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二·二”事件对西安事变的影响
石八民
1937年2月2日,以应德田等为首的东北军少壮派军人,采取暴力手段,枪杀了东北军元老派核心王以哲以及宋学礼等人,造成东北军的分裂,三位一体的瓦解。这一事件,史称“二·二”事件。
60多年来,围绕这一事件,在史学界以及少壮派和元老派当事人中不断发生争论。笔者认为,“二·二”事件的发生,对西安事变,东北军、十七路军及张学良、杨虎城两将军的命运,乃至中国革命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本文拟就这一问题加以讨论。
一、少壮派与元老派矛盾的产生
1936年12月25日,张学良将军亲送蒋介石回南京被扣。在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和如何救张的问题上,东北军内部发生了极大的分歧。以应德田、苗剑秋、孙铭九等为首的少壮派军人,由于对张将军的个人崇拜和狭隘的救张策略,主张以武力同南京政府相抗衡,即武力救张。这些人亦即当时所谓的“主战派”。他们所持理由,是估计国民党不一定敢打,万一真打起来,也不惜破釜沉舟一战。其依据为鲍文越、董英斌去溪口面见张副司令,张口头指示:“只要你们团结一致苦撑到底,我是可以回去的。”①他们的理解,就是同南京政府对抗。而我们认为,张将军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他能回东北军的保证,就是东北军、十七路军和红军形成的“三位一体”的“团结一致”。事实上,只有三位一体的团结,西安方面才有苦撑的资本。而东北军少壮派军人没有看到这一点,加之他们又多为事变的执行者,自己以为已开罪于南京政府,害怕事变和平解决后遭南京政府的报复。临潼扣蒋的参与者孙铭九,就曾对率团扣压南京政府军政大员、事变中化妆游行示威的杨虎城教导团团长李振西说:“振西兄,咱俩的情况一样,你怕不怕,我害怕的厉害,今后我们的前途,真不堪设想!”②同时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把自己的命运同张学良将军完全联系在一起,整日提心吊担,惟恐张遭遇不测。他们认为东北军是“以副司令为惟一中心的团体”,三位一体的团结,“只有副司令回来,才有可能继续贯彻’③;又认为王以哲有取张而代之的思想,因此他们要求不惜代价的救张,甚至于挑起内战。他们的这种观点,同以王以哲为首的东北军元老派,以及中共代表和杨虎城为首的十七路军的观点发生了矛盾。
东北军内部的元老派,是主张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维护三位一体,团结一致救张,同中共代表意见相一致的东北军高级将领们,他们以王以哲、何柱国、于学忠为主,即当时所谓的“主和派”。之所以称他们为“主和派”,是相对于东北军少壮派军人组成的“主战派”而言。其实“主和派”的形成,并不是相互串联的产物,而是意见相同、看法相似而形成的,这些人,都是东北军的高级将领,在张学良送蒋回南京被扣之后,他们自然就成为东北军同红军、十七路军合作的中坚力量,必然要代表东北军的意见,执行张学良将军的命令,维护“三位一体”的团结,执行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贯彻团结一致苦撑到底的救张主张。我们认为,元老派的主张是非常正确的,这是因为张、杨发动西安事变的目的,就是反对内战,逼蒋抗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抗日,而只有西安事变得到和平解决,才能做到这一点。同时,救张学良将军回来的最可靠、最有力的保障是东北军、十七路军及红军组成的“三位一体”的存在,是他们的团结和相互协作。
这样,由于双方在反内战和救张策略上的分歧,形成了矛盾,甚或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地步。
