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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选举运动的光辉历史

杨永华


    选举,是人类社会早期就有的。原始社会的选举,是社会成员选举氏族或部落的代表机关和管理机关。奴隶社会无所谓选举。封建社会的选举,实质上是一种等级授权制。现代意义上的选举制度,则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开始的。资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建立了与商品经济私有制相适应的资本主义选举制度,确立了所谓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的选举原则。同资产阶级其他民主制度一样,他们的选举制度曾是反对封建专制制度,发展资本主义的强大武器,在历史上起过进步作用。但是,资产阶级选举制度是作为少数有产者的一种特权而出现的,选举权只有资产阶级才能享受,是实现资本统治的工具。对资产阶级来说是天堂,对广大劳动人民来说,只是一个骗局。马克思说,资产阶级选举制度不过是“为了每三年或六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代表和压迫人民”。①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中国民族资产阶级领导的南京临时政府,企图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实行这种制度,却因封建买办势力的反对而化为泡影。北洋军阀政府被迫从南京临时政府接过了这面旗帜,把它变成了升官发财、争权夺利,进行政治交易的肮脏工具。当时,地方军阀曾在边区各县搞过几次选举,然而,那不过是借选举以夺利,假民意以营私,给腐朽黑暗政治加上一块遮羞布而已。对此,有些正直人士沉痛而悲愤地赋诗道:“国家遴选做唐虞,公选公民近代无,本是贤良登进路,翻成鬼域纵横途。”②继之而起的,是以蒋介石为首的封建买办法西斯独裁政权,大搞训政,不要选举,其凶暴专横较北洋军阀有过之而无不及。在中国共产党号召下,陕甘宁地区的人民在优秀共产党员刘志丹、谢子长领导下,经过前赴后继的斗争,创造了陕甘、陕北苏区,通过选举,建立了工农兵苏维埃政权,把民主的曙光撒到了黄土高原这块偏僻的地方,揭开了人民选举制度的历史。陕甘宁边区的普选民生运动,为其增添了崭新的内容,创造了丰富的经验,标志着新民主主义的选举制度进入了发展和完善的时期。
    在边区的历史上,有过多次的选举,出现过三次大规模的轰轰烈烈的选举运动。
    第一次选举运动,开始于1937年7月15日,结束于1937年11月30日。翌年6月至10月,进行过乡、县参议会与政府的改选。这次选举运动是在国内实现和平、停止内战,国共两党亲密团结、共同抗战的形势下进行的。
    在这次选举运动中,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驻西北办事处内务部与陕甘宁省联合举办了选举训练班。陕北、陕甘两省和特区的某些县也对选举干部进行了为期3至5天的训练。由这些干部组成若干选举宣传队,分赴各乡村、工厂,与当地乡、区、县干部相结合,召开各种会议,学习选举条例,明确选举原则和具体规定,然后,研究任务,制定实施措施,发动各个群众团体,特别是抗日救国会和青年抗日救国会,运用传单、标语、书报、戏剧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进行动员和宣传,教育广大群众认识这次选举的重要性、特殊性和复杂性,并以实际行动搞好选举工作,作出榜样,推动全国民主运动和民主选举工作。
    这次选举运动,全边区的选民平均70%以上参加了选举。多数地方,80%—90%的选民参加了选举。其中,安塞县的蟠龙区,除看家、外出、有病的,几乎全数参加,只有少数乡到的少,但也都在半数以上。延安县则到了80%以上,尤其是北一区差不多全体投了票,老太婆都觉得这是自己的神圣权利,非参加不可。
    在这次选举运动中,选民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质问和批评,并把自己的意见上升为提案。对于选举什么人的问题,他们更为关心和慎重。这些充分说明,广大群众已经在切实地实行民主权利,利用自己的权利,通过检查政府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选举自己所信任的人,去实现自己的意志、愿望和要求。
