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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二节 进一步完善文化遗产管理体制
张颖岚著
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管理体制存在的诸多问题。如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直接制约和影响到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影响到业务研究工作的进展,应当尽快予以理顺,建立统一的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和研究机构,使文化遗产的管理工作能够统一在一个管理体制内,使保护与利用统筹协调发展。
一、建立统一的文化遗产管理机构
在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地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是解决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地资源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之一。但是建立哪种类型的管理机构,这个机构是单纯行使其文化遗产的保护职责,还是统筹兼顾文化遗产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则是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事实上,对于我国世界遗产的管理体制研究,是国内学者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也是观点分歧较多的领域①。例如,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主任谢凝高教授认为,我国的世界遗产之所以会出现种种问题,关键在于管理体制不完善,他呼吁建立“国家遗产管理局直接管理国家级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及自然文化遗产,以克服目前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局面,实现真正有效的保护”。魏小安认为,遗产都由管理局直接管理“这种模式对于世界遗产地的地方政府利益会有明显的冲击”,在我国的现有国情下,可能实际运行中的困难会很多。“今后需要在坚持法规和世界遗产资源保护准则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地方的自主权,完善地方管理为主的遗产资源管理体制,这是符合我国大国国情和经济转型时期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现实选择。延续和完善地方管理为主的体制,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地方、企业更多的自主权,减少中央部门对各个地方的行政性干预。”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徐嵩龄认为,可以考虑按价值等级分级管理。由于我国普遍实行属地管理原则,遗产地行政级别制约着遗产管理水平,从而使遗产管理水平与遗产品位脱节。世界级文化遗产可能面临的是二流、三流的管理,那里的总体规划、保护、展示等均与世界级品位有着相当大的距离。因此,应该按照文化遗产的价值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对于不同等级的文化遗产,管理者的学术级别和业务能力的标准应当不同,管理制度也应有所区别。对于高级别遗产,应向上集权;对于低级别遗产,应向下放权,包括以更灵活的方式,让社会去经营。单一的政府管理体制,无法管理各级文化遗产,也管理不好它们。史鹤凌的研究揭示,现有的部分管理体制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上的缺陷是,由于没有保护自然文化遗产长期价值的动因,许多地方政府只是关心在短期内取得最高的回报。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构和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和思维,地方政府过多利用自然文化遗产来达到短期增加政府收入,展示政绩的目的。基于同样的原因,当地政府并没有动力去进行人类学和考古学的研究,从而不能挖掘自然文化遗产的真正价值②。童登金认为,地方政府官员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导致一些短期行为的产生,有些领导干部为了任期内突出政绩,对世界遗产的开发利用急功近利,产生一些短期行为和意识③。
从以上不同观点我们可以看出,对于政府在世界遗产中的行为争论,其实可以归纳为两种主要观点:“地方管理”还是“国家统筹”。其焦点表面看是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之间的矛盾,实质上是管理体制的变革和地方发展要求与部门分割管理的冲突。在我国特有国情下,仅仅依靠国家直接管理所有的世界遗产地并不现实,但是把管理权完全下放到地方政府也有许多的弊端。可以适时探索建立起政府宏观调控、各遗产地操作、社会和企业参与的管理机制。同时还要充分重视遗产地社区和居民的利益,让其以适当方式参与到遗产地旅游经营及服务中④。
在对秦始皇帝陵园文化遗产资源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文化遗产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各利益相关方及其不同的利益诉求进行深入剖析,结合战略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理论,本书对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地资源管理机构提出三种不同的解决对策,并对每一种管理模式的优、缺点和可操作性进行深入分析,以探讨在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地应用的最优管理模式。
模式一:业务管理方式
