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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秦的厩苑制度——从秦陵马厩坑出的刻辞谈起

袁仲一


  1976年10月至1977年初,秦俑考古队在秦始皇陵东侧距外城东垣约350米的上焦村西,钻探出马厩坑及跽坐俑坑九十三座,分南北向三行整齐地排列着。试掘了三十七座,其中有马坑二十八座,俑坑三座,陶俑和马同坑者六座。关于钻探和试掘的情况,秦俑考古队在《秦始皇陵东侧马厩坑钻探清理简报》一文中已作过报道(1)。本文拟就马厩坑出土的器物上的刻辞作点考释,并结合秦简有关资料探讨秦的厩苑制度。
  一 秦宫厩苑
  关于秦王朝宫廷厩苑的名称,文献记载很少,秦陵马厩坑出土的器物上的刻辞弥补了不足。刻辞内容如下:
  (1)76D.G29号坑出土的陶盆和陶罐上各刻“三厩”二字,“三”字竖书。
  (2)76D.G2号坑出土的陶罐的腹部、两处刻着“中厩”二字,字的笔划纤细,“中”字为隶书,“厩”字篆书。
  (3)76D.G36号坑出土的陶罐的肩部刻“宫厩”二字,“宫”字的两个口为方折近于隶书,“厩”字篆书。
  (4)76D.G30号坑出土的陶盆的腹部刻有“左厩容八斗”五字,字体小篆(2)。
  (5)76D.G64号坑出土的铜洗口沿的背面,刻有“大厩四斗三升”六字,字为小篆体,笔划纤细。上述刻辞清楚地说明了秦始皇陵东侧的马厩坑和跽坐俑坑的性质,是象征着秦王的厩苑,马是宫廷的苑马,陶俑是厩苑内负责饲养马的人员。
  刻辞中的“宫厩”、“中厩”和“大厩”等名称,见于《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将牧公马牛,马[牛]死者,亟谒死所县,县亟诊而入之,其入之其弗亟而令败者,令以其未败直(值)赏(偿)之……其大厩、中厩、宫厩马牛殹(也),以其筋革角及其贾(价)钱效,其人诣其官……”。“中厩”一名还见于《史记·李斯列传》,公子高说:“先帝无恙时……中厩之宝马,臣得赐之。”汉代亦有“中厩”,《三辅黄图》说:“中厩,皇后车马所在”,并设有“中厩令”管理皇后的车马。秦王朝的“中厩”与汉代的“中厩”似有不同,不是皇后的车马所在,而是皇帝的厩苑,公子高的话说得很清楚,是秦始皇曾赐给他中厩的宝马。汉代天子的厩苑中亦有“大厩”,太仆的属官中并设有“大厩令”。“宫厩”一名此为始见。
  刻辞中的“三厩”、“左厩”二名,均不见于秦文献。这两个厩苑名称都是以顺序号命名,有了“三厩”,推知就应该还有一厩、二厩,至于三厩以上是否还有四厩、五厩……,目前还很难判断;有“左厩”也应该还有“右厩”。这样看来,秦王朝宫廷的厩苑名称目前已获知者就有了八个,即大厩、宫厩、左厩、中厩、右厩、一厩、二厩、三厩等。
  古代天子的厩苑数有多少?《周礼》记载:“天子十有二闲,马六种”,“闲,阑也”,马阑即马厩,天子应有十二个厩苑。“马六种”即种马、戎马、齐马、道马、田马、驽马。前五种良马,马六种就是良马五种、驽马一种。“天子十有二闲”,其中有良马十厩、驽马二厩。《周礼》为后人的拟作,其所说的实际上多是春秋战国时的情况。汉代时的天子厩苑数,《汉旧仪》说:“天子六厩;未央、承华、騊*(左马右余)、骑马、路軨、大厩,马皆万匹”,《后汉书·百官志》:“旧有六厩,……中兴省约,但置一厩”。从汉代的马政官制来看,汉代的厩苑数目实际上不止《汉旧仪》所说的六个。《汉书·百官公卿表》:“太仆、秦官,掌舆马……属官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又车府、路軨、骑马、骏马四令丞,又龙马、闲驹、橐泉、騊*(左马右余)、承华五监长丞…”。注:“如淳曰:橐泉厩在橐泉宫下;騊*(左马右余)、野马也。”师古曰:家马者,主供天子私用,非大祀、戎事军国所须,故谓之家马也”。但这也不是绝对的,据《汉书·地理志》记载,太原郡有家马官,注说:“汉有家马厩,一厩万匹,时以边表有事,故分来此。”可见太仆的属官是以马厩名名之,每一令、令丞、监长丞各掌管一厩苑的马政,合计起来可得十二个厩苑名。另外还有果马厩(《汉宫仪》)、大宛厩(《百官公卿表》):等。秦国的养马业一向非常有名,因此秦始皇时代天子的厩苑数当不会少于十二个。
