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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古籍普查力度,做好我省古籍保护工作

时间:2011-03-02 来源:

   

加快古籍普查进度,做好我省古籍保护工作

   ——谢林馆长在全省社会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1.2.25

 

各位领导,各位馆长,大家好!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下发以后,以全面开展古籍普查登记、申报评审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为先导,古籍保护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根据国办意见精神, 2008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2008年10月18日,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成立,具体承担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培训督导。在国家古籍保护中心、陕西省古籍保护整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文化厅的领导下,我省古籍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面临着十分繁重艰巨的任务。这里我讲四个问题。

一、我省古籍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完成了试点单位善本古籍普查工作。2007年年底,作为文化部指定的古籍普查试点单位陕西省图书馆,完成了善本古籍普查工作和部分普通古籍普查工作,著录善本古籍2906部、普通古籍6000余部。通过普查登记,积累了经验,发现了问题,为推动全省古籍普查工作规范开展,起到了先导示范作用。

2.完成了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工作。从2007年9月至2010年6月,按照文化部与国家古籍保护中心要求,省古籍保护中心积极组织做好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工作,我省24家单位共申报890余部古籍,经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专家委员会审定,我省包括省图书馆、西安博物院、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碑林博物馆等十多家古籍存藏单位的149部珍贵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其中我省公共图书馆有家49部古籍入选。

3.组织参加了三次国家珍贵古籍特展,组织审查推荐我省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省古籍保护中心配合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由省图书馆、安康市汉滨区少儿图书馆提供展品,赴北京参加了第一、二、三次国家珍贵古籍特展;协助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对我省申报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的陕西师大图书馆、西北大学图书馆、西安博物院等五家单位,进行了藏品质量、数量及古籍保护状况考察,文化部最后确定,陕西省图书馆与陕西师大图书馆、西北大学图书馆、西安博物院先后成为为国家重点古籍保护单位。

4.积极开展古籍普查培训。2008年10月,省中心与国家中心合作,举办了为期 18天的“第四期全国古籍普查培训班”,全国8省19个地市共计62名古籍工作者参加了培训,其中我省有11个地市47家单位47名工作者参加培训,培训人员覆盖全省。2010年6月和11月,省中心分别在西北大学图书馆和宝鸡市图书馆举办了两期古籍普查平台培训班,培训了全省高校、文博、科研等56家古籍存藏单位的69位工作人员,初步掌握了古籍普查软件平台的操作使用与数据上传管理,现已有14家单位使用平台进行古籍普查。在此期间,省中心先后选派我省古籍收藏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举办的古籍修复、碑帖拓片鉴定与保护等培训班共11次,选派省内20余家重点古籍存藏单位专业人员35人,参加了国家中心举办的“明清古籍鉴定和著录高级研讨会”、“第一期全国古籍鉴定与保护高级研修班”、“ 古籍普查平台著录培训班”、“第七期全国古籍修复技术培训班”“第一期全国碑帖整理与鉴定培训班”“期全国碑帖整理与鉴定培训班”、“第四期全国古籍编目培训班”、“第四期全国古籍鉴定与保护高级研修班”、“第九期全国古籍修复技术培训班”、“第十期全国古籍修复技术培训班”等多种培训学习,为陕西重点古籍存藏单位培养了一批古籍保护工作骨干。

5.建立了全省古籍保护工作机制。为了加强各古籍存藏单位与古籍保护工作者的业务联系,及时了解和反映各馆保护工作状况,检查督促并推进古籍保护工作,省中心编印了《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工作简报》,建立了各古籍存藏单位工作档案,内容包括古籍藏量、从事古籍工作人员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箱、QQ号等,建立了陕西省古籍保护QQ群,以便及时联系交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我省古籍普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几年来,我省古籍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影响了古籍普查进度。首先,对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省中心举办了两期普查平台培训,有的馆以种种理由不派人参加学习;有些单位单位虽派人参加了培训,但普查工作迟迟没有开展。培训后调查反馈的信息可以说明这一点,在平台普查培训以后的全省56家单位中,只有14家单位开始了平台古籍普查,其中市县公共图书馆参加培训的29个馆,开始普查登记的仅10个馆,而且大多普查进度不理想,;其次,普查经费不到位。到目前为止,除两期培训经费由省文化厅拨付外,古籍普查保护专项经费仍未到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古籍普查登记的进度;再次,总体上看,多数公共图书馆古籍存藏环境差,专业人才缺乏、设施设备简陋,包括普查必须的计算机、照相机、工具书以及上网等基本条件尚未具备也影响了普查工作的开展。 