对秦始皇帝陵区的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建立以文化遗产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导,地方政府配合行使相关职能的管理体制。以“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或“秦始皇帝陵遗址公园”作为文化遗产管理的统一实施机构(图33)。
具体来说,就是在秦始皇帝陵遗址公园及秦俑博物馆等已征地的范围内,建立由秦俑博物馆、铜车马博物馆、秦始皇帝陵考古研究所、秦始皇帝陵文物保护研究所等机构组成的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对秦始皇帝陵核心文物区域通过征地、建设保护围墙等方式实现对文化遗产的限制性绝对保护。对核心文物区域以外的广大陵园范围,借助于临潼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实现对文化遗产的监控和管理。这种方式沿袭目前的管理体制,是专业指导和属地行政管理两者的有机结合,不需要对现有的行政区划关系作任何改变,可操作性强。与此同时,因为这种管理模式最大程度地维持了现有的行政区划关系和管理隶属关系,不会触及和改变当地政府的管理权限和范围,因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自然会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
结合国内外文化遗产的管理经验,可以看出这种管理模式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第一,这种模式因循了既有的管理体制,文物部门在对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资源的管理过程中,因为行政执法权的力度有限,无法实现对文化遗产的有效监督和管理;第二,秦始皇帝陵园的核心区域由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行使保护管理权,核心区域以外则由临潼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实施保护管理,人为地割裂了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管理工作。而临潼区文物管理部门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也有可能因涉及地方经济利益而受到一些干扰和影响;第三,文化遗产管理部门的价值取向与地方政府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已经存在的固有矛盾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因文化遗产保护区域的扩大而给地方政府带来的发展压力,将会使两者间再次出现对立;第四,文化遗产地的当地居民因为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因而被迫放弃一定的发展权利,但是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却无法对其予以合理的补偿,当地居民将转而向当地政府表达其利益诉求,这将会进一步激化当地政府与文化遗产管理机构间的矛盾;第五,为在文化遗产保护框架的许可范围内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当地政府只能选择大力倡导,并引入外部资金发展文化遗产旅游业,而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却没有权限对文化遗产地区域内的旅游开发企业实施有效的监管和业务指导,旅游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趋利本能将会不顾及参观合理容量,通过种种措施吸引游客,造成遗产地观众峰值饱和甚至过载,危及遗产本体安全,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改变整个区域的生态人文环境,从而使文化遗产管理机构与旅游企业之间出现冲突。
模式二:行政管理方式
借鉴国内其他遗产地管委会的成功经验,在尊重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地现有属地管理格局的基础上,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建立“秦始皇帝陵管理委员会”作为区域管理机构,以协调区城内的行政管理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项工作。在这种模式中,原属于陕西省文物局管理的秦始皇帝陵文物管理机构(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或秦陵管理处等)负责行使其原有的对文化遗产地文物保护的相关职责,临潼区所属相关行政部门配合文物保护工作的需求行使各自工作领域的工作职责,“秦始皇帝陵管理委员会”作为上一级机构,负责协调不同机构间的具体工作(图34)。
这种管理方式是通过建立“秦始皇帝陵管理委员会”这样一个更高层面的权力制衡机构,并借此机构施加影响,以协调各利益相关方的不同利益诉求并将其统一到以文化遗产保护为重点,兼顾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这一目标上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从具体操作上看,这种管理方式不需要改变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地现有的行政管理格局,但需要陕西省人民政府出面组建一个协调机构——秦始皇帝陵管理委员会,具有一定的操作难度。从协调各方利益的预期效果来看,如果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该委员会一定的行政协调权力,能够协调保护与发展这一矛盾,对于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应当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