  天子的厩苑内每厩有马多少?据《周礼》记载:“乘马一师四圉,三乘为皂,皂一趣马,三皂为系,系一驭夫,六系为厩,厩一仆夫,六厩成校,校有左右,驽马三良马之数”。郑玄注:“自乘至厩,其数二百一十六匹……校有左右,则良马一种者四百三十二匹,五种合二千一百六十匹;驽马三之,则为千二百九十六匹,五良一驽,凡三千四百五十六匹。”汉初秦末战乱之后,马的数量很少,“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3)。经文、景的恢复,“益造苑马”,到汉武帝时已是“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4),马的数量剧增。《汉书·贡禹传》记载元帝时贡禹奏言;“高祖、孝文、孝景皇帝,循古节俭,厩马百余匹,方今厩马食粟将万匹。”《汉旧仪》说,每厩“马皆万匹”,《汉书·地理志》说,家马厩“一厩万匹”。除了汉初的特殊情况外,每厩养马数远远超过《周礼》的每厩二百一十六匹的数量。
  秦王朝宫廷厩苑每厩有马多少?从马厩坑的埋藏情况分析,它分作南北向的三行排列,每行长一千余米,根据已钻探和试探的上焦村西的一段坑位的密度(坑与坑的间距为4—12米)推算,此处原来应有马厩坑数百座。能以如此多的活马埋在地下,说明厩苑内养马的数量是很大的。别处的禾和刍槀都是万石一积,而咸阳的禾十万石一积,刍槀二万石一积(见秦简《仓律》),这样犹感不足,还要“下调郡县转输菽粟刍槀”,并规定转输者“皆令自*粮食,咸阳三百里内不得食其谷”(《秦始皇本纪》)。另据秦简《厩苑律》可知,京师的大厩、中厩、宫厩等厩苑内的马还要到外县牧放。这些都是京师厩苑内马匹数量众多的佐证。可以说秦王朝厩苑内养马的数量也应大大超过《周礼》上的数字,和汉代厩苑内养马的数字应当接近。
  秦王朝的“宫厩”、“中厩”、“大厩”、“左厩”、“三厩”等厩苑,设于何处?秦始皇陵陪葬的马厩坑共发现两处,一处是在始皇陵外城垣的东边上焦村,另一处在始皇陵内外城西垣之间(5)。这种布局绝非随意的安排,它是象征着秦京师的御苑一在城内、一在城外,这和汉代的情况是一样的,如汉的未央、大厩、上林六厩等,都在长安城内;而骑马厩、騊*(左马右余)厩、橐泉厩、大宛厩、果马厩等,都在长安城外。秦简《厩苑律》说的大厩、中厩、宫厩内的牛马,如放牧时死在所在县,应向死时的所在县呈报,由县加以检验,并将其筋、皮、角和肉价钱呈缴给官府,也说明厩苑并不都在京城内。
  已发现的秦始皇陵的两处马厩坑,都属于中央厩苑。除此之外,秦王朝还在边郡及内地各郡县设有厩苑,所谓“边郡置六牧师令”(7),“县有厩刍”。关于边郡厩苑的情况,《汉书·景帝纪》注:“如淳引《汉仪注》云:‘……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边、西边,以郎为苑监,官奴婢三万人,养马三十万匹’,”这里说的虽是汉代的情况,但秦汉牧师诸苑设置的情况大体是相同的。
  二 有关秦厩苑制度的几个问题
  关于秦厩苑制度的资料十分贫乏,云梦秦简及秦陵马厩坑的发现,为研究这一问题提供了一点线索,现掇拾于下:
  (1)厩苑内的管理机构
  上焦村马厩坑出土跪坐俑九件,其中三件单独出土,另六件与马同坑出土,位于马头的前边或两侧的壁龛内。俑的面前放有铁镰或铁锸、铁斧和陶灯等器物。九件俑的装束和姿态基本相同,身穿交领右衽长衣,腰间束带,脑后绾髻,作跪坐形,神态恭谨、肃穆。另外,在始皇陵封土西侧内外城之间的马厩坑内,曾发现身穿长襦、头戴长冠的陶俑(10)。秦始皇兵马俑坑出土的陶俑凡戴长冠者均为中下级官吏,可见上述两种俑的身份不同,前者是饲养马的人员,后者是饲马人员的负责人。秦厩苑内的饲养员地位低微,是劳动者,由两种人构成:一是奴隶,如秦简《厩苑律》中说的放牧公马牛的“小隶臣”。二是服徭役的平民,如《厩苑律》中的“徒食牛者”及“皂者”。《荀子·王霸》注:“人徒谓胥徒,给徭役者也”(11),《厩苑律》:“以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肤田牛。卒岁,以正月大课之,最,赐田啬夫壶酉(酒)束脯,为旱(皂)者除一更……”。更,是服徭役,一月一换,称为更,“除一更”就是免除一次更役。
  关于厩苑中管理人员的组织系列,《周礼》记载:“乘马一师四圉”、“皂一趣马”、“系一驭夫”、“厩一仆夫”、“六厩成校,校有左右”。即四匹马设一个养马的圉师和四个养马的圉人,十二匹马设一趣马,三十六匹马有一驭夫,二百一十六匹马设一仆夫,三千四百五十六匹设左右校各一人。上焦村马厩坑的情况前已言之,有的是俑马同坑,有的在马坑的附近有一俑坑,这说明中央厩苑内每匹马有一饲养员,和《周礼》的说法是相同的。其组织系列见于秦简者如表所示(见下表)。