1936年12月26日,张学良送蒋介石到洛阳后,发电报给杨虎城将军,让放回被扣的陈诚等四人。此后以应德田为首的少壮派与王以哲等东北军高级将领之间矛盾激化了。在是否放人的问题上,双方的观点大相径庭。王以哲等人与杨虎城、中共代表共同商量后,“大家一致认为,既然把蒋介石放走了,再扣陈、卫等人已经没有意义,要放就一齐放了吧”④,主张放人。应德田等东北军少壮派军人认为副司令送蒋到南京,“是要把这些人当作他回来的保证”。并说:“张将军让放是不是他的本意?他在蒋的手中是否被迫做的决定?况且张说他很快就能回来,等几天放也不迟”⑤,故而反对放人。在31日放回被扣的50架飞机和飞行员的问题上,双方也各执同样的理由。但最后都以王以哲等人的意见为准。
在大员和飞机放走后,双方争执的焦点便转到撤军的问题上。
1月24日至30日几天中,西安方面同南京方面的顾祝同等谈判军事问题,南京方面提出撤军的“甲”、“乙”两案。“甲案”可保住三位一体的存在,为避免内战,以王以哲为首的东北军主和派以及中共代表主张争取实施“甲案”,而且也得到张学良将军的首肯。1月27日张学良致前方将领电谈及移防问题,云:“此事如前次瑞凤、志一两兄回陕时,兄等接受甲案,并即实行,则良之出处,此刻已不成问题”。并于1月29日再电于学忠、王以哲等,“切盼兄等劝喻部下,本良救国勿祸国之初衷,万勿再斤斤于良个人问题,致误大局”⑥。但东北军少壮派军人以东北军是以“副司令个人为唯一中心的团体”为出发点,坚持“不惜破釜沉舟决一死战”⑦。双方矛盾很难调和。
东北军少壮派军人于11月27日,找到中共代表,请求支持他们,并威胁说:“你们不帮助我们打仗,咱们就先破裂”⑧。中共中央出于维护团结的愿望,在“只要东北军意见一致,团结一致”的前提下,不能不表示“我们同意打”⑨。在1月29日东北军的渭南会议上,应德田具有鼓动性的救张发言,使会议在异常激愤的情况下,作出决议:在张副司令回来之前,坚决不撤兵;中央军如再进逼,不惜决一死战。而1月31日晚的王宅三方最高军事会议,在东北军高级将领和十七路军杨虎城将军主和的前提下,会议作出宜和不宜打,坚决促成和谈成功的与渭南会议完全相反的决定。
笔者认为王宅会议的决定是正确的,因为张将军发动西安事变的目的是结束内战,团结抗日,完全是以中华民族的命运为重,而且就当时的军事态势而言,也是不适宜打的。正如于学忠军长当时所说:“我们不能只顾东面潼关的中央军,西面呢?胡宗南的部队已到了宝鸡,正向凤翔推进,我们西面还没有充分准备。加以我们内部的檀自新、沈克两师在蒲城、武功一带有不稳的消息,这在军事上已构成内外夹攻,腹背受敌之势,要打也不能打”⑩。而主战派为救张不惜决一死战,必然会引起更大的内战,会把中华民族推进深渊。救张固然重要,他是东北军的领导核心,而东北军又是三位一体的主力,但救张的手段,不应是“不惜决一死战”,若如此,不但与张将军发动西安事变的初衷相悖,而且也救不回张将军,试想南京方面会一边和你打仗,一边放回你的领导吗?只有团结,只有三位一体的团结才能救张,这就是当时的形势。遗憾的是当时东北军少壮派出于团体利益、自身利益的考虑,坚决主战,而且采取极端手段,反对主和,酿成“二·二”事件。
二、“二·二”事件的发生
东北军少壮派同东北军高级将领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少壮派军人由于失去了张学良这个东北军的领导核心,他们已不把东北军的任何人放在眼里,一意孤行。而东北军的高级将领们,由于对东北军少壮派军人的情况估计不足,认为这些人不会有大的动作。王以哲将军就抱有这样的态度,当刘多荃师长得到少壮派有行动的消息后,派人让王将军暂且躲避一下,可王以为:“这些小孩子们真的敢胡闹吗?咬人的狗不露齿,况且我没做亏心事,我不怕他们。”(11)然而,恰恰是这些“小孩子们”发动了枪杀王以哲将军等人的“二·二事件”。
