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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主任谢林在全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13-04-23 来源:

    

  以古籍普查登记为中心, 

  加快做好全省古籍保护工作 

  ——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主任谢林在全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适逢春暖花开之际,陕西省古籍保护工作会议隆重召开,象征着我省古籍保护工作也像生机勃发的春天那样,迎来欣欣向荣、硕果累累的新阶段。借此机会,我代表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就今年以古籍基本项普查登记工作为中心做好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的设想与举措作以汇报,旨在明确任务,提高认识,落实职责,加快进度,加强协作,将我省古籍普查保护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一、陕西古籍保护工作回顾 

  自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以来,陕西省政府对我省古籍保护工作高度重视。2008年,省政府颁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8〕43号),根据文件精神,2008年10月成立了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按照工作职责,省古籍保护中心拟定了全省古籍保护工作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开始协调、指导全省古籍普查业务,全面启动全省古籍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 

  1.指导文化部指定的古籍普查试点单位——陕西省图书馆试行善本古籍普查,规范著录善本古籍2892部、普通古籍3206部,完成了文化部规定的试点普查工作。在积累经验之后,启动并完成我省一、二级古籍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保护中心承担申报数据指导、入选标准说明等工作。截止2012年年底,全省共完成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共有13家单位157部珍贵古籍收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与此同时,保护中心还配合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完成了考察我省申报国家级重点古籍保护单位审查,西北大学图书馆、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西安博物院图书馆、陕西省图书馆成为国家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2.加强古籍保护人才培训。古籍保护人才的培训,是做好并完成古籍保护工作的先决条件。在完成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与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申报以后,保护中心随即组织全省古籍保护与古籍普查登记人才培训。从2007年10月至2012年年底,省古籍保护中心举办了三次大规模的培训班。培训地点分别在省图书馆、西北大学图书馆、宝鸡市图书馆,培训面基本覆盖全省各古籍存藏单位,为全面开展陕西古籍普查提供了专业人员保证。同时还采用各种灵活方式培训古籍保护人才,比如“请进来”实践:以省图书馆为中心,免费接收地市县图书馆古籍普查人员实习操作;又“送出去”学习,参加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培训,为陕西古籍保护事业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骨干。 

  3.大力推动全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在开展古籍普查登记试点、申报我省珍贵古籍名录,积累了古籍普查经验;通过举办古籍保护培训班,培养了古籍保护专业人才的基础上,省古籍保护中心随即启动了全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古籍普查登记是古籍保护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摸清家底,准确把握了古籍藏品的数量和质量,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古籍保护。我省是文化大省,文献典籍相当丰富。就保护中心调查了解,全省有71家单位存藏古籍近160万册。在保护中心推动下,已有19家单位不同程度开展了平台普查著录,著录数据约有26000多条。这些数据中,不包括省社科院组织的《陕西省古籍总目》编纂工作有7家单位近30余万条数据已经或者即将编辑出版。 

  4.顺利完成第一批《陕西省珍贵古籍名录》申报、评审工作。对于珍贵古籍进行申报并入选名录,是分级保护珍贵古籍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自2007年9月起,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工作,截止2011年7月,先后组织了四批申报。共收录全国珍贵古籍11369部。在国家开展此项工作后,各省市陆续开展了本省的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工作,全国已有15个省市开展了此项工作,有的省市已开展过三批申报。2011年10月19日,我省文化厅下发了关于申报《陕西省珍贵古籍名录》的通知(陕文社[2011] 45号),正式启动申报《陕西省珍贵古籍名录》工作。截止2011年11月,我省共有29家古籍存藏单位申报了1092部古籍。保护中心组织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按照《陕西省珍贵古籍名录》评审办法,经过认真评审,最终审定通过409部珍贵古籍,入选第一批《陕西省珍贵古籍名录》。保护中心已将入选书目上报省文化厅并公示。 

