩中矩度,贾纲出纳尚朴俭,遇监货左右黜苛细靡翦翦,日谷当丰俭式接沽鬻,宾品食有簿籍,多寡称缗钱优渥高下,米盐琐屑,皆不苟法谋画算矣”,以故“凡贾汴者悉效慕不倦”。并且他也不墨守成规,而是随时加以调整,据载,其弟承贾“恪遵成度,……罔敢毫发逾,即时移事更,必禀之长君。长君曰:‘夫制时为大,与时相上下,毋泥袭也。’乃始絜机宜更之”。正因为他们兄弟注重财务的事先管理、控制,“以故度愈益严、守愈益坚,而财愈益巨,凡邑中贾汴者,财缗莫张氏昆仲若也。”③(卷二二,《张次君六十寿序》)
同时,商人们会理智地甄别、应对不同对象,以避免造成日后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嘉隆间徽商程嘉燧,“客有贷君百金者,不能偿,乃囊其珠宝以示君,冀小得昂直,不取,并券付之曰:‘吾向者欲以济若急,不谓更成若急也!’他黠客闻之,亦阳为贷君金者,君察其有负色,不许。乡人人谓:‘程君非独仁也,而亦且智。’”④(卷一二二,《新安程君墓志铭》)崇祯时明溪陈柏,“里有称贷者,辄察勤惰,为授资之多寡”⑤(卷一四,《列传·乡行》)。善于观人察事而后动,可见其等见识之超卓。
2.重视簿记
俗语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在经营活动中尤其如此,面对纷繁复杂的贸易往来,簿记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盖每岁每月每日各有具报,事目必依此式,然后分晓,可校有无多寡之数。……具报明白,免致久而迷乱无可考”。不仅如此,“必记帐目,盖惧其有更变,人有死亡,则笔记分明,虽百年犹可考也。”⑥明代商人们普遍认识到这一点,因此对簿记十分勤谨用心。如正德间闻名全国的大商人邹望,富到“米谷数汇储至百万,钱不索而厫,银不匣以室,至柜藏于床前阿堵,零剩物也”,为了避免财务上的混乱,他非常重视做好簿记,“会计簿编号至六百”⑦。嘉万间休宁金烈,为人审慎,“出入钱帛必公以明,毫忽不苟,楮颖尤勤,虽事之无关大节者,阅处士籍若迁史也。”⑧(卷七,《东泉金处士传》)嘉万间徽商吴文汉,以二十缗微资起家数十万,他不仅勤俭力作,而且特别重视簿记,他认为“夫分财贿而设钩策,非以钩策为能均也,使善恶多寡无所归其怨也,是故卜筮以为决,权量尺寸以为器,书契章程以为式,古之人皆用之”,因此,“米盐凌杂,谨正簿籍,恒譬晓同人,……众唯唯莫或欺、莫或怨焉。”⑨(卷九五,《吴翁潘孺人墓志铭》)可见,做好簿记不仅方便目前,也可消弭隐患于日后。
3.加快资金流通
价轻售速、薄利多销是商业经营的一般规律,而其所反映的财务原则,就是要使资金加速周转不停滞,以在流通领域中生生不息。此原则尤其适用于从业之初资本较少的商人,所谓“成本无多,利货速售,方足以资周转。”⑩(第五册,《农商类·以一文钱二百钱商于南昌》)很多明代商人在经营中将此视为财富增长的要诀,如康海的叔父康銮,他曾经批评一个待高价而沽的商人说:“彼不知贾道也。俟直而后贾,此庸贾求不失也,可终岁不成一贾。凡吾所为,岁可十数贾,息固可十数倍矣!”(11)(卷三九,《叔父第四府君墓志铭》)指出了商业经营要快进快出,缩短买卖周期、提升交易量的重要性。弘治间顺德欧侧,其乡里“客每赍贷子钱,子钱家务积著持重”,他则“与时俯仰、亭贵贱、无息币,欲其行如流水,而然诺信于远近,十年之间其息倍之。”(12)(卷一三,《明处士元斋欧府君墓志铭》)又如何心隐经商,自家坐庄不出,而将陶朱公“无息币”的抽象原则,阐释为简单明了的具体策略,传授给家僮进行经营实践,“六字诀曰:买一分,卖一分。又有四字诀:顿买零卖。其人遵用之,起家至数万。”(13)(卷一四)明末洞庭金汝鼐,“善治生,他贾好稽市物以俟腾踊,翁辄平价出之,转输废居务无留货而已,以故他贾每致折阅,而翁恒擅其利。”(14)(卷一六,《观涛翁墓志铭》)以鲜明的对比再次印证,只有资金流转不息才能创造更多收益。此外,明代小说中还反映了从事远途贩运的大商人们,为了加速资金周转,往往会采取适当压低价钱将商品批发给中小商人的办法,以提高交易效率。还有很多商人,在经营中允许赊账购买,以此有让利之名而无让利之实的办法来密切与顾客的关系,并且在事实上促成了购买行为,进而促进资金的回笼和再次流通。
4.寻求成本最小化
