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为贯彻政协决议而斗争
李志英
根据政治协商会议决议设立宪草审议委员会,由各方面推出各党派代表25人,无党派人士5人,专家5人,共计35人,共产党的代表有:周恩来、董必武、吴玉章、博古、何思敬等5人。
蒋介石指定孙科为召集人,并定于14日下午三时举行第一次会议。
1946年2月13日,博古与董必武、王若飞等人,于上午10时乘飞机由延安飞抵重庆,博古准备出席即将召开的宪草审议委员会。
博古到达重庆,与参加政协会议的陆定一见了面。这位老战友笑着对他说:“政协开完了,现在看你的戏了,看你们起草宪草了。”人们以为政协会上已经作了决议,宪草的起草工作会要容易一些。事实上蒋介石为了要维护他的独裁统治,绝不会轻易地把自己的权力转交给人民的。一场尖锐、复杂的斗争开始了。博古意识到所争的是宪法上的一字一句,但这一字一句实际上是代表着将来中国老百姓家里的粮食和布匹、代表着将来中国人民的自由和民主、代表着中国的未来,是走向自由民主的新中国,还是继续沦为反动独裁的统治。所以博古大义凛然的斗争是为人民争和平、争民主、争团结、争统一。
2月14日上午,博古参加了宪草审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在国民政府举行,主要讨论会议的安排及国民代表大会问题,并准备用几天时间召开会议,先进行专题讨论,然后再分组研讨。到会委员及专家24人。中共方面参加的除博古外,还有周恩来和董必武,会议由孙科主持,经过初步交换意见,作出如下决定:
(一)成立协商小组,由国民党、共产党、民主同盟、青年党及无党派人士5方面各推2人参加,专家由会议主席指定二人。
(二)凡涉及变更协商会议之宪草修改原则者
1.无论在大会或协商小组,均需由5方面协议决定。
2.某一问题是否涉及原则之变动,其认定由5方出席委员之过半数为之。
3.大会及一切小组,专家均得参加。
4.根据宪草修改原则,起草时无论在大会或小组,均以出席三分之二之多数表决之,专家包括在内。
5.就以上各问题继续举行若干次大会,广泛讨论后,再进行分组起草。(1)国民大会;(2)中央政制;(3)地方制度;(4)人民权利及义务;(5)选举制度;(6)基本国策。上述程序问题决定后,即讨论第一专题国大问题。(1)
第一次会议给博古留下了较深的印象,除民盟的代表外,并没有很深的交往。国民党代表有几个是过去打交道的老手,虽然议程谈得比较顺利,但在交谈中感觉到问题并不那么简单,尖锐斗争还在后面。
2月15日上午9时,宪草审议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继续讨论国民大会问题。到会有博古等23人,会议仍由孙科主持,大家对国民大会的组织、职权、任期及议会制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对于政协会议决定的宪草修改原则中关于国民大会各点,存在维护与修正两种完全不同的意见:周恩来、董必武、博古、及民主同盟代表都坚决主张维护政协所决定的各项原则;而国民党与青年党代表则另生枝节,要求将政协决议各项进行修改。这样做显然是违背政协决定的,一场保卫和反对政协决定的斗争进一步展开。孙科在会上发言认为政协会议决议关于宪法修改原则中谈到国民大会各点,有不妥当之处,应当进行修改。中共代表团在会上坚持政协会议决定,认为涉及到政协会谈中,关于国民大会问题,有原则的变动时,应等待各项问题交换意见后,再由五方面代表研究决定。(2)由于大家看法不尽一致,而且也不可能一致,主席最后决定,国民大会问题讨论结束,暂时不作结论,等到其他各项问题广泛交换意见后,再做初步决定,并确定16日上午继续开会。
这次大会上博古虽然没有发言,但他感觉到情况十分严重,火药气味是相当浓了。政协决议墨迹未干,国民党代表已经在酝酿修改政协决议,支持他们的还有青年党及一批专家。维护政协决议与反对政协决议实质上是维护民主与坚持独裁统治的斗争,这是决定中国走向何处去的原则问题。中国再也不能恢复到国民党蒋介石独裁统治的时代去了。他决定坚持维护政协原则,与破坏政协的各种势力进行坚决的斗争。
2月16日上午9时,宪草审议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集中讨论中央政治体制问题,会议仍由孙科主持。与会者就中国是否应根据政协会议决定建立议会制度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虽然发言是从不同角度进行阐述,但实际上仍是两种意见的争论。一种意见是应当根据政协会议原则,修改已经不合时宜的《五五宪草》,实行民主政治,建立议会制,这是共产党和民盟代表的主张,因为这些观点是政协会议上各民主党派协商同意的,蒋介石也是点了头了。而另一种意见则是以英美法等国议会制度不适用于中国为理由来反对政协会议决议,这正是蒋介石一贯使用的出尔反尔、言而无信的作法。