但是,这种管理模式的缺点也是我们不能回避的。第一,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矮化了文化遗产管理机构的应有地位,将其与临潼区的行政管理部门置于同等位置,文化遗产管理机构与当地政府行政机关处于平行结构,势必会弱化文化遗产管理部门的管理能力,给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增加了不必要的外界掣肘因素;第二,成立更高一层的协调管理机构——秦始皇帝陵管理委员会,将会在陕西省人民政府与陕西省文物局之间增加新的管理层面,加大了行政支出成本,同时也会使文化遗产管理中的行政干预机会增大;第三,秦始皇帝陵管理委员会对临潼区相关部门具有一定的行政影响力,但对其人事任免、经费等重大事项没有相关权限,这将会极大地影响其协调能力的发挥;第四,秦始皇帝陵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重点仅限于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出现矛盾与冲突时协调各方利益,但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地的社会经济发展责任仍将是当地政府关注的重要内容,当保护与发展冲突加剧时,管委会决策的影响力将会受到来自不同利益相关方的牵制而出现一定的偏差,多方博弈的结果会最终导致其影响力的弱化。
由此可见,在不改变现有行政格局前提下建立“秦始皇帝陵管理委员会”协调各利益相关方的管理方式,是不太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地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
模式三:文化遗产保护特区
以秦始皇帝陵陵区为基础,将文化遗产地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由临潼区划分出来,建立新的行政区域——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保护特区,成立统一的、具有完全行政管理权的文化遗产地管理机构,作为陕西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并给予一定的行政级别(如地市级),统一行使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地区域内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利用和社会经济发展等相关的工作职责。陕西省人民政府赋予其相应的行政管理权限,陕西省文物局对文化遗产管理行使业务指导职责,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如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的负责人兼任保护区的行政管理负责人(图35)。
这种方式是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的较理想模式,在国内文化遗产地的管理中已有过很多成功的案例,如泰山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峨眉山—乐山管理委员会等;在陕西省内其他领域也有过类似的案例,如为了促进农业发展,陕西省人民政府以西北农业大学为核心,于1997年7月29日成立了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简称杨凌示范区)。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杨凌示范区占地面积94平方公里,总人口14.6万,新建区规划面积22.12平方公里,下辖县级杨陵区。杨凌示范区由国家科技部等19个部委(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共建,陕西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由34个厅局组成的省内共建领导小组。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享有地市级行政管理权、省级经济管理权及部分省级行政管理权,享受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国家对农业的倾斜扶持政策及西部大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表8)。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杨凌示范区的设置是成功的,这些成功的经验为建立“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保护特区”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建立“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保护特区”,对于协调文化遗产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两者关系具有独特的优势。第一,将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地由临潼区划分出来,建立新的行政管理区,将使临潼区摆脱长期以来既要在秦始皇帝陵区域内发展经济,又不得不重视文化遗产保护的困境,使其可以将有限的财政收入全部投入到新划定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第二,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保护特区作为享有地市级行政管理权的管理机构,将以文化遗产的保护为其行政管理的首要目标,有利于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第三,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保护特区可以全面继承和接收临潼区在区域内设置的各类行政机构,在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调整后,通过已有的行政机构行使特区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可以减少新划定行政区域的初始设置成本和时间;第四,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保护特区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方面负有完全责任、可以通过机构内部的协调、沟通、合作有效地解决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将有利于协调解决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固有矛盾;第五,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保护特区可以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并自主制定一些有利于缓解保护与发展的政策,如建立文化遗产补偿机制等,将一部分遗产开发收益反馈给当地居民,有利于充分调动当地居民对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⑤。
