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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古籍保护中心组织开展“第一批陕西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考察

时间:2014-11-17 来源: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

    今年7月,省文化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陕西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审核和古籍普查登记督导工作的通知”(陕文社2014[22]号)。2014710-16日,保护中心组织了三个专家组,分别对十四家申报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初审。 

    第一专家组由省文化厅副巡视员李全虎、省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康万武、省图书馆副研究馆员侯蔼奇组成。考察单位为西安碑林博物馆、省社科院图书馆、省考古研究院、延安市图书馆、咸阳图书馆。 

    第二专家组由省图书馆馆长、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主任马民玉、省图书馆历史文献部主任杨居让、省古籍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刘颖组成。考察单位为富平县图书馆、兴平市博物馆、宝鸡市图书馆、三原县图书馆、合阳县博物馆。 

    第三专家组由省图书馆副馆长、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副主任张海翔、省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徐大平、省古籍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姜妮组成。考察单位为安康市汉滨区少儿图书馆、汉中市图书馆、陕西理工学院图书馆、勉县图书馆。 

    考察组主要依据四项标准进行考察初审:收藏古籍的数量在1万册(件)以上或收藏古籍善本数量在1000册(件)以上,或收藏一级古籍达10册、二级古籍达300册;有古籍专用书库;有专门的古籍保护机构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项古籍保护经费。 

    考察组认真听取了各单位的汇报材料,实地考察了各单位古籍存藏保护环境,给出了各考察单位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各小组讨论形成了考察初审意见并及时反馈给了省中心,省中心将对各小组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并提交陕西省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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