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代表”思想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的指针
李凯
历史文化名城在我国历史文化发展进程中曾经起过而且仍在发挥着突出的特殊作用,给予我们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特殊的历史文化地位,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更将会起到重要作用。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建设指导思想的丰富和发展,给我们指明了进入新世纪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方向,对于我们进一步深化对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认识,正确处理西部大开发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的关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历史文化名城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历史文化名城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不仅炎黄子孙十分关心,世界人民也极为关注。从1982年我国首批公布北京、开封、延安、遵义等24个历史文化名城起到目前共公布了99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119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各省、市、自治区也陆续公布了一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从此,对历史文化名城从单个的文物保护转向了全部文物的整体保护,并严格要求城市的发展建设既要符合现代化生产、生活要求,又要保持其原有的历史文化传统风貌。但是,仍有一些历史文化名城遭到冲击和破坏,特别是对旧城区仓促改建。究其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部分领导为追求“政绩”盲目以“旧”换“新”;二是部分领导依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意识不强,单纯强调发展经济,不惜以牺牲历史文化遗产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发展;三是部分领导缺乏名城保护的整体意识,把文物保护等同于名城保护,以为只要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中的文物就可以了,其实保护和延续古城传统格局和风貌特色更为重要;四是部分领导由于文化素养较差,虽然口头上常说重视文物保护,却破坏了真的历史文物,去搞仿古一条街,犹如扔了真古董,去捡假古董;五是老城区往往是土地增值高的黄金地段,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利欲熏心,在利益的驱动下,想方设法来得到老城区的地皮。由于这些原因,每过一段时间就有一片历史遗存遭到破坏,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正确处理城市经济发展与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关系已迫在眉睫。
二、对历史文化名城加强保护的有效对策
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该吸取一些发达国家在发展经济时对历史文化遗产造成破坏和我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几次出现失误的教训,也应该学习和借鉴一些重视历史文化遗产国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方面好的经验和作法,积极探索新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有效对策。
(一)完善保护体制,严格依法保护
首先要健全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城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选址,凡涉及到文物的都应征求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城市各景区开发的规划,要重视文化部门的参与,力争使规划符合本地实际,对发展旅游经济乃至整个城市经济的发展有利,达到城市开发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双赢”的目的。其次,要加强立法,严格依法保护。只有法律才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最有效手段,政府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对其实行全面保护。再次,要把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负责制,建立以国家保护为主,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保护体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
现在部分领导和一些群众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缺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意识。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历史文化名城的美好形象和游览价值,并在宣传手段上要有所创新、有所改进,让广大人民群众都充分认识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意义,吸引社会各阶层都积极参与保护活动,甚至可以考虑从中小学抓起,从小培养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思想,形成良好的保护氛围。
(三)正确处理建设与保护的关系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资源,一旦遭到破坏,其损失无法挽回,也无法弥补。所以,在发展城市建设时,要把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对历史文化名城中的文物古迹、文化遗产要采取绝对安全的保护措施。对还未开发的古迹要统筹规划,科学、有序地进行开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应考虑保护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避开古存遗址,避开有民族文化遗存的地方,避免对历史文化遗产造成破坏。坚决杜绝乱开发乱挖掘的行为,决不能以牺牲历史文化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和建设城市、发展城市经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业的不同方面,不能顾此失彼,要把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他们的关系。延安是中国革命圣地,又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面向全国的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延安精神“三大”教育基地。1997年地改市以来,延安在城市建设中遵循“保护、规划、建设、管理”的原则,既努力向陕北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迈进,又保持了革命旧址的风貌。
(四)割除把历史文化遗产化的实物与旅游业一起捆绑上市的陋习
历史文化遗产不是一般资产,而是国家特殊的、珍贵的遗产,旅游业是以追求高额利润为目的的经济产业,二者在指导方针、行业性质等方面都有着根本的不同,因而在开发利用时不能将它们硬性捆绑在一起,简单地用市场经济规律进行商业运作。如果硬性捆绑在一起,文化遗产就会改变性质,成为仅仅用来赚钱的商品。而实际上文化遗产的价值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任何部门和个人只有尽心保护的责任而无权将其作为自己的资产去处理。而且,文化遗产成为商品,其文化价值必然大大降低,文物保护也会因此让位于经济利益而被忽视甚至牺牲,最终又影响旅游业的发展,结果“两败俱伤”。只有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好文物旅游的文化内涵,才能吸引更多游客,推动旅游业跨上新台阶,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在西部大开发中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名城的作用
西部有秦兵马俑、唐大雁塔等文物点,有丝绸之路文化、古长城文化、石窟文化,有枣园、杨家岭、南泥湾等革命旧迹,有西安、延安、拉萨等历史文化名城。西部地区丰富多彩、类型各异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在西部大开发中充分发挥西部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遗产的作用,不仅对推动西部地区旅游业及其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西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对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同样有着重要作用。西部大开发对西部又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西部地区要乘西部大开发的东风,以“三个代表”为指针,进一步汲取古代文化的精华,发展革命文化的深刻内涵,丰富社会主义文化的内容。西部大开发对延安来说更是在新的基础上由滞后发展走向全面振兴的转折点。这两年来,延安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这一大好机遇,加大工作力度,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引进资金和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延安市区建设。今后延安要进一步发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作用,重视和利用自身所蕴涵的政治优势、资源优势、文化优势,挖掘历史积淀,拓展文化内涵。延安是党中央和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战斗和生活了十三个春秋的地方,他们在这里运筹帷幄、决胜千里,领导和指挥了抗日战争和全国解放战争,奠定了人民共和国的坚固基石,培育了永放光芒的“延安精神”;延安是一个神秘、神奇而神圣的地方,毛泽东选集中的96篇文章就是在这里完成的;延安有枣园、杨家岭、王家坪、凤凰山、四·八烈士陵园等革命纪念地130处168个点(目前对外开放约有12处20多个点),另有70多处文物古迹。可以说,延安的每一寸土地都是光荣的,留有许多伟人的足迹,是中国革命的圣地。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进一步对广大延安人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延安精神的教育,展示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成就,使他们增强认同感和民族自信心,激发他们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延安、热爱祖国大西北、开发建设大西北的热情。同时,要加大对历史文化名城的研究,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和宣传以延安精神为代表的光荣革命传统,推动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又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文化的形成,为西部大开发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总之,历史文化名城像璀璨的明珠镶嵌在祖国的大地上,饱含着浓郁的历史文化底蕴,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智慧和精神。保护并发展我们优秀的历史文化,是深入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要求,是推动先进文化不断前进的需要,也是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实现延安全面振兴的需要,我们要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正确认识其重要性。既要在城市中营造亮丽的风景线,再铸文化辉煌,不断提高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又要为子孙后代留下伟大的历史遗产,为全人类留下中华民族创造的光辉灿烂的历史文明,让辉煌的历史遗产在西部大开发中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单位:中共延安市委政策研究室)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