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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选举工作的伟大成就

杨永华

    
    陕甘宁边区选举工作和选举运动,以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为指导,实行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的选举原则、自由选举原则和三三制选举原则,贯串了发扬民主,团结人民;放手发动群众,检查政府工作和人员;教育干部,整顿作风,改进工作;自由选举,选举好人;健全民主制度,加强地方自治的精神和内容,体现了从人民大众出发,为人民大众服务而又经过人民大众的群众路线。它唤醒了人民的政治觉悟和公民意识,锻炼了人民使用政权和推行善政的能力,促进了政治体制改革,发扬了民意,是中国革命史上波澜壮阔的人民民主运动,是新民主主义政治在边区的伟大胜利。
    陕甘宁边区选举工作的巨大成绩,集中体现在:
    一、贯彻了三三制的选举原则,巩固了边区人民的团结
    在三次大的普选运动和多次选举工作中,边区政府都认真地执行了三三制的选举原则,并且逐步深入,一次比一次进步,一次比一次完善。到边区最后一次大规模地选举运动结束之时,这一原则获得了完全彻底的贯彻执行,一个以三三制为组织形式的无产阶级领导的各个革命阶级团结的政府,已经虎踞龙盘地耸立在中华民族发祥的源地上。按着三三制原则选举的边区各级参议会和政府,由三部分人组成。第二,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代表无产阶级和贫农、雇农;第二,非党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代表中农、城镇小资产者、自由职业者;第三,中间派占三分之一,代表开明士绅、富农和民族资产阶级。这样,一方面使工农阶级更加融洽,为边区各阶级人民的团结,形成了核心和基础。另一方面使地主与农民、资本家与工人、富农与雇工之间的矛盾,降到了服从民族利益的次要地位。过去那种彼此仇视、互相对立的关系,得到了根本的缓解,对剥削阶级的歧视态度有了很大纠正,剥削阶级对政府的冷淡或仇恨有了相当大的克服。这些为劳动阶级与剥削阶级的团结,共同抗日,确立了政治条件。绝望中的地主感到有了奔头和出路。陇东许多大地主在选举后搬回自己家乡,他们十分感慨地说:“共产党宽宏大量,仁义治天下,毛主席气度非凡,应该得天下。”有的地主拿到选票,如获自由与解放,有的被选入参议会,像进天堂。在团结力量的推动与促使之下,有的地主,积极献地,努力减租,主动团结在贫农周围,为抗日和民主建设事业而努力。
    当然,也应该看到,三三制选举原则,是一个伟大的创举,既无前人经验可循,又有党员、干部和群众思想准备不足的缺陷,因此,在执行过程中也曾发生过“不敢放手”,“放弃党的领导”或左或右的倾向,但是,边区党和政府,以无产阶级的伟大气魄,勇于接受教训,善于进取,领导人民克服前进中的一切困难和阻力,勇往直前,终于开辟了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新道路。
    二、锻炼了群众,提高了人民管理政权的能力
    经过多次选举工作的锻炼和选举运动的实践,边区群众了解了民主。几乎所有的选民都晓得“民主的意思,是老百姓自己作主,即大家的事,大家来议,大家来办”。选民的意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克服了世世代代养成的“怕官”心理和从不过问政事的习惯,提高了对政治的兴趣和参政的热情,明确了自己在国家中的地位,认识到“老百姓是主人,政府工作人员是公仆”,“自己有管理政权的权利”,“每个老百姓都有权利说话,有权利选出替自己办事的人,咱们要抓紧这个权利”,“选举是行使权利的第一着”,是老百姓“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经过多次选举工作的锻炼和选举运动的实践,边区群众具备了使用民主,管理国家大事的能力。
