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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区的第三次民主选举

梁星亮 杨洪 姚文琦


    早在1944年12月,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二届二次会议就作出决定:鉴于抗日战争日益临近最后的胜利,决议适时对边区各级政权机关普遍实行民主改选,然后在此基础上民主选举产生第三届参议会和民主联合政府,进一步巩固边区抗日民主政权。进入1945年后,边区开始民主普选活动,逐级改选人民代表(或参议员),组成各级新一届政权机构。
    边区第三次民主选举,分准备试点和全面展开两个阶段。在准备阶段,主要是制定民主普选的方针政策,选择典型乡进行试点,为全面普选取得经验。1945年2月28日,边区政府政务会议决定:聘请党政军民、少数民族和劳动英雄代表共11人组成边区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谢觉哉(后为刘景范),负责指导第三次民主普选活动。8月4日,边区政府政务会议又决定,本年秋后开始普选准备工作,要求各分区选择数乡先行试点,并且负责延安大学等单位开办短期训练班以培训选举工作干部。8月27日,边区政府正式颁布《陕甘宁边区各级选举委员会组织规程》,规定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务是:“规划执行选举工作计划”,“掌理选举之宣传及疑难解答事宜”,“登记、审查选民、公布选民名单、主持选举大会之进行,并办理选举工作中之一切组织事宜”,“检举以威胁、利诱妨害选举之行为”,等等。①
    边区政府以延安市新市乡,延安县川口区第一乡和第五乡、延安县三区三乡为试选乡。边区政府秘书长李维汉和民政厅厅长唐洪澄率领四个工作组分赴有关各乡帮助工作。此外,各分区各县也确定了自己的试点,如马栏市一乡、庆阳市高迎区三乡、华池县温台区二乡、镇原县孟坝区三乡、定边城区四乡、辛店区八乡、吴堡县刘家沟区五乡、清涧县折区四乡等。到9月中旬,各地先后召开了试选工作会议,总结有关经验。
    9月18日,边区选举委员会开会总结延安市、县四个试点乡的选举经验,着重讨论了贯彻民主方针、发动群众检查政府工作、整顿基层干部作风、保证选举质量以及如何实行“议行合一”的代表制等问题。延安新市乡群众在试选中提出:将乡参议会改为乡人民代表会,取消行政村长制,由各行政组选民依人口比例选出代表领导小组,再由他们组成乡人民代表会,作为乡级政权的权力机关,就可以真正做到“议行合一”。这个建议得到边区参议会常驻会和边区政府的肯定。
    9月6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出《关于今年选举工作的训令》,根据边区参议会二届二次大会的决议,边区政府决定于10月15日至12月底的时间举行乡、县、边区三级政权的改选。《训令》指出,边区建设的新的成就,边区人民的新的任务,就是即将举行的选举运动的政治出发点。《训令》还指出:选举必须“坚持不分阶级、党派、民族、性别、信仰的,不受财产与文化程度限制的,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原则”②;必须“发动人民彻底检查政府工作,检查各种政策的正确性及其执行的程度,检查政务人员的工作作风,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③;选举中,任何公民、任何抗日党派与民众团体,都有依据选举条例提出候选人的权利,有为自己或者他人实行竞选的权利,但任何操纵行为必须坚决制止。《训令》要求各级政府依据“陕甘宁边区各级选举委员会组织规程”成立选举委员会,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展开关于选举条例的宣传解释工作,研究已经进行的各地试选中的经验,做好关于调查、登记选民等技术工作的准备。
    1945年10月5日,边区政府发出《陕甘宁边区政府选举委员会关于今年乡选工作致各专员县市长的信》,根据试选经验就选举方针、检查工作、选举代表、开代表会、宣传鼓动、改乡议会为乡人民代表会制、加强选举工作的领导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训令指示这次选举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在继续三三制政策的精神下,发扬民主,团结人民;放手发动群众,检查政府工作和人员;教育干部,整顿作风,改进工作,自由选举,选举好人;健全民主制度,加强地方自治;而放手发动群众,彻底检查政府工作和人员,尤其是选举工作做好的主要关键。”④至此,边区参议会常驻会和边区政府正式决定:改乡议会制为人民代表会制,以克服乡级政权议行并立的缺点。
    1945年10月14日,边区政府发出《陕甘宁边区参议会驻会委员会政府联合通知》,对边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及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作出三项修正:第一,“为了更加发扬民主,加强乡村自治,改乡参议会为乡(市)人民代表会”⑤。第二,“为便于人民选举自己所熟悉的人为代表,并便于代表领导居民推行工作,乡市选举区域,一般改以自然村为单位”⑥。第三,“为贯彻自由选举方针,各级代表、议员候选名单,除得由各民主党派团体提出外,乡(市)代表之候选人,选民均有提出之权利”⑦。随即,普选工作全面展开。当时边区抽调80多名干部组成11个工作团,分赴各分区和部分县协助乡选工作。各县也都举办区乡干部和选举工作人员训练班,以培养骨干。边区选举工作团和县区选举工作人员共同下到乡或村,同基层干部一起发动群众,组织选举。各地都分选民登记、检查工作、改选人民代表(县与边区两级为参议员)及选举政府领导人员四个阶段。到11月下旬,已经基本完成乡级人民代表的选举。其中,最重要的环节是检查政府工作和选举代表。检查工作的方法是:先由乡政府向选民报告工作,使选民明了政府为人民做了什么,有什么成绩与困难。然后采取讨论报告、个别访问、分村开会等办法,发动群众检查政府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其后,以自然村为单位,按照“自由选举,选举好人”的方针和“自由提出,经过民主讨论,集中表决决定”的程序产生乡人民代表候选人,再采用差额选举办法选出正式的乡人民代表。结果,各地选民到会率都达80%以上,有些地方甚至达到90%以上。到1946年1月,乡级选举工作基本结束,新一届乡人民代表会和乡政府委员会普遍成立,新的县参议员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出来。
    接着,各县陆续召开新一届县参议员大会,听取并讨论县民主政府的工作报告,提交和审议大会提案,然后选举产生本届参议会的正副议长、常驻议员和新一届县民主政府领导人,按照法定名额选出代表本县人民的边区参议员。到3月下旬,各县参议会会议先后召开。
