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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人民民主选举运动的开展

胡民新 李忠全 阎树声

    
    在经过1937年和1941年(三三制选举)两次普选运动之后,1944年12月召开的边区二届二次参议会,作出了关于进行边区第三次三级(乡、县、边区同时开展选举工作)民主普选的决定。
    1945年2月28日,边区政府第96次政务会议讨论了筹备这次选举运动事宜,决定聘请党政军民及少数民族代表和劳动英雄代表共11人组成边区选举委员会,推进和领导边区的选举工作。8月4日,边区第106次政务会议,讨论边区各级参议会改选问题。会议指出此次改选的意义和目的在于:通过选举运动,深入地检查各级政府工作,选举真正的为人民办事的人进入政权机关,使边区各项建设工作提高一步。强调在选举活动中充分发扬民主,发动群众批评、检查政府工作。会议决定:(1)从10月15日至12月底三级参议会同时进行改选;(2)边区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谢觉哉因忙于筹备中国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改由民政厅长刘景范负责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3)派民政厅副厅长唐洪澄率工作组到延长县进行一个乡的选举试点工作;(4)各分区选择一个乡进行选举试点;(5)民政厅抽调干部举办短期训练班,以派赴各地协助选举工作。8月27日,边区政府公布了《陕甘宁边区各级选举委员会组织规程》,具体规定了各级选举委员会的性质、职权,组织机构、任期与经费等事项。
    9月6日,边区政府又发出了《关于今年选举工作的训令》,指出抗日战争已胜利结束,全国人民已进入为和平、民主、团结而奋斗的新时期,在新的历史时期,边区的干部和群众要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各方面的建设上做出榜样,有力地推动全国的和平、民主、团结大业,这就是即将开展的选举运动的政治出发点。
    为了搞好选举,保证新产生的“三三制”联合政府能胜利地履行其历史任务,训令强调必须做到:(1)坚持不分阶级、党派、民族、性别、信仰,不受财产与文化程度限制,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原则;(2)发动人民彻底检查政府工作,检查各种政策的正确性及其执行的程度,检查政务人员的工作作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方面使人民能更好地识别人才,选举为他们所信赖与需要的人物,以加强各级政权,同时使人民能更多地熟悉政府工作,提出问题,发表意见,以为今后改进工作的基础;(3)任何公民,任何抗日党派与民众团体都有依据选举条例进行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力。
    10月5日,边区选举委员会发出《关于今年乡选工作致各专员县市长的信》,强调要充分发扬民主,团结人民;放手发动群众,检查政府工作和人员;教育干部,整顿作风,改进工作,自由选举,选举好人;健全民主制度,加强地方自治;放手发动群众,彻底检查政府工作和人员,尤是选举工作做好的主要关键。同时还根据试选乡的经验就如何贯彻选举方针,检查工作,选举代表,开代表会,宣传鼓动,改乡议会为乡人民代表会,加强选举工作的领导等问题作了具体指示。
    1945年8~9月间边区第三次普选运动就进入积极准备阶段,9、10月间,边区和各分区选择典型乡进行了选举工作的试点,以便总结经验。边区政府由秘书长罗迈和民政厅副厅长唐洪澄率领4个工作组,分别到延安市新市乡、延安县川口区一乡和五乡、延长县三区三乡协助进行试选工作。
    10月中旬起,边区各县即普遍开始发动以自然村为基本投票单位,改选乡、县、边区三级政权的第三次民主普选。每个乡改选工作的步骤分为宣传政策,登记选民,检查工作,改选代表(县与边区级为参议员)与政府领导成员4个阶段。边区各级党政领导,放手发动群众,因为这次普选运动主要通过检查政府工作人员、选举代表、开代表会三个环节来完成。这次三级选举,以乡为基础,结合乡选重新选出县级和边区级的参议员。到11月下旬,全边区完成了乡级人民代表的选举。1946年1月,全边区各地都召开了乡人民代表会,改选乡级政权。到3月上旬,边区各县都召开了新选出的县参议会,改选了县级政权的领导。延安市参议会于3月21日闭幕;新解放的安边县于3月下旬举行了首届民主选举的临时参议会,选出了县政府委员会和正副县长。
