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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范

晓彤

    
    (1910—1990)
    刘景范,字子忠。陕西保安(今志丹)人。幼时受祖父刘士杰(清末的拔贡)的启蒙教育,勤奋好学。12岁时丧母,刘景范辍学在家协助父亲刘培基挑起全家八九口人生活的重担。劳动之余,认真阅读长兄刘志丹从外地寄来的革命书刊,向往革命。
    1928年秋,刘志丹在领导渭华起义失败后,回到家乡从事革命活动。从此刘景范在刘志丹的带领下参加了革命。1929年春,他协助刘志丹、曹力如通过合法斗争,夺取了保安县民团的正、副团总职务。1930年初,又受中共组织的派遣,到陕北三边地区的国民党杂牌军中做兵运工作。9月下旬回到家乡协助刘志丹、曹力如等,在永宁山一带组织革命武装。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夏,协助刘志丹在陕甘边的南梁地区组建游击队。这年秋冬,任西北反帝同盟军第二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1933年至1935年夏,历任保安等县游击队长、支队长兼指导,红二十六军四十二师第二团团长、陕甘边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等职。1934年底至1935年,在刘景范的指挥下,红军游击队开辟了以保安为中心的革命根据地。
    1935年9月上旬,刘景范和中共陕甘边特委书记王生玉、陕甘边苏维埃政府主席习仲勋得悉红二十五军长征到达永宁山的消息后,当即召开党政军干部会议,动员干部和广大群众欢迎与慰劳红二十五军。会后,又亲自与习仲勋带领保卫分队和交通员去永宁山,迎接红二十五军。但不久因“左”倾错误的执行者在陕北苏区进行的错误“肃反”,刘景范和刘志丹等一大批党政军领导干部被关押,直到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才被释放出来,重新分配工作。12月,刘景范任中共三边特委委员兼军事部部长,解决了因错误肃反造成的遗留问题,扫清了几个县的匪军。后又调任保安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兼军事部部长、陕甘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兼军事部部长、中共陕甘宁省委书记、中共陕甘宁特区党委委员等职务,为红军西征的胜利和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巩固与扩大做出了贡献。
    1939年1月,在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上,刘景范被选为边区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后来,在李鼎铭等提出“精兵简政”提案后,边区政府把“精兵简政”当成一件大事来抓,并成立了编整委员会,刘景范、高自立、周文、周兴、南汉宸等人为委员,刘景范为召集人。刘景范在精兵简政工作中指出:精兵要淘汰老弱病残,保安队要加强训练,按各地的情况计划进行;简政要彻底纠正头大脚小的毛病,无大作用的机构即予合并或撤消。政令要简,“条文主义”、“朝令夕改”、政令繁琐等通病,定要改正。
    1941年6月,时任边区政府民政厅厅长的刘景范,受边区政府委托,前往陇东巡视,为期3个月零4天。这次陇东之行,刘景范了解了陇东地区周边的政治状况,调查协调了盐运工作。他与马锡五专员配合进行动员,确保盐运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并就陇东的党政军民生产情况、财政情况的成绩和弱点,详尽的向边区政府作了汇报。他还向边区政府提出了对陇东灾区救济的意见:第一,公债、羊税减轻;第二,公粮免征。此后,他建议将专署作为一级政权单位,分区的民政、财政、教育、建设、法制、保安等工作,各县的工作都要经过专署。专署设审判机关,处理司法事务。这个报告对于边区政府加强陇东的建设起了重要作用。这一时期,刘景范还担任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常务委员,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陕甘宁边区政府委员、副秘书长等职。
    1942年4月,在边区政府委员会会议上,刘景范和民政厅副厅长唐洪澄联名提出“为各县按期普选乡市参议会及提早抽选县参议会提案”,并得以通过,边区政府责成民政厅筹划办理。6月,边区政府会议又决定成立第三审案件的审判委员会。由林伯渠、李鼎铭、刘景范、贺连城、毕光斗5人为委员。当时边区三级三审,县司法为第一级一审;边区高级法院为第二级二审;国民政府最高法院为第三审。由于国民党政府实际上不承认陕甘宁边区政府,也就没有第三审机关,无形中剥夺了人民的上诉权。因而成立审判委员会,受理第三审案件。
