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良将军资料选-五、“九·一八”事变- 2、“九·一八”事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
张学良致臧式毅等电
一九三一年九月六日
辽宁政委会臧代主席、边署荣参谋长鉴:平密。查现在日方外交渐趋吃紧。应付一切,亟宜力求稳慎。对于日人无论其如何寻事,我方务须万万容忍,不可与之反抗,致酿事端。即希迅速密令各属,切实注意为要。张学良。鱼子秘印。
(辽宁省档案馆存档)
蒋介石致张学良电稿
一九三一年九月十七日
北平张副司令勋鉴:良密。中刻抵南昌,接沪电知日兵昨夜进攻沈阳。据东京消息,日以我军有拆毁铁路之计划,其藉口如此,请向外宜传时,对此应力辟之。近悄盼时刻电告。中正叩。皓戍。
(引自司马桑敦等《张老帅与张少帅》)
蒋介石给张学良的不抵抗电令
(一九三一年九月)
沈阳日军行动,可作为地方事件,望力避冲突,以免事态扩大。一切对日交涉,听候中央处理可也。蒋中正。
(引自《西安事变资料》第一辑)
张学良致张作相等电
一九三一年九月十九日
张主席、万主席、汤主席、张长官、王主席、张市长、于司令:新密。接沈阳臧主席、荣参谋长皓卯电称,万急。副司令钧鉴:日兵至昨晚十时,开始向我北大营驻军施行攻击,我军抱不抵抗主义,毫无反响,日兵竟致侵入营房,举火焚烧,并将我兵驱逐各营。同时用野炮轰击北大营及兵工厂,该厂至现时止,尚无损失。北大营、迫击炮库被炸,迫击炮厂亦被占领,死伤官兵待查。城内外警察各分所,均被日兵射击,警士被逐退出,无线电发报台亦被侵入。向日领迭次交涉,乃以军队之行动外交官不能直接制止等语相告,显系支吾。并云,由我破坏南满铁路之桥梁而起,实属谬语。截至本日午前五时未停止枪炮,以上等情,均经通知各国领事,伊等尚无表示。职等现均主张坚持不与抵抗,以免地方靡烂,余容续电,并已转电南京政府。谨陈,臧式毅、荣臻叩。皓卯印。等语。最后复得沈电台报告,日军已于今晨六时三十分入省城,占据各衙署、各通讯机关,驱逐我警察,切断我北宁火车路,此后消息完全阻断,情况不明。
日方宣传我军袭击南满路败,日军施行追击。但事实上,我方绝无此事,即日军犯我北大营时,亦毫未与之抵抗。现正进行交涉中,务仰严饬所属,对此事切持镇定,以免另生事故,于事无益。至嘱。至要。张学良。皓午印。
(辽宁省档案馆存档)
张学良致国民政府电
一九三一年九月十九日
(衔略)均鉴。顷据沈阳臧主席荣参谋长皓卯电称:万急,副司令均鉴,祥密。日兵自昨晚十时,开始向我北大营驻军实行攻击,我军抱不抵抗主义,毫无反响,日兵竟致侵入营房,举火焚烧,并将我兵驱逐出营,同时用野炮轰击北大营及兵工厂,该厂至即时止,尚无损失,北大营迫击炮库被毁,迫击炮厂亦被占领,死伤官兵待查,城内外警察各分所,均被日兵射击,警士被驱退出,无线电发报台亦被侵入,向日领迭次交涉,乃以军队之行动,外交官不能直接制止等语相告,显系支吾,并云由我军破坏南满路之桥梁而起,实属捏词,截至本日午前五时,尚未停止枪炮,以上等情,均经通知各国领事,伊等尚无表示,职等现均主张坚持不与抵抗,以免地方靡烂,余续电,并已转电南京政府谨陈,臧式毅荣臻叩皓卯印等语。最后复得沈电台报告,日军已于今晨六时三十分入省城,占据各衙署各通讯机关,驱逐我警察,遮断我北宁路站,此后消息完全阻断,情况不明。日方宣传,因我军袭击南满路,故日军施行追击。但事实上我方绝无此事,即日军犯我北大营时,亦毫未
与之抵抗。除电呈国民政府外,敬电奉闻。张学良叩皓(十九日)印。
(《国民周报》第八卷第三十八期)
张学良致国民觉中央党部等电
一九三一年九月二十日
中央党部均鉴:各院部、各委员会、各省市党部、各省市政府、各督办公署、各总指挥部、各军师旅司令部勋鉴:全国各机关、各法团、各报馆均鉴:日军占据沈阳一切经过情形,业于皓日通电奉闻,计已达及。近据确报,营口、安东、长春等处,日军亦有同样动作。安东于巧晨六时被占,营口、长春均于皓昼八时被占。各该市内,我国军警武装,均被解除。除详情仍饬密探具报外,敬电奉闻。张学良。号酉秘印。
(辽宁省档案馆存档)
张学良电国民党中央报告日军侵略经过和暴行
(上略)日军侵据沈阳各地节经先后电陈,业蒙钧鉴,谨将各处详情,摘要汇列于下:
(一)关于沈阳者
九月十八日晚十时后,沈阳城北忽有轰然炸裂之声,既而枪声大作。旋据北大营我第七旅报告,乃知系日军向我兵营攻击。先是我方以日军迭在北大营等处演习示威,行动异常,偶一不慎,深恐酿起事端,曾经通令各军,遇有日军寻衅,务须慎重避免冲突。当时日军突如其来,殊出意外,我军乃向官方请示办法,官方即根据前项命令,不许冲突。又以日军此举,不过寻常性质,为免除事件扩大起见,绝对抱不抵抗主义。未几日军攻北营内驱杀士兵,毫无顾忌,我军不得已,遂退出营房。日军复举火焚烧,同时并用野炮轰击我北大营、迫击炮厂、兵工厂等处,兵工厂至五时左右,尚无若大损失,迫击炮库被轰塌,迫击炮厂亦被占据。我官兵及附近居民避免不遑,仿亡甚多,详确数目,未得查明,当炮声初起之时,我方交涉员即向日领质问,日领诿为原因不明,我方请其于五分钟内,速予制止,日领请求延长五分钟,以便办理制止手续。十一时许日军射击如前,有加无已。又有步兵向沈阳攻击,我方该向日领交涉,答以军队行动,外交官不能直接制止等语。日军仍复前进,并未稍停。迨至十九日早八时,攻入城内,先登城墙,向下射击,把守四关城门,解除军警武装,占据官署,搜查文卷,捉捕军官,搜索私宅,所有城内外警察分所,均被日军用机关枪射击。凡占领之机关,均标贴日本军占领,犯者死刑字样。当时市内我方军警,亦以事前奉到命令,不许与日军冲突,又以沈阳城中外杂居,我军警负有保护地方之责,自当竭力维持治安,遂亦在毫无抵抗情形之下,惨死于日人弹下者为数不少。
午时左右,日军已将全市完全占据,东三省官银号、中国交通、边业各银行,均经侵入,兵工厂暨飞机厂棚,亦被占据,而与通信有关之电报、电话等,至是竟完全断绝。并将监狱打开,犯人完全释放,市内居民,猝遭惨变,惊惶万状。日军凶暴已极,将于行人,任意枪杀,见有军警服装者,尤为仇视,儿难幸免。文官未逃走者,亦多被监视行动,不能自由。捕获军官,迫令签字承认我军先行攻击,破坏其铁路桥梁之事,我方百计设法,请其商洽,日军悍然不顾。嗣烦各国领事,代询暴行原因,日军反谓事变之起,实由于我军破坏南满路之桥梁。实则事变初起之时轰然爆炸声音,乃系日军自行爆破北大营附近之南满路小桥梁也。本日日军对于南满路保护綦严,凡于桥梁之处,莫不有日兵把守巡逻,日夜不懈,华人之行经此处者,虽便服亦受监视。至于军人,则盘查尤严,否则不许通行,华人恒视此为畏途,此有已[以]往事实可查。在此种严厉状况之下,我军何得轻至南满路。且我军对于日军,向来极力避免冲突,讵有破坏桥梁之事。至于日方宣传种种,皆系一面之词,且自沈阳被日军占据以后,所有官署公文印信,以及一切军政两方重要人员、物品,均在日人掌握中,自可随意造作,任何证据,我方不能负责。其他生命财产之损失,更不容查知其详,故不能以确数说明。近据报称,日军极力搜查我人民军警尸体,悉被焚化,以图消灭证据。
(二)关于安东者
日军于九月十九日早六时,侵入安东,将全市完全占据,所有市内军警武装悉被解除,并把守各机关,我军亦未抵抗。至军警市民死伤若干,公私财产损失若干,因消息阻隔,迄未据报。
(三)关于营口者
日军大部于九月十九日早八时侵入市内,将我练军营及警察之武装,完全解除,复至河北中国车站坏破铁路数段,我军警以事前奉有命令,在与沈阳同一情况之下,未与抵抗,所有机关均被监视。至军警市民死伤情形,及公私财产损失状况,亦因交通隔绝,尚未得有详确报告。
(四)关于长春者
日军于九月十九日拂晓突向宽城子站护路军营开枪炮射击,我军伤亡张营长一员,共百余名,副营长受重伤,全营被缴械。日军八时占据车站及电信机关。又长春附近南岭所驻吉林步炮两军营房,全被日军炸毁,我官兵及附近居民,死伤甚众,确数待查,路员多被驱逐监禁,并有受伤者。至其他生命财产之损失,尚待详查。
(五)关于吉林者
日军于九月二十一日午后五时,占据吉林省城。先于午后二时,有日飞机在吉垣空中,散布传单,捏称日本占领奉天时有学生军抵抗,因之激烈,吉商民机关军队,不必惊恐,如有抵抗,必牺牲之等语字样。日军占据后,消息隔绝,我方生产损失如何,尚未据报。
(六)关于昌图者
日军于九月二十日晨,用炮向红顶山营房射击,将东西中三面焚坏。先是常旅为顾虑地方靡烂,避免冲突起见,已于十九日申时退驻法库一带。此后电报电话,业已不通,至生命财产损失如何,尚未据查报。
