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陕甘宁边区银行隶属下的光华商店
一、光华商店的建立
陕甘宁边区银行经营的光华商店是由原边区银行隶属的光华书店与边区合作总社合并而来的。
“西安事变”后,为适应统战环境,西北贸易总局改为陕甘宁边区合作总社,归边区政府建设厅领导。
边区银行成立之初,资本极为有限,只有原国家银行西北分行结存的近4万元现金可资周转,正常的银行业务难以开展。为了积累资金,有效的开展银行业务,边区银行成立后开办了经营文具、杂货和书籍的光华书店。1938年初,中共中央认为有必要建立一个公营商业机构,利用国民党政府拨给的军饷,积极组织物资进口,以保障边区商品的供应;同时通过经营商业为边区银行积累资金,以促进边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因此,决定将陕甘宁边区合作总社与陕甘宁边区银行所属的光华书店合并,成立光华商店,作为边区银行直属的商业部门。1938年4月1日,光华商店正式开业,余建新任经理。这是边区设立的第一家公营商店。
光华商店的总店设在延安,随着业务的开展,以后在各分区设立分店及支店。到1940年10月底,光华商店及所属机构有:延安光华商店、定边分店、盐池分店、曲子分店、庆阳分店、绥德分店、甘泉分店和张家畔分店。此外,光华商店与延安市南区合作社建立了四个农产品贩卖处,分别收购食盐、麻油、粮食和羊毛;接收了边区建设厅的运输处,组建为运输队;筹办了志丹、白家坪两个货栈和一个过载栈。①
光华商店及各分店是边区银行的有机组成部分。边区银行的资金支持了光华商店的商业经营,光华商店用其盈利壮大了银行的经营实力。边区银行的分支机构大多是先设立光华商店,逐步演变为银行机构,所以边区的群众称边区银行为“光华银行”。
二、光华商店的业务经营
光华商店的经营资金,是从国民党拨付给八路军的军饷中抽调的,1938年至1940年边区银行也将资金总额的28—29%投入光华商店②。到1940年光华商店的自有资金已由1938年的5万元增加到120万元,增长了24倍③。
光华商店的主要业务首先是大量输入边区必需的商品物资。南通西安、河南可达武汉;东由绥德、清涧直至山西碛口;北通宁夏、包头,延安成为边区的商业中心。光华商店成立后,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进行购货。一方面是国民党政府按月拨付一定数额的军饷,由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领取,一半现款送交延安,一半变成商品,作为光华商店进货,由光华商店供应给机关、部队和群众。另一方面是利用大商人(即专做批发生意的)与国民党政府统治区工商业者有传统联系的有利条件,到国民党统治区购进货物,光华商店则合理定价,使他们有利可图,成批买进,供应市场。如果批发商运进的商品滞销,光华商店就将其购进的滞销商品全部或部分买下来,使他们能够很快周转,继续外出办货,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光华商店购进的商品包括布匹、棉花、纸张、文具、卫生材料、通讯材料、染料、五金等④,这些都是边区机关、部队、学校及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必需品。
光华商店的第二项主要业务是保障供给。光华商店购进的商品重点是满足机关、部队的工作、生活的需要。1938年除边区军委方面的服装、党政方面的粮食以外,其余用品均由光华商店采购供应。1939年随着国内政治形势的变化,党中央号召发展经济,党政军各部门也开始建立公营商店,但由于资力没有光华商店雄厚,主要的供应任务仍由光华商店承担。由于各部门公营商店有长足的发展,如八路军三五九旅创办的大光商店,下设十个分店,从1940年秋到1941年秋,延安、定边,绥德一带,仅机关、学校开办的公营商店就有60多家。这时,光华商店的供给任务有所减轻,而党政军各方面自购不足的部分仍由光华商店供给。
光华商店的第三项业务是组织边区土特产品出口。光华商店在供给任务不断减轻后,力图为发展边区生产而积极组织外贸出口,先后建立了农产品贩卖处和运输队,将边区自给有余的土产如盐、皮毛、药材等运出,购进自给不足的棉花、棉布、棉纱、纸张文具等,满足边区市场的需求;同时光华商店负责供给各工厂工业原料,并代推销产品,以保护边区工业的健康发展。
光华商店的第四项业务是稳定物价。光华商店的商品销售价格低于私人商业1/10甚至1/5,在客观上起了稳定市场,平抑物价的作用;同时也减轻了群众负担,赢得了群众对公营商店的信任。
光华商店建立以后,业务发展较快,营业额逐年增长,1940年比1938年开业初增长了近3倍半。
①《史料摘编》第4编商业贸易,第187页。
②星光、张扬主编:《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西北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10页。
③《史料摘编》第6编贸易,第188~189页。
④《史料摘编》第6编贸易,第188~1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