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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陕甘宁边区简介

史志诚



    1934年11月,刘志丹领导的中国共产党西北红军成立了陕甘边苏维埃政府。1935年1月,改称陕北省苏维埃政府。1935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到达陕北后,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使陕北成为革命的中心根据地。1937年9月6日,根据国共两党关于国共合作的协议,中国共产党将陕甘苏区改名为陕甘宁边区,并成立了边区政府,林伯渠任主席,张国焘任副主席。辖23个县(包括陕西北部,甘肃和宁夏的东部),人口约150万,首府延安。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是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所在地,是敌后抗日战争的政治指导中心和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总后方。
    国民政府划定陕甘宁边区政府管辖范围为23个县,即陕西肤施(延安)、甘泉、延川、延长、安塞、安定、保定、靖边、定边、淳化、吴堡、清涧、米脂,甘肃的正宁、宁县、庆阳、合水、环县、镇原,宁夏的花马池(盐池县),陕西的神(木)府(谷)区、关中的部分地区,归边区政府直接管辖,并为八路军的募补区。
    1946年12月,国民党胡宗南率兵进攻陕甘宁边区。1947年3月19日,毛泽东等率领共产党中央机关和部队撤离延安。1948年3月28日,毛泽东和中共中央东渡黄河,迁往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1949年6月,边区政府迁址西安。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1月,陕甘宁边区的建制撤销。
    1.政治
    1938年7月,中华民国国民参政会一届一次会议作出在各省、市召开参议会的决定,并于9月公布了省参议会临时组织条例。与此相适应,边区政府于同年11月决定将边区议会改为边区参议会。
    1939年1月17日至24日,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在延安召开。到会参议员145人(其中有边区政府聘请的开明绅士特约参议员12人)。中共中央领导人毛泽东、王明(陈绍禹)、洛甫(张闻天)、陈云、王稼祥等出席开幕式。会议选举高岗为陕甘宁边区参议会议长,张邦英为副议长,选举高岗、张邦英、毛齐华、崔田夫、陈伯达、周长安、路志亮(女)、王观澜、高述先为边区参议会常驻参议员。选举林伯渠为边区政府主席,高自力为副主席,林伯渠、高自力等15人为边区政府委员。选举雷经天为高等法院院长,曹力如为边区政府秘书长。会议还通过了多项与边区自治相关的法律文件。还有象征宪法的文件:施政纲领。1939年2月6日,第一届经过民主选出的边区政府委员在延安宣誓就职,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式成立。
    主席:林伯渠
    副主席:前任张国焘、李鼎铭,继任刘景范、高自力;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边区政府秘书长:曹力如。
    政府机构有:政府办公厅、贸易厅、教育厅、建设厅、民政厅、财政厅、民族事务委员会。
    1937年5月起,边区开始进行不分阶级、不分党派、不分宗教信仰、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民主选举。截至10月,完成了乡、区、县的选举,成立各级议会和民主政府。
    2.司法
    边区政府实行自治政策,辖区内的司法多根据自治原则制定,很少使用中华民国颁布的各方面法律。
    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会议通过了《陕甘宁边区政府组织条例》、《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陕甘宁边区土地条例》和《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以及铲除和杜绝汉奸、土匪,扩大地方武装和统一战线,发展经济、教育等12件重要提案。1946年4月23日,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第一次大会通过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3.文化教育
    1936年11月22日,成立中国文艺协会,简称“文协”。1938年,在边区文化协会和抗日救亡协会部分外语工作者联合成立了延安世界语者协会。1938年9月,成立第一个覆盖全边区的文化社团“陕甘宁边区文艺界抗战联合会”。
