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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古籍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14 来源: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省图书馆(省古籍保护中心),有关古籍存藏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和近期中央领导关于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开展古籍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古籍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必须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好。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对“加强文物和古籍保护研究利用”提出明确要求。做好古籍保护工作,把陕西珍贵的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对赓续中华文脉、弘扬民族精神、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对陕西这一文化大省的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开创全省古籍保护工作新局面,让古籍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二、加快推进各项重点任务

(一)做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工作通知》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对陕西省4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对照复核检查工作内容逐项调查落实,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4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于2022331日前完成自评自查。2022531日之前,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对在核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积极准备迎接文化和旅游部抽查。为扎实做好全省古籍保护工作,将同步组织对陕西省第一批12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工作。

(二)持续开展全省基层公共图书馆古籍存藏情况摸底

2022年上半年,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由省古籍保护中心实施持续督导全省40家地市级及以下公共图书馆开展古籍存藏情况摸底排查工作,对各存藏单位人员配备、机构运行、库房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办法及近年来古籍存仓条件改善等方面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重点摸排古籍藏量大、藏品入选《全国珍贵古籍名录》《全省珍贵古籍名录》的12家存藏单位,根据摸排结果,对确不具备古籍存藏条件和无能力保护好现有古籍的图书馆进行整改,在不改变古籍原有权属条件下,可引导和协调其将古籍转移至具备保护条件的场所代为妥善保管。

(三)推进古籍类文物定级工作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古籍类文物定级工作相关规定和标准的出台,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适时启动古籍类文物定级工作,并加强与省文物局的协调沟通,协调促进将古籍文献纳入=文物保护体系范畴。全省公共图书馆在已开展的馆藏古籍文献定级工作基础上,按照国家正在制定的纸质文物古籍类文物定级标准有序实施标准类型转换,进一步规范古籍定级、建档、备案等流程。

(四)进一步完善分级分类保护机制

开展第二批省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审工作,修订完善《陕西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古籍存藏单位积极申报陕西省第二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充分发挥省古籍保护中心指导作用,督促各地公共图书馆等单位完善古籍数据补充,加快推进尚未完成的21家古籍收藏单位数据审核工作。

(五)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强珍贵古籍修复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支持和保障省古籍保护中心充分发挥国家级古籍修复技艺传习所和省级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优势,督促省古籍保护中心加快优质古籍修复保护工作平台硬件建设,增强专业古籍修复保护人才培养和储备,深入开展与省内文物系统、档案系统、高校的合作,加强对全省基层单位古籍修复保护工作的指导,积极申报第二批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评审。

(六)加大古籍数字化建设力度

指导全省各级具备条件的古籍存藏单位开展馆藏特色古籍数字化建设,充分整合和利用全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古籍资源,发挥陕西省图书馆馆藏资源优势,加快陕西省特色古籍(地方志)数字化工作,力争在2022年完成陕西省特色古籍(地方志)信息数据库建设,科学规范实现古籍数字资源大开发与利用。

(七)加强古籍活化利用和宣传推广

    指导全省各级古籍收藏单位结合自身馆藏特色资源,开展多渠道、多媒介、立体化的古籍大众化传播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省古籍保护中心、国家级古籍修复技艺传习中心的影响力,在2022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全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馆藏珍品展”,开发制作1-2件高品质的估计文化创意产品,持续深入开展与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机构的合作,开展校外教育实习基地教学活动。

(八)充分发挥古籍保护专家委员会的作用

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第二次陕西省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会议,积极吸纳高校、文博、科研院所有关专家,组建一支跨专业、跨系统的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团队。结合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在即将开展的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工作、全省公共图书馆古籍存藏情况摸底排查等专项工作中的咨询、论证、评审、督查、复核作用。

     三、工作要求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加大古籍保护政策保障力度,做好古籍保护工作机制建设指导作用,积极落实古籍保护专项经费,推进全省古籍保护工作持续发展。省古籍保护中心要做好带头示范工作,并加强对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和相关单位的指导与支持。各地市文化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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