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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农业劳动力资源的整合/二

黄正林


    二、1937—1940年对农业劳动力资源的整合
    1.边区旧有的劳动组织
    边区民间有句农谚是“犁怕二桨,锄怕五张”,意思是说两犋牛并耕或是五个人一同锄地,可以提高劳动效率。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在抗战前,边区农民自发地形成了一些劳动互助组织,如变工、扎工、唐将班子、兑地、请牛会、锣鼓班子等,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我们这里主要介绍变工、扎工、唐将班子的组织形式。
    变工。变工是陕北地区比较流行的劳动互助组织,是在关系较好的农家或亲戚之间进行。一般有这样几种变法:一种是人工变人工;二是人工变牛工,牛工变人工;三是生产技术上的互助。变工形式多种多样,有经常的,有临时的,有讲情面的(如亲戚、友邻),也有讲好条件要补工或折合工钱的。①
    扎工。扎工是一种集体雇工劳动的组织,许多出雇的短工共同组织在一起,向外出雇,主要流行在地广人稀的地方,如延属分区的各县和三边分区的靖边及定边、吴旗少数地方。②“扎工”是由农村的农民和短工组成的,人数多少不一,少则十个八个,多则三十、五十。扎工中有一个“功德主”、一个“工头”和一个“计账先生”。“功德主”(或叫“工主”)是扎工的组织者,多是光景较好的农户担任。“工头”是扎工的领导者,主要任务是照顾工人的生活、找工作、借工具,指挥工人劳动。他不仅要参加劳动,而且要起带头、模范作用。“计账先生”要参加劳动,兼管计账、管账、管钱事务。“扎工”分为“走马工”和“朋工”两种:参加“走马工”的工人,多是自己没有庄稼,像“走马”一样,那里工价大就往那里走。“朋工”多半都有些庄稼,不能走得远,给雇主把活干完后,大家又互相帮助,只有把所有朋工的庄稼做完了,别人才能请去。③从扎工的构成可以看出其特点是:第一,扎工是在劳动力缺乏的情况下产生的劳动组织;第二,扎工的人数较多,又有劳动纪律,可以发挥集体劳动的作用,提高劳动生产率。第三,扎工是一种集体出卖劳动力的组织形式,参加扎工的雇工和业主之间是雇佣关系。④
    唐将班子。唐将班子是由陕南的山阳、镇安、商洛等地转入关中的,因此,居住在关中的陕南移民多用这种形式,主要用于锄地。唐将班子人数多半在10人以上,多至30—40人,普遍在15人左右。组建班子的人叫“包头”,工头叫“领头”,管账的叫“书班”。“包头”要从每个工人的工资中抽取1/10到1/20,一部分作为下雨天的管饭和各种零用,剩余归包头所有。“领头”一般没有额外报酬。“书班”的报酬是班子解散前,工人给他白做工一天。唐将班子有比较严格的劳动纪律和约定俗成的一些规矩。⑤它既是对参加劳动农民的纪律约束,又反映了陕北黄土高原农民在进行农业生产时的行为、习惯和习俗。对于这些约定俗成的规矩,凡是参加这一组织的人都必须遵守。
    边区各种旧有的农业劳动组织是农民在长期劳动协作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尽管有一些不尽合理的地方,但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有一定的作用,因而,为当地农民所认可。
    变工、扎工、唐将班子等传统的劳动互助组织,是农民在长期劳动实践中形成的,有利有弊。利在于解决了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特别是农忙季节里的劳动力、畜力、农具等不足的问题。在组织形式和劳动效益上表现出来的特点是:节省劳动力和资财,劳动紧张、效率高,调剂作用大,有纪律、有组织,不违农时,能够提高耕作技术等。弊在于有些组织只限于本族和至亲好友之间,范围狭隘;组织比较松散,具有数量少,规模小,不普遍,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的特点。因此,它“只是个体的小农业生产之下的一个无关重要的附属因素,它丝毫也没有变更个体的小农经济上述的农民的贫苦和落后的状况”。⑥