    1937年,中国抗日军政大学成立。1938年4月10日,成立鲁迅艺术学院,1940年改称鲁迅艺术文学院。1941年8月28日,成立陕北公学、中央党校、延安民族学院、延安大学。
    4.财政金融
    抗战初期,陕甘宁边区和八路军、新四军的财政开支,大部分来源于国民政府调拨以及华侨、国际友人的捐赠。1938年,外援占边区经济总收入的51.6%。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特别是从1940年起,国民政府不仅完全停发军饷,而且对陕甘宁边区实行军事包围和经济封锁,断绝边区的一切外援,陕甘宁边区的财政难以维持。非生产人口的增加是造成边区财政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因非生产人员增加,购粮款大幅度增长,一度占年财政收入18.86%。边区政府连年赤字,医疗、生产等所需物品严重匮乏。
    1941年,中共中央和边区政府调整财政政策,大力发展边区经济,增加税收,发行公债。皖南事变后,边区政府为解决燃眉之急,制定独立自主、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财政原则。具体做法是,给各机关部队一部分生产资金让其各自经营以解决经费困难;大量开发食盐,发动群众驮运食盐出口,计划出口60万驮,其中6万驮为公盐,分配各县,由群众义务驮运;统一产销盐价,其收入归军委,作为军费和军委生产保证;发行建设救国公债618万元;征收救国公粮20万石、公草2600万斤,解决人员和马匹粮草;禁止法币,发行边币1054万元。
    1937年10月1日,陕甘宁边区银行在延安成立。陕甘宁边区银行前身是1935年11月在瓦窑堡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西北分行。首任行长曹菊如。1938年6月,边区银行发行了与法币等值的贰分、伍分、壹角、贰角、贰角伍分、伍角共6种“光华商店代价券”(简称光华券)。1941年初又增发了面值为柒角伍分的光华券。到1941年2月18日止,光华券共计发行4387215元。1941年,中共就辖区的财政困难,调整政策,全面禁止法币在边区流通,自行发布货币边币。此后,又发行“商业流通券”代替边币。
    5.农业
    陕甘宁边区作为中共中央所在地,驻扎着大量的党政军学人员,加上边区地瘠民贫,自然灾害频发,粮食问题成为亟须解决的首要问题。1941年春,由于当时国民政府停止对陕甘宁边区的财政支持并实行经济封锁,边区发生严重的财政危机和粮食资源短缺问题,中共中央命令八路军三五九旅进驻南泥湾,实行屯垦,生产自救。在短短的三年内,由王震旅长率领的三五九旅开发了南泥湾,并获得了粮食大丰收,基本解决了粮食短缺问题。
    6.工业
    1940年之前,边区因依靠外援影响,工业方面鲜有发展。1941年至1945年,边区工业发展很快。其中,公营工业发展最快,全边区有纺织厂23家,年产大布3.29万余匹;造纸厂11家,年产纸5671令。还有化学工业工厂10家,肥皂厂2家,陶瓷厂3家,石油厂1家,火柴厂1家,制药厂1家,皮革厂2家,印刷厂4家,被服厂12家,炼油厂2家,工具厂8家,木工厂2家。公营工业是边区工业主要组成部分,给边区财政提供了大量的收入。手工业发展也很快。民间纺织方面,全边区有纺妇13.3万余人,纺车12万余辆,1943年共纺纱83.5万余斤,给公营纺织厂提供了相当部分的纱线原料。其他工业如煤1943年产量达到每月7600吨;盐产量达52.1万驮。
    7.商业
    1937年至1940年间,边区的商业贸易主要为采办性质,主要是保证中国共产党党政机关和军队的物资供应,只有很少部分具有营利性质。1941年后,边区政府加强对贸易的控制,制定商业政策,促进边区商业贸易的发展。1941年,延安市的公营商店达46家,总资本273.8万元,1—6月份贸易额为937.9万元,纯利润110.3万元。1943年统计的几个地区的贸易情况:靖边公营商店总资本133万元,上年利润87.8万元;县公营商业总资本4539.9万余元,上年利润77.1万元;延安市公营商店、客栈等资本总额2470.5万元,上年纯利329万元。同时,合作社商业和私营商业都得到一定的发展。
    8.军队
    陕甘宁边区的武装力量,包括八路军留守部队、边区保安队和地方非正规武装三部分。八路军后方留守处(1937年9月经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成立),由一一五师、一二〇师、一二九师的部分部队组成,共约9000余人,主任肖劲光,担负保卫边区和中国共产党中央的双重任务。地方非正规武装,包括保安队、自卫军两部分,1938年底人数有224000人,配合留守部队保卫边区。边区保安司令部(1937年10月由红军游击队改编成立),下辖十多个保安大队,司令员高岗,副司令员周兴。


陕甘宁边区禁毒史料/史志诚主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