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奉天省城记者招待会上谈枪毙杨常
毕万闻主编
(1929年1月15日)
今天把大家请来,因为关于杨、常2人正法的事,外间多有不明真相,以故揣度臆拟在所难免。2人确有犯罪证据,且当处置以前,经历15小时,一切法律手续俱已完备,始为施刑。因我们正在改良司法时代,亦为预备收回领事裁判权时代,鄙人万不能作出不合法的事,关于此点要请各位了解。再说外间谈论有谓出于党派关系者,目下杨党人人自危,此亦为揣度之言。若论杨党,我张学良确为天字第一号的杨党,无论那个杨党也没有我与邻葛关系深,处置杨党,应当先处置我。此举决无党派关系,完全因为罪迹昭然,不能以私害公。公事既然办了,私情依然得尽。所以关于两家遗族、遗产,我必尽力维持,至于兵工厂的亏款,当然也设法弥补。我平日于公私二字分得极清,不知什么叫私党,即如我用的人,由那里来的,我也有不知道的,只要有一长可取我便用。如今我公事很忙,不能多谈,大概如此,诸君欲知详细,可以教刘厅长①详为报告。
(《盛京时报》,192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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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即刘鹤龄,任奉天省实业厅厅长。
张学良文集(1.2)/毕万闻主编.-北京:新华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