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渠
(1886—1960)
林伯渠,原名林祖涵,字邃园。湖南临澧人。1920年8月加入上海的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林伯渠1904年被选送日本东京弘文学校留学。1905年在东京加入中国同盟会,不久回国。1906年春在长沙振楚学堂任教并在西路公学任职。1907年受同盟会委派到东北,以吉林省劝学总所会办等身份为掩护开展对绿林武装的联络工作。辛亥革命前夕被召回湖南,在新军与巡防营从事军运工作。辛亥革命后投入反对袁世凯的“二次革命”,失败后逃亡日本。1914年7月在日本加入中华革命党。后奉命回国在汉口、长沙等地组织反袁活动,曾任湖南护国军总司令部参议、湖南省公署秘书及代理政务厅厅长。1917年参加护法斗争,任湘南护法军总司令部参议、湖南省财政厅厅长。1919年冬到广州,次年任孙中山大元帅府参议。1920年8月加入上海的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1923年1月起任国民党中央党部总务部副部长。在国民党第一次、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相继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委员。1925年递补为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常务委员,兼任农民部部长。1926年5月被排挤出国民党中央,后到国民革命军第六军任副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大革命失败后,参加南昌起义。1928年秋到苏联,先后在莫斯科、海参崴学习和任教。1933年进人中央革命根据地。1933年5月起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国民经济部部长,8月起任财政部部长。1934年2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中央执委会委员、中央执委会主席团成员、中央执委会人民委员会财政人民委员,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财政部部长、国民经济部部长。参加了长征。其间任总没收征发委员会主任和总供给部部长。1935年11月起任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财政部部长,1937年4月起任西北办事处代主席。1937年9月至1949年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其间曾兼任边区政府财政厅厅长。自1937年起多次担任国共谈判的中共代表,曾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39年冬至1941年8月任陕北公学秘书长。1940年9月至1941年5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常委。1941年5月起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1943年1月至1949年任西北局常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中苏友好协会总会副会长等职。1953年2月增选为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1954年9月、1959年4月相继当选为第一届、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他是中共第六届(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增补)、七届、八届中央委员,第七届、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1960年5月29日,林伯渠在北京逝世。
(选自《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