当然,建立这种特区在实践操作中还具有一定的难度。由临潼区划分出来新的行政区划,将迫使临潼区改变现有行政管理格局,调整当地政府的中长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方的既得利益,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引发地方政府的抵触和反对。
综上所述,以秦始皇帝陵陵区为基础,将文化遗产地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由临潼区划分出来,建立新的行政区域——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保护特区,这是未来调整理顺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地管理体制的优化方案。
当然,限于目前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地的实际情况和方案实施的可操作性,近期可对秦始皇帝陵区的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建立以文化遗产管理部门为主导,地方政府配合行使相关职能的管理体制,以秦始皇帝陵博物院作为文化遗产资源管理的实施主体;远期目标是以秦始皇帝陵陵区为基础,建立新的行政区域——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保护特区,并成立统一的、具有完全行政管理权的文化遗产地管理机构。
二、归并理顺业务研究机构
20世纪50年代以来,秦始皇帝陵园的考古研究工作一直缺少统一的主体承担机构负责相关工作。1974年秦兵马俑坑遗址发现以前,秦始皇帝陵园的考古研究工作主要是由陕西省文管会与临潼县文管会开展零星的工作,但一直没有固定的人员、机构对秦始皇帝陵园进行系统的考古研究。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收获是摸清了秦始皇帝陵园内外城的分布情况,并对秦始皇帝陵园的封土、内城南门等遗址进行了初步踏勘,形成了阶段性成果。1974年,随着秦始皇帝陵兵马俑的发现和发掘,负责该项目的秦俑考古队也将工作的区域拓展到了秦始皇帝陵园,并在陵园内外做了大量的勘探、试掘工作,先后发现了寝殿、便殿、园寺吏舍等重要陵园遗址,以及秦始皇帝陵铜车马坑、马厩坑、上焦村秦墓、刑徒墓地等一大批陪葬坑、陪葬墓,极大地丰富了对秦始皇帝陵园的认识。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因种种原因,秦始皇帝陵园的考古研究工作基本陷入停顿,仅限于秦兵马俑坑遗址的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1998年,以秦始皇帝陵园内外城间东南角K9801陪葬坑(石铠甲坑)的发现和试掘为契机,经陕西省文物局批准,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和秦俑博物馆达成合作协议,共同组建了始皇陵考古队,统一负责对秦始皇帝陵园的考古勘探、发掘和研究工作,始皇陵考古队的成员由双方单位共同派出,形成了包括考古、文物保护、修复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多学科参与的考古研究队伍。始皇陵考古队的成立,推动了秦始皇帝陵园的考古工作在随后的五年间取得了飞速发展。第一,根据秦始皇帝陵园的基本状况对考古勘探工作进行了整体规划,并有计划地逐年分区域实施,从而对秦始皇帝陵园的整体面貌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第二,在有计划的考古勘探中,新发现了大量的陵园建筑遗址和陪葬坑、陪葬墓等,如陵园东西内外城之间的三出阙遗址,陵园东、南、西三侧的地下深层阻排水系统,K9901(百戏俑坑)、K0006(文吏俑坑)、K0007(青铜水禽坑)陪葬坑等;第三,对秦始皇帝陵园陪葬坑的分布基本规律进行了初步探讨,提出了“秦始皇帝陵外藏系统”⑥概念;第四,对发掘的成果及时进行了整理、公布,并形成了《秦始皇帝陵园考古报告(1999)》《秦始皇帝陵园考古报告(2000)》《秦始皇帝陵园考古报告(2001-2003)》等三部系列考古报告和一系列考古简报、研究成果;第五,五年来的考古发掘研究资料,不仅推动了秦史、秦文化的研究工作,同时也对秦始皇帝陵遗址公园和秦陵博物院项目的启动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这种合作方式并非建立在统一的实施机构基础上,没有形成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
通过以上对于秦始皇帝陵园考古工作的回顾,不难发现,秦始皇帝陵园的考古工作因为没有统一的研究机构和实施主体,致使秦始皇帝陵园的考古工作屡屡步入困境。因此,秦始皇帝陵园考古工作要取得更快的进展,应当建立起统一的秦始皇帝陵考古研究机构,并赋予该机构对秦始皇帝陵园实施考古研究工作所需要的、完整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职能,以将考古工作纳入到统一的工作框架内。
在未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理想状态下应当在秦始皇帝陵博物院之下建立一个专门性的机构——秦始皇帝陵考古研究所,对秦始皇帝陵园开展考古研究工作,形成合力,尽快开展全面考古工作,以系统了解和认识秦始皇帝陵园地下文化遗产的分布状况,为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地的保护、管理工作和展示、利用奠定重要基础。
在文物保护研究机构设置方面,则可以整合和完善现有的专业保护机构,建立在秦始皇陵博物院管理之下的秦始皇帝陵文物保护研究所,负责对整个陵区内出土文物的保护和遗址的监测、保护工作。这是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对文化遗产实施全面、有效保护,也有利于文物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
三、建立专业评估机构和遗产监测体系