中共代表团在会上明确表态应当维持政协会议对于宪草的修改原则,考虑到各党派的合作,应当采用议会制,这样可以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同时表示应以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并对立法院负责。还建议将大会意见交协商小组再做决定。下午第四次会议继续开会,两种观点仍争持不下,由于会议已开了一天,最后主席宣布将各方意见交协商小组商讨决定。(3)
博古深感到国民党代表坚持按《五五宪草》来修改政协决议,意图很明显,就是要坚持一党专政,坚持大总统个人极权独裁,说穿了蒋介石不放弃他的独裁统治。而政协所确定的“宪草修改原则”则是坚持近代的民主制度,为全国人民展示了一个光明的和平民主政治的前途。斗争的焦点就集中在这里。
第五次会议将讨论地方制度问题,国民党和青年党的代表仍然会在这个问题上节外生枝。为了迎接挑战,博古在这个问题上作了充分的准备。
2月18日下午召开的宪草审议会议,由王宠惠主持。会上就地方制度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要不要省宪成了会议争论的焦点。由国民党指定的到会专家林彬、史尚宾主张维持《五五宪草》规定,省的任务仅为执行中央法令与监督地方自治,他们不赞成制定省宪。无党派人士莫德惠表示同意制定省宪,但需立法院同意或国民大会复决之,实质上仍然是否定省宪。博古十分清楚,国民党反对制定省宪实质是要否定解放区的存在,用法律来否定边区政府。因此,在会上,他义正辞严地强调要“维持政治协商会议决定之原则,制定省宪”。他进一步阐述说,这项原则是根据孙中山先生的遗教所确定的原则,也是符合当前中国的实际状况的。会议在激烈的争辩中休会。
第六次会议在2月19日下午3时举行,主要讨论人民之权利义务、选举、基本国策及宪法的修改权等问题。所争论的焦点仍然是维护政协决议与修改政协决议之争。
几周来,在重庆国民党内的反动分子,不断制造反苏反共的舆论,诬蔑苏联“侵犯中国主权”、“不肯履行中苏条约”。把中国共产党在东北的爱国军队的活动与各地人民自治政府符合地方自治原则的行动和主张,诬蔑为“分割国家主权”。
2月22日,他们煽动一些不明真相的学生,制造反苏反共游行。博古与王若飞代表中共代表团接见受蒙蔽的学生,并严肃地揭露了国民党特务的阴谋。当日,国民党特务又捣毁《新华日报》营业部及民盟机关报《民主报》营业部,打伤《新华日报》工作人员4人,《民主报》工作人员5人。(4)中共代表团周恩来、董必武、王若飞、吴玉章、陆定一、邓颖超、博古等7人,于2月22日向国民党政府提出抗议:“政协会议团结成功之后,较场口血案未了,继续发生今日之有组织之暴行,显系贵党内部一部分反苏反共反民主的反动派,企图破坏盟国合作,造成国内分裂,破坏政府威信,推翻政治协商会议决议之阴谋活动”,“要求政府惩办凶手、解散特务机关、道歉、赔偿共产党及民主同盟所受之损失,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5)
3月1日至17日,国民党召开的六届二中全会上,蒋介石坚持维护一党专政、个人独裁的政体,他在报告中说:“政治协商会议所决定的修改宪草原则有若干点实在与五权宪法的精神相违背,这不仅各位已经感觉到,我个人也有同样的感觉。”他向代表保证说:“我绝对不会抛弃五权宪法而不顾的。”(6)在蒋介石的策动下,一个个国民党顽固派出来要求纠正政治协商会议修改宪法原则等,反动气焰一时甚嚣尘上。
国民党二中全会闭幕前一日,还通过了“对于政治协商报告的决议”,特别强调“权能分开”、“五权分立”的方式,实质上是企图修改政治协商会议所制定的议会制度与内阁制度。决议还“通令”全党党员都应遵守。
同时国民党二中全会所选的36名中委,虽然也有若干进步人士在内,但是十余年来反共反民主分子占压倒的优势,说明了国民党已经准备破坏政协决议,发动全面的内战。
关于宪草各原则问题,在政协会议上早有决议,本来不应有什么大的问题。然而连续召开的几次会议上,国民党代表用种种借口,企图修改政协决议。共产党代表为了维护政协会议的尊严,与之展开了争辩,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甚至连暴徒捣毁《新华日报》营业部之事也没有解决。
博古等7人再次向政府提出抗议说:“生命自由在特务威胁之中,一切民主团结工作均难进行。”
3月14日、15日,召开政协综合委员会和宪草审议协商小组联席会议。周恩来和董必武参加了会议。在会上,中共代表团在宪草修改原则上作出三点让步:(一)将无形国大改为有形国大;(二)政协商定的宪草修改原则第六项第二条条文取消(此条即如立法院对行政院全体不信任时,行政院或辞职,或提请总统解散立法院,但同一行政院长不得再提请解散立法院;(三)省得制定省宪改为得制定自治法。(7)
