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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禁毒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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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陕甘宁边区政府批答
史志诚
[力字第159号]
(1949年10月27日)
曹主任,李、崔副主任:
九月十四日来呈悉。陕北缉私队榆林分区三十人,定靖两县各十人,绥德分区三十人,黄龙分区二十人,直属七县共四十人,同意照所提意见进行编制。其所需弹药武器,可与陕北军区商量解决。预算,仍由陕北缉私委员会统一掌握。
此批
主 席 林
代主席 刘
副主席 杨
陕甘宁边区禁毒史料/史志诚主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