(一)建立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从国内外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经验来看,除了文化遗产管理机构本身以外,还需要建立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成效给予客观、真实的评估,以便于文化遗产管理机构进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例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属的世界遗产委员会在行使其工作职责时,主要就是参考和依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如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即ICOMOS)的专业评估意见作出相应的决策。一般来说,这些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主要是一些由专业人员组成、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由国家给予某种形式认可的遗产专业性机构。同时,世界遗产的管理不仅需要文化遗产保护技术专家的支持,还需要管理、规划、法律、经济等多方面的专家团队的支持,只有多学科专家的合作,才能全面地解决遗产管理中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
鉴于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本身所具有的公共属性,在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地的保护管理工作中,有必要积极借鉴和引入世界上通常采用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作为遗产评价机构,通过建立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设计、规划和建立文化遗产管理机构的考核绩效标准,并据其对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地的保护管理工作绩效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价和考核,以保证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科学和规范。
(二)完善文化遗产动态监测体系
国家文物局在《国家文物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在未来的五年中,要充分利用信息监测和网络通讯技术,提升文化遗产保护的监测预警与安全防范能力。并进一步指出,应当应用GIS(地理信息系统)和GPS(全球定位系统)技术,以世界文化遗产地和古建筑安防、消防为重点,初步探索和建立全国文化遗产动态监测与预警网络体系框架,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信息监测、动态管理与辅助决策支持能力。同时,要启动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动态监测和预警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建立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网络监测体系和预警体系,建设文化遗产动态信息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系统,基本实现对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时监测预警和动态管理。
完善的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动态监测体系,主要是指建立包括日常监测、定期监测、反应性监测等为主体内容的文化遗产动态监测体系。日常监测的内容包括文化遗产本体保仔状况、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自然、人为变化、周边地区开发对文化遗产本体的影响、游客承载量等。定期监测是指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每五年对世界文化遗产实行的系统监测,以及每年对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或者《中国世界文化遗产警示名单》的世界文化遗产进行的重点监测。系统监测的内容包括对保护规划执行情况,遗产保护、管理、展示、宣传等情况的全面监测;重点监测内容包括对保护存在问题采取的解决方法及成效的监测。反应性监测是针对保护管理出现的问题进行的一种专门监测,内容包括对威胁到遗产保护的异常情况或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巡视内容包括审核监测结果,检查保护、管理状况,并提出整改要求(图36)⑦。
完善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地动态监测体系的一个重要技术工作,就是开展对遗址保存环境的动态技术监测工作,进行遗址小气候和环境有害因素对文物影响情况的研究,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秦俑博物馆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对馆内的环境(室外、俑坑内、展室及展柜内)进行了长期连续监测,获得了大量珍贵资料。1985年以来,秦俑博物馆与陕西省环境保护研究所合作,开展了“秦俑小气候监测与评估”研究项目,对环境空气质量、降雨、地下水位变化及水质情况环境因子进行了系统监测、分析与评估,掌握了秦俑小环境空气温湿度变化规律,了解了环境有害因子(SO2、C02、降尘、光照等)对文物的危害程度,并据此提出了综合治理建议和治理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如禁止旅游车辆进馆、馆区全面绿化、一号坑大厅窗户改造等,使馆内及遗址保护大厅内空气中SO2、CO2、漂尘等有害因子的含量明显降低;对二号坑大厅窗户及排风设备的改造,使坑内湿度由原来的月平均相对湿度80%(RH)以上降至60%~70%(RH)。2005年3月,由秦俑博物馆与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牵头、香港理工大学和美围沙漠研究所参加,联合开展了“秦兵马俑博物馆室内大气污染特征”研究,对秦俑博物馆室内大气污染进行连续观测,深入研究腐蚀性气体、大气气溶胶和降尘的变化规律及其化学反应机制,全面评估污染物对文物的腐蚀机理。未来应当以这些已有的监测成果和采样数据为基础,开展秦始皇帝陵区范围内的文化遗产保存环境动态监测工作,并纳入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监测管理的体系之中。
