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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延安民族学院

刘宪曾 刘端棻


    (一)创办经过及组织机构
    随着少数民族工作的开展,来延安的少数民族青年越来越多。中共中央西北局,于1941年9月18日,在陕北公学民族部的基础上创办了延安民族学院。
    民族学院的组织机构如下:
    院部:高岗任院长,高克林任副院长;胡震任秘书长。
    教育处:管理教育工作:处长乌兰夫;副处长王铎;教育处下设教务室、注册室、图书室和阅览室,教务室掌握教学工作,注册室掌握注册和生活纪律等工作。
    干部处:由刘志瑞、塞农负责。
    总务处:处长梁大军。下设总务科、会计科、生产科、医务室、休养所。
    研究部:主任刘春。下设三个研究室:蒙民问题研究室由包彦(包正言)负责,研究人员有孔飞、克力更、刘元复、吕林(乌兰)、高鲁峰(董英)、云北峰、张路、赵诚等;回民问题研究室由马寅负责,研究人员有霍流;藏民问题研究室由马尔萨(牙含章)负责,研究人员有韩格鲁、海明。
    民族学院的发展经历了三个时期:
    (1)文化沟时期。从1941年9月至1943年4月,民族学院一直在延安文化沟原泽东青年干部学校的校地上单独办院。
    (2)桥儿沟时期。从1943年4月至1944年4月,为了适应整风的需要,民族学院与自然科学院、鲁迅文艺学院等并入延安大学,校址迁往桥儿沟参加整风运动。
    (3)三边时期。从1944年4月至1948年2月。为了使民族学院的学生便于接触民族地区的实际,中央决定将民族学院迁至定边,与三边师范、地委干部训练班、整风训练班并为三边公学,但民族学院的建制仍保留。1944年冬,随着抗战形势的发展,民族学院的蒙古学员调往内蒙开辟工作,其他少数民族学员仍然学习。1945年2月民族学院又从定边迁往内蒙地区的城川。直至1948年春结束。
    (二)民族学院的教育方针及教学方法
    抗日战争时期党的教育方针,主要是适应抗日战争之形势,实行抗战救国的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以抗日为中心,培养和造就大批军事、政治的民族抗日干部,为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争取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而努力奋斗。民族学院正是贯彻党的这一教育方针。
    民族学院的学生,来自蒙、回、藏、彝、苗、满、汉等七个民族,约300余人。其中蒙古族学生约100人,来自内蒙古地区,回族学生约50余人,来自甘肃、宁夏等地;藏族学生约七、八人,彝族学生约五、六人,苗族学生一人,他们来自贵州、四川,是跟随红军长征过来的;此外,还有一部分汉族学生。
    由于学生来自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在年龄、文化程度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差别。学院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分别设置了研究班、普通班、文化班三种类型的班级组织教学。班级的编制既考虑到文化水平,同时也照顾民族特点。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编入研究班,具有一般文化水平的编入普通班,文化水平较低的编入文化班。文化班分为蒙古班和回民班,以学习文化课为主,每班设指导员一人,由学生选学习干事一人。
    民族学院紧密联系抗战时局的需要,同时结合各民族学生的实际,分别设不同的课程。研究班和普通班高年级设有:马列主义、政治经济学、哲学、中国革命问题、民族问题、时事政策等;普通班级设中国革命问题、政治基础理论、社会发展简史、汉语文、民族语文、历史、地理、自然常识、时事政策等;文化班设有:汉语文、民族语文、数学等课程。
    民族学院在教学上,采用理论联系实际,启发诱导式的教学方法,深入浅出的讲授,使学生易于接受,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时事课,经常请各部门领导人作专题报告,以便学生了解国内外形势,扩大了他们的知识面。
    在民族学院,各民族青年满怀革命热情,自由、平等、友爱、团结地生活和学习。当时,延安的物质条件极其困难,边区政府对于少数民族同志仍尽力给以优待。1942年边区政府把所有人员的待遇划分为十类四十余种,国际友人和少数民族同志为第一类,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第九类。由此可见,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同志的关心和照顾。
    民族学院从1941年9月创办至1948年2月结束,八年多的时间,为党培养了数百名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他们在民主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挥了栋梁和骨干的作用,为祖国各民族的大团结建立了功绩。

陕甘宁边区教育史/刘宪曾 刘端棻主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