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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业篇-西安谈判

孙玲玲

                                  
  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国共两党和平局面基本奠定。如何才能巩固这种局面呢?周恩来又面临着一个新的使命:同国民党正式谈判。
  本来,在西安事变过程中,蒋介石已当面向周恩来表示:在他回南京后,周恩来可以直接去谈判。但在张学良送蒋回南京被扣以后,周恩来如果再去南京,蒋介石能否恪守信义,已使人感到难以放心。1937年1月5日和6日,毛泽东连电指出:“此时则无人能证明恩来去宁后,不为张学良第二。”因此,“恩来此时绝对不应离开西安”,应该欢迎“张君(即张冲)到西安与恩来同志协商”。
  2月8日,南京政府的军队进驻西安。第二天,南京政府军事委员会西安行营主任兼第一集团军总司令顾祝同到达西安。蒋介石委派他为国民党方面在两党谈判中的代表,以后又增派张冲、贺衷寒参加。共产党方面,以留在西安的周恩来为谈判代表,后来叶剑英也参加。
  西安谈判就这样开始了。
  当时,国民党正准备召开五届三中全会。为了促进国民党政策的转变,中共中央在2月10日发出致国民党三中全会电,提出五项要求和四点相应的保证。五项要求是:(一)停止一切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二)保障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三)召集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才,共同救国;(四)迅速完成对日抗战之一切准备工作;(五)改善人民的生活。四点保证是:(一)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二)工农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之指导;(三)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施普选的彻底民主制度;(四)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共同纲领。
  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公开提出的实现国共合作的条件,也是这次谈判的基本指导原则。
  在谈判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呢?用周恩来的话说:“谈判的内容是要他们承认我们的军队,承认我们的边区,承认各党派的合法地位,组织各党派的联盟,就是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决心在取得这些承认后,迅速实现团结抗日。
  2月9日,也就是顾祝同到达西安的当天,周恩来即同他开始进行会谈。11日、12日,继续会谈。周恩来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对一些基本问题的意见。顾祝同表示同意红军在西安设办事处,保证不迫害民众团体。双方就共产党在适当时刻公开、苏区政府改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扩大民主、分期释放在狱的共产党员等问题达成了初步的协议。
  2月15日,国民党举行五届三中全会。21日,大会通过了《关于根绝赤祸之决议》,其主要内容如下:第一,一国之军队,必须统一编制,统一号令,方能收指臂之效,断无一国家许可主义绝不相容之军队同时并存者。故须彻底取消其所谓“红军”以及其他假借名目之武力。第二,政权统一,为国家统一之必要条件。世界任何国家,断不许一国之内,有两种政权存在者,故须彻底取消所谓“苏维埃政府”及其他破坏统一之组织。第三,赤化宣传,与以救国救民为职志之三民主义绝不相容,即与吾国人民生命与社会生活亦极端相背,故须根本停止其宣传赤化。第四、阶级斗争,以一阶级利益为本位,其方法将整个社会分成种种对立之阶级,而使之相杀相仇;故必出于夺取民众与武装暴动之手段,而社会因以不宁,民居为之荡析,故须根本停止其阶级斗争。
  上述四条与中共中央致电四项保证的内容基本相同。当时蒋介石就说:“这四项处置,和共产党保证的誓文措词虽则不同,但实质乃针对其保证事项而发的。”后来周恩来评论这项决议时指出:“这个东西是相关的,因为红军改了名称,也可以说是取消了红军,但红军还存在;苏区改了名称,也可以说取消苏区,但苏区还存在。”“所谓停止阶级斗争,停止赤化宣传,就是不许我们在国民党统治区有政治活动。那时候,一方面和平了,一方面又埋伏了文章。”