  饲养人员 管理人员 备 注
  皂 都 牛 长 《厩苑律》
  小隶臣 《厩苑律》
  厩啬夫、皂啬夫 《秦律杂抄》
  啬夫、佐 《牛羊课》
  徒 吏主者 《厩苑律》
  苑 吏 《徭律》
  从上表可知秦厩苑内管理马牛人员的称谓与《周礼》不同。皂者、小隶臣、徒是饲养马牛者,相当于《周礼》的“圉人”;“牛长”是饲牛人员中的低级小吏(饲马人员中的负责人也可能称为某长),地位相当于圉师、趣马;皂啬夫,从律文看是排在厩啬夫之后,其地位当低于厩啬夫而高于牛长(12);厩啬夫是厩苑养马机构的总负责人。由此,我们可以大体得出这样一个序列:厩啬夫、皂啬夫、牛长(或某长)、皂者。表中的“吏主者”、“苑吏”是养马机构内官吏的泛称,不是一级官阶。这个序列是郡县厩苑的管理机构情况(13),而中央厩苑的管理机构的内部情况是否如此,《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太仆,秦官,掌舆马,有两丞。”“太仆”为九卿之一,掌皇帝的舆服车马及全国的马政。汉代时太仆的属官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车府、路軨、骑马、骏马四令丞”,“龙马、闲驹、橐泉、騊*(左马右余)、承华五监长丞”(14)。根据汉承秦制的一般规律,秦王朝似也应和汉代一样在太仆之下每一厩设一令丞管理一厩的马政,而不应和县的厩苑一样每一厩苑设一厩啬夫。厩苑在令丞之下的组织机构情况,是否和县厩苑一样,目前由于资料缺乏尚难判断。
  (2)厩苑的管理制度
  ①马籍法
  秦简《效律》:“马牛误职(识)耳……赀官啬夫一盾”(15)。
  《效律》:人户、马牛一以上为大误。误自重殹(也)。减罪一等”(16)。
  《效律》:“司马令史椽苑计,计有劾,司马令史坐之,如令史坐官计劾然”(17)。
  《田律》:乘马服牛禀,过二月弗禀、弗致者,皆止,勿禀、致。禀大田而毋(无)恒籍者,以其致到日禀之,勿深致”(18)。
  上列第一条律文的“马牛误职(识)耳”,“识耳”即标记。古时牛马常用烙印之类作为标记,如《居延汉简甲编》2071:“牛一,黑牡,左斩首,三岁,久在右”(19)。“久在右”就标记在牛的右边。到了唐宋时代烙印之制已较普遍。第二条和第三条律文讲的是会计帐目问题,帐目中如错算了牛马一头以上就算大误,要判罪,如系自行察觉错误,可减罪一等;如会计有罪,厩苑的主管人也应承担罪责。第四条律文讲的是领取和送发驾车牛马的饲料问题,其中提到“恒籍”和“致”,“恒籍”是固定账目,“致”是领取饲料的凭券(20)。驾车的牛马都有“恒籍”,而厩苑内的其他马也应有“恒籍”。这说明秦代厩苑内的马牛都有一定的标记和固定的账目,并有专管账目的会计,证明秦代已有了较完备的“马籍法”。
  (2)考课制
  秦简<一>《厩苑律》:“以四月、七月、十月、正肤四牛。卒岁,以正月大课之,最,赐田啬夫壶酉(酒)束脯,为旱(皂)者除一更,赐牛长日三旬;殿者,谇田啬夫,罚冗皂者二月”(21)。
  <二>《秦律杂抄》:“课駃*(左马右是),卒岁六匹以下到一匹,赀一盾。志马舍乘车马后,毋(勿)敢炊饰,犯令,赀一盾”(22)。
  <三>《秦律杂抄》:“马劳课殿,赀厩啬夫一甲,令、丞、佐、史各一盾。马劳课殿,赀皂啬夫一盾”(23)。
  <四>《秦律杂抄》:供乘骑用的军马被徵后,“到军课之,马殿,令、丞二甲;司马赀二甲,法(废)”(24)。
  <五>《牛羊课》:“牛大牝十,其六毋(无)子,赀啬夫、佐各一盾。羊牝十,其四毋(无)子,赀啬夫、佐各一盾”(25)。
  上例五条律文讲的都是考课问题,但考课的内容不同。第一条讲的是评比耕牛的饲养情况,即膘的肥瘦,一年中考课四次,其中一次大课,三次小课。第二条讲的是对驯教良马駃*(左马右是)的考核。以及对特马的调教方法。满一年所驯教的駃*(左马右是)马在六匹以下至一匹,应罚一盾。未经阉割不适于驾车的特马,应养在驾车马的后边,并不准加以鞭打,违令的罚一盾。第三条讲的是对马服役劳绩的考核,如果马服役的劳绩被评为下等,罚厩啬夫一甲、皂啬夫一盾。第四条讲的是对供骑乘用的军马的考核,高度要在五尺八寸(1.33米)以上,奔驰和勒系要听指挥(26)。到军后如被评为下等,对掌管军马的人要罚二甲,并革职永不叙用。第五条讲的是对母畜繁殖子畜的考核。十头母牛中如有六头不生小牛,十只母羊中如有四只不生小羊,负责者应被罚一盾。这讲的是牛羊,母马十匹中有几匹不生小马应受罚的情况不明。上述律文证明秦代厩苑内已有一系列的考核制度,有固定的时间、内容、标准和奖惩的办法,并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成为正规的制度。