1月31日王宅最高军事会议后,东北军少壮派军人得到主和的消息。由于他们仍然坚持武力救张学良的主张,并且以为只有武力同南京政府相对抗才能救出张学良将军,所以才有东北军渭南会议“主战”的决议,而王宅会议“主和”的决定,完全同渭南会议相反。这就使他们极为不满,认为东北军的王以哲、何柱国、于学忠决定违反渭南会议的决议,不要求副司令回来先撤兵了,“副司令回来的希望渺茫了”,“今后难见副司令面了”。且认定:“不营救副司令的不是杨主任,不是党代表团,而是东北军自己。”(12)2月1日下午,他们“面对王以哲、何柱国已派人在起草给前线东北军撤兵命令”的情况,就提出过杀掉王以哲、何柱国。他们这种狭隘的救张主张,完全看不到维护三位一体在救张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一味坚持自己的主战观点,任何的说服教育和解释,都被扣上弃张的大帽子。
据何柱国等多人回忆,2月1日街上贴出了除奸的标语。“打倒出卖张副司令的何柱国的大标语,也出现在我住宅对面的长墙上。”(13)何柱国还收到了装有“要杀的人的黑名单”的匿名信。
2月2日晨,许多少壮派军人聚到孙铭九家,情绪悲哀而痛愤。此间应德田说:“王以哲、何柱国放走了南京的十几个军政大员和五十架战斗机,使副司令回来失去了保证。按现在形势看,我们三位一体坚持要求,蒋也还是得把副司令放回来”。并且认为“三位一体会议(王宅会议)通过不救副司令回来就撤兵,纯粹出于王以哲、何柱国的主张”(14)。进而认为他们两人是不忠于副司令、出卖副司令。依照他们的这种逻辑,结论只有除掉王以哲和何柱国了。岂不知他们的观点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推理的结论当然也不会正确。
随之,孙铭九派于文俊连长和王协一连长分别带一排人去杀王以哲和何柱国。于文俊带人杀害了卧病在家的王以哲,而何柱国则因躲到新城杨虎城处幸免于难。同期被少壮派枪杀的还有参谋处长徐方、六十七军副官处长宋学礼等人。这就是历史上的“二·二”事件。
三、“二·二”事件的严重后果
“二·二”事件的发生,对当时三位一体的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直接后果便是:东北军内乱,三位一体解体,从而失去了营救张将军的力量。
张学良将军送蒋被扣后,东北军老派军人由于多年共事的友谊,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团体负责,对张学良将军负责的精神,相互协作,逐渐形成了以王以哲、何柱国、于学忠为代表的维护三位一体的主和派,他们掌握东北军的兵权,是维护三位一体的中坚力量。事件前,东北军内部虽然有少壮派的不同声音,但老派之间还较为团结,同中共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主张一致。而事件发生后,首先是造成了东北军内乱。由于王以哲是个有影响、有威信的重要将领,他的被害,必然激起广大东北军将士的愤慨。驻防渭南前线的刘多荃、缪徵流,得讯后准备掉转枪口向西安进军,并诱杀了高福源,六十七军的将士把杀害王以哲军长的卫队团于文俊剖腹挖心,活祭王以哲。东北军大有自相残杀之势。而早就不稳的檀自新、沈克两师,乘机发表声明脱离东北军。所以说,“二·二”事件使东北军失去了张被扣后形成的王、何、于领导中心,造成东北军的分裂。
其次,“二·二”事件造成三位一体解体。“二·二”事件发生后,西安方面决定实行的“甲案”,也就是东北军驻甘肃的方案也不可能。王以哲被杀后,不只是东北军老派和少壮派之间的矛盾发展到非枪杀不能调和的地步,而且掌握兵权的东北军元老派中的一些人,同红军代表、十七路军之间产生误会,亦到了不愿意再合作的地步。这种情况之所以说是“二·二”事件造成的,是因为王以哲既是东北军的中坚力量,亦是同共产党有较长、较密切合作的人。正如1984年徐向前元帅所说:“若不是少壮派把王以哲杀害了,就是东北军东调,王以哲也能和我们密切合作”(15)。也就是说,我党始终坚信,不管东北军有何变化,王以哲将军都能够和我党合作。而这些,由于王以哲被杀而不可能成为现实。所以说,“二·二”事件造成三位一体的解体,导致东北军最后被调离陕西和西北,使已走上抗日道路的东北军又回到蒋之手下,乃至被分割、消灭。