    这次选举运动的最大特点,是开始改革苏区的某些选举规定,确立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的选举原则,使地主、富农、绅士、资本家、僧侣、牧师获得了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他们不再因阶级、党派、宗教的区别而受到选举权利的限制。
    第二次选举运动,开始于1941年1月17日,结束于1941年11月23日。1942年5月至9月,进行过乡、县参议会与政府的改选。这次选举是在国内形势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进行的。由于中国人民和八路军、新四军的英勇抗战,处境更加困难的日寇,
在绝望的苦斗中改变了策略,由“以日制华”转向“以华制华”,在军事进攻之外,加强所谓“政治攻势”,企图实现破坏中国团结抗战的阴谋和诱迫国民党政府投降的目的。而国民党政府从地主买办阶级的统治考虑,不顾民族大义,在亲日派的挑拨下,与日寇遥相呼应,公开进攻新四军,围剿陕甘宁边区,制造内战惨祸。中国内部一再发生严重的投降、分裂和倒退的危机。这样,不仅使选举运动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而且使选举运动带有突出的迫切性。
    这次选举,是保卫边区的需要。在日寇妄图把魔爪伸过黄河,吞食中国抗战堡垒之时,国民党反共顽固派调兵遣将,集中了20万大军,包围和封锁陕甘宁边区。面临占绝对优势的军事进攻,要斩断日寇的魔爪,粉粹国民党反共顽固派的包围,不仅需要边区的武装,而且更加需要兵民结合铸成的钢铁长城。通过选举,把广大军民紧密地团结起来,充分地发挥他们抗战的热情和积极性,淘汰渎职和不称职的分子,选送大批新涌现的积极分子到各级政权中去,巩固政权的基础,保持政权的活力,才能经得起战争的考验。这次选举,也是提高民众素质的需要。管理政权是人民最根本的权利,从这点出发,共产党始终反对国民党顽固派的“老百姓文化低,不能民主”,需要他们“训”的谬论。但从边区的实际情况出发,边区党和政府又承认人民群众管理政权的时间不长,缺乏经验,的确需要在实行中锻炼和提高。选举是人民群众学习和锻炼管理政权能力的最好机会与场所。
    这次选举有着充分的有利条件。边区人民和公务人员,经历过苏维埃民主,过着抗日民主的生活,长期地呼吸着自由的空气。他们对选举虽不很熟练,但也不感到生疏。各种反民主的黑暗势力,已经不复存在。这些为广大人民充分地行使选举权利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但是,边区地域辽阔,人口极端分散,山岭重叠,交通不便,召开会议非常不易。反共分子造谣和破坏,暗杀和袭击,特别是文化落后,目不识丁者占绝对优势,标语看不懂,选票不会写,都给选举留下了不少困难。边区党和政府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利用有利条件,克服文化和地理条件的不利因素,创造了许多新经验和新方式,胜利地完成了这次选举任务。
    为了搞好这次选举,边区党和政府培训骨干,组织庞大的选举队伍。一、开办选举训练班。抽调各专署、县第一科科长和延安部分大学生共计108人参加。1941年1月17日开课,2月21日结束,由林伯渠主席、谢觉哉秘书长执教。训练班讲授了《新民主主义》、《陕甘宁边区民主政治的实施》、《三三制政权》、《陕甘宁边区各级政权组织机构》、《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陕甘宁边区1941年选举计划》、《选举条例的解释及其实施》、《选委会组织规程》、《选举的重要性》、《选举经验》、《选举的工作方法方式》、《怎样开参议会》、《乡市民主制度的实施》等13门课程。选举训练班结束后,边区民政厅和选举委员会将该班全体学员和从行政学院调来的15名学生组成9个选举工作团,分赴直属县、绥德、陇东、三边分区27个县市协助选举工作。他们到达目的地,协同各县政府,举办为期5至7天的训练班,培训县区乡选举骨干授以选举知识,组织各级选举委员会。了解当地政治、经济、风俗习惯等情况,找人个别谈话,拜访士绅,各方接头,布置工作。二、召开专员、县长联席会。这个会议与训练班同时进行,在边府主席领导下,讨论了选举的任务,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会后民政厅又召开各县第一科长联席会,就选举中的领导问题、干部配备、健全县、乡政府机构以及如何在选举中检查政府工作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落实。同时,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处派巡视员6人、民政厅派科员6人,也到各地协助工作。