18日,中共中央致电中共代表团,提出“15日所决定的修改宪草原则三点,我们仍深感不妥,因为这动摇了议会制、内阁制及省之自治地位。”因此,“必须迅速加以挽救。”国民党二中全会是坚决反对国家民主化的,他们必然坚持要修改宪草原则,国大代表名额他们又擅自增加,我与民盟在国大保持否决权将不可能,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决不能参加国大参加政府,此点望你们即与民盟人士商量,并在适当时机告知国民党。”从这时起,中共中央开始表示不能参加国大、政府,(8)并不再提实行和平民主新阶段的政策,但仍然力争和平的实现。
3月18日,中共中央发言人发表谈话,要求坚持政治协商会议的一切决议,发言人说:“国民党中许多有力人士现正试图改变政治协商会议的若干原则决定,特别是关于宪法原则的决定,此举将不能得到中国共产党、其他民主党派及广大人民的同意。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是各党派全权代表共同协议一致同意的结果,凡所决定都切合国家的需要与人民的期望,特别是关于宪法原则的决定,尤得国内外舆论一致赞美,认为非此决不足以奠定国家民主化的基础。”中国共产党“对于信守政治协商会议的一切决议,更认为是各政党政治信誉与国家百年大计所关,因此中国共产党绝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协商会议一切决议,特别是宪法原则决议,必须百分之百实现。反对有任何修改,并呼吁一切民主人士与全国人民准备为此神圣的任务进行严重的奋斗。”(9)
为了维护政协会议原则,博古与周恩来、王若飞等共同商议,决定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招待会在18日举行。会议由王若飞主持,周恩来在招待会上就国民党召开二中全会,发表了谈话,他说:国民党二中全会的结果实令人失望,因“二中全会的决议动摇了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国民党内为数不少的顽固派利用二中全会,通过了很多重要的违反政协决议的议案”,并指出“都是在蒋主席主持和领导之下通过的”。在谈到宪草问题时说:“宪法关系中国今后是民主或仍是一党独裁的大问题。政协修改宪草的原则,是各党派及无党派代表全体起立通过的,对这些原则如有任何变动,一定要经过政协各方代表的一致协议。”最后周恩来强调:“政协的一切决议不能动摇和修改,这是由五方面代表起立通过的,应成为中国的民主契约。谁要破坏,谁就是破坏今天中国的民主和平、团结统一。”(10)
博古在会上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记者问:中共对国民党二中全会决议关于政协部分,是否准备向国民党提出备忘录,申明保留权利?博古答:中共代表今午已约国民党代表于明日(十九日)下午商谈上述有关诸问题。记者问:中共参政员出席此次参政会否?博古答:正在考虑中。(11)
由于国民党蒋介石要利用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第二次国民参政会议,来否定政协会议已形成的决议,参政会已沦为国民党的御用工具。所以中国共产党的参政员没有出席会议。
由于国民党的破坏和阻挠,中共代表团工作遇到了很大的困难,3月21日,周恩来飞返延安汇报工作;22日两次电董必武、博古等,告知中共中央决定:政协谈判应以宪草修改为中心,应力争立法、监察两院合为国民大会,而将省自治法改回为省宪,以保证解放区的地位。
根据中共中央的精神,中共代表团发言人在3月22日,驳斥了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吴铁城的发言,重申:“宪法为国家根本大法”,“政协所通过的宪草修改原则,是经过五方协议的,应被国民党方面所承认。”这个协议,“被国民党二中全会用通过吴稚晖提议的办法破坏了,对于国家根本大计的宪法,如此一意孤行,难道算‘遵守协议’么?”进一步揭露了国民党二中全会破坏政治协商会议决议的阴谋。(12)
为了揭露国民党反动派的阴谋诡计,博古等7人于3月24日,对捣毁《新华日报》营业部第三次向国民党政府提出抗议,指出:“此为国民党内一部分反民主分子有组织的阴谋,绝非拘执三五被驱使之暴徒泛泛审讯所能塞责。”(13)
3月25日晚,博古举行记者招待会,介绍了当天政协会议综合小组争论达3小时之久的原因。他十分明确地揭露当前国民党顽固派处心积虑地动摇和推翻政协决议,想利用“训政时期约法”,来否定“共同纲领”的实施,又如何想利用骗局把不三不四的所谓改组过的政府,做为一党专政的脂粉,向外界揭露了国民党企图破坏政协决议的阴谋。