三、十二五期间全省古籍保护工作总体规划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古籍保护各项规章制度。成立全省古籍保护专家委员会,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设,定期召开全省古籍整理保护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以确保全省古籍保护工作规范、有序、稳定开展。

2、全面完成陝西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十二·五”期间,在2010年全面启动全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拟于2011年完成馆藏古籍项目普查登记,完成国家一、二级珍贵古籍完全项目普查登记,于2013年基本完成全省古籍藏量较大的70家单位古籍完全项目普查登记,于2015年全面完成包括民间个人收藏古籍在内的我省全部古籍普查登记与数据审核工作。

3、建成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和古籍专藏书库。鉴于我省大多数古籍收藏单位存藏设施设备差、存藏条件改善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在省图书馆建立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从根本上改变西北地区无国家级修复中心、修复力量薄弱的局面。同时建设陕西省古籍专藏书库,将省内不具备规范保管条件的所有分散古籍,由保护中心代为管理,其所有权不变。存藏对象以公共图书馆为主、以善本古籍为主。 

4、建设全省古籍标准书库。“十二·五”期间,省中心将积极协助加强古籍标准书库建设,大幅度改善古籍保存条件。特别是完成省图书馆、西北大学图书馆、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陕西文史研究院、西安博物院标准古籍书库建设。建设项目内容包括实现恒温恒湿、空气净化、杀虫灭菌、安保设施、自动检测等功能,彻底改善古籍存藏环境,为存藏本单位与本系统古籍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力争对全省收入《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的珍善本古籍配备樟木书盒,力争对其它古籍配备函套,改善保管条件。

5、做好古籍出版、数字化及专题数据库建设。随着全省古籍普查工作不断深入,省中心拟于“十二·五”期间陆续编辑出版《陕西省珍贵古籍名录》、《中华古籍总目(陕西分冊)》、协助省社科院编辑出版《陕西古籍总目》,影印出版《陕西古籍善本再造》丛书和其他研究整理类图书。同时,加强古籍数字化工作以及古籍专题数据库建设。

6、开展全省碑石调研及拓片收藏。据统计,全省碑刻有两万种以上,主要分布在关中地区的西安、咸阳、渭南和宝鸡地区。省中心将积极协助省文化厅,以《陕西碑石总目提要》为基础,对全省各地县碑刻进行全面普查、拍照、捶拓,完整收集陕西碑石突破及拓本。

7、加强古籍普查人员培训。重点做好全国古籍普查平台使用培训,旨在保证古籍普查人员熟练掌握并使用平台,保证普查登记和数据传送准确、规范、正常进行。同时,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分布进行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普查知识培训,为我省顺利完成古籍普查培养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

8、开展古籍保护宣传。为了扩大古籍保护影响,增加全民保护古籍意识,充分认识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举办古籍保护相关知识、古籍保护成果、陕西珍贵古籍、陕西古籍存藏状况等展览,建立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网站,举办古籍知识、古籍保护的方式方法和措施等讲座。

  四、关于今明两年我省古籍保护工作

2011年元月7日,郑小明副省长主持召开了省古籍保护整理出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古籍保护和整理出版有关问题。省政府副秘书长孟建国和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社会科学院、省财政厅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根据《会议纪要》精神和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省文化厅要求,结合我省古籍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我省今明两年古籍保护的工作的重点是:

1. 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精神,加快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鉴于我省古籍整理出版重点项目《陕西古籍总目》与国家古籍保护重点项目《中华古籍总目(陕西卷)》编撰工作先后展开,都很重要。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已按社科院陕西古籍总目要求提交完整数据的公共图书馆有延安市宝塔区、米脂、绥德、三原、蓝田、西安市长安区、凤翔县图书馆7家。宝鸡、渭南、汉中、商洛、铜川馆、咸阳地区图书馆正在做。西安市区的图书馆,至今还没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尚未进行。安康地区强调没有人力,没有经费,工作也未开展。面对这种情况,凡已在进行、尚未完成《陕西古籍总目》基本著录项目数据的馆,务请加快进度,在今年十月底前按照《陕西古籍总目》著录条例完成著录工作并向省社科院古籍所提交。尚未开展著录的地区务必立即行动起来,安排人员,落实任务,抓紧开展著录工作。已完成《陕西古籍总目》数据提交的7家馆,要按照国家古籍普查登记的项目要求,各古籍存藏单位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普查计划和工作方案,责任到人,使用全国古籍普查平台系统,按照国家古籍普查程序,先对一、二级古籍进行规范普查登录,再普查其他古籍。其他馆在完成了《陕西古籍总目》著录工作后,也要立即转向国家古籍普查登记工作。除古籍藏量较大、年内完成确有困难的馆可延至明年底前完成外,原则上都应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普查登记工作。对于个别没有派人参加古籍普查平台培训的馆,省中心准备组织专门培训,希望相关馆长支持这项工作,积极选派专业人员参加培训。

2. 启动《中华古籍总目》陕西分册编纂,做好申报评定《陕西珍贵古籍名录》工作。根据国家古籍保护中心要求,《中华古籍总目》编纂工作今年启动,陕西分册今年年底要完成其中一本,任务十分繁重。《陕西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工作也将在年内开始启动,名录入选标准初稿已经起草完成,将在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上报省文化厅,同时开始接受申报,着手开展审查、评定、报批、发证、编辑出版《陕西珍贵古籍名录》等相关工作,力争于明年年底完成。

3. 继续做好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工作。珍贵古籍申报是一项长期任务,我省珍善本古籍收入《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的有1015部,已入选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有149部,其中包括省馆、安康汉滨区少儿图书馆、4家公共图书馆49部。随着古籍普查的深入开展,还会有符合条件的珍贵古籍被发现和申报,省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随时鉴定审核,随时申报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当前,我们正在组织第四批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希望各馆对符合一、二级标准的古籍积极申报,在3月15日前上报省中心。

4. 继续做好古籍普查人员培训。尽管通过参加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和省中心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为我省培训了一批古籍保护工作骨干。但就整体而言,我省古籍工作从业人员、特别是公共图书馆古籍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还比较薄弱,更存在着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相契合的问题。在加快开展的全省古籍普查工作中,省古籍保护中心将根据不同情况针对性地举办不同内容和形式的培训班,旨在解决普查工作中大家遇到的共同问题,提高普查知识和技能,使我省古籍普查工作高起点、高速度、高质量完成。

5、完善省古籍保护中心建设。组建成立我省古籍保护专家委员会,完善并通过专家委员会章程及专家委员聘用办法,组织专家进行古籍普查登记业务督导和检查,参与全省古籍版本鉴定、数据审核、古籍保护检查指导、问题研究;做好全省古籍存藏状况调研、全省普查及数据审核管理;建立省古籍保护中心网站,交流保护工作经验,普及保护知识,展示保护成果;加大古籍保护宣传工作,举办古籍保护知识、古籍保护成果等方面展览、讲座,培养和增強全民保护古籍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古籍的良好氛围。

各位领导,各位馆长,陕西作为文化大省,据不完全统计有5万种160余万册的古籍存藏,其中有35家公共图书馆收藏古籍共计60.7万册。如果不计省馆,其他34家馆收藏古籍23.27万册,普查任务十分繁重。但就陕西公共图书馆古籍存藏保护现状来看,家底不清、设施简陋、破损严重、管理不善的现象相当普遍。认真做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濒危珍贵古籍抢救修复、改善古籍保管条件、完善古籍科学规范管理打下坚实基础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光荣责任。希望各位馆长回去以后,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加快普查进度,按时完成普查任务,为全省古籍保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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