  (3)饲养方法
  在公马牛的厩苑周围要征发徒众建筑堑壕、墙垣、藩篱,并要经常注意维修。尤其靠农田的厩苑,为防止马牛出来吃禾稼,墙苑坏了要及时修缮(27)。居邑如靠近养马牛的厩苑及其他禁苑者,幼兽繁殖时不准带着狗去狩猎(28)。关于马牛的饲养方法有两种:一是圈养法,一为放牧法。上焦村马厩坑,在马头前边放有陶罐、陶盆,有的盆内盛有谷子和切碎的稭草;陶俑面前放有陶灯、铁斧或铁镰、铁锸。有灯,说明饲养人员对马要日夜照料,铁斧等用以切草,罐用以盛水饮马,盆为饲槽,这是圈养法的形象写照。饲马的谷子和稭草斂于民,秦简《田律》规定:“入顷刍槀,以其受田之数,无*(垦)不*(垦),顷入刍三石、槀二石,刍自黄*(指干叶)及*(即乱草)束以上皆受之”。斂来的谷物、刍槀要登记入仓。刍槀都以万石为一积,在咸阳为二万石为一积,其入仓、出仓、增积的手续都有明确规定(29)。中央厩苑的饲料是从各郡县征调的(30),转输粮食、刍槀是秦王朝一种繁苛的劳役。
  放牧法见于秦简《厩苑律》,律文中讲到放牧官马牛,要经历若干县,带有游牧性质。放牧的马牛有死亡的,应急向马牛死时所在的县呈报,由县检验后将已死牛马上缴,如因不及时而使死的牛马腐败;要按未腐败时价格赔偿;如死的是大厩、中厩、宫厩的马牛,应以其筋、皮、角和肉的价钱呈缴,由率领放牧的人送抵该官府(31)。这反映了对游牧制的管制也是非常严格的。秦始皇的祖先原来就曾在甘肃一带过游牧生活。这种饲养马牛的方法实际上是游牧制的孑遗。
  (4)去势、除蚤
  秦简《秦律杂抄》:“志马舍乘马后,毋(勿)敢炊饰……”。志,疑读为特。《周礼·校人》:“颁马攻特”,注:夏通淫之后,攻其特,为其蹄*不可乘用。郑司农云:“攻特,谓騬之”(32)。騬之,就是马的去势。特马是未经阉割去势的雄马,因怕它伤害别的马所以要放在其他马之后、并不准鞭打。这证明秦代的特马要去势。去势后的马性情温驯,便于管理、役使。秦俑坑出土的战车和骑兵的马全为雄马,可见当时马的去势术已非常盛行。
  秦简《法律答问》中讲到:诸侯国有来客,要用火熏其车的衡轭。为什么要用火熏?倘若诸侯国不处治马身上的寄生虫,寄生虫都附在车的衡轭和驾马皮带上,所以要用火熏(33)。这条律文很有意思,是怕诸侯国马身上的寄生虫传到秦内地来,反映了秦马由于经常除蚤,身上已没有寄生虫,所以怕把寄生虫传来。
  (3)马种问题
  秦马一向富有盛名,崔豹《古今注》说,秦始皇有七匹名马,即追风、白兔、蹑景、奔电、飞翮、铜爵、神凫。《战国策·韩策》记载,秦马“探前蹶后,蹄间二寻(一寻八尺)者,不可胜数也。”秦国养的这些良马是属于什么种属?秦简中有“课駃*(左马右是)(34),《史记·李斯列传》中有“而良马駃*(左马右是)不实外厩”,《史记·货殖列传》中有:“北有戎翟之畜,畜牧为天下饶”,《史记·留侯世家》说关于“北有胡宛之利”。《淮南子·齐俗》注:駃*(左马右是)为“北翟之良马也”。可见秦马是来源于西北地区。从秦始皇陵东侧上焦村马厩坑出土的二十八具马骨,以及秦俑坑出土的陶马形象看,马身长约2米,至甲*高l.33米,头部较重但无粗相,鼻骨隆突,颈厚稍短,鬐甲低,脊背宽博,胸部较广,四肢发育较好,属于力速兼备的挽马型,亦是乘骑的良马。这种马与我国西北地区的河曲马相似,当为河曲马(35)。
  秦地处西北地区,环境适宜于养马。秦的祖先非子就“好马及畜,善养息之”,周“孝王召使主马于汧渭之间,马大蕃息”(36)。春秋战国时期,秦国为了适应战争的需要,养马业进一步发展,马的数量大增。秦王朝除了中央和地方设有许多厩苑外,并鼓励私人养马,如乌氏倮养马牛多到以山谷数来计算,秦始皇曾赐给他封邑(37)。马是作战的工具,秦国战车千乘、骑万匹,这种雄厚的兵力是与养马业的兴盛是密不可分的。
  注解:
  (1)秦俑考古队《秦始皇陵东侧马厩坑钻探清理简报》《考古与文物》1980年4期。
  (2)秦俑考古队《秦始皇陵东侧马厩坑钻探清理简报》《考古与文物》1980年4期。
  (3)见《汉书·食货志》。
  (4)见《汉书·食货志》。
  (5)见秦俑博物馆展览大厅前的《秦始皇陵简介》。
  (6)见《三辅黄图》、《汉官仪》、《汉书·百官公卿表》。
  (7)《通典·职官七》。
  (8)见《秦会要订补》。