经营成本的最小化无疑是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条件,所以明代商人们往往积极寻求各种途径,以降低成本、提高收益。降低成本的方法各式各样,最普遍的就是降低原材料或产品购进价格,如嘉靖时苏州李忆萱,业机杼,其购买丝料“善参伍时值而低昂之,入必贱,积必良,以故资省于它人而功大倍。”(15)(卷三九,《寿忆萱李翁七十序》)当然,他低价购进的前提,是原材料质量必须要有所保证。又如在印书业,虽说明代“吴会、金陵擅名文献”(16)(甲部,《经籍会通》四),但明中叶最大的商业性书局刘氏慎独斋,其选址却在福建西北邻近江西边界山区的建阳;著名的吴氏师古斋,也没有在读者众多的两京或江南诸商贸中心,也是设在建阳,其原因在于,此地虽不邻近市场,但优势却是盛产适合刻书的竹木材,拥有丰富的制纸材料来源,因此作为刻书材料的竹木纸产量高、价格便宜,虽然书籍刊印好以后需要外运,但低成本的原料足以抵消运费的消耗。(17)
择低购进外,加强和生产者之间的联系也是行之有效的方法。我们知道,明代大宗商品的收购买卖多要经过居间的牙商,然而若仅依赖牙行的中介,成本势必难以降低,(18)所以,有些商人采取直接或间接向小生产者订货或发放原料给小生产者加工的方式,虽然其中原料或资金的间接发放往往也要借助牙商,但毕竟增强了对成本的控制能力。前种方式如苏州草席业,商人向无锡新安、开化的织席者订货预购,而织席者则直接将成品“负而鬻于浒墅、虎丘之肆中,少自卖者”(19)(卷一〇,《土产》)。后种方式如湖州纺织品,“商贩从旁郡贩棉花,列肆我土,小民以纺织所成,或纱或布,侵晨入市,易棉花以归,仍治而纺织之,明旦复持以易”(20)。松江尤墩暑袜,袜商发放布料,生产者“从店中给筹取值”(21)(卷二,《记风俗》),等等。在广东制糖业,类似的形式也有出现,如商人放糖本或临时招募劳动力来进行生产。(22)(卷一四,《食语》)这些方式的目的,无疑都是使商人能够直接支配生产,降低各类成本,从而保证最好的收益。
5.确保利润
“利润是刺激商业发展和维持商业的前提”(23),商业经营势必要存在一定的利润空间。“价宜”作为基本的营销策略,同时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换言之,在合理的基础上、顾客能够接受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也是商家的正当诉求。如成化间杭州剪刀业中有一青州刘家,“剪铁既精好,费工数倍”,其他剪刀铺皆“随时逐利,每柄不过一二百钱可得,惟青州刘执价必五百不减,然其打制锋利,用之可过常剪数柄”(24)(卷六〇,《纪遗》)。正德时苏州制鞋匠陆某也是如此,陆某“居吴趋坊,吴人与商于吴者,制履舄必之陆。陆之直视他工倍,人趋之者,制之良也”(25)。还有闻名天下的松江丁娘子布,“纱必匀细,工必精良,价逾常布”(26)(卷四,《物产》)。王士祯《香祖笔记》所载:“吴中陆子冈之治玉、鲍天成之治犀、朱碧山之治银、赵良壁之治锡、马勋治扇、周柱之治镶嵌、吕爱山治金、王小溪治玛瑙、蒋抱云治铜,皆比常价再倍”(27)(卷一二)。售价虽昂,但质量精良、物有所值,经营者们都理直气壮地获得了较普通商品更多的利润。商品买卖外,在其他经营领域也是如此。如嘉万间商人吴良玠,其父本经营子母钱,却因过分姑息借贷者,不求利而家资日损,良玠主家后认为经营求利并无不当,遂吸取教训,“谓子母钱法多受制于人,易以典,即古所谓质也。什一而息之,要以三年,轻为息而远为程,不惟济己且以济人,两利之术莫善于此。岁终而总会,息之入不让子母,而无人制我之嫌;又能善视诸负家,以理喻之使偿,以父命宽之使不得不偿,故人人知君为人,无敢复负君者,资产视父益增。”(28)(卷七,《吴畏轩君传》)父子两相对比,反映了商业经营灵活应变、争取正当利润的必要性。
另外,与明代商人们财务管理和资本运作密切相关,明代书籍市场上出现了明码标价这一新现象,虽然是少量存在,却十分值得注意。如万历间苏州金阊书坊所刊印的《封神演义》,标明“每部定价纹银贰两”;《月露音》,“每部纹银八钱”等。同时的建阳刘氏安正堂所刻《新编事文类聚翰墨大全》,也在书上写明“好纸板每部价银壹两正”(29)。这样的方法,增加了经营的透明度,吸引了顾客,而且,对避免交易之际双方关于价钱和银子成色等争议、甚至纠纷,也是颇为有效的,具有着很明显的进步意义。