    为了搞好这次选举工作,边区党和政府决定各地试选一乡,取得典型经验,再全面展开工作。与过去不同,这次选举,规模宏大,要求很高,并且实现三三制选举原则,无任何历史经验可资借鉴,没有先办一个乡选的试验,集中干部精密工作,深入探讨和学习经验,是很难办好的。在各地试选当中,采取了几种不同的方式。绥德分区各县,或以每联保试办一段,或每联保试选一个行政村,也有集中力量先试选一个联保的。关中、三边两分区、直属县则是一个县集中一个乡试验。经过选举试验,干部在实践中学到了具体知识,人民群众学到了榜样。某些轻视选举的人,提高了认识,知道选举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某些没有信心而表示怀疑的人在事实面前,改变了态度。特别是一般老百姓见到这种不分阶级、财产、种族、职业、宗教信仰和文化程度的无记名民主选举,更是兴高采烈,一传十、十传百地活跃起来,积极参加到选举运动中来。
    为了搞好这次选举,边区党和政府还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普遍与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从边区到县,调动了9000名以上为实施民主而奋斗的干部,参加选举的各项工作。他们与各县受训人员混合编组,以区、乡为单位,深入到村、户进行宣传、教育和动员。边区、各县、各乡建立了数以万计的宣传工作组和文艺宣传队。例如,清涧县52个乡组织起115个宣传队,881个工作组。这些组织在政府和选举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利用文字宣传、口头教育、化装演出等形式,高呼着“不放松一个农民”的口号,深入边区各个角落,展开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了声势浩大的选举运动。
    边区的选举运动,从宣传鼓动开始,经过选民登记和公布选举名单,到竞选和投票,出现了一个又一个高潮。在各地选举中,许多村几乎男女老幼齐出动。大人在投票,娃娃看热闹。特别是妇女参加选举,在小山沟里是开天辟地的新鲜事。有的“婆姨”手里抱着娃娃,兜里揣着馍馍来参加选举。安定县张家渠有一位70岁的小脚老太太,拄着拐杖,爬过石头桥,走出山沟,热情地参加了选举。一些大闺女、新媳妇冲破封建思想与旧习惯势力的束缚和阻挠,穿上新装,成群结队地参加选举。当时的选举真像赶庙会、过年节一样,盛况空前,热闹非凡。据统计,这年的选举,参加投票的选民一般达到85%以上。绥德县18个保有14个保的选举,选民达到95%。延川县和庆阳县,都在93.8%左右。清涧县的一个乡,竟然到了100%。在文化落后、交通梗塞的边区造成了空前的壮举。而选民认真负责、严肃慎重、出于公心地自由选举投票的生动感人的故事,更是俯拾皆有,不胜枚举。
    这次选举运动的最大特点,就是坚决贯彻执行了三三制的选举原则,从各党各派、各群众团体、各民族、各阶级、各阶层的人民中,选出了近4万名代表,组成了各级参议会和政府,建立了以三三制为组织形式的民主联合政府。赖此民选的政府竭尽全力的工作,边区才胜利地保卫和巩固了政权,迅速恢复和发展了经济,并光荣地履行了作为解放区军民总后方与总根据地所应负的历史任务。
    第三次选举运动,开始于1945年10月15日,结束于1945年12月30日。
