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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民党对内对外政策的调整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

    
    抗战时期,国民党是全国性的第一大党,处于执政地位,其党员人数之多,武装力量之强,中国其他政党、团体都不能与之相比,一旦它的内外政策有了改变,对全国的抗战无疑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全国人民都对国民党寄予厚望,希望它能够在民族危难之际,将孙中山的革命三民主义付诸实施。在全国抗日高潮的影响和共产党的积极推动下,国民党虽然对人民抗日运动仍有许多限制,但在一定程度上履行自己的诺言,采取了一些措施,开放民主,改善民生,使过去钳制人民民主自由的政治有了初步改变。
    1937年7月底,国民党政府释放了救国会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沙千里、王造时、史良等“七君子”,8月,又释放陈独秀等政治犯。8月下旬,国民党政府公布了《战时军律》,规定不奉命令无故放弃应守之要地、致陷军事上重大损失者,不奉命令临阵退却者、降敌者,敌前反抗命令不听指挥者,造谣惑众动摇军心或扰乱后方者,等等,判处死刑。9月,公布了经过修正的《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惩治汉奸条例》等,规定私通敌国图谋扰乱治安者、以文辞图画或演说为利于敌国或叛徒之宣传者等判处死刑。这些法令和条例由原来镇压共产党和其他革命分子,改为惩治通敌的汉奸和其他资敌的不法分子。与此同时,国民党同意中国共产党在国统区办报、设立办事机构。这些都是国民党在政治上的进步,也是有利于抗战的。
    1938年3月29日至4月1日,国民党在武汉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基本确立了国民党对于抗日战争的基本指导思想,申明以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作为制定抗战时期外交和内政方针的理论依据。关于民族主义,认为只有抗战才能解除民族压迫,只有抗战胜利,才能组织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华民国。关于民权主义,认为抗战之胜利,不仅取决于兵力、尤其取决于民力,政府对于人民之自由,加以尊重,但抗战时期,政治统一较政治自由为急,要求军令政令必须统一,自由必须限制于一定限度之中。关于民生主义,提出抗战时期经济建设应以军事为中心,同时改善人民生活,厉行节约,发展生产,实行计划经济。
    在对日政策方面,大会明确了坚持抗战到底的方针和决心。在此之前,国民党政府虽多次表示抗战的意愿,并在华北、华东战场进行了英勇的抵抗,但始终没有放弃以和平途径解决中日冲突的幻想。在《对日抗战与本党前途》的报告中,蒋介石一改九一八事变以来的对日态度,表示时局已到了忍无可忍的最后关头,为求得国家的自由平等和民族的独立生存,就非发动我们全国的力量与日本决战不可。并坚定地表明,国民党将担负起此次遏制日本侵略的任务。这是自抗战以来,国民党最高当局作出的最坚决最具积极意义的表态,对于坚定全国人民的抗战意志具有重大意义。
    在对内政策方面,大会提出在抗战建国的前提下,实行有限度的民主政治和民主改革。提出如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清除一切汉奸,实行抗日民主政治,动员全国民众参加抗战,发展战时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改善各级政治机构,提高行政效率等有利于动员全国人民抗战的政策。这次大会对1927年以来实行的党禁政策进行了调整,提出国民党以豁达大度,尽量容纳的大党精神,负起责任,使一切政治力量在三民主义之下,共同为完成国民革命而努力。
    大会通过了《抗战建国纲领》,这个纲领在坚持抗战和争取最后胜利的总方向上,与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有基本一致的方面。它吸取中共《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的某些精神,在外交、军事、政治、经济、民众运动和教育等项中,采取了近似和类似的提法。如“本独立自主之精神,联合世界上同情于我之国家及民族,为世界之和平与正义共同奋斗”,“联合一切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之势力,制止日本侵略”;“充实民众武力”,“在敌人后方发动普遍的游击战”;“改善各级政治机构”,“严惩贪官污吏”;“改善人民生活”,“发展农村经济”,“严禁奸商垄断居奇”;“有钱者出钱,有力者出力”,“对于汉奸严行惩办”;“改订教育制度及教材,推行战时教程”,等等。因而对指导和推动全国抗战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国民党由于其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立场的局限性,在大敌当前、亡国灭种的危急形势下,既想利用人民抗战,又害怕人民的力量在抗战中壮大起来;既不能不对人民的合理要求作出某些让步,又想坚持一党专政的国家制度。因此,《抗战建国纲领》是一个具有两重性的纲领,它与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有着本质的区别。大会还接受共产党的建议,决定设立国民参政会作为战时最高民意机关。

中共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史/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著.—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