  大会闭幕后,蒋介石于24日发表谈话,声明将在一定条件下,开放言论自由,释放政治犯,“而且要多方征集人才来共同努力,挽救国家”。随后,蒋介石又密令国民党的报刊不再使用“赤匪”、“共匪”等字样。这些标志着国民党已从十年内战转上了全国抗战的道路。国共合作的原则问题基本解决了,国共谈判的焦点集中在红军改编后的编制、人数,设不设总指挥部;苏区的地位,行政长官的人选;两党合作的形式和纲领,共产党公开的时间等问题上。
  2月24日,周恩来在经过深思熟虑以后,致电洛甫、毛泽东:关于谈判方针,我意:一、可以服从三民主义,但放弃共产主义信仰绝无谈判余地。二、承认国民党在全国领导,但取消共产党绝不可能。惟国民党如能改组成民主革命联盟性质的党,则共产党可整个加入这一联盟,但仍保持其独立组织。三、红军改编后,人数可让步为六七万,编制可改为4个师,每师3个旅6个团,约1.5万人,其余编某路军的直属队。四、红军改编后,党组织饰为秘密,拒绝国民党组织,政训人员自行训练,可实施统一的政训纲领,但不能辱骂和反对共产党。五、苏区改特别区后,共党在非苏区公开后,国民党亦得在特别区活动。
  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二天就复电同意,并且补充说:“关于阶级斗争,本党当然遵守抗日救国之共同纲领,以抗日救国为中国人民的第一天职,引导中国人民为此抗日救国的神圣任务共同奋斗,但国民党在改善民众政治生活与经济生活方面亦需有切实之努力,因民众由于政治经济生活之不堪痛苦而起的斗争,本党实无力禁止。”
  2月26日,张冲参加国民党三中全会后回到西安参加谈判。临行时,蒋介石对他说:共产党要等宪法公布后公开;特别区恐怕中央的法令不能容;红军可以改编为三师九团,不可再加。周恩来同张冲谈话时,对国民党三中全会宣言和决议的某些用词表示遗憾,保留将来声明的权利;并就红军改编的具体问题继续同他商谈。经过反复磋商,双方意见逐渐接近。3月8日,周恩来、叶剑英和顾祝同、张冲、贺衷寒会谈。彼此认为许多意见大体已趋一致,决定将一个月来的谈判做一个总结,由周恩来写成条文,当晚电告蒋介石作最后决定,以便执行。这便是“三八协议”。
  事情似乎进行得还顺利,但波折早已隐含其中。2月16日,蒋介石曾密电指示顾祝同:“对于第三者处理方针”,“彼既有诚意与好意之表示”,中央准“与之切商”“此仅对军事而言,至其他对于政治者待军事办法商妥后,再由恩来来京另议可也。”这样当周恩来把他起草的“三八协议”草案提交顾祝同后,两天没有消息。3月10日,顾祝同、张冲、贺衷寒一起修改这些条文,11日突然由贺衷寒另行提出一个修改案,对原已达成的协议作了重大的改动。其中提出:中共要服从国民党领导;红军改编为3个师后,每个师的人数只能有1万人,共3万人,并要服从军委会及蒋委员长的“一切命令”;政训人员由南京政府派人参加,各级副职也由南京政府逐渐派人充当;“陕甘宁行政区”改为“地区”,直属所在各省;行政人员由“民选推荐”改为“地方推荐”。一句话就是要把苏区完全置于南京当局的直接控制之下。在善后事宜中,也将停止进攻河西红军一条删去。
  周恩来当即电告中共中央书记处,指出:贺衷寒的这一方案,“意在利用这一机会,束缚我们愈紧,即愈难在蒋面前讨价,特别是以河西问题胁迫我们。”他着重点明:“这些争执基本上仍是民主政治与红军独立领导问题,不是与顾、贺可以解决得了的。”中央书记处在12日复电:“贺、顾所改各点太不成话,其企图在于欲使我党放弃独立性,而变成资产阶级政党之附属品。关于此点,我们必须坚持自己立场,绝对不能迁就。”电报最后说:“总的和平局面已定,政治上采取进攻的姿势,只会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不会使谈判根本破裂。”
  当晚,周恩来约见张冲,指出由于贺衷寒横生枝节,一切都有动摇的可能。要他以原提条文电蒋介石,否则只有请张冲回南京见蒋。同时也表示:我党只是不承认贺案,对于两党团结救国和拥护蒋委员长的根本方针,并不因贺案而动摇。事情至此已很清楚:这些问题不是西安的国民党谈判人员所能解决得了的,需要同蒋介石直接谈判。中共中央书记处同意周恩来的意见,由他向国民党方面“申明西安无可再谈,要求见蒋解决。”
  这样,历时一个月的西安谈判告一段落。
  但是,这一段谈判并不是白费的。它使国共两党毕竟开始了初步的接触。双方也达成了一些协议,如红军改编成3个师,在西安设立中共办事处等。从3月份起,国民党开始接济红军的军饷。周恩来在3月14日还同国民党将领、原黄埔军校学生李默庵、关麟征等会晤,他们都向周恩来表示不愿内战。
  

周恩来在陕西纪事/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