①(明)董份:《董学士泌园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②(明)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③(明)方承训:《复初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④(明)王世贞:《弇州续稿》,《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民国《明溪县志》,中国地方志丛书本。
⑥(元)孔齐:《至正直记》卷三,转引自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⑦《花村谈往》卷二《花村看行侍者偶录》,转引自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5页。
⑧(明)金瑶:《金栗斋先生文集》,《续修四库全书本》。
⑨(明)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⑩(清)徐珂:《清稗类钞》,中华书局1984年版。
(11)(明)康海:《康对山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2)(明)欧大任:《欧虞部集》,《四库禁毁书丛刊本》。
(13)(明)顾宪成:《小心斋札记》,民国铅印本。
(14)(清)汪琬:《尧峰文钞》,《康熙三十二年林佶写刊本》。
(15)(明)王世贞:《弇州续稿》,《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6)(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7)《建阳县志》卷三,转引自来新夏《中国古代图书事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18)如闻名天下的福建武夷茶的买卖,嘉庆《崇安县志》称,所有到当地采购的大商人,都是“将款及所购茶单,点交行东,恣所为不问。茶事毕,始结算别去”,根本不同直接生产者发生任何联系,而这种情况由明迄清一直如此,从而导致茶商资本中相当部分为当地行商所得。(转引自刘淼《明代茶叶经济研究》,汕头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88页)
牙行居间虽对商品流通有积极作用,但其也因此能够操纵价格、垄断行市。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们逐渐产生了摆脱牙行把持垄断的倾向,如褚华《木棉谱》载,到清初,秦晋布商“乃自募会计之徒,出银采择”,而当地牙人“所利者,惟房屋租息而已”。布商们甚至在市镇郊外或乡间直接设立“外庄”,迎接持布来鬻的小农,保证收购不被牙行阻挠,不过因为这种做法需要大量的原始资本做投资,也要更花费心力去运营,所以相对来说并不普遍。
(19)康熙《无锡县志》,缩微胶片。
(20)(明)朱国桢:《涌幢小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21)(明)范濂:《云间据目抄》,笔记小说大观本。
(22)(清)屈大均:《广东新语》,中华书局1985年版。
(23)龙登高:《中国传统市场发展史》,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63页。
(24)成化《杭州府志》,缩微胶片。
(25)《蓬轩吴记》卷下,转引自不注辑者《烟霞小说》,《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26)(清)钱肇然:《续外冈志》,转引自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27)(清)王士祯:《香祖笔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28)(明)金瑶:《金栗斋先生文集》,《续修四库全书本》。
(29)钱杭等:《十七世纪江南社会生活》,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64页。
1.谨慎出纳