以上各节,均系得有确实报告,至其他各处,有无同样情况,现因平沈间通讯断绝,迄未明了。查日军此种暴行,洵属违背国际公法,该国自应负其责任云。
(南京《中央日报》一九三一年九月二十六、二十七日)
张副司令表示态度
自沈变发动,海陆空军副司令张学良对记者谈话二次,表明对此次事变态度,截至二十日止致电中央报告日军占领重要城市二次,兹分志如下:
一、天津大公报记者十九日晨得沈阳被日军占领消息,驱车至协和医院,访问张副司令。时为午前十时,侍卫等人,已半知沈阳事变,窃窃私语,情态颇形紧张。侍卫肃该记者登楼,入一极小之病室中,少顷张副司令至,精神恢复,步履如常,耳聋亦已大愈。时待见之客甚多。张于匆忙中语记者曰,君来为访问沈阳之新闻乎,实告君,吾早已令我部士兵,对日兵挑衅,不得抵抗。故北大营我军,早令收缴军械,存于库房。昨晚(即十八晚)十时许,日兵突以三百人扒入我营,开枪相击。我军本未武装,自无抵抗,当被击毙三人。先是日方以车头载兵将皇姑屯中日铁路交叉处轰毁,随即退去。故日方发一表谓我军破毁满铁路轨,绝对无有其事,盖我方避入挑衅之不暇,岂能出此。驻沈各国领事,俱能明了真相。日兵既入北大营,每间五分十分钟,即由附属地开炮,直对北大营及兵工厂等处轰击,当经我方商之驻沈日本林总领事,请于五分钟内,速予制止。林氏先请以十分钟为限,嗣又来电谓已成军事行动,本人无法制止云云。自是日兵占领所有交通机关,并本人住宅亦有日兵守卫,惟截至昨上午六时半止,秩序未坏,我方官民,悉不准备抵抗。吾信臧式毅主席必在城内,努力维持,不令秩序破毁。此事自应由政府负责交涉。日本此次,既未下最后通牒,又未宣告开战,而实际采取军事行动,令人不解,仍望国民冷静隐忍,勿生枝节。截谈话时止,本人所得报告,亦不过十九日上午六时半为止云云。更询以中村事件如何,张答谓此事日本指为应负责任之关玉衡团长已押在宪兵司令部,更派大员如陈兴亚司令者前往调查,可知我方必尽法处置,惟在罪情未明以前,当然未便遽将嫌疑人法办,且此事交涉正在进行,亦断无诉之武力之理由云云。
二、二十日晚张副司令允各外国记者请求,会谈于协和医院接待室,作下列谈话。
“十八日夜日军突袭击沈阳,并将该处与满洲其它各处占领,成一作战行动,此举实毫无理由,且为未有之先例。此事发生,在日本已有数星期之煽动,其作此行动,适逢中国在水灾,共祸,与内战分扰期间。余窥透日军拟在满洲有某种行动后,即下令部下倘遇日军进攻,中国军警不得抗拒,须将军械子弹存入库房。当日军进攻消息传来时,立时又下令收缴军械,不得作报复行动,故当日军开枪与机关枪并用炮轰击北大营与其他各处时,中国军队并无有组织之报复行为。据日方称,彼等此举有直接原因,但举世已共睹其在事前曾制造战事,可证明此言之虚伪,日方现已发动,但中国方面,并无意为交战团体,中国只求全世界舆论之判断,并希望公理之得伸。
张副司令于答复问话时,称彼不知日本拟做到若何地步,或其目的所在,因此全般事件,系极端越轨行为。记者又问日方声称,彼等拟令此事成局部问题,故今后谈判是否由地方抑中央进行谈判,氏称,对此事全国一致,当然归中央应付。氏又答记者问,谓倘此事由国联讨论时,亦将由中央处理。
(《国闻周报》第八卷第三十八期)
“此时务须镇静”副座对日冲突谈
滞留平中之张副司令,自接到中日两军冲突之报后,于十九日午后二时半,在协和医院会见外报记者,说明对于该案之意见,大致略云:
昨夜接到沈电,惊悉中日冲突事件,惟东北军既无抵抗之力量,亦无开战之理由,已经电沈,严饬其绝对不抵抗,尽任日军所为。直至今早八时,再度接电报告,沈阳城内各关,均被日军占领,荣参谋长以下多被捕俘等情,予自昨晚后,连续接电,不遑一睡,今晨召集张学铭、于学忠、汤尔和、戢翼翘等幕僚,协议目前对策,结果认为此时务须持镇静态度,当经通饬关内外各机关,严肃规律,勿得轻举妄动,一切经过真相,均经报告中央在案。惟此案性质,迥异中村事件,所以是否以东北单独之立场而从事解决,此时尚难言明,云云。
(《盛京时报》一九三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张学良将军资料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