政治协商会议综合小组于3月28日下午三时在国民政府继续召开会议,共产党代表王若飞和博古二人参加。由孙科任主席,会上由秘书长雷震报告上次会议经过,并就国民大会及宪草修改原则等问题交换了意见。王若飞代表中共代表团在会上发表声明。他说:鉴于政府“四项诺言”迄今未切实履行,“国民党二中全会所造成违反政协协议之混淆情形尚未澄清,宪草修改原则之争未决,国大代表名额总数政府已提出修改之议,而中共应有国府委员及行政院政务委员之名额政府亦尚未作最后之肯定。在此种情形下,中共目前实无提出国府委员名单之可能,只有在上述各项确定解决后,中共方能考虑参加国民政府行政院之人选。”(14)对国民党蒋介石突然单方提出要求各党派参加国民大会和国民政府委员会的名单,进行了严正的驳斥。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4月1日,政协综合小组于下午3时在国民政府会议室召开会议,王若飞和博古二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继续讨论国民大会及宪草等问题,关于国大职权、组织、任务、会期及行政院与立法院等关系问题进行了反复协商,准备国共双方向各自的中央请示后,再行研究决定。
在会上青年党代表陈启天又提出:“省议会制定之省自治法,经立法院通过后,中央法令不得变动之。”打算以此来取消地方自治。这种观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遭到了博古的严厉驳斥,指出这是一种糊涂无知的提法。曾琦、陈启天理屈词穷,恼羞成怒,退出综合小组会议。(15)
3日晨继续开会,青年党曾琦、陈启天为了制造混乱竟拒不出席会议,王若飞在会上指出:青年党代表“如因受不住严正批评而不出席,殊失民主讨论应有的风度,曾、陈二氏此种态度,完全是给政治协商会议综合小组工作进行之一种威胁与破坏行为。”(16)
由于青年党4月1日退出综合小组会议,4月3日又拒绝出席会议,国民党报纸借此大作文章。4月3日国民党的《中央日报》在头版以大标题登出“综合小组会议讨论宪草,秦邦宪无理谩骂,青年党拒再出席”(17)进行造谣污蔑,可是消息报导中却又找不到博古进行谩骂的字眼。
4月5日,又在头版刊登出一篇题为《无赖与无耻》的短评,攻击王若飞4月3日对青年党的批评,竟将青年党无理拒绝出席会议,与皖南事变后共产党参政员拒绝参加参政会,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问题混在一起相题并论。(18)暴露出国民党、青年党肆意破坏会议,企图将责任推到共产党一边的阴谋。
为了对《中央日报》的诬陷进行反击,《新华日报》也于4月6日发表了一篇短评,题目也叫《无赖与无耻》,用事实说明《中央日报》才是道地的《无赖与无耻》。
考虑到宪草审议小组讨论中,存在一些原则性的重大分歧,王若飞、博古必须回延安向中央汇报请示,再做研究。因此确定4月8日飞赴延安。
临行前,中共代表团和重庆各民主党派人士在特园聚餐,欢送王若飞、博古等赴延安请示工作并欢迎叶挺出狱,同机飞赴延安。周恩来在会上指出了现时斗争是十分严峻的,而今后的斗争将更为艰苦,中国正面临着两个中国、两种命运的决战。
注释:
(1)《解放日报》,1946年2月16日。
(2)《解放日报》,1946年2月17日。
(3)《解放日报》,1946年2月19日。
(4)《解放日报》,1946年2月24日。
(5)《解放日报》,1946年2月25日。
(6)张宪文:《中华民国史纲》,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10月版,第654页。
(7)《周恩来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6月版,第651页。
(8)《周恩来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6月版,第652页。
(9)《解放日报》,1946年3月19日。
(10)《政治协商会议资料》,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3月版,第395页。
(11)同上,第403页。
(12)《解放日报》,1946年3月23日。
(13)《新华日报》,1946年2月24日。
(14)马连伦、袁钟秀:《王若飞传》,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7月版,第194页。
(15)《解放日报》1946年4月5日。
(16)《解放日报》1946年4月6日。
(17)《中央日报》1946年4月3日。
(18)《中央日报》1946年4月5日。
博古传/李志英著.—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