    边区第三次民主选举历时半年之久,取得圆满成功和重大成就。这次边区选举有三个特点。首先,这次普选活动比较彻底地实现普遍、自由、平等、直接和无记名等民主选举原则,从而充分体现了边区人民的意志。全边区参选的选民人数占全部选民人数的82.5%,超过了1937年第一次普选(约占70%)和1941年第二次普选(约占80%)。其中,志丹、子长、曲子、环县等地达到87%,马栏市达到90%以上,镇原三岔区回民乡高达100%。新解放的安边县,这次也召开了县临时参议会,选出县民主政府委员和正、副县长。各级被选代表都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仅以新选出的边区参议员170人(正式135人,候补35人)为例,其中有男(163人)有女(7人),包括中共党员61人,旧国民党员19人,无党派人士89人,救国会1人;按民族分,汉族164人,蒙古族3人,回族3人;按宗教信仰分,天主教3人,回教3人,无神论者164人;按社会成分分,地主34人,富农26人,中农69人,贫农18人,工业资本家3人,中小商人9人,城市小资产阶级3人,贫民2人,工人6人;按本人社会职业分,有党政干部、工农商学军等各方面人士。正如边区政府副主席李鼎铭在关于选举工作的报告中指出的:“我们完全做到了普遍、直接、平等、自由等选举原则。”⑧
    其次,这次选举体现了“三三制”建政原则。李鼎铭指出:“这届选举结果,共产党在绝对多数的乡代表里头不够三分之一,在县和边区议会里三分之一,有的地方稍多于三分之一,因为是地方人民直接选举的,不可能退回去,但在县常驻会与县政府委员会里头,就一律只有三分之一。”⑨“共产党方面限制自己的候选人,并且反转来替各党各派、无党无派提出候选人,替各阶层提出候选人,为他们竞选。”⑩通过选举,使各阶层人民从实践中认识到共产党提出的“三三制”是真心诚意的。
    再次,“在选举中检查政府工作”,这次选举“比以前任何一次更强调检查工作是办好选举的关键”,(11)既提高了群众的自治积极性,又促进了各级政府工作和干部作风的改进。在选举中,“政府工作人员不仅向人民报告工作就完了,还要自我批评,自己说出自从被选举以来做过的种种事情中有什么缺点;人民不仅听取工作人员的报告,而且可以亲自动手检查政府工作,发现问题。”(12)各级干部普遍重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经过检查工作,不但发现问题,而且尽快解决了问题。在检查过程中,不仅发现了问题,同时又识别了人员。“对政府工作人员,某某好、某某不好,过去只是议论,经过检查后,人民就认清了谁真是好的,谁真是不好的。因为要选举好人,就要认识好人,检查工作就为认识好人打下了基础。老百姓都说:这次选举是头瓜里选头瓜,好人里挑好人,这样,好人纷纷选出来了。”(13)如根据延安市、安塞、固临、延川等地的调查,全部2763个乡代表中,绝大多数都是在群众中有广泛信仰,威信很好的。当选的县级和边区参议员也是如此。
    ①  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9辑,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248页。
    ②  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9辑,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255页。
    ③  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9辑,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255页。
    ④  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0辑,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258—259页。
    ⑤  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0辑,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269页。
    ⑥  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9辑,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269页。
    ⑦  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9辑,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269页。
    ⑧  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0辑,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32页。
    ⑨  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0辑,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33页。
    ⑩  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编:《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文献汇辑)》,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297—298页。
    (11)  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编:《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文献汇辑)》,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298页。
    (12)  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0辑,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33页。
    (13)  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0辑,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34页。

陕甘宁边区史纲/梁星亮,杨洪,姚文琦主编;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安:陕西出版集团、陕西人民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