  (9)秦和汉一样,边郡的厩苑都设在北边、西边,这些地区宜于养马。
  (10)秦俑考古队,特刊稿。
  (11)《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
  (12)《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秦律杂抄》,142页。
  (13)律文中讲到“马劳课殿,赀厩啬夫一甲,令、丞、佐、史各一盾。马劳课殿,赀皂啬夫一盾”。从县令、县丞亦受罚,说明厩啬夫和皂啬夫是县厩苑内的官员。
  (14)《汉书·百官公卿表》。
  (15)《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121页。
  (16)《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15—126页,又242页《法律答问》的律文内容与此相同。
  (17)《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124—125页。
  (18)《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29页。
  (19)《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121页。
  (20)《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29页。参见该书2原注(4)。
  (21)《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30页。
  (22)《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141页。
  (23)《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142页。
  (24)、《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132页。
  (25)《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142—143页。
  (26)《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132页。
  (27)《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76—77页。
  (28)《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26页。
  (29)《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38页,《仓律》。
  (30)参见《淮南子·汜论》、《史记·秦始皇本纪》。
  (31)《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33页。
  (32)《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141页,参见该书原注(3)。
  (33)《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228页。
  (34)《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141页。
  (35)参见谢成侠《中国养马史》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1版。
  (36)《史记·秦本纪》。
  (37)《史记·货殖列传》。
  (原载《古文字论集》(一))
  

秦俑学研究/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编.—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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