再次,“二·二”事件的发生,失去了营救张学良的力量。前面已经说过,营救张学良将军最有力的保障,是三位一体的团结和存在,而且营救在当时是可能实现的。西安方面同南京方面在潼关谈判军事问题时,西安方面曾多次提出张将军的问题。为此,蒋介石曾授意顾祝同,俟东北军撤至渭北后当请中央恢复张的公民权;俟顾到西安后,当请允张在其部队讲话,“移防完毕可保证必为负责请求,使张汉卿出而效力国家”(16)。但由于“二·二”事件的发生,先是三位一体的解体,失去了营救张将军的最有力的保证;后又是东北军的东调,且隶属于军政部,东北军的名称已不复存在,失去了营救张将军的最后力量。蒋介石改变主意,使张学良被长期囚禁。
四、“二·二”事件给中国革命造成极大的损失
西安事变是张、杨两将军反对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实行联共抗日的产物。事变后,在三位一体的共同努力下,形势也在不断地向这一方面发展,抗日的力量不断壮大,广大民众息内争、共赴国难的呼声不断高涨。蒋介石国民党在三位一体和民众要求抗日的压力下,也不敢轻易发动内战。当然,在中国共产党和全国爱国人士的共同努力下,最后形成了国共第二次合作,实现了全民抗战的局面。但由于“二·二”事件的发生,使在抗战中能够同我党合作的东北军将士们,又回到蒋介石的手下,乃至被蒋分割、消灭,极大地削弱了抗日力量。所以说“二·二”事件对中国革命造成极大的损失。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西安事变后期发生的“二·二”事件,是一些对国家前途和命运极不负责的人发动的一次影响极坏的事件。他们狭隘、固执的救张主张,破坏了当时西安方面要求抗日的大好形势,破坏了三位一体的团结,削弱了同我党合作抗日的整体力量,使东北军分裂、瓦解,失去了营救张学良将军的机会和力量,使张学良将军被长期囚禁,给和平解决西安事变造成极大的困难,破坏了我党同东北军的关系,使东北军这个抗日团体又回到了蒋介石手中,给中国革命造成极大的损失,这都是不争的事实。
(作者单位:西安事变纪念馆研究室;邮编:710001)
①卢广绩:《“二·二事件”及其他》,《西安事变与二·二事件》,香港同泽出版社1995年版,第196页。
②李振西:《西安事变后东北军、十七路军少壮派军人反对中央军驻陕的经过》,《西安事变与二·二事件》,第240页。
③高崇民:《西安事变杂谈》,《西安事变与二·二事件》,第24、25页。
④郭维城:《西安事变后的二·二反差》,《西安事变与二·二事件》,第65页。
⑤郭维成:《西安事变后的二·二反差》,《西安事变与二·二事件》,第65页。
⑥《西安事变与二·二事件》,第290页。张学良的电报。
⑦高崇民:《西安事变杂谈》,《西安事变与二·二事件》,第28页。
⑧李云峰:《西安事变史实》,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⑨李云峰:《西安事变史实》,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⑩《何柱国将军生平》,中国文史出版社1992年10月,第173页。
(11)刘多荃:《二·二事件的回忆》,《西安事变与二·二事件》,第206页。
(12)何镜华:《关于二·二事件应当澄清的一些事实》,《西安事变与二·二事件》,第217页。
(13)《何柱国将军生平》,中国文史出版社1992年10月版,第173页。
(14)应德田:《二·二事件重写》,《西安事变与二·二事件》,第259页。
(15)高存信、白竟凡:《评应德田著<张学良与西安事变>》,《西安事变与二·二事变》,第333页。
(16)高存信、白竟凡:《评应德田著<张学良与西安事变>》,《西安事变与二·二事变》,第334页。
西安事变实证研究/李云峰,杜小平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