出于对自己经营的负责,明代商人们颇为重视经营中钱财出入是否得宜,努力做到出纳在手而高下在心。有的商人则更进一步,在经营实践中归纳并制定一些章程,使钱财出入皆有常法可供遵守。如弘正间遵化李文宥,其所施行,“自赢缩信诎,规画条贯,森列备具,皆可以为后式,用是,人益多其能焉。”①(卷三五,《明故散官直斋李处士墓志铭》)嘉万间歙县樊传,在钱财管理上“厚薄疏数,事有品式,岁有程度,诸贾人服之,推为祭酒。”②(卷九六,《樊季公冯孺人墓志铭》)嘉万间徽商张长君廷芳,“贾汴上,创法经始,专一以义取利,不锱铢计,月载货道里,赍用不盈不缩中矩度,贾纲出纳尚朴俭,遇监货左右黜苛细靡翦翦,日谷当丰俭式接沽鬻,宾品食有簿籍,多寡称缗钱优渥高下,米盐琐屑,皆不苟法谋画算矣”,以故“凡贾汴者悉效慕不倦”。并且他也不墨守成规,而是随时加以调整,据载,其弟承贾“恪遵成度,……罔敢毫发逾,即时移事更,必禀之长君。长君曰:‘夫制时为大,与时相上下,毋泥袭也。’乃始絜机宜更之”。正因为他们兄弟注重财务的事先管理、控制,“以故度愈益严、守愈益坚,而财愈益巨,凡邑中贾汴者,财缗莫张氏昆仲若也。”③(卷二二,《张次君六十寿序》)
同时,商人们会理智地甄别、应对不同对象,以避免造成日后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嘉隆间徽商程嘉燧,“客有贷君百金者,不能偿,乃囊其珠宝以示君,冀小得昂直,不取,并券付之曰:‘吾向者欲以济若急,不谓更成若急也!’他黠客闻之,亦阳为贷君金者,君察其有负色,不许。乡人人谓:‘程君非独仁也,而亦且智。’”④(卷一二二,《新安程君墓志铭》)崇祯时明溪陈柏,“里有称贷者,辄察勤惰,为授资之多寡”⑤(卷一四,《列传·乡行》)。善于观人察事而后动,可见其等见识之超卓。
2.重视簿记
俗语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在经营活动中尤其如此,面对纷繁复杂的贸易往来,簿记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盖每岁每月每日各有具报,事目必依此式,然后分晓,可校有无多寡之数。……具报明白,免致久而迷乱无可考”。不仅如此,“必记帐目,盖惧其有更变,人有死亡,则笔记分明,虽百年犹可考也。”⑥明代商人们普遍认识到这一点,因此对簿记十分勤谨用心。如正德间闻名全国的大商人邹望,富到“米谷数汇储至百万,钱不索而厫,银不匣以室,至柜藏于床前阿堵,零剩物也”,为了避免财务上的混乱,他非常重视做好簿记,“会计簿编号至六百”⑦。嘉万间休宁金烈,为人审慎,“出入钱帛必公以明,毫忽不苟,楮颖尤勤,虽事之无关大节者,阅处士籍若迁史也。”⑧(卷七,《东泉金处士传》)嘉万间徽商吴文汉,以二十缗微资起家数十万,他不仅勤俭力作,而且特别重视簿记,他认为“夫分财贿而设钩策,非以钩策为能均也,使善恶多寡无所归其怨也,是故卜筮以为决,权量尺寸以为器,书契章程以为式,古之人皆用之”,因此,“米盐凌杂,谨正簿籍,恒譬晓同人,……众唯唯莫或欺、莫或怨焉。”⑨(卷九五,《吴翁潘孺人墓志铭》)可见,做好簿记不仅方便目前,也可消弭隐患于日后。
3.加快资金流通
价轻售速、薄利多销是商业经营的一般规律,而其所反映的财务原则,就是要使资金加速周转不停滞,以在流通领域中生生不息。此原则尤其适用于从业之初资本较少的商人,所谓“成本无多,利货速售,方足以资周转。”⑩(第五册,《农商类·以一文钱二百钱商于南昌》)很多明代商人在经营中将此视为财富增长的要诀,如康海的叔父康銮,他曾经批评一个待高价而沽的商人说:“彼不知贾道也。俟直而后贾,此庸贾求不失也,可终岁不成一贾。凡吾所为,岁可十数贾,息固可十数倍矣!”(11)(卷三九,《叔父第四府君墓志铭》)指出了商业经营要快进快出,缩短买卖周期、提升交易量的重要性。弘治间顺德欧侧,其乡里“客每赍贷子钱,子钱家务积著持重”,他则“与时俯仰、亭贵贱、无息币,欲其行如流水,而然诺信于远近,十年之间其息倍之。”(12)(卷一三,《明处士元斋欧府君墓志铭》)又如何心隐经商,自家坐庄不出,而将陶朱公“无息币”的抽象原则,阐释为简单明了的具体策略,传授给家僮进行经营实践,“六字诀曰:买一分,卖一分。又有四字诀:顿买零卖。其人遵用之,起家至数万。”(13)(卷一四)明末洞庭金汝鼐,“善治生,他贾好稽市物以俟腾踊,翁辄平价出之,转输废居务无留货而已,以故他贾每致折阅,而翁恒擅其利。”(14)(卷一六,《观涛翁墓志铭》)以鲜明的对比再次印证,只有资金流转不息才能创造更多收益。此外,明代小说中还反映了从事远途贩运的大商人们,为了加速资金周转,往往会采取适当压低价钱将商品批发给中小商人的办法,以提高交易效率。还有很多商人,在经营中允许赊账购买,以此有让利之名而无让利之实的办法来密切与顾客的关系,并且在事实上促成了购买行为,进而促进资金的回笼和再次流通。
