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执法是否公正
惠焕章,贾鹏
史书记载,汉武帝“独尊儒术,罢黜百家”,而事实上,汉武帝却并未用纯儒,反而采用了“霸王道杂之”的措施来治理国家,其中法家思想的合理运用,便是这种治国策略的体现。汉武帝不仅重视法制,而且自己作为一名执法者,充分体现出了法律的公正性,这里就有一则关于汉武帝遇私不枉法的事情。
公元前140年,西汉王朝的第四位皇帝汉景帝刘启去世了,汉武帝于同年继承了帝位。汉武帝一母同生的有三个姐姐,分别是长姐平阳公主,次姐南宫公主,三姐为隆虑公主。关于汉武帝执法如山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隆虑公主的身上。隆虑公主结婚多年,婚后长久不育,后来至中年始得子,被汉武帝赐封为昭平君,并与汉武帝的女儿夷安公主结婚。隆虑公主中年得子,自然是倍加溺爱,结果惯出了昭平君一身的坏毛病,难以管教。不久,隆虑公主因患恶疾,久治不愈,自度大限之期不远矣,却又放心不下儿子昭平君,便在自己弥留之际,向汉武帝请求说:“愿以黄金一千斤及钱一千万为子昭平君预先赎死罪”(汉武帝朝有此规定,可以用钱赎罪)。汉武帝当时便应允了隆虑公主的请求。但是汉高祖入关灭秦时曾立法三章,其中就有“杀人者死”一条,这就为后来汉武帝的大义灭亲埋下了伏笔。在隆虑公主过世不久,昭平君的纨袴子弟之态就显露了出来,终日饮酒作乐,寻欢问柳,视人命如草芥。一日,在酒醉之后,将侍婢杀死,触犯了汉律。遂后朝廷掌管刑法的廷尉将其逮捕入狱,听候审讯。此刻,廷尉左右为难了,因为依照汉律刑法,昭平君应当被处以死刑,但昭平君与汉武帝关系又非常密切,既是甥舅,又是翁婿,这可如何是好?对此,廷尉只好请奏汉武帝以求定夺。汉武帝闻奏之后,朝中大臣及近侍官员均认为昭平君不会被判处死刑,原因是隆虑公主生前已为其子赎了一条命,且陛下已许可,故不难处理。汉武帝闻言,更是心痛如刀割,对群臣说:“我姐隆虑近至中年始得此子,且又托我照料,理当为其免去死刑。然而,法令为民之所定,当民之均应遵守,倘若因昭平君一事,另行其法,徇私枉法,蔑视律令,那么将使民众寒心,对朕生失望之心,列位爱卿,朕难道能这样做吗?”言罢,命廷尉依律处死,而后哭泣涟涟,哀不能止,左右官员见之亦悲伤不已。
这就是关于汉武帝执法如山的事迹。可见,除了重用酷吏打击皇亲国戚,不法外戚之外,汉武帝对亲情也是非常重视的,但其却能做到法不容情,可谓是一代明君,非虚言矣。
汉武帝刘彻百谜/惠焕章,贾鹏.—西安:陕西旅游出版社,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