    首先,他们提高了政治水平,练习了选举的本领。在第二次普选中,广大选民都异口同声地说:“能办事,是好人,咱就选。”许多妇女,违反丈夫的意志,决定自己所要选的代表,“我自己有主意,一定能选好!”绥德一个妇女,在大家提他丈夫为候选人时,她出于公心地说:“我男人抽大烟,很不好,选了他一定会误事。”该县还有一个妇女,选了一个很不好的人,要求选举委员会从票箱中拿出选票,但因无法查找,不能如愿以偿,她便懊恼地对人说,她“做了一件错事”。在选举会议结束后,许多选民走向前去,拍着当选者的肩背,热烈而郑重地说:“不要忘了,今天是咱们选的你,你要代表咱们的利益,不然,还可以罢免的。”
    其次,他们审查政府工作报告,提高了检查政府工作的能力。在各次选举中,边区政府都明确规定,作为人民公仆的政府主要工作人员,必须向人民这个主人作工作报告。而边区的选民也确乎以认真严肃的态度,履行了主人的职责。他们对工作报告和工作人员进行检讨,作出全面正确的评价,好的加以表扬,坏的进行批评,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在1937年的第一次选举中,安塞县四区一乡、蟠龙区一、三、五乡的工作,受到选民的尖锐批评,而延安县北一区的工作,则得到选民的热烈称赞。随着民主政治的深化,边区公民在这方面的认识和能力也有了发展。比如,在1941年的选举运动中,延川县城市乡、东阳区一乡、延清区四乡的工作,都因生产成绩突出、改造二流子有办法、报告简单生动、实事求是受到选民们的鼓掌欢迎。相反,清涧县店联保第六、第七保,都因保长工作消极、官僚主义、辱骂群众、徇私情、贪污受贿、派互助团不公,受到群众面对面的揭露。仅绥德一县,即有227个乡级干部,因办事不公、贪污等问题受到人民的严厉指责或罢免,有的地方,甚至在工作报告会上斗争起乡长来。
    再次,他们提出提案,增强了议事管事的能力。
    所谓提案,是在检查政府工作中,选民把自己对政府的意见、要求提出来,经过群众广泛讨论和修正,补充和综合,变成人民的意志,概括为简明扼要的内容,向参议会提出,并经其通过的议案。提到县和边区参议会的提案,要一人提出,十人联署,方为有效。提案一经立法机关通过,就变成了选民对当选人的指令,成为政府工作的根本与准绳,边区人民行动的方向与指南。由此可见,提案是人民议事管事的根本措施,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突出表现。
    在选举工作的初期,由于干部对新的民主制度缺乏理解和思想准备以及群众没有经验,提案的提出多采取下列几种方式:(一)各政党、各群众团体代表所属选民意见,制定提案,由其参议员提交参议会讨论通过。(二)政府领导和办理选举工作的同志,倾听群众呼声,收集群众意见,经过整理和研究,制成提案,由选举委员会提到参议会讨论通过。(三)政府领导和办理选举工作的同志,根据群众的迫切需要,拟定提案,并经当地选民大会讨论通过后,送交选举委员会,或委托当选人提到参议会议决通过。比如1941年,绥德、陇东、直属县的某些乡都曾采用过这些方式。
    从1941年以后,在各次选举工作中,人民提案的积极性和水平日益显示着提高与进步。选民不再通过所属组织,经过中间环节提出提案,而是通过直接的方式,在群众大会上或选民大会上提出。当然这与选举委员会积极诱导与启发群众有关。比如,为了发动妇女提案,绥德县选举工作的同志,针对她们“想不起来,不知道提什么好”的情况,循循善诱地对她们说:“这里的河湾修一个桥好吗?”她们听了,深得启发。这些妇女都是小脚,深知渡河不便的苦楚,如在河湾上修起桥,就解决了她们的一件切身利益。就这件事,她们向大会提出并通过了。总之,群众想不到的,帮助他们想;群众不会提的,教会他们提;群众不敢提的,鼓励他们大胆地提出来;群众没有完全说出的,代为引申提出来。至于提案包括什么内容,实行措施是什么,谁带头提,哪些补充和联署,在提案的前夕,选举工作的同志总是与群众认真地研究,细心地准备,周密地布置和恰当地安排。实践经验证明,积极分子倡首发言,群众情绪就会骤然大变,他们的勇气和力量就会倍增,好的意见就会脱颖而出,稍加集中与整理,便会形成许多提案。
    在边区的各次选举中,一般都有提案。1941年的选举,仅绥德县人民的提案,就达2230件之多。边区第二届参议会一次大会通过的提案为400件,二次大会为112件,边区第三届参议会一次大会为159件。这些提案反映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包括政权工作的全部内容,在民主建设、抗战动员、优抗救济、财政收支、经济建设、文化教育、锄奸保卫、武装组织等方面,都贡献了宝贵的意见。这些提案从大政方针到人民生活的一些细小问题,应有尽有,囊括一切。