    抗日战争的胜利,标志着中国人民进入了为和平、民主、团结而奋斗的新的历史时期。在新的历史时期,边区政府的根本任务就是在民主联合政府初步建立的基础上,“要全心全力地继续提高边区的建设,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各方面的建设上作出更好的榜样,有力地参加和推动为全国的和平、民主、团结而奋斗的事业”③。而过去几年中,由于生产运动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人民的财富开始有了节余,人民的觉悟性和组织性表现出空前的高涨,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成百地涌出,为边区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各种建设提供了新的力量和新的人才。
    边区人民的新任务和边区建设的新成就,就是抗战胜利后进行选举运动的出发点。
    为了发动这次选举运动,边区党和政府运用了过去创造的全部经验和工作方式,在各分区选择2至3个点进行试选之后,立即普遍展开。通过宣传鼓动、调查人口、登记选民、提出候选人、普遍竞选,一步紧似一步地把各阶层人民卷入选举的浪潮。在选举代表时,平均87%的人投了票。志丹、曲子、子长、环县的选民热情更高,大大超过了平均数。米脂县民丰区三乡,除少数病事者外,92%的选民参加了选举。有的县的乡,高达96%的选民,按着自己的意志,选举了信赖的人。这次选举仅在乡级就选拔了几千名新的积极分子,充实了参议会和政府,使基层政权重新焕发了革命的活力。
    这次选举工作的最大特点,就是着重民主的实际性,增强乡村人民的自治能力。在选举中,广大群众都能以主人翁的态度,充分而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消除了“怕官”和“讲情面”的心理与习惯,敢于大胆发言,积极提出政见,有什么说什么。酝酿候选人,也没有因家族、亲戚、朋友关系而徇私情的。他们遵照三三制的选举原则,以人民利益为重,选出的全是“公正人和先进分子”,大大提高了参政、议政能力。在选举中,广大乡参议员和政府委员从切身的经验中感受到群众的眼睛是雪亮而公正的,他们合在一块,并没有偏三向四,营私舞弊或存心报复。只要诚恳接受群众的批评,认真检讨,切实改正,群众一定会也能够拥护自己。这样,密切了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提高了干部的上进心、自信心和工作积极性。例如,延安李家渠乡乡长卜清旺,其人本质好,但群众对他有意见,觉得他态度生硬,懒于下乡。可是经过选举运动的教育,他有了很大的转变。有一天李家渠集市,他给群众解决了十几起纠纷,都是通过耐心说服“平平和和”解决的,没发一点脾气。在选举后,他经常下乡,调查访问,布置秋翻地、冬学等工作,深受群众欢迎。“从这里可以看出,我们有些乡村干部在经过和接受了群众的批评后不再要人督促,自己能主动找工作做,把‘拖’、‘不顶事’没了,并且能和群众商量着做,把‘硬’、‘命令主义’也多半取消了。”④在选举中,不论在乡代表会上,还是政府委员会上,对于群众提出的切身问题,都能认真讨论,并切实加以解决。例如米脂县民丰区三乡作出决定,改变过去变工队组织过大,不适合分散农村要求的情况,从现在起,规模大小、何时建立与解散,都按群众需要办。调整和改革乡政府的机构和办公制度,以适合人民的要求和方便群众为原则。
    这次选举运动,为边区后来的建设工作奠定了新的基础,又给全国民主运动以重大影响,所以,这次选举运动,是边区人民的伟大胜利。
    在基本摧毁国民党反动统治,人民解放战争接近取得全国胜利的前夕,边区从1948年10月开始,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首先在老区、半老区展开了新形势下的选举工作。通过这次选举,建立了县、乡人民代表会和县、乡人民政府,为全边区范围内的大规模的选举运动,创造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①马克思:《法兰西内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376页。
    ②李丹生:《来延谈话》,《解放日报》1942年3月28日。
    ③《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今年选举工作的训令》,1945年9月6日。
    ④李鼎铭:《边区人民的伟大胜利》,1946年4月6日。

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稿《宪法、政权组织法篇》/杨永华著.—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