4.寻求成本最小化
经营成本的最小化无疑是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条件,所以明代商人们往往积极寻求各种途径,以降低成本、提高收益。降低成本的方法各式各样,最普遍的就是降低原材料或产品购进价格,如嘉靖时苏州李忆萱,业机杼,其购买丝料“善参伍时值而低昂之,入必贱,积必良,以故资省于它人而功大倍。”(15)(卷三九,《寿忆萱李翁七十序》)当然,他低价购进的前提,是原材料质量必须要有所保证。又如在印书业,虽说明代“吴会、金陵擅名文献”(16)(甲部,《经籍会通》四),但明中叶最大的商业性书局刘氏慎独斋,其选址却在福建西北邻近江西边界山区的建阳;著名的吴氏师古斋,也没有在读者众多的两京或江南诸商贸中心,也是设在建阳,其原因在于,此地虽不邻近市场,但优势却是盛产适合刻书的竹木材,拥有丰富的制纸材料来源,因此作为刻书材料的竹木纸产量高、价格便宜,虽然书籍刊印好以后需要外运,但低成本的原料足以抵消运费的消耗。(17)
择低购进外,加强和生产者之间的联系也是行之有效的方法。我们知道,明代大宗商品的收购买卖多要经过居间的牙商,然而若仅依赖牙行的中介,成本势必难以降低,(18)所以,有些商人采取直接或间接向小生产者订货或发放原料给小生产者加工的方式,虽然其中原料或资金的间接发放往往也要借助牙商,但毕竟增强了对成本的控制能力。前种方式如苏州草席业,商人向无锡新安、开化的织席者订货预购,而织席者则直接将成品“负而鬻于浒墅、虎丘之肆中,少自卖者”(19)(卷一〇,《土产》)。后种方式如湖州纺织品,“商贩从旁郡贩棉花,列肆我土,小民以纺织所成,或纱或布,侵晨入市,易棉花以归,仍治而纺织之,明旦复持以易”(20)。松江尤墩暑袜,袜商发放布料,生产者“从店中给筹取值”(21)(卷二,《记风俗》),等等。在广东制糖业,类似的形式也有出现,如商人放糖本或临时招募劳动力来进行生产。(22)(卷一四,《食语》)这些方式的目的,无疑都是使商人能够直接支配生产,降低各类成本,从而保证最好的收益。
5.确保利润
“利润是刺激商业发展和维持商业的前提”(23),商业经营势必要存在一定的利润空间。“价宜”作为基本的营销策略,同时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换言之,在合理的基础上、顾客能够接受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也是商家的正当诉求。如成化间杭州剪刀业中有一青州刘家,“剪铁既精好,费工数倍”,其他剪刀铺皆“随时逐利,每柄不过一二百钱可得,惟青州刘执价必五百不减,然其打制锋利,用之可过常剪数柄”(24)(卷六〇,《纪遗》)。正德时苏州制鞋匠陆某也是如此,陆某“居吴趋坊,吴人与商于吴者,制履舄必之陆。陆之直视他工倍,人趋之者,制之良也”(25)。还有闻名天下的松江丁娘子布,“纱必匀细,工必精良,价逾常布”(26)(卷四,《物产》)。王士祯《香祖笔记》所载:“吴中陆子冈之治玉、鲍天成之治犀、朱碧山之治银、赵良壁之治锡、马勋治扇、周柱之治镶嵌、吕爱山治金、王小溪治玛瑙、蒋抱云治铜,皆比常价再倍”(27)(卷一二)。售价虽昂,但质量精良、物有所值,经营者们都理直气壮地获得了较普通商品更多的利润。商品买卖外,在其他经营领域也是如此。如嘉万间商人吴良玠,其父本经营子母钱,却因过分姑息借贷者,不求利而家资日损,良玠主家后认为经营求利并无不当,遂吸取教训,“谓子母钱法多受制于人,易以典,即古所谓质也。什一而息之,要以三年,轻为息而远为程,不惟济己且以济人,两利之术莫善于此。岁终而总会,息之入不让子母,而无人制我之嫌;又能善视诸负家,以理喻之使偿,以父命宽之使不得不偿,故人人知君为人,无敢复负君者,资产视父益增。”(28)(卷七,《吴畏轩君传》)父子两相对比,反映了商业经营灵活应变、争取正当利润的必要性。
另外,与明代商人们财务管理和资本运作密切相关,明代书籍市场上出现了明码标价这一新现象,虽然是少量存在,却十分值得注意。如万历间苏州金阊书坊所刊印的《封神演义》,标明“每部定价纹银贰两”;《月露音》,“每部纹银八钱”等。同时的建阳刘氏安正堂所刻《新编事文类聚翰墨大全》,也在书上写明“好纸板每部价银壹两正”(29)。这样的方法,增加了经营的透明度,吸引了顾客,而且,对避免交易之际双方关于价钱和银子成色等争议、甚至纠纷,也是颇为有效的,具有着很明显的进步意义。