2004年开始,秦俑博物馆率先在全国文博系统引入了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和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并顺利通过体系认证,在指导和规范博物馆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效果,对于提升博物馆的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率方面有着一定的推动作用。在秦俑博物馆体系运行工作实践的基础上,为规范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地的保护管理工作,有必要将其引入到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管理工作中,作为管理流程控制的有效手段⑧。
同时,还要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以保护评估指标为标准,建立以GIS信息技术为支撑的遗产地动态监测体系,对陵区内自然系统、社会系统及其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等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评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了检验以计算机为基础的GIS方法在文化遗产管理工作中的可行性,曾在柬埔寨的吴哥窟、越南的顺化、老挝的万荣,以及欧洲、澳洲和北美等地的文化及自然遗址保护管理工作中,分别就文化资源信息管理、保护规划制定、环境评估、辅助考古研究、公共设施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一定的实践。通过这些文化遗产GIS保护项目的应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GIS是一项对全世界所有遗产管理都很有帮助的有力工具⑨。2004年,秦俑博物馆着手实施了园家文物局重点科研课题《GIS在文化遗产地资源管理中的应用——以秦始皇帝陵为例》的研究工作。这一项目旨在通过对秦始皇帝陵区文化资源管理所涉及的各类相关信息及需求的全面分析和充分调研,对GIS在秦始皇帝陵区资源管理中的应用进行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规划建立一整套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并且具备可操作性的秦始皇帝陵区资源管理信息工作流程和规范模式,通过对GIS在秦始皇帝陵区文化资源管理的应用研究,以及相关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的建立,从而构建完善以秦始皇帝陵区为代表的、具有典型性示范作用的世界文化遗产地资源管理数字化信息工作模式和信息平台。将GIS技术应用于秦始皇帝陵文化遗产的监测、保护与动态管理应当是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即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通过对文化资源的考古资料、历史文献信息、研究成果和其他相关信息进行有机组织,建立起统一的文化遗产标准监测平台和运行体系,并将其分别纳入包含国家级、省级、遗产地等三个层次的规范管理体系中,从而实现文化遗产资源管理工作中信息的及时报送更新、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
① 封欣、吴颖萍:《中国世界遗产运营三大难题》,http//www.sach.gov.cn/tabid/301/InfoID/4416/Default.aspx(2004年7月21日)。
② Shi H L.“Chapter 10:Industrial Policy”in Policy Support for PRC 2020 Project(Phase Ⅲ),Freeman J Shi,H.,Asia Development Bank.
③ 童登金:《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思考》,收入《自然文化遗产管理——中外理论与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
④ 颜丽丽:《我国世界遗产旅游开发研究——以武当山为例》,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
⑤ 作者补记:2008年3月两会期间,在九三学社向中央递交的一份关于大遗址保护的提案中建议,在大遗址聚集区的陕西建立大遗址保护示范区,由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大遗址范围内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规划、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工作,对大遗址保护示范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其基本思路与“文化遗产保护特区”是一致的。参见《九三学社中央建议建立大遗址保护的长效机制》。http://www.wenwu.gov.cn/web/shownew.asp?id=5327。
⑥ 段清波、张颖岚:《秦始皇帝陵园的外藏系统》,《考古》2003年第11期。
⑦ 马生涛:《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工作的现状和思考》,待刊。
⑧ 《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内部资料。
⑨ 保罗·鲍克斯著,胡明星、董卫译:《地理信息系统与文化资源管理——历史遗产管理人员手册》,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
文化遗产地管理对策研究——以秦始皇帝陵为例/张颖岚著.—北京:科学出版社,2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