    边区提案的最大特点就是它的实践性。提案一旦被立法机关通过后,政府就会在参议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人民的意见会得到执行,群众的要求会得到兑现。凡是群众所提的问题,特别是同他们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只要能解决的,边区各级政府都及时设法解决。如延安市议员吴汉章对新华木工厂占群众水井修厕所很有意见,新选的延安市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就作出决定:派员调查此案,如属实定予严办。再如延安县李家渠乡召开第一次乡代会,通过三个提案,在一条河上修座桥;建立一个市场;建立一个治安小组,交给乡政府,不出一个月就完全实现了。这同国民党政府的参议会对人民的提案不是议而不决,就是决而不行,形成鲜明的对照。
    边区人民运用提案这种形式,参与国家政权的管理,积累了许多经验。所有的提案,均通过各种会议,发动群众广泛而深入地讨论,明确提案的要求和实行措施,以便于群众执行。提到县和边区参议会的提案,要公诸报端,广为宣传,征求意见。提案要突出重点,不要搞的太多,要切合实际,不要抽象空洞。原则的提案,在乡级应该避免。某村有若干小孩要读书,须增设小学;某村的路塌坏了,要尽快修理;某村有几户抗属烈属,需要优待;某村有几户孤老病残,需要救济,这才是乡村人民需要的提案。审查提案是选举工作中的大事,会前准备好的提案需要补充与修改。临时提案不够成熟,更需要一个研究的过程。有的提案代表各个阶层的共同意志,有的提案只只反映某个阶层的要求。只有经过审查,共同讨论,集思广益,才能制成比较完整又切实可行,既代表各个阶层的共同利益又照顾个别阶层的合法利益的决议案。边区审查提案的方式,一般是将提案按其性质分为几类,组成几个小组。每个参议员可自由参加一个组或两个组。各个小组在审查提案时,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一方面,根据地方需要,又照顾到政府的实际力量,反对夸夸其谈,好高骛远,不切合实际,执行不通,劳民伤财的提案。另一方面,分别轻重缓急,抓住重点,分期分批审查通过一批提案,反对万事俱兴百废待举的提案。比如边区第三届参议会共收到159件提案,经过秘书处整理分类,合并为92案,分由政法、财经、文教和特种四组审查。提交大会之后,其中两案,一是“收回久欠旧帐案”,二是“分田不均,实行调查分配登记案”,因与边区现行政策不合,被大会全体否决。其他各案:在政治方面有委托参议会常驻会选聘专家起草边区宪法草案、建立边县两级参议会常驻会工作制度及提高其职权案、实行土地登记、减租减息、废止抗战义务动员、发展邮电交通、加强干部教育、改进工作作风案;在财经方面有改进税收工作、精耕细作、改良农作法、提高技术、组织劳动、发展边区农业工业、发展交通、改良道路案;在文教方面有确定小学学制、扩充医药设备、培植医疗人才、继续改造巫神、积极发展妇婴卫生案;在特种方面有加强地方人民自卫力量、保卫边区、加强西马番旗民主建设、交涉收回三边教区土地、通电要求国民政府释放张学良、杨虎城二将军及全国一切爱国政治犯、要求蒋介石主席实行四项诺言及政协决议、停止内战、解散特务、严惩南通村惨案、北平中山公园事件罪魁、暗杀李兆麟将军凶手、要求国民党政府迅速撤除包围边区的军队、平毁工事、恢复交通,并请北平军调执行部派遣执行小组前来调处等案,都经大会表决,取得大多数参议员的举手通过。
    三、灌注了新鲜血液,使人民政权充满活力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社会,官吏是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人民是供他们役使的奴仆。这种被奉为天经地义的关系,随着旧社会的灭亡而被颠倒过来。但是,反映这种关系的思想并未在新社会建立后立即被根除。它还在腐烂发臭,侵蚀着干部的思想。边区党和政府任命干部,教育他们摆正自己与人民主仆关系,确是对旧社会这种思想影响的不小冲击,但毕竟不是干部自身实践对这种思想影响本身的摧毁。经过历届选举运动,广大干部亲身经历了好的干部由人民不断选中,不称职的干部被人民罢免的过程,在其思想上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和激烈的斗争,终于摧毁了旧社会思想影响这个顽固堡垒,从此,他们不只在口头上而且在实践上真正懂得了民主的含义,树立了公仆观念,认识到干部只有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履行自己职责,才是主人所需要的公仆,违背人民意志,徇私舞弊,贪污腐化,必将被主人所罢免唾弃。