  5.积极开展古籍修复保护和古籍数字化工作。在目前条件下,对于古籍保护来说,不外乎原生性保护和再生性保护两种方式。所谓原生性保护,一是改善古籍存藏环境和条件,达到恒温恒湿、防紫外线、防污、安保等等标准。二是修复保护。在我省,古籍修复保护堪称尤为重要。原因是,各古籍存藏单位限于人力资源和客观条件,基本未开展此项工作。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担当起了这项重任。古籍修复保护工作初步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工作体系,不断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设备方面,配备了纸张纤维检测仪、纸张厚度检测仪、修复拷贝台、修复压平机、纸张补书机等等。2012年开始,古籍修复保护又拓展了拓片整理修复工作。同时还计划开展国家二级古籍保护性修复项目。在开展修复保护的同时,古籍数字化加工工作也已初步展开,省图书馆已进行了部分古籍数字化和近代陕西报纸数字化工作,目前正在开展陕西省地方志数字化加工和珍贵古籍数字化加工;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等部分古籍收藏单位也不同程度开展了古籍数字化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6.加强古籍保护宣传,提高全民古籍保护意识。首先,省古籍保护中心在陕西省图书馆网站设立了主页,作为古籍保护平台,发布古籍保护相关知识、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政策,展示古籍保护信息与成果。通过主页举办了网上古籍修复保护成果展,展出了10余种修复古籍,将修复前与修复后古籍一并展示,对比效果显著,用图片的形式宣传了古籍修复保护状况及其重要性。并以简约文字形式,介绍了古籍修复保护的各种方法和技能,以便爱好者学习和操作。其次,保护中心编印不定期《陕西省古籍保护工作简报》5期,刊载了国家古籍保护政策和相关文件信息,使全省了解古籍保护工作动态和进度。刊登陕西省古籍保护工作计划和方案施行情况,以便各古籍存藏单位掌控古籍保护工作进度。再其次,建立全省古籍保护QQ群,以便及时交流沟通,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同时,与新闻媒体合作,扩大古籍保护意识和影响。2012年6月,保护中心相约《有 良品》杂志刊登了《古书之美》,宣传古籍修复保护的重要性。11月14日相约《华商报》,刊登《古籍疗伤》特别报道,宣传陕西省古籍修复保护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成果,扩大宣传古籍修复保护的重要意义。“新华网”、 陕西电视台“陕西第一新闻”、西安电视台“西安零距离”等中央和省市媒体,也对古籍修复保护作了报道。 

  二、攻坚克难,积极推进,按期完成古籍基本项普查登记工作 

  目前,全国古籍保护工作正在迅速开展,古籍普查工作力度日益加大。为了尽快摸清全国古籍存藏家底,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决定,先进行古籍基本项普查登记,登记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要求的六个必填项目(索书号、题名卷数、著者、版本、册数、存缺卷),工作量与工作难度,较完整项登记著录大为减轻。按照国家登记目录编辑出版规定,各位领导和从事普查的工作人员,将以编著者责任人身份署名。四年一次的公共图书馆评估,也将古籍保护列入到评估范围,给以相应的分值。大家的辛劳将与古籍保护成果一同载入这项伟大工程的史册。 

  目前,全国已有200多家古籍收藏单位完成了基本项普查登记工作,提交数据28万条。2012年年底,又有9个省市全面完成古籍普查,提交数据达到100万条。预计今年全国将有17个省市全面完成古籍普查工作。据初步调查,我省有160万册古籍,按平均每10册为一部计算,大约应有16万条数据。截止目前,已完成数据26000多条,完成比例严重偏低。对我省来说,古籍基本项普查登记已成为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任务十分繁重艰巨。 

  为了加快进度,力争今年基本完成这项艰巨任务,按照国家古籍普查分两步完成的办法,我们提出如下方案:第一步,通过国家古籍普查平台先完成古籍普查基本项著录,形成《古籍普查登记目录》。第二步,继续通过国家古籍普查平台完成完整项(或者叫扩展项)古籍著录,为《中华古籍总目》编纂工作提供完整详实的普查数据。基本做法是: 