    结合乡选和县(市)选,各县(市)都选出了边区参议员。本届共选出边区参议员170人,其中正式议员135人,候补议员35人,新选出的113人。边区第三次民主普选圆满结束。
    边区第三次民主普选是在边区人民政治觉悟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习惯逐步养成的情况下进行的。它有以下特点:
    第一,充分发气扬了民主,自由选举得到充分体现。在这次选举中,由于对候选人的提名办法作了新规定,即乡代表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出,县和边区参议员候选人除由各党派团体提出外,选民还可联名提出一部分;在选举时实行差额选举。这样,选民就能更好地按照自己的意志选举自己满意的人。例如,延安县蟠龙区申长林乡马家沟村选举乡代表时,只有两个名额,在酝酿候选人时大家提出许多符合条件的人,最后决定提4个候选人,由大家民主投票选举,全村51个选民,有50人参加投票,结果申长林和井重元二人以票数最多当选,选民都很满意。曲子县陈家沟门村选乡代表时,由于酝酿候选人的工作准备不足,没有把大家最拥护的陈守治提为候选人,但在无记名投票选举中,陈守治以得票最多而当选。大家当场满意地说:“我们拥护他!”县和边区参议员的选举也是如此。正是由于自由选举的原则得到了贯彻,群众对这次民主选举出来的乡代表和县与边区的参议员普遍表示满意。
    第二,在选举中检查政府工作。这次选举比以前任何一次都注重检查政府工作,各级政府都向选民或代表作工作报告,进行自我批评;更重要的是放手发动群众检查政府工作。在这次选举活动中,人民群众向各级政府提出了大量有关兴利除弊的具体建议。据延安、富县、延川、志丹、曲子、合水、镇原、新正、新宁、赤水、吴旗等县的统计,群众在乡选中就提出了21000多条意见,到边区第三届参议会开会时已经解决17000多条,占总数的80%以上。此外,各级政府工作人员都在选举中向选民报告工作,做自我批评。在乡选中,除乡上的干部向选民报告工作并做自我批评外,许多县长、副县长以及县委书记、副书记都要主动到乡村选民会或乡人民代表会上做自我批评。例如安塞县贺县长就在一个乡的代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志丹县县长,县委书记在县上召集的县区乡干部会上带头做自我批评;富县、延川等县委还在《解放日报》上发表了书面检讨文章。人民群众不仅听政府工作人员的报告和自我批评,而且可以亲自检查政府工作。如清涧县解家沟区长杨某包庇贪污分子,群众认为他为人不清白,要求查处,结果查清了他包庇贪污分子的事实,由上级撤销了他的区长职务。另外,还检查出一乡长贪污粮食22石,五乡长贪污粮7石,乡文书李某贪污粮食5石,四乡文书刘某贪污粮食2石,乡长刘某贪污粮食1.5石,另有两个行政村主任及一个村长有贪污行为,令他们在会上坦白认错,并罢免了他们的职务。
    第三,继续坚持“三三制”。这次选举仍然是在“三三制”政策精神指导下进行的,新选出的代表(议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这次当选为代表或议员的英雄模范人物比过去有了显著增加。他们是边区生产战线和对敌斗争战线上的积极分子,在群众中最有威信。当选的党外人士名额有所增加。共产党员在许多乡的代表里,占到三分之一的比例,这样就坚持了“三三制”的原则,区边的民主政权进一步巩固并受到党外人士的赞扬。李鼎铭副主席说:“三三制”是边区选举制度的一个特点。坚持实行“三三制”这是我亲自见到的,也是大家亲自见到的。所以,国内外个别分子把边区政权说成是共产党“把持边区”是“很可笑的。”①1944年才到边区的民主人士李仲仁在选举中,当选为赤水县的县参议会副议长和边区参议会候补参议员。他深有体会地说:“我是一个国民党员,也被选上了,我才相信共产党,讲民主、决不包办”,“我从实践中认识到共产党提出的三三制是真心诚意的,边区的确是真正民主的”。边区参议员民主人士郝显德也说:“在这次普选中,不少地方党外人士被选为县长或副县长,这更加说明我们这里是真正实行了民主。”②
    ①  《陕甘宁边区参议会》(资料选辑),中央党校科研办,1985年1月出版,第543页。
    ②  《陕甘宁边区政权建设史》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12月出版,第413页。


陕甘宁边区民政工作史/胡民新 李忠全 阎树声编著.—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