    在边区民主政治环境里,从人民群众中大批地产生和涌现出各阶层各行业的先进分子。他们是新事业的代表者,富有开拓的精神,具有奋发向上的力量,并且与人民群众有着血肉的联系。经过选举,把这些新生力量不断充实到各级参议会和政府里,使人民政权永保青春,始终充满活力。比如,在1941年的选举中,改选了1000多个乡市政府。安定县新当选的乡长,占乡长总数的70%以上。延安县乡政府委员连任者仅133人,新当选的为185人。61个乡长,新当选者为41人。
    对于有缺点的好干部,在选举中人民并没有冷遇他们。相反,采取正确的态度,帮助、教育和提高他们。人民检查他们的工作,既看到他们的成绩,也注意到他们工作的不足。对于他们本人进行全面的本质的分析,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善意地尖锐地批评他们的缺点,实事求是地表扬他们的优点。这样,干部重新认识了自己,自觉地克服缺点,发扬长处,焕发了革命精神,又踏上了人民政权的岗位。
    在选举中,人民以主人的姿态,行使自己对公仆的罢免之权。在1937年的大选中,安塞县四乡乡长,因工作消极,蟠龙区一、三、五乡乡长也因不能忠实代表群众利益遭到选民反对而落选。对于那些贪污腐化、徇私舞弊、侵犯人权、违法乱纪的分子,人民更是毫不留情,运用自己的权利,按照法定手续,将他们赶出政权。这种实例,在1941年和1945年的选举运动中,屡见不鲜,时有发生。这样,不断地消除了政治机体上的痈疽,使得人民政权更为健康和生机勃勃。
    四、建设了民主模范区,给全国人民树立了榜样
    经过选举和加强政权建设,使边区成了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模范区。这样,不仅为抗日民主根据地提供了宝贵经验,而且对全国人民争取民主运动,也发生了重大影响。
   正是在全国人民的压力和边区榜样的推动下,大搞训政的国民党政府,也被迫宣布“训政结束,宪政开始”,于1940年举行什么国民大会代表的选举。实际上,只是在大后方上层做做样子,在基层根本没有选举。他们的选举方法,比北洋军阀更为出奇,有什么宣誓,搞圈定代表、当然代表,还有候选人考试,甚至摆出进步样子,规定“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的原则和职业选举。在国民党统治区,不具备选举的条件,不可能有真正的选举。选举是国民党一党专政的装饰品,是封建买办法西斯专政的遮羞布。正因为如此,当边区的米脂、葭县民主运动热烈展开,召开选民大会之时,国民党统治的榆林一带人民,纷纷前来参观。他们说:“住在榆林真像关在鬼门一样,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出粮出草出钱。”有的说:“榆林和米、葭都是中国地方,榆林为什么不能和米、葭一样实行民主呢?”也有的说:“边区人民真幸福,自己选乡长,我们那里永远是上级委派、越委越坏,害杀人。”在国民党统治的庆阳、一带人民也说:“人家边区老百姓多么好!选举一个乡长,政府都这么认真,由人民从好的里面选好的,咱们那里,政府愿教谁当,就委任一个来。”有的称赞说:“你们选举的办法真够民主,大家选人去发票,爱选谁就选谁,投票箱还锁住,我们真是没见过这样好的选举。”有的群众公开地说:“你们八路军怎么打不过去,救救我们。”一句话,边区的民主选举,使国民党统治地区受压迫受剥削的人民,看到了民主的曙光,找到了解放的希望。

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稿《宪法、政权组织法篇》/杨永华著.—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