  1.凡已完成古籍普查登记目录著录的图书馆和存藏单位,将已经完成的登记目录数据,经本单位审核后上传省古籍保护中心。 

  2.尚未完成或尚未开展古籍基本项普查登记的单位,加快速度开展和完成平台完整项内容著录。其中,古籍存藏量少于5000册的单位,一次性做完整项著录。这里所说的存藏量少是指在5000册以下,也就是藏有500--600部古籍的单位,做数据也就是五六百条,一步到位的普查登记是适宜的。据统计,全省5000册(包括5000册)古籍存藏单位有30家,如周至、户县、高陵、岐山、长安区、蓝田县等图书馆。希望这些图书馆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一次性完成完整数据普查著录。对于古籍藏量在7000册以上的存藏单位,我们希望分两步走,先完成古籍普查登记目录,在此基础上再完成完整项著录。据统计,全省有32家,公共图书馆有:临潼区图书馆、长安区图书馆、三原县图书馆、咸阳市图书馆、宝鸡市图书馆、凤翔县图书馆、富平县图书馆、蒲城县图书馆、汉中市汉台区图书馆、勉县图书馆、安康市汉滨区少儿图书馆、延安宝塔区图书馆等。存藏量都在7000册以上。介于5000册至7000册之间的图书馆和古籍存藏单位可因地制宜,投入人力大一点,可一次性完成著录,人力紧张的可分两步完成。 

  3.近年间,《陕西古籍总目》编纂工作在各古籍存藏单位的积极参与下取得了长足进展,现已有十几家单位完成了数据,有7家图书馆和古籍存藏单位的数据已编辑出版成书,另有9家单位数据已提交省社科院古籍所进行审核。这些数据与国家古籍普查登记基本项数据要求接近,相关单位需对数据进行适当整理和补充,将数据表格调整到和国家保护中心平台普查数据表格一致的状态,转化成国家古籍普查平台登记目录数据,以达到基本项古籍普查登记的数据要求。 

  为了保证在2013年完成全省古籍普查登记目录任务,省古籍保护中心在政府的指导与财政支持下,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全省古籍基本项普查登记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速度,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为此将采取以下补贴、奖励、督导办法: 

  第一,每条完整数据按6元的标准对开展普查登记的单位予以补贴。凡完成第一步古籍普查登记目录6项基本项的单位,在2013年底前将数据上报省古籍保护中心审核无误后,按每条3元先行补贴。待其余完整数据完成并报省古籍保护中心审核无误后,再按每条数据补贴3元。对于在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按期完成、质量优异、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省保护中心将适时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各古籍存藏单位和图书馆,必须与省保护中心签订 “完成古籍普查登记目录任务协议书”。按照协议书的规定和要求,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在2013年年底完成本单位古籍普查登记目录任务。根据协议书签订情况和工作进度,省保护中心为各古籍存藏单位配备书影翻拍架、古籍普查必备工具书以及其他必备设备。 

  第三,省保护中心将根据古籍收藏单位意见,在近期举办一期古籍基本项普查登记培训班,重点面向尚未参加过省中心组织的普查登记培训的单位,以及虽派员参加过培训,但工作进展迟缓、数据质量不高的单位。在集中培训学习的同时,采用多种方式,比如“请进来”实际操作,“走下去”技术指导的方式,手把手,零距离的理论指导与实践相结合,争取做到每一个从事古籍普查的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大幅度提高,专业技能迅速娴熟,顺利完成所承担的古籍普查以及保护任务。另外,对于已完成或大部分完成《陕西古籍总目》数据的单位,省中心将在中心的互联网主页上刊载数据整理、补充、调整、转换指导文本。对于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各单位可随时与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第四,为了督促各古籍收藏单位抓紧做好基本项普查登记工作,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省保护中心将从5月起安排组成古籍普查登记调研督导组,分期分批对各单位普查登记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希望得到各单位领导的支持。 

  第五,对于个别确因人力不济或没有合格人员从事普查登记工作的单位,为了不致影响全局进度,省保护中心将适时组织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组,帮助完成古籍普查登记目录任务。本单位领导须将实际情况在5月底前出具公函,陈述具体原因,书面上报省保护中心。经保护中心考察确认后,由保护中心组织人力完成。普查所需经费将由保护中心统一支配,古籍存藏单位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和设备,并解决普查工作人员基本食宿费用。 

  第六,省保护中心将加强对各收藏单位普查登记工作的组织协调、数据审校、业务指导、信息沟通、经验交流等相关工作,尽最大努力支持各单位做好普查登记工作。衷心希望各单位以积极开展普查登记的时间行动支持中心的工作,为普查登记工作献计献策,提供经验,共同推动我省古籍保护事业大发展。 

  三、全面推进各项古籍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1.启动第二批《陕西省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启动“陕西省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申报。 

