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20 来源: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
随着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持续深入发展,古籍修复保护显得越来越重要,这是针对濒危珍贵古籍原生性保护必不可少的方法和措施,且刻不容缓。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在深入调研,细致探索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拓展了在各省市成立“传习所”传承修复技艺模式,开展古籍修复保护工作,一方面继承传统的“师徒传承、口手相授”形式,建立古籍修复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推动古籍修复事业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在“传习所”的带动下,通过专家指导方式,开展全国珍贵古籍,特别是国家一、二级古籍的修复保护工作。既有组织保障,又有专家向导,这必将大幅度的提升和推动全国古籍保护向更高层次、更大规模发展。作为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我们非常渴望国家保护中心推行的这种创新机制和模式在陕西运行,从而全面提升并拓展陕西古籍修复向纵深发展。
陕西是文化大省,又是十三朝古都所在地,丝绸之路起始点,存藏着丰富的珍贵典籍文献,古籍总藏量约160万册,入选《中国古籍善本书目》273部,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57部。在习主席提出的“一带一路”新经济体系发展构想中,要把陕西建成文化强省,传承、利用、保护这些珍贵文献典籍,为“一带一路”服务,就成了陕西古籍保护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正当此时——2015年10月16日,国家古籍保护中心领导批准了在陕西省图书馆挂牌成立“国家级古籍修复技艺传习中心——陕西传习所”,聘请国家级修复技艺传习中心天津图书馆修复专家作为陕西传习所传承人,这是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对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的信任和支持,也是天津图书馆给予我们的帮助和支持,这必将带来陕西古籍修复保护一个非常好的发展契机,我们决不辜负国家保护中心的期望,不但要把陕西省图书馆的珍贵古籍保护好,还要把全省的珍贵古籍保护好。在这里,我再次感谢国家保护中心的张志清副主任和王红蕾助理,以及天津图书馆的李培馆长,万群老师,谢谢你们给予我们的帮助和支持!
我们深知,“传习所”是一种修复技艺的传承模式,目的是要把古籍修复技艺传承下去,并发扬光大,更好的开展古籍修复保护工作。“国家级古籍修复技艺传习中心——陕西传习所”成立以后,我们将对修复保护的工作和人员进行合理安排和调整,以“陕西传习所”为营地,开展以下工作,第一,在传习所传承人的指导下,在国家古籍保护中心鼎立支持下,开展馆藏一、二级古籍修复保护,进而开展全省一、二级古籍修复保护工作。对那些珍贵又濒危的古籍进行抢救性的修复保护,为申报国家级修复中心创造条件。首先,通过上报国家保护中心项目,计划在4年内完成馆藏清雍正铜活字版《古今图书集成》的修复保护。其次,在积累经验、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将镇馆之宝宋元版《碛砂藏》纳入下一步修复工作规划。第二,与此同时,在“师徒传承、口手相授”的修复过程中,培养、锻炼、成熟我馆甚至全省一批年轻的古籍修复保护团队,进而承担全省珍贵古籍修复。第三,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专家传承人在陕西的机会,在全省范围内举办一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古籍修复保护培训讲座,培养我省古籍修复人才。
薪火相传,后继有人。“国家级古籍修复技艺传习中心——陕西传习所”的成立,是陕西古籍保护一件可喜可贺的大喜事。它必将为陕西古籍修复保护培养一批新人,为陕西古籍修复保护创造一个新局面。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从长计议,规划我们的古籍修复保护未来愿景,把陕西古籍保护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