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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尊重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

胡民新 李忠全 阎树声

    
    1941年“五一施政纲领”规定:“尊重蒙、回民族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
    回民有句谚语:“没有清真寺,就没有定居的回民。”清真寺是回民定居生活的象征。1940年2月成立的延安回民救国协会,倡议在延安建立一个清真寺和创办一个清真食堂,边区政府把这两件事都办到了。延安清真寺是边区修建的第一个清真寺,同年10月7日正式竣工,地点在文化沟内,寺院石牌坊上镂刻的“清真寺”三个字是毛泽东亲笔题写的。落成典礼完全按照伊斯兰教的仪式隆重举行,朱德、高自立、谢觉哉、艾思奇、罗迈等领导同志和边区回民代表及各机关团体代表200多人参加,典礼由延安马阿訇主持,回民鲜维峻致开会词。朱德、高自立等都讲了话。
    延安清真寺建成后,特地到关中请了马生福教长来延安清真寺接任阿訇。1941年7月12日正式举行阿訇接任典礼,延安全体回民同胞和西北局、边区政府等党政机关的代表参加。延安回协干事长鲜维竣主持仪式。年逾花甲的马生福教长在接任典礼上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说:“我是在关中开学的阿訇,早就想来延安。我知道延安建立清真寺完全是为了回民自己,所以我抱着很大的热情,不怕天气炎热,路途遥远,年迈苍老,坚决前来。我来这里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民族,为了国家,在边区政府英明的领导下,使各民族团结起来,为中华民族、为回民自己的解放而奋斗。”从此以后,延安清真寺便成了延安回民的活动中心,凡属伊斯兰教的教俗活动都在清真寺举行。民族学院的回族、东乡族的师生,每逢星期五或节日,都到清真寺去做“主麻”和进行节日庆贺。
    边区其他地方的回民同胞,也按照本民族的习俗进行宗教和民俗活动。比如,1943年定边县的200多回民庆祝“古鲁巴尼”节(旧历10月12日),在清真寺做礼拜,按惯例给孩子们散了钱。礼拜以后,阿訇就到每家帮助宰牲。这一次共宰羊40只,宰牛6头,过了一次丰盛的“古鲁巴尼”节。
    1941年11月,我军解放靖边城川堡时,使这里的天主教堂受到损失,蒙胞教民的教会活动一度停止。为了团结广大蒙胞,尊重蒙族同胞的宗教信仰自由,1944年6月,边区政府花费85万元帮助重新修复了教堂,比利时神甫又恢复了传教活动,教徒们又开始了各种宗教活动,受到蒙古教民的好评。
    除了对蒙、回等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尊重外,边区其他群众的宗教信仰也是自由的,每逢佛教或道教的庙会,烧香拜佛的男女便络绎不绝。

陕甘宁边区民政工作史/胡民新 李忠全 阎树声编著.—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