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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建立与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陕甘宁边区金融史编辑委员会


    一、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建立
    (一)陕北根据地的建立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是在武装革命斗争的急风暴雨中诞生的。
    自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陕甘宁地区革命浪潮不断高涨。早在1924年秋,李子洲等人便在绥德师范学校建立共产党、共青团组织,开始了这一地区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活动。大革命失败后,1927年10月,党领导了清涧起义,建立了西北工农革命军游击支队。1928年春,中共陕北特委成立,加强了党对陕北革命斗争的领导,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武装革命斗争。
    1931年初,中共陕北特委即将工作重点转入农村。1932年3月,在延川县建立了陕北第一支红色游击武装——西北先锋队,开始了这一地区的游击战争。1934年7月8日,在安定县杨道峁成立了中国工农红军陕北游击队总指挥部,谢子长任总指挥。不久,陕北游击队又改编为红二十七军,英勇作战,粉碎了国民党地方军阀对游击队的第一次“围剿”,并使相对分割的游击根据地连成了一片。同时,在10余个县建立了中共县委和县革命委员会。1935年1月29日,在安定白庙岔召开了陕北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了陕北省工农民主政府,马明方任主席,下辖17个县。
    (二)陕甘边根据地的建立
    1930年10月,刘志丹等人在陇东华池县太白镇消灭反动民团,组建了一支游击队伍。1932年12月,根据党中央《关于陕甘边游击队的工作及创造陕甘新苏区的决议》以及中共陕西省委的有关决议,陕甘游击队正式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六军第二团,并立即开辟旬邑、淳化、耀县交界以照金为中心的根据地。经过广大军民的努力,到1933年6月,照金根据地发展到东西五十余里,南北八十余里的地区,并成立了中共陕甘边特委、陕甘边游击总指挥部和陕甘边革命委员会,成为西北革命史上第一块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革命根据地和红军的可靠依托点。
    正值此时,照金根据地和红二十六军受到了强敌的进攻。红二十六军在政委杜衡①的错误指挥下南下关中并几乎全军覆没,照金根据地也被敌人占领。
    1933年11月3日,中共陕甘边特委和红军临时总指挥部在陇东合水县包家寨召开会议,决定恢复红二十六军并成立四十二师,开辟以南梁(陇东华池县境内)为中心的根据地并建立陕北、陇东两路游击区。1934年11月1日至7日,在华池县南梁荔园堡召开了陕甘边区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正式选举成立了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习仲勋任主席。这一时期,在旬邑、淳化、耀县、宜君、宁县、正宁、合水、庆阳等18个县的部分地区,建立了正式或临时的革命政权。
    (三)西北工委及军委的成立,陕甘边、陕北根据地的初步统一
    1935年2月5日,中共陕北特委和陕甘边特委在赤源县周家*(左土右佥)召开联席会议②,讨论统一两区党政军的领导和反对敌人的第二次“围剿”的工作方针,决定成立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由惠子俊任书记)和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由谢子长任主席,后刘志丹任主席),统一领导两个根据地的工作。在西北工委和西北军委的正确领导下,红军奋勇歼敌,取得了杨家园子等重大战役的胜利,并攻克了延长、延川、安定、安塞、保安、靖边等6座县城,使陕甘边和陕北两个根据地联接起来。
    1935年9月,红二十五军由鄂豫皖地区转移到陕北,在延川县永坪镇与红二十六、二十七军会合,组成了红十五军团,徐海东、刘志丹分任正副军团长。同月,成立中共陕甘晋省委,由朱理治任书记;成立陕甘晋苏维埃筹备委员会,进一步统一了根据地的党政军领导。
    1935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经过长征,胜利到达陕北吴起镇(今吴旗县)。11月下旬,党中央和中央红军移驻洛河川道的甘泉县下寺湾,与红十五军团会合。同月,在富县直罗镇战役中,彻底粉碎了敌人对陕甘革命根据地的第三次“围剿”。直罗镇战役的胜利,不仅巩固了陕甘革命根据地,而且“给中共中央把全国革命大本营放在西北的任务,举行了一个奠基礼”③。
    为了加强对西北革命的统一领导,中共中央于1935年11月决定,撤销中共陕甘晋省委,成立中共西北中央局,由张闻天任书记,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工农民主政府西北办事处,由博古任主席,并将陕甘根据地重新划分为陕甘省、陕北省、关中特区、神府特区四个行政单位。
    12月初,中共中央移驻瓦窑堡。17日至25日,在瓦窑堡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确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和方针。