    2.边区对劳动力资源的整合
    由于旧的劳动组织仍然属于小农经济,是分散的个体生产,且有对雇工剥削因素的存在,它和中共的政治主张不尽相符。因此,为了把农民逐渐引上集体化的道路,在抗战初期,边区根据江西苏区的经验,对边区的农业劳动力资源进行整合。整合的办法是:取消了变工、扎工和唐将班子等民间传统的劳动组织,打破了原来亲朋好友之间的大部分以血缘为纽带的互助关系。以村、乡为单位,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组织了“劳动互助社”、“义务耕田队”、“妇女生产组”、“儿童杂务队”等劳动组织。在边区各级政府的行政干预下,1938年至1939年,边区各县的乡、村普遍建立起了各种新的劳动互助组织。据统计,1939年,参加劳动互助组织的达249163人,其中劳动互助社89982人,义务耕田队66347人,妇女生产组53126人,儿童杂务队39708人。⑦如果以1941年边区人口(数量约为135万)计算,约有18.5%的人口被组织到各种劳动组织中来。如果按农村纯劳动力人口计算,比例将会更高。
    由于受到苏联集体农庄的影响,边区政府采取行政干预的手段对乡村农业劳动力进行整合,目的是想将农民逐渐引导到集体生产中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当时起了一定的作用,特别是各县组织义务耕田队,帮助抗属播种、锄草、收割,得到抗属的拥护。但是,其他劳动组织所起的作用,效果不明显。原因是打破原来那种以亲戚、宗族关系为基础的旧的劳动互助组织的做法,并不十分受农民欢迎。大多数农民还是以旧的劳动互助组织形式为基础,从事农业生产。如“延安、安塞一带的扎工的数量,在1940年大致已达到并超过了土地革命以前的水平。”⑧这说明,在边区的农业劳动力整合中,国家政策和民间惯行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冲突。1944年,中共西北局研究室在一份研究报告中确指出了这一冲突的存在:
    虽然农村有调剂劳动力的要求,虽然民间旧有的劳动互助在自发地增长着,但是从内战时期就组织起来的“劳动互助社”等,依然是不起作用。基本原因是由于它们不是农民群众自愿的组织,而是自上而下地按乡、村抄名单式地组织起来的空架子。许多农民还以为它们是政府为了动员义务劳动的组织,所以他们愿意自己组织变工、扎工而不愿意把“劳动互助社”等等充实起来。1940年以后,这些组织都非正式地取消了。⑨
    显然,1937年至1940年,边区的农业劳动力资源的整合是失败的。在抗战初期,在劳动力资源的组织和利用上,边区试图以乡、村为单位,组织农民集体劳动,让农民走集体化生产的道路,既不符合边区的民情和传统习惯和行为,也和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原的自然条件以及边区的生产力水平不相适应。由此可以看出,建国后,在经济建设中由于急躁行为而导致的行政命令主义和教条主义作风,在延安时期就露出了端倪。
    ①  石毅:《什么是”变工”和”扎工”》,《解放日报》1943年1月23日。
    ②  《陕甘宁边区生产运动介绍:边区的劳动互助》,晋察冀新华书店(无出版年代,河北大学图书馆藏),第11页。
    ③  石毅:《什么是”变工”和”扎工”》,《解放日报》1943年1月23日。
    ④  王丕年、石毅:《关于扎工的几个问题》,《解放日报》1943年4月14日。
    ⑤  王丕年、石毅:《关于扎工的几个问题》,《解放日报》1943年4月14日。
    ⑥  中共西北局研究室:《陕甘宁边区的劳动互助》(1944),《史料摘编·农业》第2编,第463页。
    ⑦  陕甘宁边区建设厅:《一九三九年农业生产总结报告》,《史料摘编·农业》第2编,第424页。
    ⑧  中共西北局研究室:《陕甘宁边区的劳动互助》(1944),《史料摘编·农业》第2编,第422页。
    ⑨  《边区劳动互助的发展》,《解放日报》1944年2月10日。

陕甘宁边区乡村的经济与社会/黄正林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