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西北办事处改组为陕甘宁边区政府
西北办事处是中华苏维埃民主共和国中央政府的一个机构,在苏区改名为特区的情况下,特区政府的组成人选,尤其是由谁来主持或领导边区政府至关重要。需要着重考虑的有两方面的问题:作为中华民国的特区政府,允许不允许南京国民政府方面派人参加陕甘宁边区政府;我们提出的边区政府人选能否为南京国民政府方面所接受,因为边区政府的主要人选,最后需经国民政府“加委”。
中共中央为了准备将苏维埃政府改组为边区政府或特区政府,再次实行国共两党的合作,1937年2月24日,政治局常委决定由林伯渠负责政府工作,任西北办事处主席(原西北办事处主席博古调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同时决定西北办事处的土地部并入国民经济部(原土地部部长王观澜另行分配工作)、粮食部划归财政部(原粮食部部长凯丰调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长)。
确定以林伯渠为西北办事处主席,是因为考虑到林伯渠是老同盟会会员,又是著名的共产党人,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曾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国民党中央农民部长等职,在国民党中有很高的威望,易于为南京国民政府所接受,便于“加委”。
在国共两党谈判过程中,关于陕甘宁边区的问题,集中在所属范围和人选问题上。在1937年2月至3月初的谈判中,国民党方面要陕甘宁边区改为地方行政区,分别直属各省,并取消民选制度;共产党方面则坚持苏区在行政上的完整,政府人员民选推荐。3月下旬至4月初,国民党同意陕甘宁边区在地域上可以完整,但仍不明确区域的界限;人选问题,则坚持派人参加边区政府的领导。到了5月,国民党方面提出由国民政府派正职长官,但可由共产党方面推荐中央方面的人担任;边区自己推荐副职,可由林伯渠担任。于是,共产党方面提议,在张继、宋子文和于右任三人中择一人为边区正职长官。由于国民党违背谈判中的许诺,要派丁惟汾①为边区行政长官,遭到共产党方面的坚决拒绝。共产党方面则提出,由林伯渠、张国焘、秦邦宪、徐特立、董必武、郭洪涛、高岗、张冲(国民党方面同共产党谈判的代表之一)、杜斌丞(任陕西省政府秘书长)九人为边区政府委员,并力争“林正张副”(由林伯渠为边区政府主席、张国焘为副主席)。7月,蒋介石在庐山宣布承认陕甘宁边区,但仍坚持要由国民党方面派正职长官。共产党代表则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坚持苏区必须全权由我党“包办”,绝不让步;人选上,“国民党不准插入一人”。因此,在人选上未获具体结果。
“七·七”卢沟桥事变后,形势紧急,9月6日,西北办事处改组为陕甘宁边区政府,经中共中央决定由林伯渠、张国焘、秦邦宪、董必武、徐特立、谢觉哉、郭洪涛、马明方、高岗九人为边区政府委员(也称主席团委员),林伯渠为边区政府主席,张国焘为边区政府副主席,宣告边区政府正式成立②。
边区政府成立后,西北办事处的下属机构相继改为边区政府的厅、处。
9月6日,边区政府秘书处成立,下设秘书长、主任秘书和文书科、收发科、管理科、总务处以及巡视团,伍修权为秘书长。同日,西北办事处的财政部改组为边区政府财政厅,财政厅厅长林伯渠兼,下设:财政经济委员会,以刘鼎、宋裕和、莫均涛、蔡子伟、伍修权五人组成,主任蔡子伟,负责制定财政经济计划、决定投资等事项(1938年划归建设厅,为建设委员会)。
10月,西北办事处司法内务部改组为边区政府民政厅,下设民政科、社会保证科、卫生科等,厅长马明方;西北办事处教育部改组为边区政府教育厅,下设社教科、学教科、编审科、行政科等,厅长徐特立,副厅长陈正人(1938年1月20日由周扬接任);西北办事处国民经济部改组为建设厅,下设工矿科、农牧科、贸易科(后改为合作科)、交通科等,厅长刘景范;西北保卫局改组为边区政府保安处,下设六科,处长周兴,副处长杜里卿。
与此同时,原西北办事处的外交部、劳动部和工农检查局等单位撤销,增设审计处,为边区政府的直属处(1938年3月改为财政厅下属的审计科)。
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正式成立标志着工农苏维埃政权时期的结束和建设抗日民主政权阶段的开始。它不仅在陕甘宁根据地的政权建设史上有重大的意义,而且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的政权建设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个,也是当时唯一的一个抗日民主政权,在全中国竖起了一面抗日民主的旗帜。
① 丁惟汾原为共产党员,后背叛组织,成为坚决的反共分子。
② 关于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的时间,习惯的说法是“1937年9月6日”。近年来有人提出边府成立的时间应在1937年9月20日。据一些老同志回忆,西北办事处改组为边区政府,未举行成立大会一类的仪式,边府主席及政府委员的任命,及西北办事处下属机构的逐步改组过程比较长。所以,造成了时间上的差异。不过从现有的材料看,9月6日比较符合实际。因为,第一,《新中华报》报头上的署名在1937年8月29日出版的第338期仍为“苏维埃政府机关报”,而到了1937年9月9日的第390期(现存报纸缺第389期)则改为“陕甘宁边区政府机关报”。报头上的这一变动,证明9月9日以前陕甘宁边区政府已经成立。第二,现已查实的档案,1937年9月12日发出的关于重新划分边区行政的命令,使用的也是“陕甘宁边区政府”的领衔(参见《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辑,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7页)。因此,可以说,边区政府成立的日子应该是9月6日,而不是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