    为了适应全国抗日救亡运动的迫切要求,中共中央组织中国工农红军抗日先锋军于1936年2月渡过黄河东征。同年5月,由于国民党政府对抗日活动的阻挠复回师河西。为了巩固陕北革命根据地,打破敌人的包围和迎接红二、四方面军北上,红军又开始西征,自延川向陕甘宁交界地区进击。到当年7月初,西征红军占领环县、曲子、宁条梁、定边、花马池、豫旺等城镇,使陕甘根据地扩大为包括宁夏部分地区在内的陕甘宁革命根据地。为适应主力红军西征的需要,曾于6月在陕甘省党政机构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共陕甘宁省委(由李富春任书记)和陕甘宁省苏维埃政府(由马锡伍任主席)。同年7月初,中共中央和苏维埃中央政府等由瓦窑堡迁往保安④。
    在日本帝国主义大肆侵略的时候,中共中央提出了一系列的抗日主张,获得了国内外各界包括国民党内部爱国人士的同情和支持。1936年12月12日,东北军将领张学良和西北军将领杨虎城发动了震惊中外的“西安事变”,蒋介石被迫接受了停止内战,联共抗日等条件,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初步形成。西安事变后,东北军让出延安、甘泉、合水、庆阳四个县。1937年1月8日,中共中央及中央工农民主政府进驻延安。同年5月12日,通过了《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议会及行政组织纲要》等,逐步完成了苏维埃政权向抗日民主政权的过渡,陕甘宁根据地进入了迎接抗日民族解放战争到来的新时期。
    二、土地改革和经济建设的开展
    土地改革运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废除以地主占有制为主体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以农民自耕为主的所有制的革命运动。
    陕甘革命根据地的土地改革运动早在中央到达陕北以前就已开始。中共中央到达陕北后,于1935年11月,在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成立土地部,统一领导陕甘根据地的土改工作。12月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改变对富农的策略的决定》。1936年1月19日,西北办事处第九次会议又确认苏区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后又鉴于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于同年8月6日决定改变土地政策为“没收一切汉奸卖国贼的土地与财产”,“地主阶级的土地财产等物一律没收,没收后仍分给以耕种份地,及必需的生产工具和生活资料。”对于小业主土地不予没收⑤。这不仅纠正了土改初期所出现的“左”的倾向,而且有力地推动了土改运动的深入开展。陕甘宁根据地的土改工作,在已经分配土地的老苏区,重点是巩固原来的成果,确认地权,扶助生产,提高翻身农民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在新苏区,则按新的土改政策分配土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普遍的土地登记,颁发土地登记证书。在正确的土改政策指导下,根据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断提高,大批逃亡外地的农民及部分地富也纷纷回到苏区参加生产。对于回到苏区的地主,1937年4月,陕甘宁特区政府(即西北办事处)颁发《关于处置回苏区的豪绅地主的办法》,规定:地主回来可分给一份土地,并受政府保护,但必须遵守苏维埃的一切法令,不得反攻倒算。1937年夏,由于国共合作的实现,陕甘宁根据地停止没收地主土地。这时,根据地的土地占有状况已获得可喜的变化,延安、甘泉等15个县,盐池、定边县绝大部分及富县、绥德、米脂等8县的一部分都完成了分配土地的任务,仅有庆阳、合水、镇原3个县,尚未进行土地分配。⑥已分配的土地占整个根据地土地面积的50%;已分配到土地的人口占根据地总人口的40%。
    在开辟陕甘边、陕北根据地和建立工农民主政权的同时,就开始了经济和财政的建设工作。1934年11月,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成立,随即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法令,以保证根据地财政经济的发展。首先,政府在财政上采取了予民生息的方针,规定:财粮来源主要取之于豪绅、地主,并向敌人夺取;同时,号召党、政、军机关采取成立农牧场、种粮种菜、养猪养羊等办法,自力更生,补充红军和机关所需的物质。其次,积极恢复集市贸易,保护正当商业经营,争取、欢迎、保护白区商人到根据地做买卖,通过各种渠道吸引区外物资流入,以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另外,积极组织农民发展生产,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困难,积极改造二流子,扩大劳动力资源。
    1935年11月,西北办事处设立财政部、粮食部、国民经济部、贸易局等经济职能部门,统一领导根据地的财经工作。