    1945年2月,边区筹备第三次选举工作,边区的选举委员会由谢觉哉任主任,刘景范、甘泗淇等为委员。后因谢觉哉另有工作,由刘景范任主任,领导选举工作。4月至6月,刘景范出席了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1946年4月,在边区第三届参议会上,刘景范当选为边区政府副主席协助林伯渠主持边区政府工作。9月,国民党军集结部队从北线、西北线、南线进攻陕甘宁边区。10月30日至11月8日,边区政府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自卫战争上。随后,边区政府成立总动员委员会,刘景范任主任。1947年3月13日,胡宗南下令进攻延安。3月16日,西北野战军组成,彭德怀任司令员兼政委,习仲勋任副政委,刘景范任后勤司令员兼政委。3月19日下午,胡宗南部侵占延安。刘景范和野战军其他领导人最后撤离延安。
    在转战陕北的日子里,刘景范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为前线部队调配弹药、粮草、药品、被服装备等。一年中,刘景范率后勤司令部与边区政府后方委员会相互配合,先后调集麦子240多万斤,军鞋12万双,调集参战民工3500多万人(次),每个劳力平均服务两个月以上,有的甚至服务三个月以上。为了解决医药救助伤员,把学校编为医院,并抽调了2000多干部随军服务,做支前工作。
    1948年12月,中央决定林伯渠离开陕甘宁边区,前往中央工作。刘景范随之从前线调回延安,接替林伯渠的工作,任代主席。在1949年2月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政府委员会暨晋绥代表联席会议上,刘景范被正式任命为边区政府代主席。他在会议上代表边区政府作了《政府工作报告》,指出1949年的工作方向和重点,其中关于生产自救、恢复边区的工作。刘景范指出:为了调动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1948年春耕前纠正了土地改革中的“左”的偏向,宣布鼓励生产,发家劳动致富的各种政策。同时,边区政府采取了各种鼓励生产的方针、方法,发放贷款,组织变工互助,鼓励副业生产等。他指出1949年的工作任务,是在土地改革基本完成的老解放区,每亩地争取达到平常年头的基础上平均增产细粮二升。还提出要增加棉花产量和发展畜牧业。为了完成这些生产任务,刘景范提出:“在老区、半老区开展大规模的生产运动,但这种运动要真正搞起来,不是形式主义的,要实事求是,一点一点去搞,要从乡村每一个农民着手,你的耕牛种子么样,我帮你解决这些困难。许许多多小困难解决了,问题就解决了。政府各厅都应该配合这个生产运动。
    1949年2月,西北野战军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刘景范仍担任第一野战军后勤部司令员,并任中共第一野战军前线委员会委员。这一时期刘景范领导军需后勤工作,率领边区政府和第一野战军干部,保障前线军需粮草的供应和运输。
    1949年5月22日,边区政府会议决定,边区领导机关南迁西安。从此,西安成了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所在地。刘景范随后也迁往西安,他组织各部门的干部参加军管会工作,接管西安市。这时的西北解放区扩大到整个陕西关中和宝鸡地区,西面扩大到陇东和平凉等地区,边区政府实际上成为西北的大区政府。为了配合西北地区的解放和新区的接管,刘景范领导边区及其各厅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的政策和法规,及时发布各种训令,主要有:缉私规章;国民教育;发放农贷;政府机构的设置及制度;行政区域的划分;保护名胜古迹及公共建筑;政府部门供给制度的规定;禁种禁吸鸦片;关押人犯的规定;征收公粮的政策、法令及实施办法;公安条例;税收规定;医院的管理;党政民用供给补助标准;修复铁路的指示;养护公路的指示;各大区、县的人员编制,等等,从而保证了人民政府对新区的接收和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刘景范从1949年10月至1955年先后担任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等职。1956年9月出席了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1955年至1962年,任国家地质部副部长、党组成员。期间,他经常深入穷山僻野、沙漠戈壁、黄土高原和江河湖泊调查研究,对我国地质矿产的普查、勘探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1962年,刘景范因夫人李建彤写的小说《刘志丹》受到株连,被错误地打成“反党分子”。“文化大革命”期间,他因反对康生的胡作非为,遭到“四人帮”一伙的迫害,被诬陷为“现行反革命”,逮捕入狱达7年之久,身心受到严重摧残。1978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为刘景范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又先后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全国政协常委等职务。1990年8月9日,刘景范在北京病逝。

陕甘宁边区著名人物/梁星亮 杨洪主编;西北大学延安精神研究中心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