  随着全省普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在第一批《陕西省珍贵古籍名录》公示之后,必然会有新的珍贵古籍不断被发现,省中心将在重点推进古籍普查登记的同时,继续开展第二批,以至第三批陕西省珍贵古籍名录申报、评审工作。我们希望各古籍存藏单位认真普查,积极申报,在争取分层分级管理保护经费的同时,达到更科学规范的保护管理陕西省珍贵古籍。 

  在古籍普查、珍贵古籍名录申报不断向纵深发展时,我们将启动“陕西省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全省古籍保护工作深入发展。省保护中心将在国家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申报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古籍存藏与保护实际,提出陕西省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的申报标准和要求。通过陕西省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申报和陕西省古籍保护专家委员会审定,使各古籍存藏单位领导进一步重视古籍保护,加快改善古籍保护环境和存藏状态,使珍贵古籍得到更好的保护,传之久远。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古籍修复保护培训,拓展古籍修复保护新局面 

  古籍修复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按照我省160万册古籍藏量计算,需要修复的古籍已在百分之十上下,数量巨大。更何况随着时间推移,环境污染,古籍的破损现象还在蔓延,必须采用加固修复手段保护古籍,阻止古籍破损继续发生,延缓古籍寿命。但就目前陕西古籍藏量和从事古籍修复工作人员数量对比来看,堪称杯水车薪。因此,需要更多的单位、更多的人参与到古籍修复保护行列,在我省形成一支强大的古籍修复保护队伍。为达此目的,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将免费提供古籍修复保护实践场所和技术培训指导,欢迎各古籍存藏单位派员前来参与古籍修复技术培训学习和业务交流。同时保护中心也将派专业技术骨干,去开展了修复工作的古籍收藏单位进行修复保护工作指导,并承担难度较大、等级较高的古籍修复保护项目。 

  3.举办珍贵古籍及其保护成果展览,宣传古籍保护重要性 

  省保护中心将在今年以至今后几年,采用不同规模和不同形式,以实物、图片、文字相结合的方式,经常开展珍贵古籍及其保护成果展览,提高全民认识古籍、保护古籍意识,真正使古籍保护成为一种文化意识、社会责任和历史重托。与本次会议同时, “陕西省古籍保护展”也与大家和社会公众见面了,内容包括古籍保护知识、陕西省存藏的珍贵古籍、陕西古籍修复保护成果三个部分,力图较为全面地展示陕西省古籍保护工作开展状况,宣传古籍保护。在选用各存藏单位珍贵古籍进行展览时,我们得到了相关单位领导的大力配合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4.筹建陕西省古籍统一存藏书库,切实改善我省古籍存藏环境 

  就目前来看,我省古籍存藏单位的古籍书库大多数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古籍书库存藏要求,特别是公共图书馆尤为明显。在节约经费并使之最大效益化的前提下,根据省领导指示,省中心将积极推动建立全省统一存藏书库,将不具备良好古籍存藏条件的各单位古籍集中进行保管,古籍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不收取任何费用,由省保护中心实行专业化的统一管理,并对其中价值较高、破损严重的古籍在征得收藏单位同意的前提下进行修复,是应对现实的最佳办法。根据省文化厅指示,省古籍保护中心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上报。 

  5.加大古籍保护信息沟通和宣传力度,促进古籍保护工作走向深入 

  首先,省保护中心将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古籍普查平台的维护管理,确保各单位平台普查著录数据安全,规范平台数据管理;其次,省保护中心将筹备建立陕西古籍保护网,及时反映各古籍存藏单位古籍普查和保护状况,为古籍保护工作者提供一个业务研究和工作研讨平台。第三,省保护中心将建立并扩大陕西省古籍保护工作群,加强古籍保护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与沟通。第四,省保护中心将努力改进提高《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工作简报》质量,传达全国、全省古籍保护工作政策和进展状况,通报全国、全省和各单位普查进度。同时要特别加强各单位普查工作经验交流。 

  总之,从2007年全国古籍保护开始至今,我省古籍保护工作在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和省文化厅领导下,在省政府各相关厅局和各古籍收藏单位的大力支持参与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还十分繁重,特别是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的进度急待加快,质量也需提高,是今年我省古籍保护的头等大事。希望各古籍存藏单位领导,把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列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安排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尽快完成本单位古籍普查登记。让我们携起手来,以保护珍贵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使命感、责任感,共同完成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历史重任。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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