    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根据地的局面更为稳定,为各种财经建设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在生产事业方面,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是这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为做好这一工作,根据地采取:(1)确认翻身农民对土地及生产物品的所有权,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2)组成春耕委员会等组织,大力号召、推动和组织农民开展春耕等生产运动。(3)调剂耕牛、种籽、农具,增加农具生产,发放春耕农贷。(4)动员妇女、儿童、老人参加生产,改造二流子,吸引区外难民、移民到根据地创业,以解决劳动力不足的困难。(5)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力调剂和合作,大力发展劳动互助社、犁畜调剂部、妇女纺织学习小组、义务耕田队等组织,以提高劳动效率。(6)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并给优胜者以奖励。在政府积极引导和热情扶助下,根据地农民生产热情空前高涨,1936年共开荒5万余亩,给缺地群众分地2万余亩,使全区耕地面积较上年增加1/3,早粮、瓜菜较上年多收一倍。
    在发展农业的同时,根据地先后创立了修械所(后改为兵工厂)、被服厂、鞋厂、制药厂、造纸厂等,继续开采延长一带的石油,整顿和扩建各地的煤窑、煤矿,扶植各种手工业的发展。经过努力,根据地工业获得了一定的发展。到抗日战争爆发前,根据地能修造各种枪支弹药,并月产纸400余刀。1936年第一季度,延长油矿便产原油7万余斤,炼头等油2.5万斤,二等油1.3万斤,超过了革命前的平均产量⑦。
    根据地的贸易事业也得到了发展。1935年12月,西北办事处宣布完全取消工商业捐税,同时免收关税和营业税⑧。并采取恢复集市贸易,鼓励、引导内部商品流通的政策,保护区内外商人自由经商。由于政策正确,集贸市场交易兴旺,吸引了大批区外商人,并输入了大量根据地急需的物资,同时也将剩余的农产品进行了交换,大大方便了农民。
    为了便利群众交易,防止奸商捣乱,西北办事处内务部明令,统一度量衡,规定尺用裁尺,秤用16两秤,斗用30斤斗。
    根据地始终实行政府管制下的对外贸易政策。1935年初,在陕北省国民经济部下设贸易局,在陕甘边设分局,各县设支局,作为根据地对外贸易的主要渠道,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年年底在西北办事处粮食部下设调剂局农产品收买处,对市场销路不畅的商品进行收购,以便出口;不久又将原陕甘晋贸易局(即原陕北省贸易局)改为西北贸易总局,在各地设立分局和办事处,发展对外贸易。根据地限制和禁止非必需品尤其是迷信品、奢侈品、毒品进口;严格控制必需物资尤其是粮食的出口。
    这一时期的合作事业也有较大的发展。1935年11月,西北办事处国民经济部制订了《发展合作社大纲》。到1937年5月,根据地共有各类合作总分支社332个,社员人数7.6万人,股金苏币7万元。
    当时财政工作的根本方针是支援革命战争,保证党政机关及红军游击队的各种开交。财政收入一是战争缴获、没收汉奸卖国贼财产;二是爱国军民捐助;三是公营企业收入、红军公地收入⑨和银行给苏维埃政府的借款。其中没收收入大约占40—50%,捐款占15—20%,其余占30—45%。1936年9月以后,根据地虽然设有盐税,特税、皮毛税、牲口税,但所得收入甚微。
    财政支出起初管理不严,1936年2月红军东征后,提出了量入为出的原则,实行了精简节约的方针政策。
    在财政组织建设方面,根据1935年12月颁布的《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纲要》,西北办事处下属各省、县、市、区均设财政部。1936年9月,在三边设立税务总局,专收盐税。在财政制度建设方面,1935年11月始,先后颁发了《没收暂行条例》、《抗日基金筹募条例》、《没收汉奸卖国贼条件》、《编制预决算说明》、《暂行会计条例》等,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收支预决算制度、没收制度、会计制度、审计制度、金库制度等。
    ①杜衡,曾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后叛变革命。
    ②赤源县系1935年初在安定县西区设立,东区称秀延县,1936年复称安定县,1939年改称为子长县。本文所提到的周家*(左土右佥)在安定县县城西北,1935年属赤源县,是陕北省工农民主政府所在地,也是谢子长烈士养伤和牲牺的地方,今属子长县辖。参阅:高文《南梁史话》(甘肃人民出版社)第128页;《陕甘宁边区大事记述》(三秦出版社)第50页;《陕西省地图册》(陕西人民出版社)第56幅及说明。
    ③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大事年表》,人民出版社l989年版,第108页。
    ④为纪念刘志丹烈士,1936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将保安县改名为志丹县,初改后,因习惯关系,一个时期常称保安。
    ⑤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编《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二辑,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7、15页。
    ⑥张永泉等著《中国土地改革史》,武汉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34页。
    ⑦摘自《西北国民经济部工作总结》、《陕北省国民经济部工作总结》。
    ⑧摘自西北办事处《布告》1935年12月。
    ⑨根据苏区的土地政策,土地在分配农民之后,余留部分作为红军公地,仍由农民代耕,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一部分,由苏维埃政府支配,用作军事费用。

陕甘宁边区金融史/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陕甘宁边区金融史编辑委员会编.—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