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24 来源: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2010年2月9日“关于申报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第三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通知(办社函【2010】40号)精神,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将陕西省各古籍存藏单位中符合国家一、二级珍贵古籍名录的古籍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进行了汇总、审核。
截至3月16日,全省共有八家单位向省古籍保护中心提交了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书303部。其中西安博物院98部、陕西省图书馆 70部、西北大学图书馆58部、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26部、西安碑林博物馆17部、陕西理工学院图书馆16部、陕西省考古研究院14部、西安市临潼区图书馆4部。另外,西安博物院、西北大学图书馆两家单位提交了“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书。
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省古籍保护中心主任进行了人员安排和力量调整,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对各单位珍贵古籍名录申报书进行了细致审核汇总,及时上报文化厅审批,于3月16日正式报送全国古籍保护中心,完成了第三批《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