①(明)董份:《董学士泌园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②(明)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③(明)方承训:《复初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④(明)王世贞:《弇州续稿》,《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民国《明溪县志》,中国地方志丛书本。
⑥(元)孔齐:《至正直记》卷三,转引自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⑦《花村谈往》卷二《花村看行侍者偶录》,转引自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5页。
⑧(明)金瑶:《金栗斋先生文集》,《续修四库全书本》。
⑨(明)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⑩(清)徐珂:《清稗类钞》,中华书局1984年版。
(11)(明)康海:《康对山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2)(明)欧大任:《欧虞部集》,《四库禁毁书丛刊本》。
(13)(明)顾宪成:《小心斋札记》,民国铅印本。
(14)(清)汪琬:《尧峰文钞》,《康熙三十二年林佶写刊本》。
(15)(明)王世贞:《弇州续稿》,《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6)(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7)《建阳县志》卷三,转引自来新夏《中国古代图书事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18)如闻名天下的福建武夷茶的买卖,嘉庆《崇安县志》称,所有到当地采购的大商人,都是“将款及所购茶单,点交行东,恣所为不问。茶事毕,始结算别去”,根本不同直接生产者发生任何联系,而这种情况由明迄清一直如此,从而导致茶商资本中相当部分为当地行商所得。(转引自刘淼《明代茶叶经济研究》,汕头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88页)
牙行居间虽对商品流通有积极作用,但其也因此能够操纵价格、垄断行市。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们逐渐产生了摆脱牙行把持垄断的倾向,如褚华《木棉谱》载,到清初,秦晋布商“乃自募会计之徒,出银采择”,而当地牙人“所利者,惟房屋租息而已”。布商们甚至在市镇郊外或乡间直接设立“外庄”,迎接持布来鬻的小农,保证收购不被牙行阻挠,不过因为这种做法需要大量的原始资本做投资,也要更花费心力去运营,所以相对来说并不普遍。
(19)康熙《无锡县志》,缩微胶片。
(20)(明)朱国桢:《涌幢小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21)(明)范濂:《云间据目抄》,笔记小说大观本。
(22)(清)屈大均:《广东新语》,中华书局1985年版。
(23)龙登高:《中国传统市场发展史》,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63页。
(24)成化《杭州府志》,缩微胶片。
(25)《蓬轩吴记》卷下,转引自不注辑者《烟霞小说》,《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26)(清)钱肇然:《续外冈志》,转引自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27)(清)王士祯:《香祖笔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28)(明)金瑶:《金栗斋先生文集》,《续修四库全书本》。
(29)钱杭等:《十七世纪江南社会生活》,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