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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禁毒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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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
史志诚
——公布查缉毒品办法
[战字第892号]
(1946年2月22日)
查日寇投降后,边区外面之鸦片、料面、吗啡等毒品潜入边区,遗[贻]害人民,除各级政府应依以往命令和办法严格禁吸外,特对制定《陕甘宁边区查缉毒品办法》公布施行,无论军民人等须一律烙[恪]守遵行,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查缉机关、查缉人员或办法,须禁止使用或取消之,此令!
主 席 林伯渠
副主席 李鼎铭
陕甘宁边区禁毒史料/史志诚主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